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大陆 >> 师徒恋 >> 徒儿乖乖作者:镜水 | 收藏本站
徒儿乖乖 序 作者:镜水
    怪怪路人穿山甲的代序

    本来,我认为作家,是很难亲近、很有距离的一群人。

    我错了,错得离谱!在我认识北鼻(啊!就是大家熟知的镜水)後,所有对作家先入为主的清纯感性冰清玉洁的刻板印象,确定证实为误植。

    我永远记得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北鼻一开口说了某关键语,一瞬间化解了陌生人相见该有的尴尬。她的热度可比太阳,只要有她在,场子绝不爆冷,不过她付出的代价是事前苦心经营的玉女形象尽数毁於一旦,化为风中不著痕迹的尘埃。(笑)

    北鼻是我们这群人的开心杲,即便是她不在的场合,大家也会提到她某年某月说的哪句教人笑到全身颤抖、形象全失的诙谐笑语(她常常自暴自弃地说我们当她是闻嗑牙圣品)。在她年轻可爱的外表下,藏著的是一颗温暖细致的心(虽然她对某些事相当迟钝),从她的文字中我感受到她对世间约定俗成价值的独特定义,也激赏她不落入窠白、求新求变的自我要求。

    时间好快,认识亲爱的北鼻已经两年整,差不多也是两年前,小白马北鼻(请别猜测这个称呼的典故)开始「全心」(她看到这两个字一定狂流瀑布冷汗)投入小说的撰写工作。她是典型慢工出细活的非量产作者,倒不是卡尔文先生常造访她家,而是亲爱的北鼻老是觉得自已这样写不好,那样写又怪怪的,一修再修,非要琢磨到当时她认为过得去的地步(她总是认为自已不能把角色的情感表现於万一),才敢将稿子给出版社过目,所以我们就常常听她哀号自己有圆形脱毛之虑……(笑)

    稿子写完之後我们和北鼻还没解脱喔,给了稿之後的两星期审稿期才真让她坐立难安,一颗心悬在半空晃来晃去,直到出版社有了消息,她才会稍稍松懈。我们这群美食(酒肉?)军团成员,也才会有理由能盛大地替她恭贺一番!(其实我们出团是没有任何理由的,请原谅我拿北鼻当籍口。)

    每次看她有新作品问世我都非常感动,因为我保切地了解她是多麽认其地看待这份她喜爱的工作,是多麽诚心地推敲一字一句,又是多麽拼命努力用力倾其全力地编织成就一段又一段巧妙各自不同的笔尖恋情。

    我对北鼻有很大很坚固的信心,我想,我会一直开心地支持她,舆她及笔下的人物们一同成长。对我而言,北鼻不再是个遥不可及的作家,而是个很可爱、让我很想疼的亲爱的朋友。

    或者您仍只是位纯粹的读者,或者您只是顺手阅读了本书,随意地看到这篇乱七八糟的序,我们都会非常感谢各位拨冗来体会镜水的文字世界!

    废话一篇

    来吧,来写个B故事。

    本来应该要把套书之前的那个A故事先给完成的,但是不晓得为什麽,写完套书再回来看它,却觉得它不怎麽可爱了。爬了两章,觉得我的写作功力实在差到让人想流泪,还是决定换另外一个我也很想写的B故事上场。

    A故事里面有个我很想写的场景,不写实在不行,我实在太想写了,想到夜里作梦都会发抖(?),但是由於A故事的延宕,势必无法动手,那好,我就把它代换到B故事程去写吧!那至於以後要写的A的桥段被用掉了怎办?我才不管,到时就去挤个C段来接补吧。反正以後发生的事情以後再说嘛!(我的人生哲学。)

    所以,在这摸摸混混的日子当中,我就一直在几个故事里百徘徊不定。朋友说我要摇摇晃晃到外婆桥,我自已则觉得我可能会扩增到Z次元後还回不来。

    等我惊觉时,大好时光已经去掉一个半月。

    啊啊,天哪,我之前两个月就会交一次稿的,如今都已经不知今夕是何夕了,我每个儿子女儿却都仍是嗷嗷待哺,单薄的身躯没长半点内,躺在电脑里抖抖等著娘亲选中宠幸。我没有本钱能这麽靡烂啊!

    阿姨,对不起,您女儿又偷懒变回特大号米虫了。

    每次一有这种三心两意的疑惑时,我的作法都是很简单的——

    滑鼠一按,亲爱的儿子女儿,狠心的妈妈要把你们丢到资源回收桶了。不要怪我,只有这个方法能挽救我飘荡的灵魂,有缘的话,呜呜,下下个月还是不能见。(因为要重写,纵使骨架同,内里也一定不会再一样。不要问我为什麽,呜呜。)

    就这样,资料文净空,只留下我这一个半月来怎麽也放不下的稿子。

    好吧,虽然我是个不成材又懒惰没什麽才华文华普通到极点只会打字很慢的没用作者,但是,神啊,请多给我一点力量!(Godgivemethepower!)让我能把这个故事写完吧……神哪,你知道吗?这个故事不论是睡觉洗澡吃饭坐公车甚至出门逛街或者看电视广告的空档还是蹲厕所看漫画或者游荡在BCDEFG(以下省略)故事的时候,我都很希望能够好好地把它写好啊!

    就这样,我不停催眠我自己。功力不够,才华不够,文笔不够,不要紧,我有热血!(热血胜过一切少年漫画之精髓!闪亮!)把之前的尸块部分拿回来,努力地写写写写,烂掉的肉统统砍掉,补上新的好的香的,每天看它望它疼它爱它亲它膜拜它。

    修修改改,剪剪贴贴,这句话不好,那个段落太差,不同故事不同主题写法也不能太同。我从来不觉得自己能写一本小说有多厉害,因为中间培养感情的过程只会让我完稿後想要感谢书中的主角和万能的菩萨天神而不是歌颂自已的打字功劳。

    对不起,废话终於结束,可以翻开下一页了。如果你们能喜欢这本书,那我当然很高兴;加果你们不喜欢,那麽我下次会更改进的。

    就酱子。(微笑。)

    P.S这本是A故事啦!(果然是一篇废话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特注:

    前面那位亲爱的T小姐,是酒肉军团的团长。(台北分部的喔!笑。)

    所谓的酒肉军团,就是作者跟一群好友,每隔一段时间(一到两个月),会精心狩猎台北市好吃(附注:不怕吵,这才是重点!)的餐厅,然後相召来去大饱口福。(就是大吃大喝大笑啦!如果去台中玩,还会有台中分部和台中团长喔!)

    不到撑死不停止,不到满意不放过。(每次都说不要吃到饱的那种,可是最後大家都还是饱得想吐。)本来是叫美食团,但是我想换个威武的名字。(结果很烂?哈哈!)

    好友们的职业和身分也是很三教九流,(请想像成很厉害很厉害,对,就是那样没错。)我说给他们绝对的言论自由,结果被反要胁会被大爆料。(冷汗涔涔。)

    什麽?为什麽要找他们来帮我写序?

    那是因为……作者写稿写到快要呕血的时候,就趴在地上一直恶劣地诅咒,绝对绝对要把旁边的人拖下水……(友人曰:「就知道不是什麽伟大感动的理由。」)

    他们都是好人喔!(绝对不是只指「好」笑的「人」。)只有在书里我才敢讲,我其的很爱大家唷!(很肉麻?哈哈,那……还是要张开手臂来个超大拥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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