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前世今生,帝王将相,情深不悔 >> 美味仙妻(上)作者:陈毓华 | 收藏本站
美味仙妻(上) page 11 作者:陈毓华
    三个姨娘半福了身子走了。

    晓星星在屋里隐隐听见丁氏那提高了声音,带着尖利的柔腻嗓子——

    「我说你也真是的,又不缺那几钱银子,何必作践自己?」

    然后是端氏分辩的声音,「大姑娘说不养吃闲饭的,我又不像姊姊身边还有个孩子,日夜漫长,找个事做打发时间也没什么不好。」

    「劳碌命!」

    声音渐渐远去。

    晓星星心想这端氏倒是个明白人。

    发落完家里那摊子事,她慵懒的伸了个懒腰,既然人都醒来了,那就出去走走。

    「美貌,咱们上街去。」

    美貌赶紧跟上。「姑娘,要带银子吗?」

    晓星星回她一瞥。「够去茶楼喝茶的茶钱就可以了。」她顿了下。「顺便把牡丹花匣子里那铺子名册拿出来。」

    「好咧姑娘,婢子可是打听过了,这小县城有个小梨园,传闻里头的小青衣演的《西厢记》可好看了。」

    「下回吧,今儿个有正事。」

    晓星星出门去了,然而,等了两天都没等到新邻居过府来拜访的元璧,让黄泉持了拜帖去了晓家。

    晓修罗亲自收下的帖子,那是一张蚕茧纸,以泥金书写,落款人写着元璧二字。

    晓修罗在侯爷的爵位上坐了半辈子,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但是这以蚕茧纸和泥金写出来的帖子,叫他烫手的差点拿不住。

    这蚕茧纸极为罕见,应该说自王羲之以后,再也没人用它写过字了。

    只是这署名陌生得紧,他们一家没声没息的在徐闻落脚,他也成了白身,往来的人家一个都没有,又哪来的上门拜帖?

    黄泉见这位前任侯爷没反应过来,小声解释,「我家主子是城王。」

    「哪个城王?」晓修罗一知半解。虽然这么问投帖人家的下人有些失礼,不过话都出口了,覆水难收。

    这位爷没认出他来也就算了,连他家主子都一脸的无知,黄泉啧声,「咱燕荡朝现在还有几个一字王?也就一个城王。」

    晓修罗恍然大悟。「王爷怎么会在这极南之地?」

    根据传闻,这位城王是堪比神只一样的存在,在战场上是妥妥的杀神,在权贵心中又是芝兰玉树般的人物,在名门淑女心目中还是最佳的乘龙快婿。

    城王是先帝最小的儿子,今上的弟弟。

    五岁就封了王,赐了江南最富饶的封地,开了府邸,当时的先帝年纪已大,老来得子,担心自己无法亲力亲为的教育这个幼子,便将小儿子送到了当时的东宫,交给太子抚养。

    城王出生那年,那时的太子已经二十八岁,膝下孩子一堆,因为先皇的圣旨,他当起了奶爹,小到娃儿洗澡吃奶换尿布,大到启蒙读书、传授武艺,扎扎实实把城王带到了十岁。明着是兄弟情分,但感情超越父子,太子府里那群孩子拍马都比不上他待城王的一根指头。

    城王十六岁的时候,先帝驾崩,太子登基,在城王原本的封号上加封千岁。不料六年前一场战役后,他便失去了踪迹,有人传言他练功走火入魔,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又有传说他在战场上中了奇毒,陷入沉睡,至今未醒,可信度更高的另一种传言是,这位城王早就死在战场上了。

    当时朝堂因为城王的失踪大乱,今上更因为这样的谣传连惩好几批的官员,说他们妖言惑众,蛊惑民心,而后派出无数骑兵,把滇南之地翻了个底朝天,可惜城王的下落比丢进水里的石块还难找,连个涟漪也没起来。

    连续三年的时间,今上不知花费多少人力物力,直到朝中物议沸腾,皇室贵戚都纷纷上书力劝,今上为了平息各方压力,不得不撤回寻找城王的人马。

    晓修罗万万没想到,一旬便能攻克三座城池,令人闻风丧胆的城王居然人在湛江。

    所以说传说就是传说,以讹传讹,没有根据的事姑且听之就好。

    「失敬、失敬,赶快有请!」晓修罗哪里还敢怠慢,瞧瞧自己的服装仪容没有差错,疾步如风去到大门,亲自去迎接城王千岁。

    在晓家垂花门处大青石上坐着的元璧,穷极无聊的打量宅子前院,身边只跟着黄泉一人。

    今日的他发束于头顶,青绿如翡的发簪松松插在发上,雨过天青的缎面圆领袍子,外罩一件白梅纱袍,腰系丝条,脚踩麻履。

    这张脸,丰神俊秀,如冰雕雪铸,虽然只有一面之雅,晓修罗还真没那么容易忘了他。

    他怎么也没想到城王竟就是在荒郊野外吃了他女儿一碗粥……好吧,一口粥的人。

    毕竟经历过权势的洗礼,这点城府晓修罗还是有的,他客客气气的把人请进了堂屋,面上不动声色,也不提两人曾见过面的事——过去就过去了,不过是一口粥的事,是吧?

    只不过说好的仪仗赫赫,仆役成群呢?

    是他局限狭隘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越是大气的人越是不显山露水,想想他来讨粥吃的时候身边也就同样一个小侍卫。

    这叫什么,低调啊!

    让人上了茶点果品,晓修罗也没敢托大在主位上落坐,饶是身分贵重也是过去的事,现在的他是一介布衣,哪来的资格和城王平起平坐。

    「不知是城王千岁驾临,失礼的地方,请多海涵。」

    元璧虚扶了晓修罗一把,面上笑如温玉,谦和中透着暖意。「是我来得突然,还请晓老爷莫见怪,你我不在京城,不兴朝堂那一套,你还是坐下,这样好说事。」

    晓修罗闻言,客气的作揖,在下首的第一个位置坐下,屁股才沾上椅子,就听见元璧又说道——

    「两日前,晓大姑娘曾说要陪同晓老爷到寒舍拜访,直到今日却没有看到人,不知大姑娘可在家?」

    他草草寒暄完,居然就开门见山的问起自家闺女,晓修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王爷,你好歹也懂些人情世故,搬家是三两句话的事吗?何况你一进别人家门,开口闭口就是人家闺女,会不会太目中无人、没把星儿的闺誉当回事?

    只是茶棚一别,星儿是哪时又和这煞星碰上的?莫非两人有私下来往?

    这就对了,要不然星儿怎么会把宅子买在这里,还非要在徐闻住下来不可,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晓修罗心里对元璧的热情顿时消失了一大半。

    「王爷怎么会在隔壁置了宅子?」隔壁那宅子他看过一眼,门前朴素简单,可一眼看不到里头,因为被层层叠叠簇拥的绿荫高树给遮蔽,带着两分神秘,他也没有窥人隐私的癖好,觉得无甚重要的一瞥也就过去了,因此他并未发现瓦脊的不同。

    「因为战事受伤便在此处疗养,懒得动,一住便几年过去了。」他那口气就像在说一件别人的事。

    「王爷厥功至伟,是百姓们瞻仰敬慕的英雄。」

    「为国为民,做了该做的事,不值得一提,若是没有那些抛头颅洒热血的兵卒将士,只有元某也不管用。」他态度温和谦良,就好像那些厮杀马啸、刀光剑影、滚滚狼烟,都被留在了那块黄沙遍野的边疆。

    然后,就、冷、场、了。

    晓修罗心里千难万难,他从来没有和这位杀神面对面的经验,轻了重了都不行,还想说点什么,两人万分的不熟,全然没有共通的话题。

    这位爷,他侍候不了!

    「王爷来得不巧,星儿不在家,我们刚从京城举家迁到此处,家事一时间还未捋顺,过个两日,在下必然登门拜见。」

    在下必然登门拜见,是没有晓大姑娘的。

    乡下地方的邻里关系十分重要,特别是在普通百姓之间,女眷们互相借个醋盐、几把青菜,闲时串个门户。

    男人也一样,农忙时互助合作,逢年过节互相走访,遇到困难相互支援,邻里的关系可以说是仅次于宗亲血缘关系,所以才说远亲不如近邻。

    只是这个近邻一来就说要见自家闺女,到底是哪条道理?

    「这样啊。」言下不无遗憾。「既然大姑娘不在,元某也不便逗留,告辞。」

    元璧淡淡起身,也不在意晓修罗送不送,闲庭信步的离开了晓府。

    晓修罗还真没打算送元璧出门。

    没一脚把他踹出去已经算客气的了,堂堂的一个王爷千岁,上门就问候人家姑娘,哪里是什么街坊示好,根本是奔着他女儿来的,好没道理!

    第八章  疯马事件又相遇(1)

    晓星星自然不知道家里发生的事,她带着美貌在徐闻最繁华的街道上逛了逛,按着册子上的地址,找到一家门面最大、客人最多的酒楼天下居。

    她很大方的走了进去。

    这家天下居抵得上普通铺子的四五间大,处在街头最热闹最大的位置,人来人往,柜台的掌柜一身枣红的杭绸袍子,红光满面的打着算盘,对熟客很是热络。

    店里的摆设看得出来很讲究,一楼的大堂,二楼是包厢,三楼是雅间,晓星星在大堂的靠窗角落坐下,半晌也不见跑堂来招呼。

    「这些没长眼的。」

    美貌开口一连串的骂词就要冒出来,却叫晓星星一个眼神阻止了,她很不情愿,碍于姑娘的话一定要听,她嘟嘟囔囔,还是把屁股放回长凳上。

    「就只是家先敬罗衣后敬人的铺子,等着,跑堂总不会不来招呼我们。」晓星星气定神闲,里头的客人多是衣饰富贵,像她这样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素色衣裳进来的,难怪伙计看都不看一眼。

    不过再寒酸也是客啊,既然都敢进来了,哪能因为衣着简朴就不当是客人了?

    这就是人性,衣着华丽的客人出手大方,要是连一身好衣服都穿不上身,做生意的人谁又敢巴望你出手阔绰。

    伙计姗姗来迟,又听晓星星只叫了了壶茶和瓜子,立刻板起脸来。

    「姑娘大概是第一次到我们天下居来,我们这边最低的消费最少要一两银子以上,您可带足了银两?」

    「你这狗眼看人低的东西……」美貌跟着姑娘吃香喝辣,还没受过这种气,担起袖子便要揍人。

    「喝茶吃点心的银子应该是够的。」晓星星朝着美貌摇头,温温柔柔、和和气气,丝毫不因为跑堂的态度不佳、自身受了冷遇而不忿。

    伙计可跛了。「姑娘可是外地来的?你可以去打听打听,咱们这天下居,在徐闻县称了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这样啊,那就来一壶六安瓜片,点心挑着几样上。」说完,就不再理那跑堂。

    「还不快去,发什么愣呢?」美貌催促着,真想踹他一脚,这么没眼色的人,跑堂是怎么当的。

    丑人多作怪!跑堂肚子里碎了美貌一口,好没眼光的姑娘,挑了这么个上不了台面的丫头,给他捧洗脚水他都嫌弃。

    茶和点心终归是送上来,主仆二人看似悠闲的坐在那,喝一口茶,看看窗外如织的人群,再看一眼酒楼的来客,喝完那壶茶,晓星星心里有了数,让美貌去结帐,这才离开了天下居。

    接着,她们去了两条街口外的绣庄,铺子有普通铺子的三四间大,虽然不在车流人往的主要干道上,位置也不算差。

    里头设了五、六个柜台,衣裳、抹额、帕子、荷包、椅靠铺垫等各色绣品,不说这些绣品如何,光店里灰扑扑的摆设就没有吸引客人往里走的欲望,又因为没有客人,伙计干脆就靠在角落的柜台下打瞌睡。

    绣庄的侧边是一家茶楼,晓星星领着美貌进了茶楼,又是靠窗的座位,斜看出去,正好可以把绣庄的动静看个清楚,要了茶水,晓星星拿出册子,又向掌柜的借了笔墨,把方才天下居和这家绣庄的情况大致记载在了册子上。

    下面还有八家铺子要走,她可没那种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力,说来说去,还是记在簿子上最周全,还不怕忘了。

    美貌不识字,也不知道姑娘在册子上涂涂抹抹写了什么,不过当她接下来跟着去过三家铺子,她也大概知道她家姑娘没眶她,姑娘真的是出来办正事的,只是她都跟着灌了一肚子的茶水了,到底还有几家铺子要査?

    瞧着时间还早,天色还亮堂着,晓星星慢条斯理的,不打草惊蛇的去到一处铺子,要不是进店里随意逛上一圈,要不就是找小摊子还茶肆坐下来,要了茶点小食,看上一段时间,要不就假装不经意的问路人店家生意如何?为人如何?

    晓星星的腿力是原主在京城时候练出来的,明着暗着观察了十间铺子,也不觉得累,当她从最后一家杂货铺出来,站在街边,晚霞把天边烧成青紫色,这时候的白天虽然要长些,但天色也一点一点的暗下来,她这才恍然,合着自己都转悠一日了。

    「回吧。」她看着茑头荞脑的美貌。「要不下回换白露跟我出来?」

    美貌立刻来了精神。「那可不行,白露哪有我聪明伶俐,反应快不说,打人还一拳一个倒?白露不行,还是我来吧!」

    「是吗?原来你这么厉害。」晓星星也不一口应下,故意吊着美貌,让她急去。

    美貌看姑娘没接话,心里打着小鼓,还想上前说两句好话,扭转一下姑娘的决定,此时一匹狂乱的马从不远处冲过来,行人纷纷闪避,躲避不及的被它的蹄子扫了个人仰马翻,现场登时乱成了一锅粥。

    晓星星拉着美貌闪避,哪知道路旁一个妇人手拎着不少物件,又带着幼童,惊吓之余闪躲不及,眼看就要丧命发疯的马蹄之下。

    说时迟那时快,晓星星向前飞跃了几步,冲到黑马身后左侧,随即纵身向前,迎着横冲直撞过来的疯马,抓住马鬃,敏捷的翻身窜了上去。

    身后远远走过来的元璧亲眼目睹了这一幕,暗自替晓星星捏了把冷汗,那匹马看着眼神狂乱,浑身冒汗,嘴边还有些许泡沫,许是吃错东西,许是生了病,总之并不正常,他总觉得下一刻晓星星就要被疯马给掀翻在地上。

    「趴下……赶紧的你……」她哪里知道元璧为她把心提到了嗓子眼,朝着手足无措的妇人吼了一嗓子。

    妇人后知后觉的扔了手上的物件,就算人趴跪在地上,就算骇得浑身发抖,护犊之情还是胜过害怕,将幼童紧紧护在怀抱臂弯里,就万马蹄真的踏过来也只会踩在她身上,不会伤了她的孩子。

    疯马也感受到背上的重负,惊险万状的飞越过那母子俩,昂头嘶鸣,前蹄高高掀起,想把背上的人掀下地去,但是因为受制晓星星未能脱身。

    顷刻间发生的一幕让在场所有人目瞪口呆,吓得一动也不敢动。

    原主虽然不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晓修罗也从未派人教过她驯马,但是她身为侯府千金,交往的又都是那些志同道合的武将家的姑娘,在马背上一较输赢如同家常便饭,打从五岁和同龄的姑娘玩赛马输得灰头土脸之后,她就发愤图强,整日和侯府马康里的马夫泡在一起,造就一身精湛的骑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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