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爱情长跑,痴心不改 >> 小人之心作者:乐心 | 收藏本站
小人之心 楔子 作者:乐心
    家里,有一座山。

    十九岁的赵湘柔睁大眼,诧异地瞪着那座“山”。刚用来开门的钥匙还握在手上,连门都忘了要关,整个人呆住。

    “山”闻声开始移动,从沙发上站起来。她这才看清楚那是一个人,又高又壮,面积又大又广,简直可以把落地窗的阳光都挡住,当活动遮阳板。

    “你好。”高大的山开了口,嗓音很陌生。

    “你、你……”精致的脸蛋整个僵住,好半天还没办法回神。

    “赵董事长有事,要我先在这里等一下。”对方解释。见她还是一脸诧异,又补充一句:“我是厉文颢。”

    啊,对了。赵湘柔这才想起来,她父亲应该是今天会到,说是来开会兼探望女儿,顺便还带一个朋友的小孩来美国读书。

    从高三下学期被送到美国之后,至今已一年多了,赵湘柔看到自己父亲的机会并不能算多。照理说父亲来访,她应该很开心的,不过……

    望着眼前又高又胖的男生,以及搁在沙发脚边的行李,赵湘柔的火气慢慢冒了上来。

    开什么玩笑!连独生女儿来美国读大学,都是请底下秘书陪同处理,区区一个“朋友的小孩”要来,赵董事长居然亲自出马护送?

    朋友?好一个朋友!

    当下她的脸一冷,转头关上大门,迳自到厨房去把刚采买回来的两大袋生鲜杂货整理一下,理都不理在客厅呆站的一座山。

    主人摆明了不想招呼客人,客人也很识相,安安静静坐回沙发上,低头继续看刚刚在翻阅的书。

    一页翻过一页,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走着,厨房偶尔传出轻微声响,开关橱门、冰箱,轻盈脚步声没入房间,房门关上。一切恢复平静。

    这一进去,就是好几个小时。

    玩玩电脑、上上网,躺在床上看杂志听音乐,甚至睡了个午觉……等到赵湘柔再度开门出来时,太阳都已经要西下了。

    客厅里面还是有一座山。

    赵湘柔更加火大。

    她老爸是脑袋坏掉了吗?把陌生男子丢在女儿住处,都不怕发生什么事多年来老毛病不改,一定又是把握时间跟哪个红粉知己约会去了。无耻。

    陌生客人抬头。他好像一整个下午都没动,也没换姿势,就那样微低着头,背着光,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读完了两本厚厚的书。才搭过长程飞机的他居然没有睡着,五官看不清楚,只有浓眉还算神气,底下压着一双清朗眼眸。

    被忽视了一个下午,被丢在异国、陌生人家里,连杯开水也没得喝,厉文颢的眼神却还是沉稳笃定,丝毫没有怨气或慌张。

    赵湘柔心底的怒火被愧疚感给压过。在那一刻,她仿佛看见自己--因为习惯性被忽视,所以不吵不闹的自己。

    就像某些痴心的狗一样,就算被主人丢弃,千里迢迢也要辛苦寻回来。赵湘柔一直很注意邻居或路上遇到的狗,她总是研究着,为什么有些狗长得又丑又不可爱,主人却珍若拱璧?为什么有些狗却受到无情的对待,长得再好也不讨人欢心?

    其实重点都在主人,根本与狗无关。狗是无辜的。

    不过,她的愧疚感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面前这座山的来历很不简单。

    她知道她老爸巴不得厉文颢是自己的儿子,因为,厉伯母是她爸的初恋情人--如果暗恋也算恋爱的话。

    年少时代的暗恋到今日还念念不忘,讲好听点是多情念旧,讲难听点……赵湘柔有很多难听话可以形容自己的父亲,多到可以写成一本书。

    现在好了,爱屋及乌到这种程度,连对方的儿子都要照顾到。

    “你是江阿姨的儿子?”她有些挑衅地问。

    “是。”回答很简洁。

    “你要来美国读书?是我爸帮你找的学校跟宿舍吧,还陪你来美国?”

    这次连应声都没有,只是一迳点头。

    赵湘柔哼了一声,小脸上流露倔强神色。“你最好早点学会照顾自己。我爸高兴时会关心人,不高兴的时候,连想都不会想起你。”完全是经验谈。

    “我知道。”他淡淡回道,一面把手上厚厚的留学相关资料放到旁边。一整个下午,有备而来的他已经静静地把搜集来的资讯、书籍都消化得差不多了。

    “知道就好。在这里,真的不会有人帮忙的,一切都要靠你自己。”赵湘柔像是给他下马威一样,加重语气强调着。

    “我不会麻烦大小姐的。”

    “你叫我什么?”狐疑反问。

    厉文颢只是笑笑,抬眼望了望墙上的咕咕钟。已经七点了。

    然后,两人的肚子几乎是同时跟咕咕鸟一起报时,咕噜咕噜地叫起来。

    无论如何,还是要吃饭;赵湘柔纵使有百般不甘愿,但吃饭时旁边有人盯着看,实在太别扭;所以,她很勉强地做了两份三明治,分他一半。

    他的身材……吃这样不会饱吧?但厉文颢依然什么都没多说,很斯文地吃完了自己的三明治,谢过她之后,整理好自己的行李,准备离开。

    “你要走了?”结果刚刚一直警告人家要自立自强的赵湘柔,看他要走,整个傻眼了。“你不等我爸?”

    厉文颢还是那个无所谓的态度。“我想董事长今晚不会回来了。我必须去语言学校的宿舍报到登记入住。”

    “那你……怎么去?”

    “走路。”他让她看手上做好记号的地图。“我已经查过路线,走路约四十分钟就会到。”

    “可是你的东西这么多……”

    “没关系的,跟当兵时行军差不多。小事。”说得好轻描淡写。

    对了,他是读完高中,先去当了兵,之后才出国的……但这样不好吧?天色已经晚了,加上他又人生地不熟,虽然是个很讨厌的人,但她也不想看他出事啊。

    她眯起眼端详面前的壮汉,可惜从他脸上真的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所以无法判断他是不是在装可怜、以退为进。

    “算了,我载你去。”她放弃了。外表凶狠嘴硬的她,其实根本不可能见死不救。

    抓起车钥匙,纤细裸足套上运动鞋,长发扎成马尾,简直像是少女服装杂志里面那些青春洋溢的美丽模特儿。

    她一手指着他,很多余地再度撂狠话警告:“是因为你今天刚到又有这些行李,所以才破例载你的喔,以后别想叫我接送、当你的司机。不、可、能。”

    就这一次,快快送走这座山,以后再也不要看到他,最好!

    厉文颢点头,表示知道了。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厉文颢一生中最胖的时候。

    当然,世事不如赵湘柔所愿,他们后来常常见面不说,还不得不成为彼此生命中最常接触、相处的非亲人。

    很多事都开始有了改变。比如厉文颢的体重,比如他后来搬到赵湘柔公寓的楼下,也比如他再也没麻烦过赵湘柔,反而是赵湘柔常要麻烦他接送--谁叫他的方向感比大小姐好上千百倍。

    然而无论怎么改变,无论过了多少年,他还是叫她大小姐。

    而无论她怎么挑衅、发脾气、使性子、对他态度怎么不好……他望着她的眼神,仍是一如初见时那样清澄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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