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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之舞 第一章 作者:叶倾城
    我和他开始吵架。爱情至此,像烈焰的行程。

    他痛骂我:「庄锦颜,你能干,你清高,你大学毕业,你万事不求人,那你为什么还会下岗?连一个饭碗都保不住,你还能干什么!」

    我只是很伤心:「是机构改革,整个部门都取消了。不是我的错。」越说越气馁,嗫嚅,「又不是我想下岗……」

    他吼:「不是你的错,是谁的错?」

    帮他打印简历,复印资料,陪他在春日里,奔来奔去。在一个求职地点与另一个求职地点之间,因为疲倦,因为无端的疏离,而无话可说。有时我去拖一拖他的手,他不耐烦:「累。」甩开我。

    时时地,遇到旧老师旧同学,问他:「硕士生,工作找得怎么样了?」然后说,「不要紧,小庄在金融系统,金饭碗里的金饭碗呢。你慢慢找,不急的。要实在找不到好工作,读博士去吧,小庄辛苦点也就够了。」

    我们两人皆不作声。

    至此方知,原来下岗远比失恋更可耻,更不足以开口。

    忽然他说不必我陪了,工作已找好。我很欢喜,问他前因后果,他只支支吾吾。然后某一个深夜,他门口搁了一双红鞋儿……

    与我自己的鞋一样的红鞋儿。

    那时,我最要好的女友自巴黎回来,送我一双,自己留一双:「这样的鞋,全国也只这两双吧。」

    那夜,月色昏黑。

    ——是野火无边,向我扑来,刹时间吞噬了我,我浴身火海,心底却有难言的清凉。

    遗弃我的,不仅有工作、我至亲爱的人,还有,我最要好的女友。

    我的全世界放逐我了。

    母亲从房里出来,担忧地看我。良久小心翼翼问:「锦颜,你怎么打算?」

    当然还得继续活下去。

    不然如何?

    杜十娘与阮玲玉可以凄艳赴死,博天下人同声一哭。

    但我不,我唯一的百宝箱是母亲与弟弟锦世,一个老去,濒临退休;另一个就读大学二年级,要零用钱比追债更不屈不挠。

    莫非我还想舍下他们,变成一行晚报的小标题:「痴心女偏遇薄情汉,好武警勇救轻生女」?

    便搜购各种报纸,整版整版地阅读分类广告,在所有略有可能的招聘广告上用红笔画线,打电话,再飞身前去。

    寄去简历四十九家,回音八家,面试三家,以同一句话结束:等通知吧。

    像漫天洒下种子,竟无一粒长成花朵。就在即将放弃一切希望之时,《伊人》杂志来电,嘱我带上所有资料面谈。

    无名无份,没有底薪。按版面算钱,一个版80—300元,中午一顿免费盒饭。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主编皱着眉,「当然了,你是中文本科,不过现在呢,硕士、博士都一排一排的……」

    我只道:「万事都可以。」

    就这样去了《伊人》。

    并不觉得沦落,也没有绝处逢生的惊喜,只像是在暴风雨的海上漂摇,遇到什么便抓住,而已。

    倒没想到《伊人》有这般寒酸。旧大厅,天花板千疮百孔,墙粉半剥,桌椅像是从中学课堂里淘汰下来的。杂物处处,报纸、杂志、信件,是一座座摇摇欲坠的山。

    而我却在瞬间的恍惚里,以为身处我熟悉的银行大厅,素白四壁,浅灰地砖,自饮水机取一杯水闲闲喝下,日子恒久是秋的静寂。

    无人理会我,我僵在门口,不知所措。

    身后有人莺声燕语道:「你是新来的吧?我是编辑部主任,我叫宝儿。「一把小嗓,是动画片中的小精灵。

    我急忙转头:「我姓庄,庄锦颜,以后请多关照。」———几乎倒吸一口冷气。

    她着肚兜式窄窄T恤,桃红色,滚着黑丝绦,露一带圆润腰身。烟管裤,裤下一双最时髦的重跟鞋,松松马尾辫。少女扮相。

    但手臂粗壮,立起来跑得马。脸上线条松弛,偏爱嫣然而笑,笑起来,颊上肉一横,眉梢眼底唇边的皱纹,如小刀锐利。

    中年女子,非常吃力地清纯着。

    我疑心听错:「您的名字……怎么写?」

    她回眸一笑:「噢,很简单,就是宝贝儿去掉贝,」手指在空中蛇一般回绕,描出,「宝——儿。」

    还点了宝蓝粲然指甲油,闪闪如星光。

    这分明是《天龙八部》里的天山童姥嘛,却将是我的顶头上司,此后时日……不知不觉,我便背心濡湿。

    她将我安置在门口,与电话同桌,转身。我情急,请示:「主任,我该做些什么?」

    她一挥手,嗔道:「不要叫我主任,把人都叫老了,就叫我宝儿。做什么?看稿编稿啊。你新来,没有作者,先看自由来稿吧。」穿花蝴蝶似走远。

    时时有同事过来打电话,瞟我一两眼,嘴角弯一弯,回应了我的起立点头微笑。依稀听得议论:「新来的?姓什么?」

    「管呢,呆不了几天的。哼,」隐约冷笑,「以为这碗饭这么好吃。」

    如群蚊乱舞,嘤嘤嗡嗡盘旋着。

    也不见得吧?我亦冷笑,激起三分不驯,这碗饭偏我吃不下去?

    有风来,吹得薄脆劣质的稿纸哗哗掀,字迹连锦。

    我搁下稿件,喟然长叹。

    枯坐几天,一筹莫展。整天整天地翻旧年的合订本,无聊时,便旁听人家的电话粥。

    惟有宝儿主任电话最多,跟甲老师、乙哥、阿丙、丁丁小妹们的约稿、催稿、谈稿、退稿,渐渐便也听出些门道。

    她转头看见我,随口问:「怎么样?」寻常一睨,亦像是眼儿媚。

    我一怔,答:「大部分稿件都臭不可闻,像便秘一周后才拉出的屎,不过我想,茅坑里或许也会有钻石。」

    「咦,」她诧异,「有意思。」眼眉略皱,「下一期的策划就可以叫……‘茅坑里到底有没有钻石?’写风尘女子情爱故事。」一路兴冲冲,自言自语去了。

    我骇住。

    半晌,心如火柴擦燃般生出火焰。

    如此无中生有而又俯拾皆是,原来可以这般简单。

    用直觉为经,以文字为纬,交织如天网恢恢,再做一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蜘蛛,遇到任何触动,都奋不顾身扑将上去……

    电话便在这时响了。

    我接起,噪音隆隆里,那端一个怯怯的男声:「请问,请问是《伊人》吗?」

    我说:「是,请问找哪一位?」

    他只管期期艾艾,「我,我不找谁。我是你们的读者,我有点事,是我跟我老婆,我想……」越来越口吃。显然是街头的公用电话,背景音乐是很多的人声市声,车水马龙着。

    我正欲喊宝儿主任,蓦地心中一动———我见过她是如何处理这类电话的,又何尝

    不可能是我的第一个题材。遂放缓声音:「不急,你慢慢说。」

    他越发说不出来,只「我、我」,像给人掐住了喉咙。这般难以出口,我益发觉得重大,温柔而善解人意地:「那么,你在哪里?就在杂志社楼下呀。当面谈会不会更好呢?」循循善诱。

    便约了在邻近的快餐店。

    甫一见面,隐约失望。

    那人黑、瘦,佝偻着背像个没长成的孩子,脸却老相,抹不平的皱纹里蕴愁含苦。

    一口乡音,失了魂的眼睛,直瞪瞪看我,却又仿佛根本没有看见。

    衬衫上,大片的淤紫油漆,鲜艳得不合情理。

    一开口,脸上肌肉便抽搐不已:「我,我跟我老婆,其实不是我老婆,还是我老婆。

    我对她好,我对她真的好,她对不起我。其实他们早就说过,美华都说:她不好,她不会对我真心……」一塌糊涂。

    我只好拖了椅子坐下,先要两杯冰柠檬茶,心中索然。也罢,耗半个钟头,听他诉诉家务烦恼,只当多看一篇垃圾稿吧。

    慢慢,从破碎枝节里听出了眉目。

    起初,只是一场可望不可及的绮梦。

    他是近郊的菜农,每天穿街走巷地卖菜,暗暗地,喜欢着镇上的俏丽发廊妹。

    苍黑脸上泛起不相称的羞赧:「她的脚趾甲涂得红通通,好看呢。」最后几个字,轻得只一阵烟,一忽便散了。

    每天不惜多绕几个圈,看她在生意清闲的下午与附近的小伙子们打情骂俏,嗓子亮亮地传出半条街去。走路惯常扭扭搭搭,趿着拖鞋。女人们只议论纷纷:看那屁股,生过养过的呢。

    又常向他借钱。又常当着人嘲他笑他。大家都说:她是鸡。

    他低了头:「我不信。」

    那一天,女子独自倚坐在门边,眼圈发黑,或是眼影稍许涂重了些。在她脚边跃跃欲试的初冬阳光,「呼」一下跳上她的手背。他鼓足勇气,问:「……是真的吗?」

    她只呆呆看他,然后问:「要是真的,你肯不肯娶我?」

    他倾心的女子,在叫人恍惚的太阳地里,问他:你肯不肯娶我?

    是他生命中刹那的彩虹日子。

    也办了酒,也请了客,只差那一张大红烫金字的结婚证,她说:等过年,回家再办。

    却不肯让他挨身,良夜,他不甘地探手,抖抖地蚯蚓似一钻一钻。她霍然坐起,冷了脸,被子大幅度一掀带出一段风。他惶得闭了眼,再睁开,她睡到沙发上去了。

    可是大了肚子。

    ——猜也猜得出,是怎么一回事。

    她斥他:「你管是谁的。反正也管你叫爸,长大了也孝顺你。你不要,我就流掉。」

    女人的嘴脸冰冷,没有情,也没有义。

    他惶急:「我要,我不管是谁的。」

    他真的不计较。他只想赚点钱,盖一幢房子,和她养一个小孩,穿一件她打的毛衣。

    冬天可以一家子热热闹闹吃火锅。他对生活的要求其实很低。

    买了排骨准备给她补身子,但门窗紧闭,上了锁。隔着一道门,只觉屋里极其安静。

    那男人提提裤子出来,看到他,只扬长而去。

    他的嘴唇抖得要碎掉:「我抓到她三次,三次,三次呀……」每一字都像打在他自己脸上的一巴掌,他满脸通红,「她昨天晚上跟我说,她要走。」找到了更好的下家。

    「我对她那么好,我替她倒洗脚水,洗短裤,帮她剪脚趾甲。我跪下去求她,说看在我们的情份上,她笑,说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这样求她……」满脸肌肉都是跳动,像马上要放声大哭。

    我心中暗道:这故事,卖给张艺谋还差不多,我哪里写得出来。还是心不在焉敷衍他:「后来呢?」随手把玩茶匙。

    「我今天早上,把她杀了。」

    我正全神贯注观察柠檬茶中的冰如何温柔地融掉,亮晶晶,棱角全无,婉转沉浮:

    「什么?」

    「我用菜刀,把她砍死了。」

    我只慢慢抬头,狐疑地看着他前胸,那大片褐红,沉黯扭曲……我整个人颤抖起来:

    分明是一条挣扎的、绝望的血路。

    真正魂飞魄散。

    茶匙在杯中「得得得」,仿佛侏罗纪公园里,恐龙的脚步,在步步进逼。

    半晌,我方知觉,是我全身都在簌簌。

    他是……杀人犯?

    片刻里,竟然恍惚,是否我陷身于一场好菜坞的九流电影,不能自拔。

    勉定心神,问:「那你,那你,现在想怎么样?」

    他摇头,要哭的神情又回来:「我不知道。我只是很难过,想找个人说一说。我在街上走,看到你们杂志的牌子,就打电话……」

    他伏在桌上,哽咽,委屈凄凉。

    我借势起身:「呃,这样,你———你,你坐一下,我再去叫点东西来吃。」

    只须五步,便是柜台。

    一步,两步……全神贯注,要走得从容缓慢,像每一个关节都悬着一柄刀,稍有失误便会血肉纷飞。

    最后一步,我趑趄扑上,一把攫住电话。

    啪啪连按叉簧,惊惶问「小姐,你们电话怎么不响啊?」

    小姐漫不经心:「噢,今天我们这一片换号。现在电话都不通。」

    全身鲜血为之一冻。

    怎么办?

    这时,柜台旁一个男人转过身来,递过手机:「小姐,你要有急事,先用吧。」

    我刚欲接过,突然肩上搭上一只手。我不由一声惊叫,后退半步。

    他潮湿的呼吸直喷到我脸上来:「小姐,你要吃什么,我来买我来买。」急急伸手掏摸,「我有钱。」

    小姐热情推荐:「薯条好吗?鸡腿好吗?可乐好吗?」

    我说:「都好都好。」

    手机男人错愕,继之微笑。

    我行尸走肉般回到桌前。

    他看看吃食,又抬头看看我,脸上露出畏缩卑微的笑:「好香。我两天没吃饭了。」

    我赶紧说:「那你吃吧。」

    身侧有拖凳子的声音。手机男人坐下的同时,眨眨眼向我示意,年轻朗然的脸孔。

    笑容如荒漠甘泉明澈。

    看见我托小姐传过去的纸条,微微一呆。

    我双手捏把汗,却刻意目不旁视。

    他若无其事,随手将纸条揉成一团,捏在手里。起身,招来小姐结账,轻声细语,连一眼也不看我,消失在门边,外面是阳光亮丽的街。

    我如坐针毡。

    门无声开启,是那手机男人去而复返。而玻璃长墙外,我看见警车,悄悄地,靠近。

    我大喘一口气。

    说:「我报了警,你恨不恨我?」

    他嘻嘻笑,像吃得饱饱的,百不思恋,天下本无大事:「杀人偿命,我知道的。你肯听我讲这么多,我已经很感激你了,我只有最后一件事……」

    奋勇站起来。

    我再也支撑不住,惨叫起来。

    踉跄后退,仿佛一步一步都踏在血泊里,踢起血花遍天,迷了我的眼睛。

    一双手,自背后撑住了我。

    我惊悸转头,警徽下的男人坚定的脸孔,如一道光,刹时照亮了我。我仿佛是自地狱烈火中逃身而出,遇上他,是千人万人里的唯一。

    那样近那样近他的脸,是庇护,是一个劈面打下的烙印。他高高大大地罩住我。

    他说:「小姐,没事了。」声音沉着。

    再一回头,两个警察早已一左一右,把那人摔在桌上。瞬间天下大乱,快餐厅里,

    众人尖叫逃避。而他拔起头来,声音高亢:「小姐小姐,最后一件事,听我说……」

    我退半步,贴近身后大团的温暖,像抵住了依靠,心中安定。才颤声:「你说。」

    警察人高马大地揪他,他越发麻雀般黑小,诚惶诚恐:「小姐,谢谢你陪我这么久,今天这顿饭,我来付账。」想偏头,被警察一记重手,只竭力,「钱在裤袋里。」

    我高叫:「不不。」他亦高叫:「我付我付。」最后柜台小姐不大耐烦了,刷一下,抽出他的钱包。

    是他人生轰轰烈烈的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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