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重生穿越,帝王将相,近水楼台,日久生情 >> 太君谋嫁掌田园作者:阳光晴子 | 收藏本站
太君谋嫁掌田园 page 7 作者:阳光晴子
    “本王没说行,你就不准走!”他咬着牙根怒道。

    “不走也行,爷给钱,我可以勉强再留在这里半炷香的时间,听爷鬼吼鬼叫。”她气得也口不择言了。

    曹汶惊恐的瞪大眼,下巴都快掉了。

    唐绍羽气到快没力,一手抖抖抖的指着她的鼻尖,却怎么也吐不出一句话来。

    宋均均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但那是因为他激怒人的功力着实太强,她补救道:“我想爷不会想虐待自个儿,毕竟均均说的话都不顺耳,让爷气到脸都扭曲了,均均还是走吧。”

    “对!快走。”曹彣满头大汗,迫不及待的急急拉着她就往门口走。

    唐绍羽瞪着她的后脑杓,瞧她头也不回的往前走,一股说不出的熊熊怒火烧得他脱口道:“给本王站住!易,拿一锭银子给她,就让她站在我眼前,不准她走!”

    “呃——是,爷。”韩易傻眼,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照做,但头一回觉得,他万能的主子变得有些幼稚。

    宋均均走了回来,无言的收过韩易给的一锭银,蹙眉看向唐绍羽,以莫可奈何的语气道:“好吧,哪个人不为五斗米折腰,爷慢慢看。”

    唐绍羽气得脸红脖子粗,却再也吼不出一句话来。

    他出身王府,还有一张俊美无俦的俊颜,在过去,有多少千金闺女芳心暗许、恋慕不已,刻意制造偶遇,只为与他四目相对,但这个该死的小村姑,竟然挑明了,她留下不是因为他这个人,而是银子!他真的想掐住她的脖子,一把掐死她。

    唐绍羽眼中闪动着怒火,宋均均一双平静无波的明眸则透着点无奈,但她直视着他,没有退缩。

    韩易与曹楚相视一眼,显然对眼前这略带滑稽却又凝滞的状况也不知所措。

    四周静悄悄的,不再有一丝声响,唐绍羽远去的理智却在此时回笼。

    他在干什么?唐绍羽突然觉得自己既可笑又可悲,堂堂一个王爷竟然跟个微不足道的小村姑大眼瞪小眼,他的傲气、他的风度、他的尊严呢?难道全随着残疾消失了。

    她看到他那双黑眸突然黯淡下来——

    “你走吧。”他开口。

    “什么?”她一愣。

    “本王累了。”像是全身力气突然被抽离,他缓缓的侧过脸,不再看她,而是默然的看着窗外。

    若他咄咄逼人或是暴戾愤怒,她还觉得好应付些,可此刻沉重的语调、面无表情的容颜,藏在眉字间的悲哀及疲惫,在在都让她感到不忍。

    “君子忍人所不能忍,容人所不能容,处人所不能处,均均走了。”她真心诚意的说了这一席话,再屈膝行了一个礼,这才走出去。

    曹彣急急的跟了上去。

    小村姑最后的话是鼓励他吗?唐绍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忍不住回头,看着那离去的娇小身影,直至消失在视线外久久……

    “易,本王今天特别难缠,是吧?”他突然开口。

    “没有,爷。”

    “撒谎!”

    “爷?”

    他苦笑,“本王的时间竟然多到为一只衣袖耗上一天。”

    “那不是爷的错。”这一天对爷来说,是残酷的一日,只有他清楚,寡情的爷真的曾为未婚妻动了心。

    “你偏心了,易。”他叹息,韩易一向是冷静的旁观者。

    韩易尴尬低头。

    他目光转为坚定的道:“咱们再来练习吧。”

    韩易倏地抬头,“先用晚膳吧,爷中午吃得少。”

    “练吧。”

    “是的,爷。”

    唐绍羽双手放在椅臂上,努力的撑起沉重的身子后,摇摇晃晃的举起右脚往前迈了一步,却踉跄的往前扑,韩易及时上前扶起他的身子,他微微喘口气,再踏步向前,但没一会儿就失去重心的往前扑倒,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后——

    “不准再拉我,易!”唐绍羽的吼声再起。

    “是的,爷。”韩易难过的站到一边,看着主子再一次摔倒在地,咬着牙,狼狈的再撑站起身。

    乒乒乓乓——这一次,他撞到书桌,笔砚全落了地,右手袖子勾到桌角,这一摔又硬生生的扯破了。

    唐绍羽恨恨的瞪着宋均均才补好的袖子。

    何必补,再怎么努力不也一样?唐绍羽,你就承认自己残败无用就行了!

    不!不可以!你是主子,是尊贵的王爷,本就不该穿着破衣服,你要有尊严、你怎么能容许自己落魄。

    没错,你原本该是众星拱月的人,出息点,唐绍羽,站起来!

    在心里对自己呐喊后,他咬紧牙关,逼自己再如何艰难,也要爬起身。

    他喘着气,告诉自己,他要站起来,他要抬头挺胸的走路。

    即使很多皇城的大夫都说过,他的双脚废了,就算有奇迹,可以站起来,可以走路,也会是个跛子。

    但他不认命,所以,练习三个多月,他站起来了,他有了第一个奇迹,但不够,他要更多的奇迹发生在自己身上,他要掌控命运!

    黄昏夕照下,辛勤工作的农人们早已回家歇息。

    老榕村占地虽广,但人口少多是散居,放眼所见,一大片插着绿色秧苗的田地及坡地上,散落着低矮黄土屋,每户人家大多有一间农舍或柴房,里面堆放稻草、耕作器具,比较有能力的,还弄了间遮顶半开的砖房养条牛或马匹。

    宋均均家只是一般农户,没牛也没马,要进城还得跟人借马车,不过,一家三口知足惜福,粗茶淡饭,日子过得也快活。

    春天白日尚短,一下子就天黑,此刻,古朴的屋内,三人同桌用餐,点了烛火的桌上除了两道青菜外,还有一盘咸咸的腊肉,这么小小一盘肉,一家三口却能吃好几餐,宋勇夫妻舍不得吃,径自往女儿的碗里夹,女儿又放到爹的碗里,宋勇筷子一夹又放到妻子的碗里,这饭都没人吃上一口,腊肉转了又转,再度被转回盘子里。

    “爹做的工粗重、时间也最久,就吃了嘛。”宋均均实在忍不住了,她夹了几块腊肉放到宋勇的碗里,再夹一些放到李采的碗里,“娘身子弱,吃点肉——别夹给我,我也吃一片,不然,大家都甭吃了呀。”

    因为,再这么转下去,最后只会落到方莹的嘴里,心有灵犀的三人相视一笑,笑笑的吃了碗里的腊肉,再吃上一口热腾腾的白米饭。

    不一会儿,木门“嘎吱”一声的被推开,闪身进来的,就是一身粉红碎花衣裙的方莹,她笑咪咪的走近朴拙的圆桌,一看到两菜一汤,还有——

    “天啊,我最爱吃的腊肉。”她一脸嘴馋样。

    “小莹,坐下来一起吃吧。”宋勇夫妻笑呵呵的招呼着。

    “你还真会找时间来。”宋均均真的有一种让她打败的感觉,这阵子,她总是在晚膳时到访,一小盘腊肉转来转去没人吃,方莹总是很大方的独吞了。

    方莹也不客气的挨着她坐下来,以手肘敲敲好友,“别这样嘛,你最近有活儿干,这里吃得比较好。”

    比较好?这与过去她在当太君时的山珍海味可差远了。

    微微一笑,她看着方莹接过李采给她的碗筷,筷子一伸就往那盘腊肉去。

    见状,她脸上的笑意更深,就连她爹娘也忍俊不住的笑了。

    但方莹心思单纯,依然吃得开心,宋均均也一样笑容满面,现在的幸福绝对是当年当太君的她想都不敢想的,只是——

    “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她站起身来,拿起那盘腊肉,一一拨到爹、娘跟方莹的碗里后,再将最后一块留给自己,因为,她很清楚,她不吃,爹娘碗里的肉就会夹到她碗里了。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乐啦,但是,我一定要说,你不可以说我贪吃,因为,我来吃了,你爹娘才舍得吃肉,是不是?”方莹吃得腮帮子鼓鼓的,却还是要说话,因为她太得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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