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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大姐与大富豪 第六章 作者:叶小岚
    “金医生,你忘了在这个报表上签字了,我今晚要交给大夜班的。”

    少安赶快走向朝他跑来的实习医生,草草在报表上签名。

    “谢谢你,小白。没别的事了吧?”

    小白瞄瞄孟廷。

    “金医生,新马子啊?很正点哦,好漂亮性感的一双腿。”

    “去,去,别在这碍事。”

    少安赶回孟廷这边。

    她满眼、满脸的疑惑。

    “他们有时喜欢这样开我玩笑,故意这样叫我来糗我。记得吗?那个和我同名同姓……”

    “哦!对,而且和你长得很像的金医生。”

    “对了,对了,就是他。对,我就是来帮他看看他的车有没有锁好。”

    少安说著走回他的车子。

    “看,他果然又忘了,还在办公室到处找钥匙。”

    他拔下车门上的钥匙,晃给孟廷看。

    “进口跑车吔,多危险呀,这个金医生未免太粗心大意了吧?”孟廷咋舌。

    “没办法,他太忙了,金牌医生嘛,病人都排队指名要他。”

    “原来如此。”孟廷对他笑。“真的好高兴见到你,少安。”

    “我更高兴你真的高兴看到我。”

    “什么?”

    “没什么。我太高兴了,语无伦次。你为什么没打电话给我呢?我当你把我忘了。”

    “忘记你?怎么会呢?我才一直奇怪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呢。”

    “你没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呀。”

    “我後来也想起来了。我回来後就一直很忙,又以为我给过你电话号码,你既然没打,我想……”她不好意思的耸耸肩。

    “我请你吃晚饭,庆祝我们重逢和误会冰释。”

    “好……哦,不行。”她懊恼的呻吟。

    “你有约会?”

    “不是的,是和人约了要为她写一篇专访。”

    “你写专访?你兼差当记者啊?”

    “不不不,不是。”孟廷差点咬住舌头,“我也语无伦次起来了。是有人要为我的公司做专访。”

    “那应该记者去访问你才对,怎地你亲自来了?本末倒置了嘛。”

    “呃,这个……我刚好来到附近,顺道去一位朋友介绍的造型师那。我们本来就约了今晚吃饭,顺便讨论些事情,我来,她便不必老远再去我那,多绕一个圈。彼此都节省些时间。”

    “嗯,时间对生意人来说,分秒都是金钱。你好细心,又周到、体贴入微。”

    孟廷难为情且羞愧得满面通红。

    “那么你今晚很忙了。”他颇失望。

    “是啊。”她也很失望。

    她恨不得去和受访者改期,但这篇专访很重要,受访者确实是位造型师,名气很大,很不好约。

    这次巧遇太不巧了。

    “明天晚上呢?你有没有空?”他期望地问。

    “有。明天可以。”她迫不及待地回答。

    “几点?”

    “你说。”

    “越早越好。”

    “嗄,总不能早上六点吃晚饭吧?”

    “有何不可?吃到晚上六点。”

    他们一起笑著。

    “好,那就六点。我去哪接你?”

    孟廷和沈雁合租的是顶楼加盖,不过那是栋外观很新、设计颇现代化的大厦。

    让他到楼下接她应该没关系。

    她把住址写给他。

    “别忘了写你的电话号码。”少安提醒她。

    她有些犹豫,不过还是写了。

    进了对街大楼,上楼前,孟廷突然想到一件事。

    家里答录机里是沈雁的声音,而且她说的是——

    “江山美人和绝代佳人都接客去也,欢迎留话,但请勿鬼吼鬼叫,机器也需要温柔对待。”

    因为有些人打来,说句,“我讨厌和机器讲话。”便啪地挂断。

    有的人对著答录机哇啦哇啦的吼:“喂,在不在呀?赶快接电话!喂!喂!讨厌,老是答录机,烦死人了。”

    未了,凶巴巴地命令道:“回来赶快给我回电话!”

    有时不甘心地再补上一句,“我讨厌这个笨机器!打电话给我,听见没有?”

    既不说找谁,亦不留下大名,仿佛是自觉声音够洪亮,听者理当一听就明白。

    沈雁本来说的是——“没人在家,不耐烦者免开尊口,否则关机,教你打死找不到人。”

    盂廷觉得火药味太重,劝她改掉。

    她打电话到剧场找沈雁。

    “咦,你真准,我们刚刚下来休息。告诉你哦……”

    “雁子,我在赶时间。你能不能打电话回去,改一下答录机的内容?”

    “又干嘛了?我已经很温和、很客气了。”

    “不是啦。我碰到他了,他可能会打电话给我,我跟他说过我一个人住。我……”

    “等一下,等一下,慢一点。他呀他的,哪一个他啊?”

    “哎呀,巴黎那个嘛。”

    “那个巴黎呀,你碰到他了?哇!这次你给他电话号码啦。”

    “对。我明晚要和他吃饭。”

    沈雁吹个响亮的口哨为她高兴。

    孟廷也乐呵呵。“拜托,你改一改答录机内容好不好?现在,马上。”

    “要改也应该你改,用你的声音才对呀。”

    “我不会呀。”

    “我教你嘛。你先拨……”

    ◎◎◎

    当天晚上孟廷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答录机听留言。

    通常她很少碰这部机器,里面的留言十之八九都是找沈雁。

    前面六、七个留言仍是沈雁的,其中四次是阿威。

    孟廷失望的要走开,少安的声音忽然柔和地一下子充满了整个房间。

    “孟廷,你的录音声音好柔,很好听。我是少安,只是想确定你没有给我消防队的电话号码,及提醒你,明晚六点,不要忘了。我会准时到。祝你今晚有个好梦。”

    好半天,她的嘴都合不拢,心头甜得像有人往那儿倒了一加仑蜜。

    她拿起话筒,拨少安的号码。

    十点半。会不会太晚了?

    放下。拿起。放下。

    还是拨了。

    响三声,他没接,就挂断。

    她告诉自己。

    一声没响完,他就接了。

    “孟廷。”

    “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就是知道是你。不,我不知道。我希望你会打。”

    “我真的打了。”

    “我好高兴你真的打了。”孟廷忽然有些害怕。

    她和王二麻子不是也曾有过类似的对话吗?

    情曾经再浓,也会淡,也会变。

    咦?怎会叫起那个人王二麻子的?

    她笑起来。

    “什么事这么好笑?”

    “哦,没有。我笑自己傻气,也不管会不会吵醒你。”

    “你没有吵到我,我还没睡·我喜欢你的傻气,随时发挥,我不介意。”

    她的眼中一片迷蒙。

    “孟廷?”

    “你说的话也很傻气。”

    “太好了,我们是天作之合。”

    她要哭了。

    “我只是要告诉你,明晚我会准时准备好等你。也祝你有个好梦。”

    “我可能会兴奋过度,睡不著。”

    她可能也会。

    她甜甜蜜蜜地挂断电话,然後坐下来哭。

    “干嘛,干嘛,干嘛?”

    沈雁从她的“要饭袋”抓出手帕给她。

    “哗,都是汗臭味!”

    孟廷还给她,拉自己的衣袖来擦眼泪。

    “嗟,你用的可能是未来金马奖最佳女主角的香帕呢,嫌我的汗臭。”

    沈雁盯著她。

    “吹啦?”

    “吹什么?”

    “你和巴黎的约会呀。”

    “他叫金少安啦。没有。他明晚六点来接我。”

    “呼。”沈雁吐一口气,在地板上坐下。“没吹,你制造哪门子人造雨?嫌我胆子太大,把我吓小一点是不是?”

    “我害怕嘛。”

    “怕?”沈雁打量她。“怕他是第二个王二麻子吗?”

    孟廷噗哧一笑。“王二麻子是谁先开始说的?”

    “不是你就是我。叫他王二麻子还算客气呢。他娶的女人就叫麻婆。哎呀,麻婆,好妙呀!我真佩服我的机智和高度幽默。”

    “去你的,什么麻婆。”

    两个女人笑得在地板上打滚。

    过後,并躺著,看著天花板。

    “孟子,有时候我会想……”

    “叫你不要叫‘孟子’嘛,有辱先圣。”

    “辱什么辱呀,他是男孟子,你是女孟子,一古一今,八竿子打不著。哎,我说到哪了?都是你,乱打岔。”

    “有时候你会想……想什么?”

    “哦,对了。想啊,交什么男朋友,谈什么恋爱呢?顺顺利利,风平浪静,便皆大欢喜,幸福快乐。可是,有几对男女能从头到尾不生半点波澜?”

    “死水才平静无波。所有情爱故事里的情节,都因为有轰轰烈烈的高潮起伏,才得以刻骨铭心嘛。”

    “爱就爱,为什么一定要有失望、痛苦?折磨人,不爱也罢。”

    “和你演舞台剧,和那些演员演电影、演电视剧一样罗。平平顺顺,淡淡如水,谁要看?演也演得没趣。”

    “所以,明知爱情是个深不见底的井,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往下跳。”

    “不跳哪知深浅?”

    “或冷暖?”

    “或苦甜?”

    “或悲喜?”

    两个好朋友转头相视而笑。

    “说不定有人就在井底看到圆月。”

    “当心狼人。”

    “啊——呜——”

    “哈哈哈。”

    “不怕了吧?”

    “还是有一点。”

    孟廷耸耸肩,跳起来,伸手拉起沈雁。

    “也许只是我想得太多,或者我和金少安之间不会产生火花。管他呢,顺其自然好了。”

    “你对他说实话没有?”

    “还没有吔,没机会。”

    “那这个杂工小子真的勇气可嘉,不过,小心哦,他说不定把你当金交椅。”

    孟廷没想到这点。

    “不会吧?他不像那种人。”

    “王二麻子一脸忠厚,像个会见利变心的混蛋吗?”

    “他说不定是真心爱上那个千金小姐呢。不要把他想得太势利。”

    “是哦,你和千金麻婆身分地位互换,你看他会选谁。”

    “哎,他已经做了选择了,木已成舟,难道你还要拿来劈开当柴烧?”

    “制造空气污染啊?”

    两人笑弯了腰。

    “行了,行了,口下留点德,饶遇他。为了个麻子,损了我千年修为,不值得。”

    孟廷摇头。“不晓得阿威如何消受得了你。”

    “他前世没好好修德,今世遇上我这恶婆娘,只有认命。”

    电话铃响,沈雁瞄瞄孟廷。

    “一定是你那个巴黎睡不著。去接吧,我洗澡去。他若听到水声,就说屋子漏水,把你的床淋湿了,你正需要个过夜的地方。他要是听不懂这么明白的暗示,表示他太逊了。”

    孟廷笑著打她一下,等她进浴室,接起电话。

    “雁,你气够了没有?不要再使性子了好不好?我这几天都没心思做事,还好孟廷处处帮我COVER。雁,我是真的很爱你,那个女的和孟廷一样,只是我的同事嘛。她说话本来就嗲声嗲气,不信你问孟廷。”

    孟廷知道凌志威说的是谁。

    “你这么不信任我,多伤我的心你知道吗?你再要继续生气,这便是我最後一次打电话给你。你到现在还不明白我多么爱你吗?”

    “我明白没有用啊。”

    “……你……孟廷?”

    “是我啊。”

    “是你接的电话?”

    “从头到尾。不过你可能还没说完。”

    凌志威大声呻吟。“雁子还没回来?”

    孟廷一笑。“回来啦。屋子漏水,把她的床淋湿了,她正需要个过夜的地方。”

    “漏水?怎么会呢?又没下雨。”

    “我知道没下雨,是她叫我这么跟你说的嘛。还说这么明白的暗示,你应该懂的。”

    “啊……哦……噢……喔……”

    “明白啦?等一下啊,我叫她来听。”

    孟廷走到浴室外面,敲敲门。

    沈雁探出头来,对她眨眼睛。

    “他懂了没?你是不是要出去?”

    “我照你的话说了,他哦噢喔了半天,似乎是懂了,不过他坚持和你说话。”

    “嗄?你告诉他是我说的啊?哎呀,你太驴了吧你。”

    “快点,快点,他在等著。”

    “我真受不了你吔。好,我来听听他要跟我说什么。”

    沈雁拿毛巾围身体,孟廷已跑进自己房间。

    不消片刻,便听得沈雁好气又好笑地大叫——

    “孟廷!你给我出来!”

    “我睡了。”

    “出来!”

    “睡熟了,开始作梦了。”

    她再叫,孟廷蒙在被子底下不理她。

    过了一会儿,她真的睡著了。

    ◎◎◎

    第二天是孟廷这一生过得最漫长的一天,时针、分针、秒针,走得比蜗牛还慢。

    她不知问了多少次——“办公室的钟是不是慢了?”

    也不知拿下她的表摇了多少次,以为它停摆了。

    但到了五点,时间又过得飞快,她几乎来不及准备好。

    她还特别请了两个小时假,提早回家。

    女人打扮起来,果然费时又费功夫。

    好像她出生至今,今晚才开始做女人。

    翠绿丝套装,配沈雁借她的道具首饰:可乱真的翡翠镶钻耳环,翠玉坠项链。照沈雁教的方法,用一支特别发梳把头发绾成一个浪漫典雅的法国髻,露出她优雅的颈项。

    会不会太老气?太华贵?

    会也来不及改了。她也不晓得怎么改。

    穿扮花了一二个小时,改装大概要用掉三年,算了。

    可不能让少安找上楼来。

    差五分六点,孟廷以火箭发射的速度赶到大厦正门口。

    少安正好走下车。

    一辆油漆斑驳,挡泥板凹进一块,车门把生锈,雨刷少了一支,车身彷佛被人用耙子使劲刮过,看起来随时会解体,老得不能再老,破旧得不能再破旧的老爷小货车。

    孟廷呆住了。

    我的妈呀!

    少安看到这部车时,反应相同。

    他向医院里一名真正的杂工借的。

    还付了五百块“租”车费。

    另外五百,租他身上这套杂工阿本所拥有的一千零一套西装。

    阿本还宝贝兮兮地拍著西装上的绉褶。

    “拜托小心点,不要弄绉,不要滴到酱油啊,金医生。这可是我阿公的阿公留下来的,故宫博物馆的馆长出一千万向我买,我都舍不得卖哩。”

    那条像抹布的领带,历史更悠久,扯到宋朝去了。租金——

    “自己人,你做人不错啦,算五百就好。”

    “这也要五百?”

    “嘿,你看,金医生,你看。领带上面这个印子,是宋太祖吃麻油鸡擦嘴留下的印子哩。”

    少安大可去买套廉价西装,他不过想制造个更真实些的效果。

    於是便是这么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结果。

    宋太祖吃麻油鸡,拿领带擦嘴?

    慈禧太后还穿燕尾服上朝听政呢!

    什么跟什么呀。

    都怪他自己。

    下午他才去找阿本。

    “阿本,你有部车对不对?”

    “对啊。”

    “晚上可不可以借我用用?”

    阿本张大眼睛。“金医生,你要向我借车?真的假的,有影呒?”

    “真的,我有特别的用途。算我租好了,我付你租金。”

    “啊哈,我的车专门做特别用途,向我租,你就找对人啦。”

    那时少安没想到他说“特别用途”,不是夸张的玩笑话。

    “你有西装吧?有一次尾牙,我好像看你穿过。我们身高差不多,我应该可以穿。”

    他可没想到那套西装自尾牙之後就没洗过。

    坏就坏在他以为一切安排妥当,等到下班才和阿本回去,那时要做其他补救、改装,已来不及了。

    他脱下他的名牌西装放在阿本那,做“抵押”,然後穿上这身“味道十足”的旧西装,开著原来阿本有时用来载货的小货车,便来接孟廷。

    而见到明艳照人、高雅的孟廷,他直想狠狠踢自己一脚。

    孟廷正考虑要不要对他说,她上去换身简单、平实些的衣服。

    他走到她面前,向她欠欠身。

    “希望你不介意我开这么‘豪华’的车来接你,时间仓卒,我来不及为它的虚有其表做适当的掩饰。”

    孟廷本担心她的穿扮令他尴尬难堪,十分懊悔她太刻意打扮。

    她才是虚有其表呢。

    她笑。“你的车和你一样特别,少安。”

    倘若她的美令他心动,她的温柔和虚怀若谷,简直令他要俯於她裙下。

    “孟廷,你才是特别的。”他声音沙哑,伸出手,“我们走吧。”

    她挽著他,让他送她上客座。

    车内弥漫著……杂味。

    “什么味道?”

    少安连关了好几次,总算拉紧了车门。

    “我有时早上去果菜市场或鱼市场载货,兼差。”

    这是阿本的回答。

    阿本还有一句——“放心啦,我运送的果菜和鱼虾都很新鲜。”

    孟廷好不心酸。

    “你还兼差送货啊?”

    “偶尔,偶尔。”他含糊答。

    “很辛苦吧?”

    “哦,我习惯了,还好。”

    转了半天点火器,转得少安满头大汗,总算引擎不耐烦地怒吼一声,发动了。

    孟廷几乎想建议开她的车。

    虽然她开的不过是国产福特,但她怕伤了少安的自尊心,只好忍著车内教人作呕的气味。

    少安的胃早已倒了过来。

    “对不起,我常常洗车的,可是这些味道不知怎地洗不掉。”

    “不要紧,不要紧,真的。你如此勤苦,令人敬佩。”

    “你这么说,教我感到汗颜。”是他的真心话。

    车子行进间,噪音不绝,摇摇晃晃,似乎零件每个部分都在互相擦撞,随时会化整为零。

    孟廷面露微笑,没有抱怨,没有不满,泰然愉快,仿佛她坐在一艘豪华平稳的游艇上。

    愧疚像只娱蚣在少安体内爬。他真想当下就坦承所有谎言,向她求婚。

    沈雁说得对,少安是个勇气十足的男人。

    另一件事,沈雁忖测错了。

    少安并非软骨头,把她当金交椅。他若欲打动她芳心,应是极力表现好的一面,不是如此毫无矫饰。

    世上恐怕只有金少安开这种车来追求女人。假如他有意追求她。

    “这部车参加遇龟兔赛跑,输了。”他自嘲的说,表达他对车子漫步太空似的速度的无奈。

    孟廷咯笑。“还好,今晚没有赛程,我不赶时间。你有急事吗?”

    “我怕我们到时,餐厅打烊了。”

    “唔,说不定我们当真早上六点才到,赶上早餐,便如你说的,吃到晚上六点。”

    少安克制不住了。他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

    “孟廷?我知道‘味道’不对,但是我现在很想对你说一句话。”

    他无比温柔的音调令她心跳如飞。

    “我暂时停止呼吸好了。你说吧。”

    他先转脸投给她深情的一眼。

    “我爱上你了,孟廷。”

    她真的屏住了呼吸。

    “其实顺序不大对,我应该先告诉你另一件事。或者我不该说的,我……”

    “不不不,你该说。你说得很好,顺序也对,倒过来,就变成‘了你上爱我’,反而不通顺。”她急急说。

    他怔了怔,爆笑。

    她娇羞得脸庞赧红。

    “你笑我,我太不知害臊了。”

    他摇头,吻她的手背,吻她的手心,勾住她柔软纤细的葱指。

    “我爱你,孟廷。和你在一起,我好快乐,好像我拥有全世界,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我也一样,少安。可是……”

    “可是?”

    “好像太快了,不真实。”

    “不……真实?”他心虚起来。

    “我是说……”她也是。

    感情怎能建立在谎言上呢?

    “你对我还不了解,少安。我是……我不是……”

    “咦?有警察跟著我们。”

    她也听到警察吹哨子的声音了。

    警察的摩托车骑到少安驾驶门旁,做手势要他靠边停。

    停好之後,他摇下车窗,等警察走过来。

    “警察先生,我没有超速呀。”

    “我知道。你的驾照和行照能不能给我看看?”

    “当然。”

    少安在西装和裤子口袋摸索。

    糟了,驾照在他皮夹里,皮夹在他脱下来的西装裤後袋。

    行照……行照在哪?

    “我有闯红灯还是其他违规吗,警察先生?”他边在车子几个夹柜找行照,边问。

    “没有。但是你的车後灯不亮,车牌快掉下来了,一路在地上刮,你没听见声音吗?”

    “我去看看。”孟廷开门下车。

    她绕遇车尾,在车子後面向警察轻轻吹声口哨,待他转头看她,她朝他勾勾手。

    他奇怪地走过去。

    “老沈,我们要去做特别采访啦,拜托拜托,赶时间,行个方便。”

    警察认出她的声音,仔细打量眼前这位美女。

    “哟,是孟小姐呀,打扮得像电影明星,我差点认不出来了。干嘛?访问谁这么隆重?可是怎么开这么一部破车呢?”

    “我的车抛锚,路上临时向人借的,赶时间嘛,没办法。”

    “你认识车主吗?”

    “认识,认识,很熟。”

    “那好,你叫车主赶快把後车灯修好,车牌这样吊著不行,先拆下来好了,记得要安装回去啊。”

    “没问题。我们可以走了吧?”

    “可以,可以。”

    警察骑上摩托车离开前,还回头向回到车上的孟廷微笑、挥挥手。

    少安还找不到行照,急得挥汗如雨,见状不禁一阵呆愕。

    “你认识这个警察?”

    孟廷淡淡一笑。“以前帮过他一点忙,我早忘了,他却记得我。没事了,我们可以走了。”

    车子却无论如何发不动了。

    少安被这部破车整得十分难堪,西装也脱了,领带也解了下来——说真的,他暗暗谢天谢地,它们令他难受极了。

    西装还是小了半号,气味就不用提了。

    “我们坐计程车去餐厅吧。”少安拿西装抹了抹汗,教霉味呛了一下。

    唉,他这副模样成何体统?进餐厅不给人当叫化子才怪。

    “前面巷子里有家面食店,卖的鱿鱼羹很有名的,我看我们走几步,去那儿吃,怎么样?”孟廷说。

    他很意外她竟知道这样的小吃店。

    小小不到三坪的店面,在一条不为人注意的窄巷内。店里很乾净,一个年轻男人在摊车前忙著煮食。

    三张桌子,十二张椅子,座无虚席。

    “哎,小姐,好久没来了。”男人热诚的向孟廷招呼,对少安点著头。“欢迎,欢迎。”

    一桌客人正好起来买单走了。

    男人赶快过来收拾桌面,让少安和孟廷坐。

    她艳光四射,他狼狈万分,相对而坐,她仍然笑靥嫣然。

    少安本来一肚子火,面子尽失,以为会食不下咽,孟廷的自然如春风,化解了他所有的窘迫难堪。

    各人一碗鱿鱼羹米粉,两三样小菜,竟吃得胜过满汉全席。

    少安还忘了皮夹,身无分文,便由孟廷付帐。

    “下次我补请。”

    要送她回家时,车子却又发动了。

    “补什么?我很愿意下次再和你吃饭。”

    一定要补。

    补回他今晚因刻意做作以求符合他“身分”,反而弄巧成拙造成的缺憾。

    “但是不要去餐厅。”

    孟廷不愿他辛苦赚来的钱拿来请她去昂贵的餐厅。而每次出去都是她付帐,恐怕他会不肯的。

    少安以为她要邀他到她的住所,兀自欣喜。

    不料她说:“下次我们去你家,我来下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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