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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你一辈子 第七章 作者:李凝
    星期一,贝嘉把跟理哲借到的别墅钥匙带到工作室,不但博得一阵热烈的掌声,还像足球英雄似地被男孩们高高举起。

    随后,仁涛藉口必须去勘察场地,拉着贝嘉就要出门去别墅瞧一瞧。猛地,只见于璇跳出来挡在仁涛的面前,不客气地数落他:

    「喂!你没事找事啊!贝嘉借的场地一定合用的,还要勘察什么?」

    仁涛起先被吓一跳,但很快就恢复吊儿郎当,嘻笑地答覆:

    「那可不一定,那个场地多好多好全是贝嘉的表哥说的,贝嘉又没亲眼见过,而且我是提案人,有责任亲自去确定一下。」

    「那你可以自己去呀,干嘛浪费贝嘉的时间?她还有工作要做呢。」于璇目露凶光,火气少见的大。

    「我是很有礼貌的,主人不在不敢进去。贝嘉是借到场地的人,又是代理主人,当然要一起去。」仁涛还是嘻笑的语气,于璇的不悦显然不起作用。

    于璇更火了,一把挽住贝嘉的手臂把她拖离仁涛的身边。

    「贝嘉,别理他,这种人愈理他他愈自我中心,只顾自己高兴,想做什么就做,毫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也不管会不会给别人添麻烦。」

    贝嘉敏感察觉到于璇的火气不太单纯,为难地看看于璇又看看仁涛,心想还是保持沉默为妙;但另一边,仁涛终于被惹恼,好像老虎要吃人似地回瞪于璇。

    「喂!你愈说愈过分喔!贝嘉要不要理我她自己会决定,不用你多嘴。」

    于璇登时愣住,不敢相信仁涛会骂她。仁涛虽然长得粗枝大叶,骨子里却十分感性,虽然会跟男孩子打架,却从不会对女孩子恶声恶气。

    他是真的很喜欢贝嘉,才受不了她在贝嘉面前批评他——体认到这点,于璇一阵心酸,委屈地瘪起嘴,眼看就要哭了。

    「好了,应该去勘察场地,我们大家都去,就当做户外活动好了。」幸好宇博及时打圆场,于璇的泪水才又缩了回去。

    「我赞成,我今天本来就不太想工作。」静儿一马当先地附和。

    于是,几分钟之后,仁涛骑驰机车,载着手拿别墅地址的贝嘉在前引路,宇博和静儿各开一辆汽车,各载着几名夥伴跟随在后。

    不料,仁涛的机车刚冲过路口,行车号志却变成红灯,把尾随在后的两辆车子阻停在斑马线前。而仁涛眼见前方通行无阻,仍疾速奔驰着。

    「别骑那么快,后头的车会跟丢的。」贝嘉连忙提醒仁涛。

    「正合我意。」仁涛笑着说,忽然转弯钻进一条窄巷,一条即使后头的车子及时跟上也开不进来的窄巷。

    事实上,后头的车子也没有及时跟上,仁涛顺利把他们甩掉了。

    「你在做什么呀?小心回去以后,他们把你捶成肉酱。」贝嘉又好气又好笑,又很无奈地任由仁涛载着她穿梭在巷弄之间。

    「谁教他们硬要跟来?是他们不应该嘛。你看,连老天爷也打抱不平,忽然变出红灯让我有机可逃。」仁涛这点跟贝嘉很像,一旦闯祸总有理由脱罪。

    「是啊,老天爷跟你串通好,全听你的指挥办事咧。」贝嘉反讽地同意。

    「没那么神啦,不过刚才我跟她许的愿望,倒是马上实现了。」

    「什么愿望?」贝嘉敲一下仁涛的安全帽,好奇地问。

    仁涛笑而不答,加大油门火速奔驰,没多久,便将机车停在一栋破破旧旧的五层公为前。

    「到了,请下车。」

    「下车?我们不是要去勘察别墅吗?」贝嘉疑惑地打量公寓,没有移动。

    仁涛脱下安全帽,回身笑着说:

    「那是藉口,我其实是要带你来这里,但又不想让他们知道,才假装找你麻烦。」

    「为什么不想让他们知道?」

    「因为他们曾经提过要来,我却不肯让他们来。」

    贝嘉更困惑了,再度打量公寓。

    「这是什么地方?」

    「我的家、我的画室,也等于是我的教堂,只对最特别的朋友开放,我只想让你一个人来。」仁涛含情脉脉地揭示了他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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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涛的家在顶楼,屋内的破旧程度跟屋外差不多,用很便宜的租金租的。不大的坪数隔出小小的厨房和浴室,剩下的部分是客厅也是卧房,只有一个衣橱和一张单人床垫贴墙而放,到处堆满了画作跟绘画用品,只剩一点行走的空间。

    仁涛的薪水几乎都买了绘画用品,从高中开始,即风雨无阻天天跑到晨间的批发市场去画人。

    「起先那些小贩都当我是神经病,后来习惯了我的存在,又看我满顺眼的,都会主动跟我打招呼,有时候还会送我蔬菜、水果、猪肉什么的。」仁涛笑着告诉贝嘉。

    贝嘉还在观赏仁涛的画,双膝跪在地上,整个人几乎埋进昼堆,而且全神贯注,根本没听见仁涛在说什么。

    仁涛不但画得多,更画得好,好到让贝嘉非常非常惊讶。

    从工作上根本看不出仁涛的绘画实力。他负责的是月刊的版面编辑,只涉及设计及配置上的问题,无从展现他最傲人的才华。他的绘画主题虽然都是「人」,却各具姿态、各有神韵,把人画活也画透了。

    仁涛的才华今贝嘉深深佩服,置身于仁涛的画作之间,她确实感受到一分神圣的气氛,难怪仁涛把这儿比喻成他的教堂。

    「你这么用功,一定有什么远大的目标吧?」看完全部的画作之后,贝嘉刮目相看地问仁涛。

    「远不远大视在还无法断定,不过,我一直很希望能当个专业画家。」

    专业画家?贝嘉想起许多专业画家在成名前所承受的种种辛苦,不确定该鼓励仁涛勇往直前,还是该劝他打消念头。

    「两个月前我把几张作品寄给美国的一家艺术基金会,向他们申请赞助,昨天回音来了。」仁涛接着说,然后把一张电脑打字的英文信交给贝嘉看。

    「我看不懂英文。」贝嘉摇了摇头。

    仁涛又拿回信,并耐心地为贝嘉解释信中大意。他说,那家基金会经过严格的审核,认为他很有潜力,很值得培养,决定每年赞助他一笔生活费,让他免除后顾之忧地专心创作;但是,为期只有五年,如果五年后他仍末得到国际画坛的认同,就停止赞助。

    「你会成功的,不需要五年你就会成功的。」既然仁涛的生活没有问题,贝嘉便了无忌惮地鼓励他。

    贝嘉的鼓励让仁涛露出了笑容。

    「我也认为我会成功。明天我就去办签证,下个月就要在美国展开新生活。」

    「这么快?」贝嘉冲口而出,对即将到来的离别感到依依不舍。

    贝嘉的依依不舍让仁涛欣喜,他动情地握住贝嘉的手,大声的说出今天带她来此的用意:

    「跟我去,跟我一起去,让我们一起创作、一起奋斗,做一对看遍世界、浪迹天涯的神仙伴侣。」

    「我、我不行。」贝嘉缩回了手,对仁涛的要求感到错愕。

    「为什么?」仁涛十分失望,匆促间只找到一个原因。「你是怕吃苦吗?你放心,那笔生活费还满多的,绝对够养活两个人。」

    「你太小看我了,如果我想去,就算天天喝西北风我也会去。」贝嘉正色声明。

    「你是说——」仁涛问不下去地停了口,怕答案正如自己所怀疑的。

    「我很喜欢你,可是,喜欢不是爱。」虽然有点残忍,但当断即要断,不断必乱,贝嘉还是证实了仁涛的怀疑。

    尽管贝嘉的用词很温和,仁涛还是受到了打击。

    「我明白了,我太一厢情愿,我认为把你摆进我的人生是很自然、很完美的事,却没想到你并不接受。」仁涛沮丧地垂下目光,沮丧地蹲下,彷佛顿时间失去了全身的力量。

    「别这样,你这个样子让我觉得我很坏。」贝嘉差点要软下心肠,答应跟仁涛走了。

    「不,别自责,你有权拒绝。」仁涛毕竟是昂藏七尺之躯,是个男子汉,很快就撑起精神,勇敢接受了失败。

    「我们可以永远当好朋友吗?」仁涛恢复了平静。

    「我们已经是了。」贝嘉说。

    「你可以让我抱一下吗?」仁涛又恢复嘻皮笑脸。

    贝嘉放心了,她走向仁涛,让仁涛展臂拥抱她。

    仁涛真想永远抱着贝嘉,可是他必须松开她,松开之前,他故作顽皮地问:

    「你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他得到的回答是被用力踩了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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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中午的时候,贝嘉和仁涛回到工作室,两人脸上都带着开朗的笑容,宛如刚从一场愉快的约会中相偕归来,谁也看不出仁涛曾陷入被拒绝的沮丧,而后又花了番力气才破冰而出。

    工作室里的气氛颇不寻常,他们一进门,就对上于璇的怒目,其他人也放下工作一齐转过来看他们。

    其他人的态度传达出不满,于璇除了不满还有气愤。于璇整个人硬梆梆坐在椅子上,两只眼眨也不眨地瞪住门口,她肯定自回来后就维持那个姿势,好在他们一进门就能用目光射杀他们。

    「嘻!对不起啊,各位,这次是我不对。」仁涛很难得地自动认错,而且露出十分忏悔的笑容企图博得原谅。

    「说对不起就行了吗?见色忘义、出卖朋友是天理难容的,照我判决的话,就算不五马分尸也得下油锅。」静儿首先发难,话里俨然把贝嘉当成共犯。

    「嗳!是我口口作主张,贝嘉完全不知道我会放大家的鸽子,你们别连她也气进去。」仁涛赶紧替贝嘉洗刷清白,不让她遭受池鱼之殃。

    突然,于璇站了起来,而且拿起一本厚厚的美术书朝仁涛丢过来。

    仁涛连忙举手护住头部,书重重打到他的胳臂又掉下去砸到他的脚。他连续痛叫了两声,边跳着脚边瞠视于璇。

    「喂!你真想杀人啊?」

    于璇恶狠狠瞪着仁涛,嘴唇紧抿成一条线,过了几秒钟,居然放声大哭并冲向门口跑了出去。

    「天哪!她发什么疯?挨K的是我,该哭的是我耶!」仁涛眼望门口,被于璇搞得莫名其妙。

    「她在吃醋,笨蛋!」静儿再次开口,严肃取代了气恼。

    「吃醋?怎么可能?!」仁涛好笑地咧开嘴。

    顿时,包括贝嘉在内,大家仿佛望见无知孩童地望着他,不约而同一起怜悯地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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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特殊事情缠身的话,贝嘉一回家就会先去洗澡。全身刷得清清爽爽,换套干净的运动衣裤,便觉得精神百倍,消耗在舟车劳顿及城市烟尘里的活力又统统回来了。

    她刚把肥皂泡泡冲洗干净,就听见电话响了起来,她连毛巾也懒得围就走出浴室去接电话。康家的房间都是套房式的,走出浴室便是卧室,每间卧室都有一支分机,都属于私人空间。只有贝嘉会兴之所至就冲入理哲的房间,理哲断然不会擅闯她的房间,而且,此刻只有她在家,就算她想来个天体游行,只要不走出大门外便不会被谁撞见。

    「喂。」她对着话筒招呼一声。

    没有回答,几秒钟过去,她还以为电话故障,正想挂上话筒,才传来云妮略带犹豫的声音。

    「请问——你是贝嘉吗?」

    「是呀,云妮?你听不出是我吗?」

    「听不太出来。请问——理哲在家吗?」

    「啊?他不在,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贝嘉十分惊讶,她还以为理哲此刻正在跟云妮约会呢。他们不是一吻订情了吗?她还记得云妮脸上焕发的幸福神采。

    嗯,或许是那样。她接着问:

    「你在等理哲表哥吗?他是不是迟到了?」

    「不是,我下午拨电话约他吃晚餐,他说晚上要加班,没办法去。可是刚刚我再拨电话到办公室,却没人接,我还以为他回家了,结果也没有——」云妮有点幽怨的声音忽然停了下来。

    「你急着找他吗?拨他的大哥大嘛,一定找得到他。」贝嘉好心地建议。「他把大哥大关掉了。呃……其实我也没急着找他,只是,一直联络不上,我有点担心他出意外。」

    哇!紧迫盯人呢。贝嘉完全明白云妮担心理哲出意外是假的,担心他跟别的女孩子约会才是真的。不过,云妮这样才像恋爱中的人,这代表她相当在意理哲。

    理哲的表现就有点奇怪,难脱撒谎的嫌疑。难道他还不愿意收心?还想流连于众香国?贝嘉兴起疑窦,却不想火上加油,而是安抚着云妮。

    「你放心,理哲表哥那种面相很难出意外的。那,表哥回来我就叫他打电话给你,他一定会给你一个很好的交代。」

    「不,不用告诉他我来过电话,我不希望他觉得我很缠人,好吗?」云妮的口气像在恳求。

    贝嘉自然答应了,云妮也放心地收了线。

    然后,好一段时间,贝嘉一直在想理哲去哪里了……

    理哲去了一间酒吧。

    傍晚下班后,他开车回家,还差两个路口就抵达家门,却忽然来个大回转将车子掉头,朝反方向开去,开到了酒吧。

    这间酒吧是剑辉经常光顾的地方,他应剑辉之邀曾来过几次。他不喜欢喝酒,也不擅长喝酒,来此顶多喝杯啤酒。

    可是,今晚,他有股想醉的冲动。不经意扫视一下,酒吧里没有剑辉的影子,他便挑了最角落的位子坐下,然后点了一杯他从没喝过的烈酒。夜刚开始,酒吧里却已座无虚席。各种品牌的菸味、酒味刺鼻而来,电视墙播放着劲歌劲舞的音乐带,一首接一首的乐曲震耳欲聋,和酒客们不得不提高的交谈声叠成一片嘈杂。

    理哲喝着、闻着、听着、看着,任时间一分一秒阵亡在近乎天崩地裂、鬼哭神号、嗅觉与味觉一并错乱的迷狂氛围中。

    一个容貌妖冶的女人过来搭讪,理哲请她喝了杯酒,同时请她不要打扰他的独饮,女人只好撇一下嘴无趣地踱开。

    酒精产生作用,理哲的脸呈现潮红,可惜那点作用并不足以驱散他胸臆那股莫名的烦闷,于是,他又叫了第二杯酒,仍是从没喝过的烈酒。

    这下总会醉了吧。但是,凌晨一点多,当他让位给排队等待空桌的一对情侣,起身离开酒吧时,仅是脚步有点蹒跚,脑袋依旧清醒。

    他实在该感谢有颗清醒的脑袋帮他平安开车回家,不过,当他又以有点蹒跚的步伐踏入屋内,心里却在怨怪着酒量突然变大,害他徒劳无功虚耗了大半夜。

    接着,他的怨怪转成惊讶,目光霍然定在沙发上——

    贝嘉睡着了,睡在沙发上;而且侧贴在椅座边缘,一只手并伸出垂指地面。

    贝嘉怎么会睡在客厅呢?还有,这种睡姿太危险了,看起来只要梢微动一动便会摔下地面。理哲拖着脚步走近贝嘉,想要摇醒她叫她回房去睡。

    但是,等贝嘉近在咫尺,理哲却没有伸手去摇她,反而缓缓跪坐下来,静静望着她,像是忽然忘记自己要做什么;而且,他愈望就愈舍不得挪开视线,因为贝嘉变得非常迷人,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孩子都要迷人。

    他一定是醉了,酒精这时才显现威力、让他产生了幻觉。不过,他喜欢这种幻觉,喜欢静静望着贝嘉、静静守着她、彷佛生命里只有这件事值得做、只有这件事最重要。

    他的嘴角弯了起来,有种安祥而幸福的感觉,昏昏的感觉也在这时涌进头颅并迅速扩散。他忍不住合上眼皮,慢慢把头垂向沙发,然后,他的头就靠在贝嘉的脸旁,他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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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方破晓,贝嘉醒来,首先望见一颗头贴在自己的脸旁,连忙直接上身,才看清是理哲睡在身边,才安心了。

    理哲仍维持头搁在沙发、屁股坐在地板的姿势。

    理哲这样也能睡着?贝嘉惊奇地笑了。随后,闻到理哲身上残留的酒味,了解他其实是醉倒在她的身边,不禁皱了皱眉,又用力拍拍沙发。

    理哲被惊醒,猛然抬头,紧接着发出一声呻吟,又把头搁回沙发。

    「哈!这就是花心的报应了。」对理哲宿醉后的痛苦呻吟,贝嘉毫不同情。

    「什么花心?」理哲语气有点虚弱地问,眼皮有点虚弱地抬起。

    「明知故问嘛。」

    贝嘉不满地用食指推一下理哲的脑袋,理哲立刻发出一声比刚才惨烈的呻吟。

    「别、别再这样。」理哲近乎求饶地说。

    「不想这样啊?好吧,你发个誓我就不再这样。」贝嘉贼贼地趁机要胁。

    「发誓?我长这么大从没发过誓,我才不要。」

    「真的不要?真的不发?」贝嘉又竖起食指,诡笑地慢慢逼向理哲的头。

    理哲急忙抓住贝嘉的食指,无奈地投降:

    「发,我发,问题是,你到底要我发什么誓?」

    「那,你跟着我念——我发誓,从今以后,我只跟云妮约会,绝不再跟别的女孩子勾三搭四。」

    贝嘉一本正经念着誓词,理哲却哭笑不得。

    他没料到贝嘉又责备又威胁,全是为了别人。她一定以为他昨晚跟别的女孩约会去了,故而穿起盔甲、拿起剑戟,捍卫她的红娘使命。

    贝嘉真是作媒成痴,他忽然对她的多事有点生气。

    「什么勾三搭四,你的用词真难听。」理哲不作解释,反而挪揄贝嘉。

    「这叫白话,不叫难听。你呀,有了云妮还不满足,实在太过分了。昨晚我一直坐在这里等你,就是为了听你保证不再花心。快,别拖时间,快点发誓。」

    原来,她是等他等到睡着了。她那么希望他跟云妮交往吗?

    「不用发誓了。你要我跟云妮约会是吧?好我会跟她约会。」成全贝嘉的希望后,理哲抱着胀痛的头缓缓站起来,缓缓上楼走回他的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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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哲再回到客厅时,已经是下午。长长的一场回笼觉总算治好了他的宿醉后遗症,但他的精神仍有些委靡不振,仍不想去上班。

    林嫂正在整理庭院,所以他自行走进厨房,准备随便煮点东西,喂喂他那开始感到饥饿的肚子。

    然后,他看见冰箱上贴着一张纸条,上头说电锅里温着他最爱吃的咸稀饭。纸条是贝嘉留的,咸稀饭也是贝嘉煮的。她预算他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觉得饿,便在上班前为他煮好咸稀饭并保温着。

    理哲非常惊讶,不是对贝嘉的料事如神,而是对贝嘉的体贴非常惊讶。

    这是贝嘉头一回表现出关怀他的举动,以往,她只会戏弄他、欺负他或是设计他,再不就是要胁他、强迫他,她总算良心发现了。

    而且,贝嘉煮的咸稀饭很好吃,比林嫂煮的还好吃。虽然这么想对勤劳又尽责的林嫂颇为不敬,理哲还是大口大口吞着咸稀饭,直到肚子实在撑不下了才停止。

    贝嘉其实是很可爱的,只要她愿意,绝对有能力做个贤妻良母——理哲愉快地对自己说,随即,又暗吃一惊。

    因为他发现,贝嘉对他的影响力似乎太大了,仅仅一次体贴、一锅咸稀饭就收买了他,令他感动莫名;万一她再对他好一点,他恐怕会感激涕零,非肝脑涂地无以为报了。

    接着,他想起了父母。最近他常以一种急切的心情想起他们。他们到底要玩到什么时候才回来呢?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贝嘉的身分才会真相大白?

    抱着谜团与贝嘉相处,就好像一个明眼人被布蒙住双目,以致在黑暗中跌跌撞撞,渐渐让他不能忍受了。他祈祷着父母能快点归来,那时他便可以清清楚楚当一个哥哥,或者当一个……一个什么呢?

    当然是朋友啦。理哲只迟疑一下,就明确地告诉自己。同时,他记起答应贝嘉的事,便走向电话,拨通了云妮的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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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理哲的邀请之后,云妮变得神采飞扬、先冲进公司专挂新货的服装展示间,挑了最美的那袭套装换上,又细细修饰了仪容。

    于是,夜色渐掩之际,当她步入那间位于摩天大厦顶层,素以观夜景闻名的餐厅时,真是艳光照人,把女客们的姿容都比了下去,把男客们的目光都吸了过来。

    理哲已经坐在靠窗的位子上等候,不过,他正凝望着窗外,直到云妮拉开椅子在他的对面坐下,他才发现她来了。

    理哲露出欢迎的笑容,云妮也甜甜一笑,而且把眸光投向理哲方才凝望的那片灯海,甜甜地说:「挺好看的,难怪你看得那么入神。」

    「呃,是啊,还不错。」理哲漫应几句,然后招手请侍者过来。

    事实上,他对那片人工打造的灯海一点感觉也没有,刚才仅是视而不见兀自发呆而已。他喜欢的是自然天成的,譬如一片树海或者一片花海,但他生性随和,没必要扫云妮的兴。

    点好餐,云妮又兴致勃勃地说:

    「其实,这里的灯海还不是最漂亮的,我知道一个地方可以看到很美的星空,同时又可以看到很美的灯海,改天我带你去。」

    理哲差点又随和地同意;还好,一股不知从何而生的力量阻止了他,一些近日常盘桓脑海的话抢先跑了出来。

    「云妮,我认真反省过了,我发现,我对爱情其实很无知,直到现在还不明白它是怎么回事,像我这样迷糊,也许还不适合谈恋爱。」

    云妮的笑容顿时僵住,满腔热情全被打碎。她还以为理哲约她就代表没问题了,她已经准备好要跟他共同经营美满的未来,想不到……这是拒绝吗?还是——

    「是我太主动、太大胆,让你讨厌我了吗?」云妮不死心地追问。

    「不,我很高兴你说你喜欢我;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公平而对等的回报你,我怕到最后,不但情人做不成,友谊也破坏了。」

    公平?对等?回报?云妮不禁瞠目失笑。理哲居然认为爱情是件有付出就该有收获的事,他对爱情的定义跟他对生意的定义一模一样,确实十分无知。不过,那也表示他从未真正谈过恋爱,从末真正付出过感情。

    「你不是交过很多女朋友吗?怎么会不明白爱情是怎么回事?」云妮不再失望,反而以一种感到有趣的口气问。

    「我是交过很多女朋友,可是,最后她们都很伤心的离开我。过去我不明白为什么,还怪她们要求太多,最近我仔细回想,才发现她们抱怨得没错,我对她们的好确实比不上她们对我的好,连千分之一也比不上;而且我并不是故意的,我也想对她们很好很好,可是,事情总是会变成那样。」

    理哲尽力说明,然而,过去他从未花时间思考、分析过爱情,也没有谢绝女孩子心意的经验,这些崭新的体悟其实还像团乱丝,虽已努力整理,仍不确定是否表达清楚,也不确定云妮是否听得懂。

    「她们离开你的时候,你会伤心吗?」云妮又问。

    「有点愧疚吧,不是伤心。」

    「你会想念她们吗?」

    「不会。所以,也许我是个根无情的人,根本不适合谈恋爱。」理哲的神情有着自我怀疑,也有一丝苦恼。

    「不对,你只是还没遇到真爱罢了。跟我交往吧,我会让你明白爱情到底是什么。」云妮绽开灿烂的笑容,胸臆激荡着高昂的斗志,自信满满地望着理哲。

    「可是,你是我的好朋友,又是剑辉的妹妹,我不想害你伤心。」理哲依然迟疑。

    「你怎么能肯定我一定会伤心呢?」雪妮不服气地抗议,脸上笑容未减。

    既然确定理哲从未爱过,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令她退却了。就算飞蛾扑火也没关系,即使理哲现在还不爱她也没关系,她一定要也一定会叩开理哲的心门,成为他生命中唯一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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