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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怕缠郎 第二章 作者:董妮
    一直以来,为了不吓到沈涵晴,席冬可谓费尽心思。

    明明心底藏著山高海深的爱恋,他却从没表现出来过,只是用心当著她的「哥哥」;守著她、哄她开心。

    「N视要筹拍神鸥侠侣,正在找女主角,或许我该推荐你去演小龙女;毕竟,要论玉洁冰清、清纯无瑕,谁能与你相比?」眨眨眼,换来沈涵晴一朵笑花,他无比满足。

    「冬哥,你又在说笑了。」

    「不是说笑,你有兴趣,我随时可以帮你推荐。」想他三十岁前可是个知名模特儿,人气、卖相俱是一流,只是无心往演艺圈发展。

    三十岁後,开了家小小的经纪公司,干起了精明厉害的经纪人。

    虽然他手底下的人只有七个,却个个都能独撑一片天,几乎横扫模特儿、演艺、歌唱三界,成为名副其实的小虾米吃大鲸鱼。

    闻言,她调皮地皱著眉。「可是小龙女要成天跟杨过缠在一起耶!我一定会疯掉。想想,还不如李莫愁那个角色适合我,身边只有一个女徒弟。」

    他一愣,接著大笑。「幸好你没告诉我,你要演全真派的孙不二道长。」她若出家,他铁定哭死,保护了十多年的宝贝,要轻易让人,就算是三清祖师,他也会卯上去拚命。

    「全真七子里面只有孙不二是女的,其他全是男的耶!要我泡在一堆男人里,不如让我死了吧!」

    「要剧组里一个男人也没有,这一点恐怕天王老子来也没办法。」他状似苦恼地低著头。

    「所以我才要做美容师啊!专门眼侍贵夫人和千金小姐。」她可得意自己的聪明了。

    「还有新嫁娘。」妍美容工作坊也做新娘造型服务;有关此项,他就不解了。「难道没有一个新娘子是由丈夫陪著来做护肤、化妆的?」

    「哪个男人有耐心去那边一等四、五个小时的?最多就把人送到,时间到了再来接人。」

    「如果是我,一定全程陪同。」

    「这么有耐性?」

    「你不信?」他瞄了她的电脑一眼。

    她想起读大学时,他曾为了帮她救回一篇被病毒吃掉的论文,窝在宿舍里陪她熬了一天一夜,没有半点不耐烦的表情,瞧来耐性是很足的。

    「可惜,就算你想陪,你女朋友多半也是不愿意的。」

    「为什么?」

    「当新娘子,谁不希望在老公心里留下一个最美好的影像,怎么可能会让没有上妆的素颜破坏了老公的心情?」

    「反正婚後日日夜夜都得以真面目相对,我倒觉得,大家看清楚、瞧明白,比那一瞬间的光彩更重要。」

    她想了一下。「这也是有道理,不过……」

    「小晴。」对讲机里传来心姊的叫声。

    沈涵晴瞧了帝冬一眼。「是心姊,我先去看看她有什么事,待会儿再请你上馆子吃饭。」看来她是打定主意要报恩了。

    席冬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能有更多机会与她相处,他才乐呢!

    不过他不强求,俗话说——「呷紧弄破碗。」他一直紧记在心,怕一时的急躁,坏了十余年的布局。

    届时美娇娘跑了,他可就欲哭无泪了。

    沈涵晴走到玄关,接起对讲机。「心姊,有什么事?」

    「我们准备了一桌好菜要谢谢阿冬的辛劳,你快带他下来,大夥儿都在联谊室里。」这倒解决了南冬和沈涵晴的用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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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妍美容工作坊里的女性员工们就算都还没有结婚,也暂时未交男友,但多数都有一定的社会经验,看过的人多,眼力也精了。

    但就算她们个个阅历丰富,还是没见过像席冬这样的男人。

    要说他「娘娘腔」,他确实是。

    比女人爱乾净,一张俊脸白皙无瑕,打扮清爽、举止优雅、谈吐斯文、不抽菸、不喝酒、不吃槟榔,甚至连含糖分过高的饮料他都不喝。

    以前,他是模特儿,脸蛋、身体就是生财工具,得好好保养,这还有话说。

    如今卸下模特儿身分,当经纪公司的老板,他还能保持一样严谨规律的生活态度,就很难得了。

    而更难得的是,他这种严以律己的观念绝不波及旁人,所以妍美容工作坊的这群女人们都很喜欢他。

    但他真正让她们爱人心坎的是,他任劳任怨、什么都会;虽然这全是为了他最最心爱的小晴,可仍令人感动。

    「今天我一定要好好敬你一杯,阿冬,没有你,这栋公寓大概要被我家浴室漏出来的水淹没了。」心姊抢先举高酒杯喊。

    「心姊,我不喝酒。」席冬委婉推辞。

    「没关系,我乾杯,你随意。」心姊展现女中豪杰的气魄。

    「我也要。」俏美跟著叫。「阿冬,你真是厉害,只要跟房子有关的东西,没一样难得倒你,说实话,你到底是在哪里学得这一身好本领的?」

    「阿冬岂止会整修房子,电视、冰箱、录放影机……没有一样难得倒他。」

    「他还会修车呢!上回我的摩托车突然发不动,也是他帮我修好的。」

    「哇,阿冬简直是天才。」

    「我们要敬天才阿冬一杯。」

    一夥女人围著席冬又笑又闹。

    席冬也一一接下来,期间,不见任何不耐神色。

    忽尔,俏美叫道:「不过除了感谢阿冬外,我们还要感谢一个人。」醉眼迷蒙地,她扑向沈涵晴,抱住她,兜头就是一吻。「多亏小晴把阿冬带进来,我们才有今天的好日子过,感谢小晴。」

    被包围起哄的对象,从席冬变成了沈涵晴。

    沈涵晴吓了一跳。

    「哇,俏美,你一口酒气,别亲我哪!」她会醉的。

    「嫌我嘴臭啊?没关系,你也乾一杯,就变成两口酒气,谁也嫌不了谁了!」俏美喝醉了,连沈涵晴都想灌。

    「好哇、好哇,今天咱们不醉不归。」一群女人闹起来,可不比男人差。

    沈涵晴在这里也住了几年,很清楚这群大美女平常看起来气质高贵,不过一旦喝醉酒,却是比骡子还「番」,绝不能被她们捉到,否则她非被灌得三天三夜下不了床不可。

    「不要啦!我不会喝酒,心姊救命啊!冬哥——」当下,一场追赶跑跳碰在小小的联谊室里展开。

    心姊看著一群醉鬼瞎闹,只觉又好气又好笑。

    「俏美、还有你们……」她正想赶过去阻止。

    「心姊。」席冬怎么可能把如此好的救美机会拱手让人?他不著痕迹地拦下她,问了个工作上的问题。「我旗下有个模特儿,最近接了趟巴黎的工作,但她不放心把妆交给其他美容师打理,一定要你们工作室的,不晓得你能不能派个人陪她去趟巴黎?」

    「去巴黎啊?几天?」一谈起工作,心姊立刻全心投入。

    「两个星期。」

    「薪资要比照我们一般出差加一成喔!」

    「没问题,机票和食宿也由我们这边负责。」

    「OK,我叫俏美去。」

    「多谢心姊。」他说,眼角瞥见沈涵晴已被灌得娇颜酡红,他向心姊轻颔个首。「明天我再派人送合约书过来,这桩交易就当定案。」话落,他转身,解救佳人去也。

    心姊愣看著他的背影,半晌,诡笑浮上双昏。「这家伙还是一样厉害。小晴遇到他,注定是一辈子翻不了身,唉!」

    「心姊,你在说谁厉害?」俏美蹭到她身旁。

    「我说,咱们公寓里的不婚纪录恐怕要改写了。」心姊瞄了她一眼。「回家记得收拾行李啊!」

    「不会吧!」俏美大叫,整个身子化成八爪章鱼,死死巴住心姊不放。「我不过喝了点酒,你就要开除我?」

    「谁要开除你了?我只是要派你去一趟巴黎。」心姊一指头推开她,走向沈涵晴。

    虽然席冬的确是个很不错的男人,为了获得沈涵晴芳心,他可谓费尽心思;但为了公司著想,她还是不希望手下大将这么快被拐走。

    「阿冬,关於刚才那件案子,我还有些事想跟你谈。」端起酒杯,心姊准备「棒」打鸳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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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沈涵晴被灌得头昏眼花之际,席冬的翩然降临无异於神仙驾到,让她感动得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冬哥,救命。」平常她视男人如蛇蝎,避之唯恐不及,但值此危急存亡关头,那些小事就不必在意了。

    沈涵晴一溜烟扑向席冬。

    席冬将她护在怀里,大掌揉著她的头,她也不闪,整个人软趴趴地瘫在他的臂弯中,实在是醉翻了。

    「咳……」他清了一下嗓子。「各位,我有一个天大的消息要告诉你们。」他的声量不大,却很有威严,将众人的注意力成功地从沈涵晴身上转移到他跟前。

    帝冬举高双手,喧闹声渐止。

    半晌,他轻咳一声。

    「事情是这样的……」他一派严肃正经,连自後头赶来的心姊都不觉被震住了。

    到底是什么事呢?竟能让一向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的席冬变了脸色?每个人都在猜。

    须臾——

    他突然唱起单口相声。

    一夥女人愣了好久,倏地轰然大笑。

    气氛就在席冬的特意煽动下再度热络起来,并且烧得更高昂。

    他一杯又一杯地帮众女子添酒,甜言蜜语、笑语关怀是最好的下酒菜,不多时,所有人都醉倒了,只剩席冬和半醉半醒的沈涵晴。

    「小晴,我抱你回房吧!」这一轮热闹下来,他依然有本事保持滴酒未沾的纪录,果然够猛。

    沈涵晴无力地点头,没他扶著,她早瘫死在地,也就无法顾及什么怕不怕男人了。

    席冬抱她回三○二号室,将她放在沙发上,并转进厨房,倒了杯水给她。

    「有办法喝吗?」他看著她疲软的身子说。

    她试著举手,却无能为力。

    他轻笑一声,扶起她。「我喂你吧!」

    她螓首靠在他的胸膛上,赖著他的扶持,一口一口喝下沁凉的清水。

    水喝完,席冬一根手指画过她粉嫩的樱唇,明著是为她拭去多余的水渍,其实心头烧得像滚烫的热油。

    认识她这二十七年来,他就靠著这似有意、若无意的碰触,稍解满腹的相思之苦。

    没错,席冬一直深爱著沈涵晴,从他第一眼见到这个初生时红咚咚、像个外星生物的小娃娃起,他就喜欢上她了,所以他才会忍不住一口亲得她险些断气——这也就是为什么,小时候他会被列在她讨厌名单中的第一位。

    及长,他知道她历年来和男性结怨的种种恐怖纪录後,一点愧疚悄悄在心底萌了芽,伴著好奇,他开始日夜观察她,却不小心情根深种,不可自拔。

    「为什么情况如此混乱,冬哥你还是能把持得住,不受影响?」被酒精搞得头痛欲裂,她瞧见他清醒的眸子,禁不住有些嫉妒。

    「因为我年纪大,定性够啊!」轻点了下她的俏鼻,他扶她在沙发上躺好。

    「没有其他秘诀?」

    他一脸莫测高深地眨眨眼。「当然有。」

    「是什么?」她追不及待想知道答案。见过妍美容工作坊员工的人都说,这里的成员容貌、气质俱是一流,既出得厅堂、又入得厨房。

    他们哪知,一群女人相聚,玩起来才疯呢!

    沈涵晴虽喜欢这群可爱又善良的姊妹,但对她们那种人来疯到甚至可以包下一家PUB跳裸舞,或者买它十几二十打啤酒,喝得大醉三天的行为却是敬谢不敏。

    她的本性是羞怯而内敛的,正如她的外表,一双修长丹凤眼,不够水亮,却十足性感,琼鼻、樱唇,活脱脱是从古典仕女画里走出来的千金闺秀。

    不过因为近年流行窈窕美艳的辣妹,所以她这样的小家碧玉倒是得了不少清闲,不见太多狂蜂浪蝶纠缠;当然,席冬的预防有道也是原因之一。

    工作时,沈涵晴很认真,几乎可称为拚命三郎。

    可一遇到休假,她却喜欢赖在被窝里看书、听音乐,又或者整治出一桌子美食犒赏自己的嘴巴。

    至於现在最热门的休闲活动、出国旅游或跳舞歌唱,就不在她的兴趣范围内了。因此,她的人际关系只能算中下,不太好。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代人流行的交谊玩意儿她都不爱,十邀九不到,这样人际关系会好才怪。

    席冬只是摸摸她的头。「练得一身比那些爱喧闹的人更会喧闹的本领,就是我应付灌酒的最佳绝招。」酷酷地丢下一段话,他转身进厨房洗杯子。

    沈涵晴愣了一下,大叫。「骗人,我从来没看见你喝酒喧闹过。」

    「那是你没看过,不代表我不会。」

    「可你明明说过自己不喝酒。」

    「不喝酒也不代表不会喝酒啊!」洗完杯子,他又走进她的卧室,拿来一条薄毯盖在她身上。「小丫头,我的本事你没看过的还多得很呢!」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小丫头?离她有十年那么远了好吗?

    他大笑,曲指轻弹她的额头。「不管你几岁,永远都比我小十岁。」

    她皱眉,半晌。「你真的还有很多本领我没看过?」

    「多得比一座山还高。」话落,他又拍拍他的头,「休息一下吧!我去给你买头痛药,你每回喝了酒就要闹头疼。」他边摇头、边走了出去。

    她一直看著他的背影,想著他收服众家姊妹的各式本领,心头直泛疑问。「难不成真如俏美说的,冬哥是个天才?」否则,他怎么会如此厉害?

    正在玄关穿鞋子的席冬听到她的声音,只在心里轻笑。「傻丫头,世上哪儿来的天才?」

    所谓的天才,不过是一分的聪明,九十九分的努力。

    而他,席冬,为了追求沈涵晴,所付出的心血更是别人的千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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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席冬的人都说,他是个天之骄子。

    有钱、有权、有势,长相斯文、身材颀长,简直是最佳的黄金单身汉代表了。

    但他却直言自己不是个聪明人,顶多性子比一般人还要固执,只要看中一样东西,不择手段也一定要争取到手。

    他十岁看上沈涵晴,十五岁发现自己喜欢她,二十岁认定了这一生的爱情,从此十七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她的喜好,让她爱上他。

    家里人告诉他,改变自己去迎合喜欢的人并非长久之计,因为,爱情是一时,婚姻却是一世,没有谁可以一生戴著面具做人。

    可他却认为,能力、气质、言行……都是可以经由外力改变、培养的,一旦养成习惯,谁能说他不会变成沈涵晴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为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做全身性除毛,因为她说她最怕全身毛茸茸的男人。

    接著,他把自己送进模特儿训练中心,学习优雅的仪态和举止,跟粗鲁彻底划清界限。

    他学文、学武,练习哄女人、讲笑话……全是为了她。

    而皇天也不负苦心人,终於让他成为她除了父亲、弟弟外,唯一愿意接近的男人。

    可这样还不够,因为她仍未将他视为托付终身的对象。

    他今年已经三十七了,再蹉跎下去,他都要老了。

    「阿冬,吃饭了。」席妈妈上来叫人。

    「等一下。」他闷著声音说。

    席妈妈瞥了他的脸一眼。「你又在敷脸了。」儿子干模特儿时爱美成性,她认了,毕竟,为了工作嘛!

    但他都卸任多时了,依然保持每星期敷脸的习惯,日日保养、时时小心呵护,这就令她不得不怀疑儿子的性向了。

    「阿冬,老妈有个问题憋在心里很久了,一直不敢问,你……是真的喜欢隔壁家的小晴吧?」她说。

    「老妈,我都努力这么多年了,你还看不出来吗?」长指取来化妆水,沾湿面纸,一点一点拭著脸上已乾的面膜,他满意地看著面膜下,一张白皙无瑕的俊脸出现在镜前。

    不枉他多年来花钱又费力地保养,三十七岁,依然皮光肉滑,不见半丝皱纹;相信假以时日,与沈涵晴结成连理,人家也不会笑他们老夫少妻、不相配。

    「可是……」席妈妈看著他陶醉的面容。「你这么爱美,每天花在镜前的时间比你老妈我还多,我担心你是不是拿小晴作幌子,其实真正喜欢的是……」她只想问儿子是不是同性恋,却来不及说完。

    铃……席冬的手机响起。

    「老妈,你等一下。」席冬先接听电话。「喂,我是席冬。」

    「冬哥,我阿龙啦!今天轮到我站岗,我看到有人送花给大嫂耶!」沈涵晴也许不知道,但席冬对她的「保护」却是无远弗届的。

    她离家上大学,他就买通她的同学、室友,请他们帮忙驱赶无聊的狂蜂浪蝶;她出外工作,他更请了几位工读生,日夜班轮流守候在妍美容工作坊和她的宿舍门口,一有点风吹草动,马上向他报告。

    而他则视情况严重度,或亲自赶过去处理、或让手下摆平。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沈涵晴不论读书、就业……样样顺利,没遇过一点麻烦,席冬居功厥伟。

    「把花拦下来,顺便查清楚送花者的底细。」席冬对著电话说。

    「但花是花店员工送来的。」阿龙回答。

    「有卡片吧?」

    「有。」

    「那你把卡片留下来,至於花,请花店的人拿回去重新包装,不要捆成一整束的,请他们一枝一枝包好,最少要二十枝,不够请他们补到足,钱由我来贴。」

    「可是冬哥,这束玫瑰足足有九百九十九朵耶!」阿龙说。

    一听那庞大的数目,席冬就知道麻烦上身了,普通追求者不会这么大手笔,一丢就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追人。

    看来这位情敌先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类型。

    「那就请他们分装成二十份,记住,分装一定要平等,不可独厚任何一束。一个小时後我会去拿花、并补足不够的钱。」席冬是打定主意要借花献佛了。

    他怎么可能让一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野男人,追走他苦候十七年的小情人?乾脆A了那束玫瑰,分成二十束,妍美容工作坊的员工人人有份,她们开心,他也同时除掉一名心腹大患,一举两得。

    「我知道了。」阿龙把席冬的话对花店员工重复一遍,同时连推带扯地将人赶走。「冬哥,你交代的事我办妥了。」

    「很好。」席冬微笑。「连同花一起送来的那张小卡你先收著,待会儿我会过去一趟,你再把那张卡片给我。」

    「冬哥,这卡片只写了一句『爱恋你的荣』,其他什么线索也没有,留著有用吗?」

    「山人自有妙计。」席冬嘀咕一声。「总之,你照我吩咐的去做就是了,大概再半个小时我就会过去。你千万要稳住,别露馅了,知道吗?」

    「冬哥,我办事你放心啦!我又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麻烦了。」说完,两边各自挂了电话。

    席冬转向母亲。「老妈,今天有没有什么是可以带去给小晴吃的?你帮我准备一份好不好?我一会儿要去小晴工作的地方。」

    南妈妈看著儿子。「阿冬,你是真的喜欢小晴,不是拿人家当幌子吧?」

    「我都追了她十七年了,还会有假吗?」

    南妈冯想了一下,摇头晃脑地道:「儿子耶,不是老妈损你,不过追一个女孩追了十七年还追不到手,你还真是有点逊。」话落,走人。

    房里独留席冬吹胡子瞪眼睛。「妈的,老虎不发威被当成病猫了。」他高举右手。「我席冬对天发誓,一定要在一年内追到沈涵晴当老婆,在四十岁前生下第一个孩子。」

    他,等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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