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未婚生子,久别重逢,婚后恋爱 >> 我要开宾士作者:金萱 | 收藏本站
我要开宾士 致上最大的歉意 作者:金萱
    对读者,对金萱,这个道歉是真诚的。

    有关《我要嫁总裁》一书所出现的严重错误,虽是个人行为,但却是整个编辑团队的荣誉损伤,身为总编辑,我也必须为整件事情负最大责任。作为一个作者,金萱的感受我可以了解,对她除了道歉我还是只能道歉,超越界限运作的人是没有资格作为一个编辑的,肇事者已受到应有的惩处,就算是亡羊补牢吧!有关重大疏失的部份在此补述如下:

    55页,请在第一行后加入以下内容——

    所以她想来想去,还是想不透老天安排他再出现在她面前的用意为何。

    也许老天的用意根本就与她无关,祂是为了替佩霏姊配良缘而来的。

    一个声音突然在她脑中说道,让她不由自主的露出了一抹苦笑。

    她不想承认他对她仍有些意义,更不想去探究那些意义代表了什么。只知道看着佩霏兴奋的神情,娇羞的模样,还有那在瞬间年轻漂亮了十岁的感觉,让她心情郁郁的犹如有块巨石压在她心上一样,让她有种呼吸困难的感觉。

    她不想承认,但是她真的没办法开口祝福他们,至少现阶段没办法。

    67页,请在最后面加入下段内容——

    易傲阳那天晚上也几乎没睡。

    他忘不了她变得更加成熟与美丽的脸庞,忘不了她在面对他时冷静的模样与平静的声音。他不懂她怎能表现得如此平静与理所当然,好像他们只是多年不见的普通朋友而已,而不是曾经深深相爱过,有过婚约的男女。

    他真的很恨她,过去七年多来他没有一天忘记过她的残忍。

    这七年多来,他努力的工作,努力的往上爬,目的就是为了如果有机会可以再遇见她的话,他一定要让她后悔莫及,让她悔不当初自己是如何瞧不起他的。所以一年前,他才会将累积下来的财富转投资到她所居住的台湾。

    再次来列台湾,他并没有特别去寻找她的下落,只是不断地扩张自己的事业版图,并且相信迟早有一天,她会为了他所拥有的一切再次主动的出现在他面前。

    她的梦想不就是想嫁给总裁吗?只要他能够成为一个名副其实有权又有钱的总裁,他就不相信她不会主动来找他。

    那种画面他想过千百次,想着她出现后可能会先与他装熟,然后再循序渐进的提起他们相爱的过去,进而告诉他她仍然深爱着他。

    她很聪明,所以不会一开始就提到结婚的事。

    她可能会先用老朋友的名义和他来几次约会,然后再伺机而动的勾引他和她上床,让他们俩的关系先回到男女朋友的关系,再诱引他向她求婚。当然,如果他真的又向她求婚的话,她是死也不会放弃这个可以嫁给一个总裁的机会的。

    可惜的是,他不会娶她,不仅不会,他会连让她靠近自己的机会都得不列。

    她现在一定在后悔当年的有眼无珠吧?她的短视近利不仅让她错失她的梦想,还让她丢了工作。

    这一切还真是令人大快人心!

    易傲阳将手中杯里金黄色的顶级威士忌一口仰尽,庆祝这一天比他想象中来得更早来到,也庆祝自己终于可以一吐积压在他心里多年的怨恨与闷气。

    他不会给她任何可以接近他,企图与他和好的机会,即使他对她仍有性欲的反应也一样。

    想着她美丽而成熟的脸庞,与包裹在制式套装下却仍遮掩不住她凹凸有致的好身段,他的下体不由得逐渐硬了起来。虽然事隔多年,但他该死的却记得与她做爱的感觉,火热、激情、狂野、紧窒。

    可恶!该死的!他竟然还想要她,要那种爱慕虚荣、短视近利又残忍的女人,他真是该死!

    不要再想她的身材和美丽的脸庞了,想想她的无情残忍,想想她当初是如何说他、瞧不起他的?

    她说他是游手好闲的纨袴子弟。

    她说他让她抬不起头,只会让她觉得难堪。

    她说她真的很后悔答应他的求婚。

    太好了,好像有点效果了,再想点别的。

    她说她爱他,但那全是狗屁,因为她只爱总裁,只想嫁给总我。

    至于她和他上床,将第一次献给他,恐怕也是有阴谋的,只是他至今仍然想不通而已。

    和他上床……

    她的手臂紧紧地环住他,热烈的回吻他,张开双腿将他深深地纳入体内,吐气如兰,弓起背脊,呻吟、呐喊、尖叫着他的名字——

    噢,天啊,他到底在想什么啊?该死的!

    忿忿的替自己又斟了一杯酒,然后大口灌下。冰凉的液体灼热烧过喉咙,落入他的胃袋里,但却浇不熄他体内的熊熊欲火。

    该死的涂秋枫,她为什么不变得胖一点或丑一点,甚至于是连在脸上长几颗大痘痘也行,为什么偏偏变得更美更艳更具吸引力,让他比以前还要更想要她呢?

    可恶,不行,绝对不行。

    他绝对不能被她的外貌所迷惑,不能被欲望冲昏头,不能让她有机可趁。只要离她远远的,让她不再有机会再出现在他面前的话,也许他对她的欲望就能日渐平息。只要不再见到她的话。

    用力呼了一口大气,他决定今后不再去宏辉,如果真有非要他出席的会议,那么会议地点会在奇阳,绝不会在宏辉。

    在正式并购宏辉,将她裁员之前,他不会再让她出现在他眼前。他发誓,绝对不会。

    75页,请在第三行后加入——

    他不准,绝对不准!

    她好可恶,真的好可恶。她到底要怎样折磨他才满意?

    他恨她,真的好恨她,但是他却更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忘不了她,为什么一听说她要搬家,就慌得六神无主忘了一切,一心只想将她留住,留在他身边。

    他还爱着她,他早该承认,不应该再让那该死的自尊心摆布自己的行为。

    七年前,因为自尊无法接受她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也无法接受她对他当头棒喝的残忍方式,所以他才会觉得自己恨她。因为只有恨她,他才有力气往上游、往上爬。但是事实上他能有今天的成就,至少有一半的功劳应该归功于她。因为当年如果他没有遇见她,没有爱上她,没有遭受她的当头棒喝的话,今天的他极有可能还是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知人间疾苦只会跟父母要钱的大少爷。

    他真是个笨蛋,应该要早点承认这个早已心知肚明的事实才对,不应该到现在极有可能会再度失去她,才在这里后悔莫及。

    如果她真的已经搬离他手上这条地址了的话,那他该怎么办?

    拜托,求求祢,老天。别让她这么做,他不能失去她,不能。

    然后再接到76页的第二行内容。

    87页,请在第五行后加入以下内容—

    可是如果他说的全都是实话,是他的肺腑之言呢?

    他说如果知道她怀孕的话,他不会离开。他说辞退她不是他的真心话,他只是害怕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他说听见她要搬家,他被吓得六神无主。他还说他依然爱着她。

    噢,天啊,这些话都是她梦寐以求——不,应该说是她想都不敢想他会对她说的话。

    如果他说的都是真的,为了儿子,别说是一次机合。了,即使要她给他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机会,她也会给。

    可是如果这一切只是他的计谋呢?

    这个做法也仅只能表示编辑部全体人员心中最大的歉意,无论如何,伤害已然造成,希望这个事件是所有人员最大教训,尤其是我本人,再次向金萱及读者表达我们最大的歉意,对不起!

    总编辑徐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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