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大陆 >> 斗气冤家,日久生情 >> 公子有难作者:董妮 | 收藏本站
公子有难 page 1 作者:董妮
    第1章(1)

    越秋雨穿着一身短打,满头黑发随便用布条绑着,脸上又是汗、又是泥,肩膀还扛着柄锄头,活脱脱像个农间小伙子。

    她起脚踢开父亲越天豪的房门,惊醒一对鸳鸯春睡。

    「秋雨!」越天豪匆忙把刚才不小心踢落床下的被子捡起来,遮住娇妻的身子,一边手忙脚乱地穿衣服。

    这其间,越秋雨一双利眼就盯着床上两人,搞得越天豪太过紧张,就怕「春光外泄」了去,因此几次差点将上衣当裤子穿了。

    倒是越夫人神情淡定得很,她约莫三旬出头年纪,眼尾虽有岁月痕迹,但精致的五官不难看出年轻时也是倾国倾城一美女。

    她伸出赤裸的藕臂,对着越秋雨挥了挥手。「秋雨,晚上娘不煮饭了,你跟哥哥、弟弟、妹妹讲,自己解决啊!还有,下次进爹、娘房间记得敲门,好吗?」

    言外之意是待会儿她跟相公还有很重要的事得做,不克下厨。

    越秋雨理解地颔首,但随即又摇头。「我会敲门,然后自己去酒楼吃饭,但不要告诉他们。」

    「怎么?又跟他们吵架了?」

    要说越家七子二女……咳,别怪她生得多,年轻时,当家的还没现在的地位,就一个街头收钱的地痞,平常时间多得是,又娶了一位艳冠群芳的娇妻,还不天天抱着老婆热炕头?自然孩子就多了一点。

    只是越家九个孩子,八个都遗传了她的性子,喜欢读书胜于习武,只有越秋雨继承了父亲的武学天分,小小年纪,一百零八招飞仙剑法已练得有模有样,可以预料,下一届绿林要出一个女魁首了。

    至于当代的黑帮头头越天豪——别怀疑,越家这个名震南七北六一十三省、让黑白两道皆为叹服的帮派名称,就叫——黑帮。

    要说这个帮名,也是一则传奇。

    越天豪十岁那年,偶然救了一个伤重濒危的老道士,老道士担心自己一西归,满身绝学尽入黄泉太可惜,便抓了越天豪,死命逼他练武。就算一时学不会,至少得记下来,将来寻一奇才,将他一身所学发扬光大。

    老道士哪知自己这么好运,随手一抓就逮到个武学奇才,他自己学了一甲子也没吃透的飞仙剑法,越天豪只花了三个月就学会了。

    当然,学会跟使用是两回事。毕竟越天豪年纪太小,又无对战经验,真要跟老道士打起来,纵然他已学全老道士的本领,还是次次被打成猪头一枚。

    而老道士以为自己无药可救的重伤,居然在越天豪日日上山采摘草药给他熬汤喝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痊愈了。

    越天豪的说法是,山上的老虎、黑熊每次受伤,都会去吃这些草,他见过一头老虎不知怎地受了好重的伤,背上被开了两道口子,一条腿还被削下一大块皮肉,颈部、腹部也有多处伤口,他以为这头老虎死定了,便成天守在牠附近,只等老虎一咽气,越家一窝老小便可以开荤了。

    谁知老虎就吃这种草,硬是把伤吃好了,让他后悔死了。早知如此,他就不存吃独食的心思了,一发现老虎便回村通知所有大人,一块儿上山打老虎,虽然越家不能独占这大块「肉」,但分一小块、炖一锅汤还是可以的。

    他真是「因大而失小」,从此越天豪养成一个好习惯,有饭大家吃、有酒大家喝,绝不吃独食。

    而这个好习惯也伴随他日渐成长,让他从一个小混混慢慢爬到统领整个绿林之位,而且无人对他有怨言。

    越天豪想,老虎这么重的伤,吃了那些草都能治好,没道理人会吃不好吧?于是就把老道士当老虎那么治了。结果……非常美妙,原以为必死无疑的老道士历经两年后,居然痊愈了。

    这让老道士感慨万分,原来人自以为是万物之灵只是一种自大之心,有时动物比人更懂得生存之道。

    第二个感慨嘛,是自己怎么就收了这样一个变态的徒弟,两年内,把他一身所学掏个精光,若非经验不足,他这个师父早已没脸当下去了。

    但老道士还真没脸承认这变态徒弟是自己教出来的。丢不起这个人啊!自己学了一甲子还摸不透的东西,人家三个月学会、两年学通……比起来,自己一把年纪不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因此老道士临离去前规定越天豪,十八岁以前不准对外人说出自己的师承。他是想,有了徒弟帮忙喂招,他对飞仙剑法也是颇有领悟,再给他六年时间,肯定能吃透这套剑法,那时他便有面子承认自己收了一个天才徒弟了,否则让人说师父不如徒弟,想想都臊得慌。

    只可惜他没活到悟通飞仙剑法便驾鹤西归了,死前只来得及给出家前娶妻生的女儿写一封信,告诉她自个儿收了个天才徒弟,让她生活无依时便去找越天豪。越家小子受了他这么大的好处,理当替他照顾女儿。

    而老道士的女儿就是如今越天豪的妻子曲书瑶,一个美若天仙、聪明绝顶、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却慵懒成性,能坐着绝不站着的奇女子。

    曲书瑶收到老道士的信后也没多想,包袱收一收便找上了越天豪,告诉他自己的身分,并表明这辈子吃穿就全靠他了,希望他努力赚钱,因为她不想过苦日子。

    越家本也有几亩薄田,衣食是不愁,但要过得好,一个字——难。

    可既然师姊有命,越天豪自当遵从,因此他一边种田,闲时便与几个同村好勇斗狠的小伙子组成黑帮,专门在街上收钱。

    不过这行业也不好赚,因为越天豪看到孤身女子不收、老人不收、小孩不收、生病的、家里困苦的……也全部不收,所以他的帮派经营得真是比丐帮还惨。

    丐帮乞讨,起码讨到的东西就是他们的了,黑帮呢……即便收到钱,偶尔也会因为越天豪一时心软给施舍出去,因此黑帮混得十分艰苦。

    这情况一直持续到越天豪满十八岁的某日,一群过江龙想来占地盘,因为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组织,所以行事狠辣,不管是街上的摊贩、商店的老板、码头的工人,甚至乞丐身上他们都想刮一层油水。

    越天豪看不过去,加上老道士给他的期限时间已满,因此他一怒之下,从大街上一路将那群家伙打回他们的老窝去,一个人对上百来个混球,直把他们赶出城去。

    后来,对方又找来几个黑道上有名的恶徒要找他麻烦,也被他一一废了。

    这时越天豪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武功挺不错的嘛!

    而城里的人也终于明白越天豪的重要。有他坐镇,大家虽然要交一点点钱,可起码身家是真的受到保障,若让那些穷凶恶极的外地人在这里形成势力,大家才真要倒大楣了。

    因此,城里的商人们开始自发地向黑帮缴钱,至于挑夫、码头工人、乞丐等这些苦哈哈的人们便联合起来,每人每月送颗鸡蛋、一把野菜、一块铜板,怎样都好,反正只要他们送了东西,以越天豪的个性定会保护他们——毕竟,他收了东西嘛!

    黑帮便这样戏剧地站稳了脚步,并且收入日渐丰厚,越天豪终于让曲书瑶过上好日子,还娶了她为妻。

    这时,越天豪以为,这样的日子已经可称为宛如身在天界了。

    谁知时势造英雄,因为朝政日坏,越来越多人生活无继,靠水吃饭的人们便组成了漕帮;贩卖私盐者形成了盐帮;而众多乞丐则渐渐合成丐帮……反正全是一群吃不饱、穿不暖,只得彼此合作以保障生存权益的辛苦人。

    越天豪的黑帮发展迅速,先是跟他们起了冲突,可一来二去,大家也敬佩越天豪的义气,于是漕帮、盐帮、丐帮纷纷加入黑帮,过起了有饭大家吃、有酒大家喝的好日子。

    不知不觉间,越天豪的势力横跨了南七北六一十三省,并逐渐统一了绿林黑道。

    其间,曾有名门正派不服,多次发起剿灭黑帮之举,却全被越天豪打退了。

    越天豪终于明白,自己不是很厉害,而是非常厉害。

    而那些名门正派在接二连三地失败后,也不得不承认他绿林魁首的地位。

    黑帮正式称霸绿林。

    但越天豪对权势、地位没有太多追求,他只希望自己、自己身边的人、所有下属及朋友都能过上好日子。

    正因他这种性子,让黑帮不只稳定发展,更是团结得紧密无间。

    岁月匆匆,他坐上绿林魁首的位置也快二十年了,九个子女也一一长成,可惜只有越秋雨继承了自己的武学天分,其他八个都爱文胜于武。

    而越秋雨,打架她在行,可一旦跟兄弟姊妹们起口角,她说一句,他们可以用一百句之乎者也把她淹没。

    每当这时,她就气自己为什么不擅读书?否则也不会被骂得这么惨……悲凉的是,他们骂她的很多话,她还听不太懂,这世上还有人比她更可怜吗?

    今天,她又被一堆子曰砸晕了,好想去孔庙指着孔子塑像问:你没事讲这么多话干什么?吃饱太闲回去睡觉啦!

    于是,她痛定思痛,既然自己不擅读书,不如去挑个会读书的相公,以后她再跟兄弟姊妹们吵架,就由她那位博学的相公负责帮她骂回去。

    因此,她才来找越天豪,告诉他。「爹,我要去寒山书院读书,你想办法把我安插进去。」

    「啊?」越天豪刚穿到一半的外袍又滑了下去。「秋雨,你再说一遍,你想干么?」

    「我要去寒山书院读书,你想办法,不管是动用武功或者金钱贿赂,总之,设法让我进去书院读书就是。」

    「三字经、千字文,你都会背了吗?」

    越秋雨脸上闪过一抹红。三字经、千字文都是启蒙文学,她大哥三岁就能倒背如流了,至于她……

    「给我书看着,我会念。」她识字,但背不起来。

    她习武很快,连她爹的压箱绝技——飞仙剑法都使得出神入化,几个叔叔、伯伯的家传绝学也被她一一挖个精光,假以时日,胜过越天豪不是难事。

    但说到读书……越秋雨只觉得毛笔拿在手中,比那环首大刀更重上百倍。

    武功招式她看一遍就会,经史子集嘛,她一翻开就……睡着了。

    于是她成了兄弟姊妹中唯一的例外。

    不过越天豪特别宠爱她,一心将她培养成黑帮的第二任帮主。

    越秋雨也一心朝着绿林女魁首的道路迈进,只是她再也受不了每回跟兄弟姊妹们吵架,她说一句,他们可以回上一百句,偏偏那一百句她还听不懂。这样的日子太别屈了,她一定要想办法得回这个场子才行!

    可越天豪却被她这个要求难倒了,他沉吟半晌。「秋雨,你……你连最基本的三字经、千字文都不会背,怎么进得了寒山书院?」

    要知道,寒山书院可是大陆上第一流的书院,收的全是第一流的学生,而秋雨,连最基础的童生都比不过好不好?

    「我知道凭我自己是考不进去的,所以才叫爹想办法啊!」越秋雨理所当然地道。

    「爹能有什么办法?即便爹代替你去考,也考不上啊!」越天豪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的学问跟越秋雨有得拼,同样是看见书就犯困的性子。「除非……」他瞟一眼床上正慵懒地打呵欠的娘子大人——她才是真正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家里的孩子个个都像她,当然,越秋雨除外。

    曲书瑶眨了眨眼。「要我去代考吗?」

    父女俩一同用渴望的眼神看着她。

    「可是……」从某方面来说,曲书瑶也是个奇葩,她不觉得代考、造假有什么不好,只关心一件事。「我代考是没问题,不过秋雨,娘毕竟是女儿身,你——」

    「我也是女的。」虽然她常年作男装打扮,举手投足也像男生,可她确实是个大姑娘。

    「啊!」曲书瑶愣了下,才恍然大悟。「对呀,娘差点忘了你是女的,只是……」她上上下下打量了女儿一阵,叹口气。「你这样子没有说服力啊!」

    越秋雨一口气差点闷死。终于知道为什么其他兄弟姊妹这么爱气她了,都学了他们的娘亲大人嘛!

    「我这就去换装。」她大步往外走,可到了门口,一口气咽不下去,一掌打在门板上,劲力大得连门边的墙都被震塌了一小块。

    曲书瑶抬眼望一下自家相公。「相公,我觉得你把秋雨生错了,应该将她生成男娃儿才是,一定勇猛过人,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名门闺秀?」

    越天豪默默无言泪两行,心想:夫人啊!生孩子这种事是你负责的,为夫作不了主啊!

    他夫人什么都好,就是对事情的看法常常特别到让人无语。

    第1章(2)

    夫妻俩在房里等了约半炷香,一抹窈窕身影袅袅婷婷地走了进来。

    来人一身雪白衫裙,衣上以银线绣着白牡丹,既高雅又显贵气。

    那张小小脸儿约莫巴掌大,眉目精致、五官秀雅,隐隐一股出尘气质,当那双妙目轻轻一转,越天豪和曲书瑶心底同时一颤。

    这是何方仙子下凡尘,竟是清灵水秀得彷佛集合了天地间所有灵气于一身。

    她不只美,还美得让人一见便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深怕不小心弄出一点声响,便是亵渎了美丽的仙子。

    「这样可以了吧?」然后,仙子开口了。

    越天豪和曲书瑶同时掉了下巴。

    「秋秋秋……秋雨……」这是他们那个假小子也似的女儿吗?谁易的容?手艺真好。

    不对,仔细看那五官模样,确是越秋雨无误。

    越天豪忍不住瞧了床上的娇妻一眼,若曲书瑶再年轻个十几岁,岂不正是这副天仙也似的姿容?

    还记得当年她揣着老道士的遗书来找他时,他见到她的第一眼,便差点跪下喊:「神仙姊姊!」

    不过两人成亲后,曲书瑶渐渐染了人气,虽是美丽依旧,却少了那副高高在上的仙子味道。

    但对越天豪来说,神仙姊姊是拿来供着的,他还是喜欢现在的曲书瑶,慵懒、贪享受、爱撒娇……十足十一个糖人儿,教他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真真爱入了骨子里。

    他现在再看越秋雨,彷佛看见当年的曲书瑶,就这么从云端走进了他的生命里。

    原来,他们所有子女中最像曲书瑶的却是越秋雨。

    其他孩子继承了曲书瑶喜文厌武的个性,而越秋雨则完全承袭了母亲的美貌,不过性子像他。

    越天豪很开心,真的很开心,他喜欢子女像妻子,不管外表也好、个性也好,越像妻子,他越高兴。

    因为他这辈子最喜欢的就是曲书瑶,子女第二,他自己排第三,现在,最像妻子的越秋雨也许会成为他所有孩子中,最讨他喜欢的一个。

    什么?他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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