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灵异神怪,误打误撞,日久生情 >> 夺舍之福星驾到作者:席绢 | 收藏本站
夺舍之福星驾到 page 48 作者:席绢
    她仍然认为沈如律是一个能带给别人福气的人,即使他身上的福气他自己享受不到;所以,叶知耘这个女人真是太幸运了。

    她讨厌什么都没做,就走大运的人。

    所以,在短暂几秒与这对情侣对视之后,她面无表情越过他们走进医院,连个白眼也懒得给。她今天是来探望王紫云的。如今每当她情绪陷入烦躁低潮时,已不必服用百忧解,只要来围观一下王紫云就能神清气爽。

    沈如律与叶知耘同时回头,目送钱芷韵端着冷艳高贵的表相大步走进医院,相对无言了下。

    「她好像活得很理直气壮,一点都不觉得需要感恩或觉得亏欠。」叶知耘淡淡道。

    「我们也不需要她的感恩或亏欠。老实说……」沈如律想了下,低头亲了她一记。「她那样的人,得罪她或帮助她,只要让她记住,都是很危险的事。」

    「那么,被她仰慕的人呢?」她轻哼。

    沈如律很想昏倒,叹声道:

    「妳也太自恋了!老是以为我很有身价,很容易被别的女人喜欢,让妳堂姊听到会被笑的。」

    「这哪能叫自恋啊!你这个国文系毕业的人,还是乖乖去当体育老师吧,别祸害学生了。」她推他一下。

    沈如律躲过她推来的手,顺手将她给搂进怀里,笑道:

    「当然必须叫自恋。」

    「别硬拗啦!」

    「哪是硬拗?妳喜欢我,就会觉得全天下的女人也会跟妳一样能慧眼识珠的喜欢上我,这不是自恋是什么?」

    她笑着搥他胸口一记,他没躲开,而她也没再嘲笑他的乱用词语了。

    她被他搂着走,两人甜甜蜜蜜的走在人行道上,一同看着沿路的风景。纵使都市的景观称不上有多好看,不过是数不清的车辆、一幢又一幢的高楼大厦,以及行色匆匆的路人,再有就是分植在道路两边的行道树以及矮树欉等等的……

    可是,能够看到这些真好。

    能够跟心爱的人一同看着这些再寻常不过的风景,真好。

    站在红灯路口,沈如律望着天空深吸一口气,终究克制不住,低下头珍惜的吻住怀里小女人的芳唇。

    叶知耘被吻得微喘,张大眼瞪着他,想看明白他怎么突然就激动了?

    「有妳,真好。妳一定是我的福星。」

    她微笑,双手高抬,圈住他肩膀,十指在他颈后交握。轻声道:

    「我更宁愿是你的幸福。」

    「已经是了。」

    「那么,你也是。」她抿唇笑,像要忍住吻他的冲动,想把话给说完。

    「也是什么?」他额头抵住她的,柔声问。

    「也是我的福星,更是我的幸福。」她想,她心底就算不信,却也始终在意龙大师说她带着晦气的事;但眼前这个男人从来没有动摇过信念,就算一度面临死亡,也深信遇见她,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事、她是他的福气。

    「所以,我们是天作之合。注定要遇见,注定要相恋,注定要──一辈子在一起,一生一世。」说到最后,带着坚定的虔诚,就像是在求婚。

    虽然没有鲜花,没有下跪,没有戒指,但眼前有他、也有他眼底浓得化不开的爱意,那就够了。

    所以,她踮起脚跟,柔软的唇贴在他耳边,轻道:

    「我愿意。」

    我愿意嫁给你。

    我愿意跟你签订一生一世的契约。

    我愿意跟你一同看尽世间的所有风景。

    只要是你,我愿意。

    《全书完》

    后记──因为拖稿而导致的好久不见

    事到如今,轻飘飘的说声「对不起」认错,或者,找一堆妳自个儿知道是为了证明自己无辜的胡扯借口,但读者却愿意相信妳就是在种种不得已之下无法完成写作目标,轻易的原谅妳的爽约。

    不管怎样,2013年的年底那会儿,我是真没想过,整个2014我竟然就是这样混过去的。

    开了粉丝页,却因为被莫名删了账号,觉得冤枉气堵,转头再不上脸书。

    新年时满心感动着「1314」,觉得甜蜜无比,决定接下来一整年一定要发愤努力工作,最好多写个一两本,但是,最后我连一本都没写完……

    是的,我对许多事有满肚子牢骚与抱怨;是的,我纵容自己的不满而理所当然犯懒,然后一整年都这样荒废。

    每天每天,迎着清晨的阳光醒来,都下定决心今天要好好工作;但当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时,灰姑娘忙着去掉落她的玻璃鞋,而我,则摊在枕头山上,一边入睡一边忏悔,然后一觉到天明……

    人啊,懒着懒着,也就习惯了。

    好像总是缺了点动力,不由得怀疑自己是不是逐渐在流失创作力?怎么会这样犯懒?在不打开word档时,脑子里不会浮现半点对剧情的思考;而,当打开word档时,它的一片空白,又多么像我的脑袋现状……

    没有什么借口好说,这一整年,就这样懒过去了。

    每次脑袋空空时,就想着是不是就此退休得好?

    是可以退休了。市场如今这样惨,写了小说,就算有人看,却是没人买,真是可怕的情况。文字创作产业彷佛进入了冰河时期,不知道得过个几千年才能等到春天的太阳把冰层温柔的溶化。愈想就愈丧气,于是我又成功找到一个不写稿的借口,真是庆幸……啊,不是,是真丢人!真的丢人!

    虽然确实丢人没错,但当大家有机会看到这篇后记(忏悔信)时,就表示我仍然把这本《夺舍二》给写出来了。简直都要把自己给感动得哭了!

    总之,真的是好久不见,在这里很心虚的跟大家问声好。

    ※※※

    虽然早就设定好故事大网,却在真正下笔时才是故事进行的开始。写完一个设定,才能想着下一步该怎么衔接,并不是当初在起草大纲时涂涂改改一堆,就能轻易将一个故事给搞定。大纲毕竟只是一个粗略的概构,不要以为写了十几页就万事不愁等出书了,还差得远呢!

    有时想想,大纲这种东西,真的是写来给自己陶醉一下,然后转头就推翻掉的东西。所以……高元,你真是王子身分配角命,不能当个被女主角爱的男主角也没关系,优秀的男配生来就是让天下女人爱的,你一点也不用感到难过,就这样继续去拥有弱水三千吧,不用在意沈如律手上那一瓢水了。

    这本小说因为拖稿得太久,以致作死的作者本人我,有非常多的时间去折腾大纲设定,东改西改的,就把男主角给改掉了。是的,第一个版本里,男主是高元,而沈如律应该是个看起来阳光平凡却又非常神秘的重要男配。

    虽然有点对不起高元,但我们要相信,一个优质的男人并不会因为他不是男主而失去光彩。没看到偶像剧里的第一男配总是最帅最有钱最迷人的吗?身为两本小说里最有钱有势、被公认最优秀、被最多女职员爱慕的男人,他可以含笑九泉了。

    到底,我还是想写一个跟上一本男主沈维理截然不同、却同样令高元这样顶尖优秀的男人感到挫败的男人。我无意让高元当炮灰(如果你们觉得他是,那绝对是错觉!),他就像是最高阶的一种标准,在未婚女性们的爱情与婚姻幻想中,他就是最典型的白马王子兼金龟婿。但如他这样好像生下来就拥有全世界的人,却也是有属于他的困扰与不自信,即使他是如此努力;而他的努力也实打实的获得了应有的成果,只是为世界上有沈雄理这种人的存在,让他完全没有机会养成骄傲自负的品性,反而在成长路上不断感到失落与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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