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绝顶聪明的女主角,被深情感动,黑道争斗 >> 大王不敌太后作者:凌淑芬 | 收藏本站
大王不敌太后 第一章 作者:凌淑芬
    「×,结婚?结什么婚?我又不是头壳坏去,没事他奶奶的结什么婚?」

    咳咳咳咳!哇咧,呛到了!江金虎一口槟榔汁吐在地上。

    「老大,卫生纸!」旁边的小弟赶快冲上来服侍。

    江金虎粗鲁地抓过垃圾筒,把嘴里那团又呛又辣的物事吐出来。

    「我呸!你去哪里买的这种过期槟榔?你想毒死我?」他怒视跑腿买槟榔的小弟。

    「大哥,我、我……」小弟无辜地含着泪。

    槟榔一点问题都没有,明明是你自己不会吃也不敢吃。——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可没有一个兄弟敢说出口。

    小至辣椒粉,大至麻辣锅,偶尔加上槟榔这种嚼起来会刺激口腔黏膜的「番外篇」,江金虎没有一样征服得了。

    不敢吃辣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号称天不怕、地不怕,见神杀神、见佛杀佛的狠角色纵贯线虎霸子,竟然就怕那小小的一点辣,传出去可就是一件丢面子的大事。

    他自己引为奇耻大辱,一天到晚叫旁边的人拿根辣椒给他练习练习,免得跟其他大哥出去吃饭时露出罩门,害他没脸;可是他的辣功没一次练得成,倒是身边的跑腿小弟先给骂得灰头上脸。

    「阿虎,你也够了,我在跟你谈正经事,你跟我聊槟榔?」

    帮里的第二把交椅,兼虎哥的换帖兄弟——秦文诺终于出声了,众小弟一个个投去含泪的感激目光。

    「这算什么狗屁倒灶的正经事?要结婚你自己去结,不要推给我。」江金虎两手往胸前一盘,两脚往茶几上一伸,很挑衅地抖起来。

    秦文诺又好气又好笑。然而,阿虎有心耍起皮条来的时候,还真让人奈何不得。

    许多道上兄弟对于他们两人的组合,至今仍然纳罕不解。

    江金虎一看就是出来混的,他野生动物般的眼神,完全没有让人误会的空间。

    秦文诺从国中时期认识阿虎开始,他就长得比同龄学生壮硕许多;别人发育期不断抽高,阿虎也跟着抽高,人家长到差不多了,他还在长。

    到了二十岁那一年,江金虎已经比全校的平均身高又多出半颗头了。

    至于为什么阿虎二十岁了还在读高中?这种微不足道的小问题把它默默略过,当做没注意到就好。

    从小在街头打转的人,很少有人不进感化院吃几顿公家饭的,阿虎当然也不例外。进感化院的好处是吃住不用钱,又有免费理发,资源丰厚,最后他索性留起「公家小平头」,省得每次进去还得重剃一次。

    这种发型没给他带来多少刚直不阿的正气,反而加深他非善类的气息。

    不过,全怪在头发上也不公平,他的五官其实也该负点责任。

    江金虎天生一副浓眉大眼,尤其左眼角那几道械斗留下来的疤,让他更像个凶神恶煞。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像在瞪人,笑的时候看起来像要吃人,如果先不笑然后再笑……大部分的人通常拔腿就跑了。

    大多男人的手臂是软趴趴一条,他的手臂是硬邦邦的肌肉成块,夏天穿短衫的时候,更多疤痕从衣襟或袖口展现出来,在在显示他习于肉搏的人生。

    虽然出来道上行走,大家比的是兄弟数量、门路和手腕,外形并不打紧;然而两方人马叫阵,高大威猛的老大总是让身后的兄弟们比较有面子一点。

    反观秦文诺自己,那可就是完全的两回事。

    他的身高只有一六五,细瘦得一阵风就吹得倒。而且他是典型的白面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全身只有那颗脑袋管点用处。

    记得当年阿虎和他还没闯出气候之前,道上的兄弟都笑他们是「王哥柳哥」;想表现自己「国际观」的人,就干脆叫他们「劳莱哈台」。

    从烂高中毕业到现在,好几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敢叫他们杂七杂八的名字,因为「虎霸子」和军师的威名已经响彻纵贯线。

    「阿虎,你自己想想,你年纪也老大不小了。你出去看看,其他兄弟们即使到了二十六岁没结婚,好歹私生子也孵了几只出来,你呢?什么打算也没有,成天只顾着跟那些酒店小姐厮混。」

    「呿,我又不是快死了,你这么急着帮我留后?」江金虎嘴角的牙签从左边移到右边。

    「话不能这么说,干我们这行随时都有风险,难保明天就出了什么事,难道你放心就这样两手一撒,什么都不管?」秦文诺反驳。

    「呸呸呸,你少触我霉头。」江金虎没啥好气。敢这么直接跟虎霸子谈啥死不死的话题,也就只有他这个换帖兄弟了。

    有时候他不免会怀疑,上辈子究竟是他欠了阿诺,还是阿诺欠了他,两个人这辈子才会结成换帖的?

    像他自己,家庭背景典型到不能再典型,老爸是一事无成的酒鬼,年纪轻轻的就酒精中毒死了,留下一个七岁的稚子和妻子。

    说他和老妈相依为命长大嘛,那也未必。他老妈喝得并不比他老头少,至于她为何活得比较长,可能连他老妈自己都没答案。

    那女人,醒着的时候还好,顶多当这个儿子不存在。醉了之后可不得了,你会意外一个体重不到四十公斤的瘦女人,竟然连大理石茶几都扛得起来,还能一面往她儿子头上砸。

    为了自保,从小他就学会,在街上闲荡比回到家里还安全。这么做也有个好处,让他年纪轻轻就磨出一身胆识和狠劲。

    至于阿诺会和他扯上关系,只能说是意外中的意外。

    国三那一年,他原本打算混完文凭就去高雄投靠一个角头大哥,正愁不知道上哪儿凑车资时,一个瘟生自动冒出来送钱。

    这个委托人是他们校长的儿子,一进国中开始就连年拿全校「第二」——是的,第二,因为第一名老是被一个姓秦的同班同学抢去。

    据说这个秦文诺家里还有点来头,老爸是个大律师,老妈是个艺术家,家里几个哥哥姊姊不是建中北一女就是台大,反正就是那种狗屁书香门第长大的。

    好不容易拗到毕业,被宠坏了的校长儿子决定找个人好好修理一下宿敌,出一口怨气。

    既然有人要送钱请他练拳头,他何乐而不为?

    于是,当天下课他就去秦文诺惯常回家的路线上堵人。

    远远看到一个瘦小的人影出现时,他差点笑出来。他还以为是什么三头六臂的角色哩!这种小脚货色,居然还劳动他这个打遍附近无敌手的狠家伙出来解决?

    「喂,你过来。」他懒懒倚着街角的电线杆,勾勾食指。

    「你好,这位同学,请问有何贵干?」秦文诺安分守己地靠近他,脸上一个劲儿不愠不火的笑。

    「过来一点,我早点做完早收工。」他折了折手指,关节立刻爆出喀哩喀啦的响音。

    「这位同学,你……该不会想打我吧?」秦文诺还一副乖宝宝的样子,超级有礼貌。

    「知道就好!」他很阿莎力地挥挥手。「既然你说话干脆,我也不跟你啰唆!总之我给你两个黑眼圈和一点淤青,意思意思就好,你不会躺三天起不了身,我也对事主有了交代,咱们皆大欢喜,你说是吧?好了,过来!」

    「『大欢喜』好像不是这样定义的!」秦文诺杵在原地,摇头晃脑。

    面对比自己高了一颗头、宽了两倍肩膀,又摆明了来扁人的恶汉,他怎么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江金虎开始觉得这个矮个子有点意思了。

    「放轻松,咬咬牙忍一忍就过去了。」他直直走到准受害人面前,开始研究拳头打在哪里指关节比较不痛。

    「慢着,我今天忘了带钥匙,家里要到晚上七点才有人回来,所以你现在下手揍倒我,我连张床都没得躺。」秦文诺连忙阻止他。「这样吧,我们先聊聊天、交个朋友,等时间差不多了,你再动手好不好?」

    「老子哪那么多时间陪你聊天?」江金虎横起眉、竖起眼。他饿了,早点办完事早点回家放饭。

    「不然我们先去吃个便当,我知道街口那家自助餐做得不错,晚饭钱算我的。」秦文诺和气地和他打商量。

    江金虎摸摸口袋,唔,荷包见底了……就算回到家里,应该也是吃那几包已经软掉的泡面。

    既然有人要请吃饭,不吃白不吃。

    「我丑话说在前面,你不要以为拿自助餐收买我,今天就逃得过这一顿打。」

    「我当然不敢这样奢望。」顿了顿,秦文诺加一句,「你们出来走江湖的人,最注重信义的嘛!」

    老实说,国中时期的他,顶多替街上几个成年的小角色跑跑腿,连个「江湖」的边都沾不上,不过这瘦小子的说法倒挺能满足他的自尊心的。

    「好吧!这一顿就吃你的了。」他很海派地拍准受害者一下,把人家整个拍飞出去。

    然后,一顿饭下来,他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人确实让他揍到了,阿诺也拿到两个黑眼圈和一点淤青让他回头找事主领钱,可是,他屁股后头从此多了一个跟屁虫。

    虽然这个跟屁虫带出门不怎么威风,每回干架到一半还会敲钟提醒他剩下多久该解决,因为接下来他们得回去温书准备明天的小考。不过看在阿诺的头脑确实帮他解了不少次围,他莫名其妙也就忍下来了。

    后来他连烂高中也不想念了,跑到高雄投靠一位本省挂大哥的时候,阿诺还很够义气地跷家陪他一起去哩!

    阿诺的家人来高雄找过几次,头几回他们都会硬把阿诺架走,但是不久阿诺又会偷跑回来,久而久之,他的家人也放弃了这个「自甘堕落」的儿子。如果阿诺回家过节,就当是捡到的,否则顶多装做家里本来就没有么子。

    他并不真的清楚,前途看似光明无量的阿诺,为何会抛下一切,硬是跟着他这个只懂得逞凶斗狠的小流氓瞎闯。

    或者,某方面来说,他是明白的。

    他陪阿诺回过台北几次,每次都只送到大门外,自己就跑去其他地方逍遥了,等「收假」的时候再回来接阿诺,一起回高雄去。

    倒不是秦家人不欢迎他或怎的——当然他们也不会欢迎到哪里去——而是他压根儿就不想进去。

    他看过秦家人几次,男的高瘦斯文,女的柔美秀气,每个人都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好像光靠啃几本书就会饱。阿诺光是矮小不起眼的外形就和家人完全相反,性格也不像那些兄姊一样,简直像不同娘生的。

    那些秦家人个个挂着「××界权威」、「某某国际比赛第一名」的名头,老以为自己站在地球的最顶端,看他们这帮兄弟的时候是从鼻孔看的。

    是了,这就是他和阿诺会合得来的原因吧!

    他们同样对现有环境感到格格不入,同样对未知世界充满无法抑止的渴望。

    到了高雄之后,阿诺什么都听他的,独独对读书这件事很坚持。

    「阿虎,你起码要读到高中毕业。」言下之意是,阿诺自己除了高中毕业,还会再念下去。

    而他们投靠的那位周大哥也够意思。当时的兄弟们鲜少有几个人认真念完书的,一听说这两个小鬼头希望能回学校,大为欣赏。

    「阿虎、阿诺,你们两个还年轻,回学校多念点书也好。」周金涂扫了身边那群酒囊饭袋一眼,回头对两个半大不小的毛头说,「你们念完书,有点知识水准,将来一些重要的文件我才放心交给你们处理。」

    喂喂,他可是出来闯荡一番事业的,对劳什子文件工作一点都不感兴趣,这种东西扔给阿诺去做就好。

    不过,既然有人出钱供他们吃喝拉撒睡加念书,那他也不反对,反正晚上有片屋顶可以遮蔽,三餐有个碗可以捧比较重要。

    后来他们一起进了高雄的一间烂高中,阿诺读普通科,他读了个乱七八糟的机械修理或什么的,连他自己都记不起来。

    日子跟在台北的情况也没差多少。他继续在校园里聚众打架生事,阿诺继续乖乖念书。而所有人都知道,秦文诺是江金虎罩的,敢动他一根寒毛的人,就得准备面对江金虎那双硬拳头。也所有人都知道,江金虎是秦文诺的拜把子,敢动江金虎脑筋的人,得随时提防被这名啥都两光、独独头脑最灵光的小矮子暗算。

    渐渐的,虎霸子和他的军师,在年轻一辈中闯出了点名号。

    前途看起来似乎光明无限,他们有赏识的大哥罩着,有书念、有家回,有不识相的小喽啰让江金虎练拳头,有笑面书生阿诺帮忙揍错了人的江金虎善后。两个年轻人快意恩仇,一起迎接十八岁的来临。

    他生日那天,大哥海派的招来两个小毛头,带他们去开开荤。

    隔天早上,两个毛头离开旅舍房间,在走道上碰面,彼此有点尴尬,又有点得意,感觉自己从头到尾都变成「真正的男人」了。

    接下来几年,迎接他们的却不是世界顶点,而是「真男人」背后的血腥真相!

    金钱,暴力,走私,暗盘,交易,军火,毒品,女人……昏暗的灯光,凄厉的惨叫,不流动的空气……

    腐臭。酸味。腥气,死寂……

    江金虎猛然一凛,从回忆中跳入现实来。

    即使过了六年,那个早晨,在那间旅舍房里看到的景象,仍然鲜明地映在他心底。

    那个早晨改变了许多事,从某方面来说,甚至改变了他们的一生。

    他和阿诺终于真切地明白,他们选择了一条什么样的路……

    但,一切都过去了。他们不再是吓坏了的小男孩,不再感到徨惑无助。

    他很坚定地定往自己想走的方向,阿诺亦然。

    「喏,一诺千金这点是你向来引以为傲的,难道你现在打算食言?」

    十八岁的秦家小矮子蜕变为眼前这个二十六岁的坚定青年,而无论八年前或八年后,打定主意的阿诺都一样难缠。

    江金虎斜眼睨他。

    「我可不记得自己答应过要跳进单身汉的坟墓里。」

    「有,老大,你说过。在上个月,也就是一九七五年,民国六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那天,中午十二点二十七分,和竹联帮的堂主王老大吃饭的时候不小心说过。」跑腿小厮奋勇上前贡献。

    「×,我当然知道今年是哪一年,要你来多嘴!」一个大锅贴横扫过去。「你是怎样?平时没事拿个纸和笔记下我在哪里讲了哪些话?还连几点几分都不放过?」

    「人家天生记性好嘛……」跑腿小厮再度含泪退下。

    不哭,下次学乖一点,别再在虎哥向秦哥耍赖的时候多嘴。旁边的小弟同情地拍拍他的头。

    「你也看到了,证人甲乙丙丁俱在,你自己怎么说?」阿诺挺了挺瘦削的肩膀,不容他抵赖。

    沙发上的巨汉咕噜一声,两只脚移回地上,低下头用力揉擦颈后。

    「你明知道我喝醉了,醉话怎么当得了真?」他抬起头辩道。

    「你喝醉了吗?我可一点都看不出来。」阿诺不悦地把手盘起。「『那个女儿最近刚学会走路,皮得要死。』王老大说。

    「『王大哥命好,女儿老婆都这么漂亮。』你说。

    「『阿虎,我看你年纪也不小了,也该找个女人定下来。有没有对象,要不要我帮你介绍?』王老大问。

    「『大哥说得对,我确实该认真找个对象了。』你叹了口气,一副不胜感慨的样子——别告诉我这些话你一点都不记得了。」

    砰!实木茶几受不了这一击,顿时垮了下来。这还不够,恼羞成怒的施暴者一脚把残骸踢飞到角落去。旁边的小弟们连忙抱头鼠窜。

    「妈的,阿诺,我那是一时神智不清,随口说说,你现在拿这种屁话来堵我,你还是不是兄弟?」

    阿诺叹了口气,向旁边的人点点头,小弟们如获大赦,转眼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几十坪的宽敞大厅只剩下拜把兄弟俩,阿诺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副金边眼镜,慢慢擦了起来。

    唔……江金虎的头皮开始发麻了。

    当阿诺拿出眼镜开始擦的时候,就表示他要训话了。

    「阿虎,不可否认,从国中混到现在,我们两个比平常人还要幸运,尤其是你,天生像个『大哥磁铁』,没有哪个大哥看到你不投缘的,但是你觉得你的好运气能够用多久?」

    「你太瞧不起我了,咱们现在可不是只靠大哥撑腰的小鬼头。」江金虎咕哝两声,用力揉着后颈。

    确实,他们六年前出来自立门户,目前已经有自己的地盘,一群忠心的兄弟,除了毒品和女人的生意不碰,其他小至电玩店、麻将间,中至地下钱庄、地下赌场,大至军火走私等等都干得不错。任何人都看得出来,虎霸子是道上的明日之星。

    纵贯线金虎兄的威名指日可待。

    「时代在改变,道上的生态也在改变,许多我们这一代奉为圭臬的义理,在下一代人眼中全然不是这么回事了。我有种感觉,台湾的黑道即将步入一个纷乱的时期,到时候逞凶斗狠之辈尽出,不会再是我们这种讲辈分、讲伦理的黑道了。」阿诺把金边眼镜戴上,眸底掠过一抹严肃的光芒。「你想要继续『混』下去,可以,反正我也过不来那种领月薪的乖乖牌生活,但是混有混的方法,我们不能不开始合计合计。」

    更多咕噜声和更用力揉脖子。

    「阿诺,你会不会想太远了?我们现在才二十六岁,人生刚开始,有什么好担心的?」

    「上个月,那个外省挂的堂主被人在大街上枪杀也不过才三、四十岁;台北那位角头的儿子被人寻仇杀害不过二十四岁,台南的赵老板虽然成功地金盆洗手,你想想他爬到这样的地位,背后牺牲多少年轻兄弟?一将功成万骨枯,你想当那个成功的『将』,还是路边的一堆枯骨?」阿诺冷静地指出。

    大部分时候阿诺都是笑嘻嘻的,天塌下来给高个儿顶着,罕少这么严肃。

    江金虎抖来抖去的腿不自觉停了下来。

    「那你有什么想法?」

    「阿虎,真正的黑道,是在白道里混的。」阿诺慢条斯理地丢给他一个微笑。

    「呃?」

    江金虎望着至交好友的一口白牙。

    为什么,他有一种快被人逼上断头台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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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结婚了。

    该死的他竟然结婚了!

    他竟然被阿诺三言两语就给说动,然后娶了这个鬼国学教授的女儿,不知道姓蓝姓竹还是姓什么屁。

    在今天结婚之前,他连那女的长啥样子都没见过,然后他就多了一个老婆了,要命!

    他在心里回想阿诺是怎么说的——

    「这位梅老教授是从××大学中文系主任退休下来的,在台湾学术界里很有名,妻子早逝,膝下只有一个独生女。他多年来只拿死薪水,晚年靠退休金度日,手边其实没多少钱。

    「他的老朋友是同一所学校的教授,儿子一直有赌瘾的问题,但做父母的却不知道。去年梅教授胡里胡涂的替朋友做保,向咱们的钱庄借了三百万,现在利滚利,已经滚到四百多万。他那个朋友还不起,整家子人连夜逃走了,于是我们手下的小弟直接找上梅教授这个保人要钱,逼得他差点上吊自杀。」

    这年头,四百万对许多升斗小民来说是天文数字,凭一个老教授的退休金,砍了他熬汤都挤不出多少汁来还。

    不过这家伙要上吊就让他上吊好了,跟他江金虎有什么关系?

    「阿虎,梅教授虽然没钱,却有一身清誉,如果咱们将来打算漂白,和他们家结亲将会是一个绝佳的跳板。我已经好好劝过他了,他把女儿嫁过来,咱们两边的帐就一笔勾销,我们还会倒贴他一笔养老金。」

    「结亲?你没说错吧?结亲?」他当时就跳起来狂吼。

    阿诺比他矮了一颗头不只,照样大无畏的上前,把他按回座位上。

    「阿虎,想想看,将来咱们的公司成立,出来走动和那些政商名流拓展人脉的时候,你是希望我介绍你为某某公司董事长兼前纵贯线角头老大,还是某某董事长,兼T大中文系梅高平教授的女婿?」

    「当然是纵贯线角头老大!」他想都不用想。

    阿诺闭了闭眼,勉强自己数到十。

    「阿虎,你想想这帮兄弟。」现在改为动之以情。「这些兄弟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惜,难道你这个做大哥的,不为他们的将来多想想吗?你就真的要他们一路跟着你杀到头破血流吗?你怎么不想想看,咱们合法的公司成立之后,他们的老本都有了保障,妻儿不必再日夜为他们担心,他们的八十老母……」

    「停停停,别想跟我玩这招!娶那女人如果有用,你自己干嘛不娶?」他瞠着虎目大吼。

    答案很简单——

    「你是老大,还我是老大?」

    他是老大。

    所以,兄弟都是为他卖命的。

    所以,公司登记是他的名字。

    所以,梅老猴的女儿是他娶。

    ×!

    算了!反正就多吊个女人在身边而已,女人他也不是没有,相好的还好几个。只要这个姓梅的女人够乖,不要给他惹麻烦,他会给她房子车子佣人让他们父女俩生活无虞,然后一个星期回去睡她一次,睡到她给他生了个胖儿子就算大功告成,他连和她谈话都不必。

    每星期贡献一个晚上回家睡觉,会有多麻烦?

    一点也不。

    好,他娶了。

    据说当天的婚礼非常盛大,许多地方角头和政要都来参加;据说新娘长得也很美,秀外慧中杂七杂八,不过他统统没看见.

    他前一天晚上在老相好秀凤的香闺里喝到醉成一团,隔天醒来之后,又跟她厮磨一天,提前享受新婚之夜的快感,当天还是阿诺不知找谁顶替了新郎的位子去迎娶的。

    等他本人亲自到达新房时,已经晚上十二点,一堆闲杂人等全部散光了。

    新房位于台北县新店市郊区,是一间独门独户的别墅。据说他的老丈人还留在之前老家,大概是觉得这种卖女儿的事没什么光彩,也不想来沾惹吧。

    总之,他一进家门,家具上到处贴着大红喜字,灯光全熄了,两个守门的小弟在客厅沙发上打盹。

    他也没惊动任何人,带着一身未褪的酒气,摸上二楼新房。新房一样关得暗濛濛的。

    他摸上床的时候,被窝真的香软身躯明显受到惊吓。

    「妳姓梅,是我的新娘子?」酒意让他有些大舌头。

    身下的娇柔躯体迟疑了一下,轻轻点头。

    「噢,我是江金虎,妳老公!」

    这样就算介绍过了。至于他老婆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他完全不感兴趣。

    随随便便完了事,他起身穿好衣服走人。

    床上那女人压抑的暗泣,他也完全不关心。她本来就是买来做这档用途的嘛!还要他陪小心、软语安慰不成?

    别闹了!

    尽完了丈夫应尽的义务,江金虎步出他的新居,接下来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都不曾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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