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前世今生,帝王将相,情深不悔 >> 美味仙妻(上)作者:陈毓华 | 收藏本站
美味仙妻(上) page 9 作者:陈毓华
    似真似假,似幻似梦,晓星星有些眼湿,那些年少天真那么的真实无忧,她把脸贴在了梧桐的枝昶上,默默的感受这一切。

    而且,她还在这些如电似露的片段里看见她记忆中的父亲和母亲,她激动得眼眶含泪,呜咽了。

    他们原来真实存在过,不是她幻想出来的人物!

    而她身上这股灵力,难道是因为一连几次作了那些让人难以言喻的梦所致?拥有这样的灵力到底是好是坏?她看着自己的指头怔了许久。

    这些都落在隐身茂密树丛中的元璧眼中。

    至于谛听,他躲得更远了。

    侍候元璧多年,主子的秉性,谛听和黄泉都知道,平常看着脾气好的人,一旦正经起来,绝对是一板一眼,所以他就算跟着来了,却是很有眼力退得远远的,免得被无辜波及。

    元璧眼中异色连连,却连眨都没眨,就怕哪个霎时自己会错过了什么。

    当晓星星心底那不能自已的激动过去,睁开眼睛便看见树叶上肉眼可见的白瘢逐渐消失,她就知道这棵老树应该还能继续在这片土地活上好一段时日了。

    对于自己无心插柳启发这份异能,能和植物对话,还能帮助它们,她觉得很值,很开心,至于那些吉光片羽的景象,不管是真是幻觉,她还怀抱着疑虑,「那些个都是你过往的记忆吗?」

    树叶晃动,最低矮的枝极绽放出一小簇细细小小的、淡黄颜色的小花,朴素而娇嫩。

    看着唯一一小簇的小花,晓星星不敢置信的说道:「这是要送我的礼物?」

    语音刚落,咦,她蓦地瞳孔一缩,她她她没看错的话,老梧桐又动了……它伸长另一根枝栩上重重叠叠的绿色大掌,把她托上了最浓密、最粗壮、最舒适的那根枝干上。

    爬树掏鸟窝这种事,她印象中小时候没少干过,虽然老梧桐突如其来的将她送上树,让没心理准备的她有些忐忑,但是当双脚稳稳踩着大双岔树干的时候,心里却没有半点害怕的感觉,反而,有种……有种曾经「栖息」在这里的熟悉感。

    因为站得高,透过层层绿叶,她四处眺望,觉得舒畅得很,不想这胡乱一望,望进了一双宛如寒潭般的眼里。

    不会吧,这人怎么会在这里?她立即反应过来,他就住在她家隔壁?

    再往下望看老树根的所在处,这棵树居然是人家院子里栽的树。

    还真有缘,不,冤家路窄。

    他刚刚没看到老树展现的神蹟吧?要是看见还能那么无动于衷的背着手站在树下吗?

    「晓姑娘。」是元璧先开的口。

    「我不知道这是公子家的树,因为它探过墙,我就顺势爬了过来。」

    这男人的样子太好认,应该说是有令人过目不忘的好皮相,举凡见过他的人,想忘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她记得他自报过姓氏,姓元。

    元璧朝上伸出修长优美的手臂,示意她下来,他会接着她。

    既然爬人家的树被主人撞见了,是有点丢脸啦,不过也没什么,把事情说开,应该就没事了吧?

    他总不会因为一碗粥要了他一千两银子,最后许下承诺要替自己办件事的过去,还不爽的记恨自己吧。

    她手脚并用,俐落的下了树,拍拍在树干上蹭了不少尘灰的双手,微微的屈了膝,厚着脸皮说道:「没想到在这里碰到元公子,好生意外。」

    「隔壁的宅子荒废了多年,晓姑娘怎么会从那处过来?」元璧僵硬的收回人家视而不见的手臂,神情出奇的严肃,严肃到他身上无意散发出来的气场都能让人抖上一抖。

    自认粗线条的晓星星也感觉到四周的温度下降了几许,她搓了下冒鸡皮疙瘩的手臂。这是什么情形?

    毕竟茶棚见的那一面,除了知道他长得俊、体格不错、气场大一点……不,其实不是这样,她被吸引的是他那孑然而独立的孤寂之态。

    总觉得他好像立在无名的山巅,四顾苍茫,身边却没有哪个人可以和他一起仰望还是低瞰。

    元璧见她四处打量的好奇眼光,欲言又止的复杂情绪很快收敛,就像他只是不经意发现有人爬了他家的墙那样。

    茶棚不确定的试探,让他以为两人此生不会再有交集,至于欠她的那一件事,他不是那等说话不算话的人,找到适时的机会再还上就是了。

    他以为自己坚若磐石,不再为那些外在的情绪所干扰,但是以为不会再有见面机会的人冷不防的出现,并且用灵力治好了老梧桐的白瘢症和浑身病痛,让它回春了。

    让他不解的是,认了主的梧桐没有错认自己主子的道理,排山倒海而来的不理智让他迷惑了。

    明明不是那个人,为什么又觉得她似曾相识?

    她仍然带着笑,眉下一对美目波光潋滟,天真娇憨,旁人一看就觉得她的心思几乎能一览无遗,那样澄澈明净的眼神和有着一双狭长凤目的她很不一样……

    元璧陷入了一瞬的迷思里。

    可电光石火间,他被什么触动。

    当他还在徒劳的捞取水中月的时候,他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一个人只有一世好活,就算三魂重聚,七魄再生,投胎转世后便是另外一个人了,重新投胎的小棉花在人间不只会改了乡音容貌、出身,甚至记忆都有可能被抹灭,所以怎么可能还是他记忆中的样子?他又怎么能以为她还是以前熟识的那个她?连他留在她身上的心,或许也随之变化。

    他自负的以为就算隔着千山万水自己也能一眼认出他的妻,或者说,便是隔着千山万水、千年万年,他还是能一眼认出她来的想法只是自己一头热。

    一个劲的凭着旧时的记忆寻找熟悉的过去,活该无法遂心所愿,活该他绕了好大一个圈子仍无法遂心所愿。

    原来蠢的是自己!

    他豁然开朗,把以往的纠结给远远抛开了,现在,为时不晚。

    植物在某些方面的直觉比人还要敏锐,既然老梧桐认了她,他要不要换个角度试着去看看这个她到底是谁?

    「我一时手痒,刚刚买下隔壁宅子。」晓星星有些干巴巴的说。

    「倒是晓大姑娘会做的事。」元璧被她的声音唤回神智,莫名的有些想笑。

    晓星星一怔,浑身尖利的刺顿时竖起来。「你又对我知道多少,你我不过萍水相逢,可没有熟到能让你评论我的地步。」

    这样的话委实尖利了些,但这里不是她过去能为所欲为的京城,她不小心不行。

    「虽然你我并不相熟,但晓大姑娘之事在下也是有所耳闻。」

    「你认识我?还是你调査我?」

    「我行事一向小心。」他半分不恼。

    她抿着樱唇,不说话了,半晌才道:「你不会想告诉我来喝那碗粥也是经过层层算计吧?」

    这人该说心思深沉绩密,还是她一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不管是哪一种,她对这种人向来敬而远之。

    她脑袋没有别人好,心思没有别人灵敏,和这种人一起得时刻小心提防着了他的道,总之,还是离远一点的好。

    就算不幸做了邻居,将来少来往就是了。

    虽然晓星星隐藏得很好,元璧还是看出来小姑娘不高兴了,他从不对人解释什么的,但是想了下,他解释了。

    「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元某这么做虽然有些不道地,却也在情理之内,至于那碗粥真的只是碰巧,只不过姑娘的手艺还真不怎样。」他三言两语把这事揭过去了。

    「元公子真是坦白。」

    「说谎太麻烦,元某不屑为之。」

    「我和元公子不同的地方在于,我没有无端去调查别人身家的习惯,元公子癖好真是特别。」她的眸子熠熠生辉,微微抬起白皙下巴,就算懊恼也不会故作姿态表示大度,而是明白露出「本姑娘不高兴你这么做,就算你理由充分,我还是不高兴」的样子。

    「要不,我让你调查可好?」元璧的面上没有多余的表情,静静的看着她,看出了她那点小心思。

    「我还挺忙的,没这么无聊去调査一个不认识的男人。」

    「这样啊!」元璧言下甚至有几分失望,「晓姑娘方才说你我不过萍水相逢,不过这一回再见,可以算是熟人了吧?」

    人家都这么好声好气了,况且她刚刚还那么无理的诘问人家,要道歉吗?自己太莽撞了,若是不道歉,人家会以为自家的教养不好,怪到阿爹身上,给阿爹抹黑了。

    第六章  邻居竟是熟面孔(2)

    元璧的目光落在她的发髻上。

    她的头发生得极好,浓黑顺滑,像匹上好的墨色锦缎,只简单挽个垂髻分肖髻,只是这好看的头发只插着两根小小的珠花簪子,虽说好看极了,却总觉得少了什么。

    他缓步走向前,衣袂翩然,随意的伸手将梧桐树上那簇小花摘下,看了眼,簪上晓星星的发间。

    晓星星全身僵硬,方才还想致歉的心思一扫而光,这是登徒子行径!她动手便想把发髻上的花拿下来。

    「别拿,你戴着好看,就当我的赔礼。」比起茶棚那个初见就张牙舞爪的小姑娘,这有些呆萌又眉眼精致的姑娘可爱多了。

    「君子动口不动手,下次就别怪我废掉你的爪子了!」她摆出女霸王的嘴脸。

    元璧额角略抽,「姑娘是那等可以任人随意调戏的吗?」

    她威武的昂起白皙的下巴,「也对,谁敢不带眼珠子出门,我会先折了他的腿再说。」

    一直以来,不论她或原主,对于那些不长眼,以为她娇弱可欺的纨裤她都是从不留情面的,想占她便宜,先过了她的拳头这关再说。

    「幸好姑娘只威胁要打掉元某的手,没说要折了我的腿。」爽朗的语气,却带着让人说不出的莞尔。

    「油嘴滑舌!」晓大姑娘不领情。

    「元某并非故意要打探姑娘的底细,那日在官道茶棚,手下的人与你家雇请锣师聊了几句,在下才得知你晓府大姑娘的身分,若有得罪,还请见谅。」

    晓星星这下更觉无地自容了,这男人太大度了,相较之下,她小气的可鄙,她慎重的行了个福礼。

    「我性子莽撞,多有言语上的冲撞,还请元公子见谅。」

    这是尽释前嫌了?

    然而一墙之隔的隔壁却传来美貌的喊叫声,一声还比一声凄厉——

    「姑娘、姑娘您上哪去了?您要不见了,老爷会打断我的腿的……」接着便是惊天动地的哭号声。

    晓星星无奈的掏了掏耳朵。「待整顿妥当,改日再和家父过府来拜访。」

    「不回雷州了?」

    「不回了。」

    「这样啊,那就不送了。」

    「不,你还是送一下好了,我不知道贵府的大门在哪里。」她有些瞥扭,不过一息之前她还要胁人家要怎样又怎样,下一刻却出粮了。

    元璧嘴角喰着隐约的笑,由植满松柏的小径送晓星星出去了。

    两人的背影一消失在门廊处,本来一个人都没有的角落忽地出现如同鬼魅的谛听和黄泉。

    「这是怎么回事?」看着已经没了人影,却收不回眼光的主子,黄泉问道。

    元家别院里,主子身边就他们两个,平日多由他跟着主子,他也不过出去办一趟差,就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别院居然多了个女子,他到底错过了什么?

    「别问我,主子的事是你我可以妄议的吗?」谛听可跛了。这事只有我知道,来问我、来问我啊!

    黄泉却无视谛听脸上偌大的笑脸,他心里嘀咕的是,自家冷漠到近乎无欲无求的主子,居然会送姑娘出门,还拿花送人,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

    他瞧了眼仍好好待在东方的日头。

    然后,那位姑娘,有点眼熟——啊啊啊,忽地,他一拍大腿,那姑娘就是曾被主子「非礼」过的那位——

    那家人的目的地不是雷州吗?怎么会在徐闻落了脚?

    他也不过去了一趟官驿传递书信,怎么就错过这么多了?

    从京城到徐闻,晓家人住的是客栈、野店,错过宿头,在野地里吃大锅饭也是有的,早不再拘泥侯府那套男女分桌、姨娘不能上桌的规矩。

    就连玉官和绮年经过最初的百般抗拒和胆颤心惊,到现在的平心以对,纵使还是等晓家人都落坐了才会在最下首的末座坐下,但毕竟是能同桌用饭了。

    对此,身为一家之主的晓修罗倒是没说什么。

    因为都是自家人,晓修罗包了雅间,气色日日见好的晓修齐和姜氏也出来用饭,晓修罗见了还问了几句,妥妥的兄友弟恭。

    晓修罗觉得就算少了侯爷的头衔和那些虚名,去掉了在所难免的失落感以后,这样和乐的家庭生活也没什么不好。

    晓星星用过了饭,漱口,用帕子擦了嘴,环顾众人后宣布了一件大事。「爹,我今日出去逛街,买了一幢宅子。」

    咦?晓修罗才刚把饭碗放下来,有一瞬间没怎么听明白女儿的话,下午见到双手空空回来的女儿,心里才在嘀咕她什么东西都没买吗?还夸赞了她一通。

    吃饭的人也纷纷放下了碗筷。

    就知道大姑娘出门一定没好事,不过以前有侯府的银钱做后盾,她出手阔绰,买什么都不稀奇,但是现在……买宅子?

    明明跨过县城就能到老家了,她却另置了宅子?

    晓修罗瞧了众人一眼。「你们要是用完了膳,就各自回房吧。」

    作为晓氏一族如今的掌舵者,晓修罗本就有十足的威严,这一下冷了脸,即便是见过世  面的人也会有几分胆寒,何况已经习惯他发号施令的众人。这明显是人家父女要关起门来说话了。

    离席的丁氏手牵着晓银河,他却一下挣开了她的手,快步来到晓星星身边,郑重的说道:「姊姊,你买了宅子,明天我也想去瞧瞧!」

    「那明日我和爹去看宅子的时候再唤你一起。」她拉了下晓银河的手。

    「嗯。」他点头,有些害羞的回到丁氏身边,笑一笑,走了。

    晓修罗吹胡子瞪眼睛。「这个孩子,你给他买个几本书,一颗心就倒到你那边去了。」

    好像他这老子从来没给他买过东西似的。

    「小孩子是最纯真的,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她本来也没想过要和这庶弟有什么交集,但是目前这个家,她爹除了她这个女儿,也没个支应门庭的男丁,不,应该说,这可怜的中年美大叔是连女儿都没有了。

    如今的这个自己,她终于明白了,她确定自己换了一副躯壳,重生到晓星星这个前侯府嫡女的身上,但到底她的上一世是谁?

    她也不纠结这个,但天生不信邪,白日她回到宅子,又拿宅子里的其他花树试了又试,喂它们灵力倒很是欢喜,小小的植株在很短的时间就能长成她想要的模样,但是想要像老梧桐那般与她心意相同就属于强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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