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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张爱玲 第二章 作者:西岭雪
    半个多世纪的沧桑

    液晶显示器上,是一幅旧上海的广生行月历画,手抱鲜花的姐妹俩穿着大花大朵的旗袍,故作娇憨地巧笑嫣然,双眼弯弯如月,很天真无辜的样子,可是因为隔了半个多世纪的沧桑,便有了种过来人的味道,凭添几分风尘态,反而似烟视媚行。

    我用鼠标在妹妹的脸上圈圈点点,除去斑渍,涂黑眉眼,使唇更红,笑更艳,恨不得对着画中人唤一声“卿卿”,便将她拉下画来。

    那时的上海,是张爱玲一路走过,看过,写过的。现在,它和我近在咫尺,只隔着一层电脑荧屏,但是,我走不进它,它也容不下我。

    电脑内外的两个世界,就好比梦与现实的距离,看着触手可及,其实遥远得令人绝望。

    忽然听到背后有人说:“网络发明以后,色彩与声音已经把模拟再现的功用发挥到极至,以假乱真已经不是童话,如果再加上时间控制,人们岂非可以自由穿梭于世界历史?”

    我为之一震,回过头来,看到一个星眉朗目的年轻人由老板陪着走进来,正做指点江山状夸夸其谈。

    按说他的样子相当张扬,与我个性相去十万八千里,可是不知为什么,只这一眼,已经让我耳朵发痒脸发烧,心惊肉跳地想:这是谁?这个人是什么人?我可不可以认识他?什么时候能够再见到他?

    刚刚见面,还不待认识已经惦记下一次约会。只有花痴才会这么想,可在那一时那一地,这的确是我心声。

    耳边听得来实习的小女生们一片低呼:“哗,好帅!”可见发花痴的并不只是我一人。

    老板叫我:“锦,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沈曹先生,著名摄影师和彩色平面设计师,这是顾锦盒小姐,绘图员。”

    沈曹?我一愣,心底莫明震动。著名摄影师沈曹?我昨天刚刚因缘买下他的摄影集,今天就见到了作者本人?而且,那样有灵魂有思想有阅历的一位天才摄影师,原来竟是这样的年轻!

    但是认识了又怎么样呢?他是“师”,我是“员”,高下立见,阶级分明,由不得我不有一点自卑,伸手出去时,只觉手心里凉津津的都是汗。

    偏偏空调又坏了,本来心底无尘室自凉,可是现在,风吹皱一池春水,只觉阵阵热风拂面,几乎睁不开眼。

    “锦盒?好名字!”那个可恶的沈曹朗声大笑,“词典里关于锦的成语都是最有神秘感的,锦囊妙计,锦上添花,锦绣前程,锦心绣口,锦衣夜行,但是锦盒……神秘兮兮的藏着些什么珍珠宝贝呢?”

    说得办公室里的人都笑了。

    我也低下头微微笑,答不上话来。我真笨,打七岁起就有这坏毛病,遇到喜欢的男孩便紧张,手心出汗,双耳失聪,兼哑口无言。好口才是用来对付子俊那种大块头的,他每次看到我都满脸局促手足无措,我反而轻松。可是沈曹不行,他太潇洒自如了,于是轮到我面无人色。

    但是他还有下文:“咦,为什么我好像见过你?你有没有印象,我们到底在哪里见过?”

    我看着他,只觉茫然。若这话由别的男人说出来,无疑是最恶劣的吊膀子惯用句式,可是沈曹,他似乎不该是那种人。但是见过面?为什么我会毫无印象?按说这样优秀的人物,如果我见过,不该忘记才对。

    一阵香风扑面,我顶头上司、设计部经理阿陈走进来:“这位就是沈大摄影师?久仰久仰,有失远迎!”

    这时代还有这样老套的对白,我忍不住哧一声笑出来,放松许多。

    阿陈同沈某寒暄几句,带他一一参观各办公室,吩咐我:“锦,你打几个电话,看哪个饭店有位子,通知我们。”拿我当女秘书使唤。

    我忿忿不平,尽管职位低,也是技术人员,堂堂的中央美院大学生,沦落到日复一日对着电脑做些扫描校色的无聊工作不算,还要被他呼来唤去做茶水小妹看待,真也大材小用了。

    可是不平又如何,拍案而起大声对他大声SAY

    UNRAIR?结果会怎么样,用脚趾头也想得出,他会笑嘻嘻立刻对我点头道歉,顾小姐对不起是我错待了你对你不公平我们的合作至此结束请你明天另谋高就……饭碗就此砸掉。

    消磨人尊严志气的地方

    不为五斗米折腰?那样做的前提是家里有五亩田做坚强后盾。古人动不动挂冠归农,但是现代城市人呢?哪有农田可耕?天下乌鸦一般黑,无名小卒,走到哪里都一样受气,做生不如做熟,与其转着圈儿看遍各行各业不同黑暗面,不如一条道儿走到黑,看久了视而不见也就算数。即使上司是一个不长胡子的男人,闻久了他的香水味儿,也只有当作清凉油,反正又不是要跟他过一辈子,管他是否性别健全。

    这里是上海,专门消磨人尊严志气的地方。它要的不是“才气”,是“财气”。“财”大而后“气”粗,无财,最好吞声。

    我于是忍气吞声打了一轮电话后汇报:“海鲜坊今天基围虾七折,我已经订了三号包厢。”

    “很好。”老板嘉许我,“锦盒越来越能干了。”

    典型的下人的能干——不在你才高八斗,而在你八面玲珑,重要的不是能力而是听话,越听话越多服务就越能干,如此而已。我再一次忍下委屈。

    没想到种种细节都被沈曹看在眼内,临出门时有意无意地问一句:“顾小姐不随我们一起吗?”

    “阿锦?啊,当然,当然。”阿陈见风使舵的本事足够我再学三年,他倚在前台很亲切地探头过来,“锦,我站得腿都酸了,还要等多久你大小姐才能化完妆呀?”那口气就好像他原本就打算请我,倒是我装糊涂似的。

    我只得站起来,“已经好了,这就可以走了。”

    其实并不情愿沾这种光,可是如果不来,不是有气节,是没脸色,给脸不要脸。

    不过是一顿饭罢了,然而那群小女生已经艳羡得眼珠子发蓝,一齐盯住我竖起大拇指,我冲她们挤一挤眼,做个风情万种状。

    象跋蚌,三文鱼,龙虾船,大闸蟹,最大盘的一道是基围虾鲜活两吃,的确是盛宴,可是食客只有四个人——老板,阿陈,沈曹,还有我。

    虽然我不知道沈曹除了摄影师的身份外还有什么特殊地位,但是看在鱼翅盅的份儿上,猜也猜得出来头不小。我这个陪客当得相当莫名其妙。但唯其如此,就更要小心应对,木讷了是小家子气,见不得场面拿不出手;太活跃了就是小人物禁不起抬举,鸡婆飞上篱笆扮凤凰。

    我没有告诉他自己曾经买过他一本摄影集,怕被人觉得是巴结恭维。

    好在那个沈曹既擅谈又思维敏捷,不住插科打诨,随便拈起一个话题都可以高谈阔论,却又并不使人生厌,一顿饭吃得颇不寂寞。

    但是讨厌的阿陈老是忘不了揶揄我:“你看阿锦,平时打扮得淑女相,一看到吃的就没出息了,掰螃蟹腿的样子可真野蛮,要说这外乡姑娘到底是没有咱上海上姐来得文雅。”

    说得老板一笑。沈曹向我投来同情的一瞥,打圆场说:“今天这蟹的确美味,我也食指大动,恨不得生出八只手来和蟹子比威风呢。”

    我本来打算咽了阿陈这口气的,平日里“外乡人”长“外乡人”短地被他嘲讽惯了,已经不知道愤怒。但是经不起沈曹这一体谅,反而忍不住反唇相讥:“我们苏州人吃蟹本来是最讲究的,早在晚清的时候就专门制作了一套用来吃蟹的‘蟹八件’,可惜上海人贪吃不懂吃,只得一双手来肉搏。”

    “你是苏州人?”沈曹看着我,慢吞吞地说,“当日地陷东南,这东南有个姑苏城,城中阊门,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这阊门外有个十里街,街内有个仁清巷……”

    “你说的是锦盒家的地址?”阿陈莫名其妙,“你怎么知道她家住哪儿?”

    老板笑起来:“他说的是葫芦庙的地址。”明知阿陈不懂,不再理他,只追着我问,“蟹八件是什么意思?”

    我于是向他细细解说:“就是小方桌、小圆锤、小斧、小叉、小剪、还有镊子、钎子、匙儿,这八件齐了,就可以垫、敲、劈、叉、剪、夹、剔、舀,把螃蟹疱丁解牛,细嚼慢咽,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了。”

    “这么多讲究?”老板大感兴趣,“那不是很麻烦?”

    “不麻烦。家家都备着这蟹八件的,一般是铜铸的,讲究一些的就用银打,亮晶晶的,精巧玲珑,就像工艺品。在我们苏州,每到了吃蟹的季节,家家摆出小方桌,把蒸熟的螃蟹热腾腾地端上来,先剪下两只大螯八只腿,再对着蟹壳四周轻轻敲打一圈,用小斧劈开背壳和肚脐,然后拿钎子镊子夹出蟹黄蟹膏蟹肉,最后再用小匙舀进醋啊姜啊这些蘸料,用蟹壳端着吃。”我瞥一眼阿陈张口结舌的傻相,颇觉快意,更加绘声绘色地卖弄起来,“所以呀,这敲蟹壳剔蟹肉的功夫大着呢,吃过的蟹,壳要完整,裂而不碎,肉要干净,颗粒无余。所谓‘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如果苏州人吃相野蛮,姑苏林黛玉又怎么会亲力亲尝还赋诗赞咏呢?”

    “哈哈,搬出林黛玉助威来了!好,比赛背红楼,你们两个可算一比一平。”老板大笑起来,“锦盒说蟹,把我说得都馋了。明年蟹季,一定要去苏州转一转,专门吃蟹去。哪,提前说好了,在座的人,一个也不许少,到时候一起去,我做东!”

    “对,就去阿锦家吃。”阿陈见风使舵,立刻跟着凑趣,“锦,你家的蟹八件是铜的还是银的呀?”

    “瓷的。”我淡淡地说,不软不硬顶了一句。

    沈曹笑着打圆场

    又是沈曹笑着打圆场:“瓷的?不可能吧?我听说苏州人嫁女儿,蟹八件是陪嫁必需品,再穷的人家,金的银的陪不起,一套铜的蟹八件却是最起码的。你是不是要把蟹八件藏起来做陪嫁,怕我们抢走了不还呀?”

    论调笑我却不是对手,脸上顿时烧烫起来,眼前忽然浮现出那幅题为《叹息》的海景照。不知为什么,这位沈设计师神采飞扬,笑容开朗,可是我却总觉得他的不羁背后有一种隐忍,一股拂不去的忧郁创伤。

    席间已经换了话题,谈起网络与平面设计的接轨来。我低着头,专心地对付那螯八足,渐渐听出端倪:原来沈曹是位自由职业者,以摄影与设计为生,有作品登上《国家地理》封面,更是几次国际服装大赛宣传册和网页的设计者,年初才从国外归来,致力于时光软件的新项目,尝试将音像产品输入电脑,用特殊的网络软件接通,并以声音催眠,让操作者神游于任意的时间地点。换言之,就是穿越时光隧道,身临其境地了解历史和世界。

    “那我不是可以见到张爱玲了?”我脱口而出,“穿越时空的旅游,可能吗?”

    “何先生说可能,当然会有理论根据。”阿陈不遗余力地拍马,“锦,如果何先生加盟我们公司,与我们合力开发这个软件,那公司就发大财了。先不论软件开发成功与否,这份广告效应已经不可估量。”

    我这才明白,今天这些鲍参燕翅的真正价值原来在此。但是一时间我顾不到这些,仍然执著地问:“有了这个软件,我是不是可以见到张爱玲?”

    “你很想见张爱玲?”沈曹微笑地注视我,“从理论上说,是可以的。只要将张爱玲旧时的生活资料输入电脑,就像拍电影那样用画面还原当时的背景环境,而你身临其境,就可以上门寻访了。”

    “天哪!”我目瞪口呆,简直无法置信,这样说,我的梦想岂非可以变成现实,这可能吗?

    “科学家已经证明了有时空隧道这回事,而我们的发明,虽然不等于时空隧道,但是已经往前走了一大步。不过,暂时来说,它还只是一种镜花水月的旅游,,是贾宝玉梦游太虚境,假做真时真亦假。可是它对人类历史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在真正投入使用之前仍然是个谜。”

    “天哪!”我再一次感叹,“我真的可以见张爱玲了?”

    “看阿锦这傻样,除了喊天哪就不会说别的,到底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一点点事就吓成这样子。”阿陈最喜欢以捉弄人来卖弄自己的幽默感,哪里会放过这个讽刺我的机会,当下做出一副西施捧心状,拿腔作调地学着我喊:“天哪!”逗得老板大笑起来。阿陈更加得意,越发用手托着下巴,蹙眉敛额,娇慵地问:“我怎么能见张爱玲呢?”

    分明在取笑我。可是别说,虽然夸张,那样子还真有几分像。老板更加笑不可仰,对沈曹解释说:“我们阿锦是个超级张迷,就是因为迷张爱玲的小说才跑到上海来的,有句口头禅就是:我怎么才可以见到张爱玲?”

    沈曹也笑了:“也许这只是一种美好的设想,不过已经很有实现的可能。人们常说:如果时光倒流,让我重来一次,我将如何如何。但是世上是没有卖后悔药的。不过,我们这个软件如果开发成功,那么最终结果就是:所有你期待的缘份都可以梦想成真,生命可以无数次地被重复修改,直到得出一个满意的人生。”

    “天哪!”除此之外我已经不会说别的了。套一句阿陈的话——“先不论软件开发成功与否”——先不论软件开发成功与否,单是沈曹可以提出这样的大胆设想已经让我崇拜到无以复加了。这样的异想天开,裴子俊打破了头也不会想出一条半条来,他最大的想象力就是如果我可以生在古代,一定去考武状元。

    咦,慢着,如果软件开发成功,子俊岂非真的可以上景阳岗打虎了?那么如果他打败了,被老虎吃掉,还会回到今天来吗?

    阿陈捅捅老板又指指我,挤眉弄眼地学我的发呆样子,吃吃地笑,活脱脱一副白相人德性。这个阿陈,为了讨老板高兴,真是怎么肉麻都不怕。这么好演技,又娘娘腔,干嘛不唱戏去?

    但是我顾不得理会他们,只是盯着沈曹问:“那么依你说,人们可以借这个软件随意穿棱时空,那么她在彼时彼地发生的一切事情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她回到从前去做了某些事情,而那些事是已经发生过的,那么她就算改变了历史又怎么样呢?就好像一个人已经死了,我跑回去阻止她死,难道她能重新活过来吗?”

    “这就属于哲学领域的问题了。”沈曹答,“我们所处的空间是重合的,宇宙里同时有几个空间时间在并行,就是说,这个你在不同的时空里有不同的形象和作为,如果你改变了历史,那么虽然在这个时空里有些事情已经发生过了,可是在另一个时空它将沿着你改变的方向做另一种发展。”

    “这个论调我好像听过,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吗?他认为时间和空间一样,都是相对的,人如果能够超越光速,就可以去往过去未来。那么不同的时间地点就有了不同的我。当这个我在上海吃螃蟹的时候,另一个我还在苏州河里摸螃蟹呢,是这样的吗?”

    我怎么也想不明白

    “差不多。”沈曹点头赞许。

    “不过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我就是我了,怎么会有好几个?比如我昨天看到一本书没来得及买,今天后悔了,可是再去书店的时候发现已经卖完了。难道我能退回到昨天去再买一本?”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但是事情发生的时候,已经记录在另一个时空了,你的今天还是这样过。但是你在另一个时空里的今天便被改变了。”沈曹侃侃而谈,“这就好像你在网上发文件,今天发了一个帖子,明天你修改后发在另一个论坛上了。那么这个论坛里的帖子虽然已成定局,但另外一个论坛的帖子却以不同的面貌重新出现。发生了的固然已经发生,改变着的却依然在改变。

    换言之,这个时空的历史是能动的而不是被动的,这样说,你明白吗?“

    “我好像明白,又好像不明白。”我甩一下头发,仍然执著地回到起点去,“那么你可以帮我见到张爱玲吗?”

    这一次,连沈曹也忍不住,和老板、阿陈一起放声大笑起来。

    夜已经很深了。

    上海的初秋,闷而湿热,风从窗户里吹进来,粘粘的,好像抓一把可以攥出水来。

    五十年前的上海秋天,也是这样的热么?

    我在梦中对沈曹说:“你那么神通广大,带我回到五十年前好不好?”

    “那时的张爱玲,已经很不快乐。”沈曹建议,“不如去到六十年前。她和胡兰成初相遇的时候,又刚刚写出《倾城之恋》和《金锁记》,事业爱情两得意,那段日子,是她一生中的亮点。”

    “但是如果不是胡兰成,张爱玲的悲剧就都重写了。”我悠然神往,“如果真的可以去到六十年前,我会去劝她不要跟他在一起。”

    “如果让我选择回到过去,我就不要去那么远。我只去到十年前,要比裴子俊更早认识你,改写你的爱情史。”

    我大窘,怦然心动,怆恻感伤,竟然难过得醒了过来。原来是个梦。

    可是心“嘭嘭”跳得又急又响,梦里的一切,就好像真的一样,沈曹的眼神深情如许,所有的对白言犹在耳,荡气回肠。嘿!只不过见了一面,竟然梦见人家向自己求爱。难道,我已经爱上了他?

    忽然听得耳畔有细细叹息声,蓦然回身,竟见一个梳着爱司头的女子端坐在自己床畔,那身上穿着的,宽袍大袖,不知是寝衣还是锦袍,只依稀看得出大镶大滚的鲜艳的阔边刺绣,额头广洁如清风朗月,双眸冷郁却如暗夜寒星,略带抑郁,欲语还休。那派头风度,胡兰成赞美过的“天然妙目,正大仙容”,既熟悉又陌生,她是谁?

    我的眼睛忽然就湿了:“你终于来了。”

    “不要找我。”她低语,站起,款款走至窗前。风拂动她的发丝,栩栩如生。

    此刻的她,究竟是生还是死?

    “为什么?”

    “历史不可改变,天机不可泄露。打破宇宙平衡的人,会遭天谴。”

    “天谴?”我一愣,“你是说沈曹?他会有不测?”

    然而她已经不再答我,顾自迎向窗子,风吹起她的长发,有看不见的波澜暗涌,雷声隐隐。她的袖子扬起,可以清晰地看到织锦袖边上云卷云舒的如意花纹。

    “别走!”我向前一迎,惊醒过来,又是一个梦。

    就在这时候,门忽然被敲响了。

    门开处,赫然站着湿淋淋的沈曹。

    “外面下雨了吗?”我捏捏自己的面孔,“或者是我自己在做梦?”

    “我刚才梦到了你,就想赶来看你。”沈曹身上往下滴着水,眼神凄苦而狂热,仿佛有火在燃烧,“锦盒,我想起来了,我见过你!我想起在什么时候见过你了!”

    “是吗?什么时候?”

    再次将我惊醒过来

    他正欲回答,一阵电话铃响再次将我惊醒过来,发现自己仍然躺在床上,湿淋淋一身是汗。

    而旁边,电话铃仍在一声递一声地尖叫。

    我取过放在耳边:“喂?”

    “锦?”对方是个陌生的男声,明明带着笑,却无端地有些哽咽。

    我竖起寒毛:“你是哪位?”

    “沈曹,今天刚和你见过面的……我想起来了,其实我们以前就见过。”

    我几乎要尖叫,又是梦?!恨不得将听筒抛出去砸个粉碎,逼自己醒过来。但是手不听使唤,耳边的听筒仍然传递来沈曹微哑的声音:“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梦见你。我想问你,我们可不可以见个面?”

    “见面?”我在梦里问,“这个时候?”

    “可以吗?”

    有什么不可以呢?反正是梦。既然是梦,就顺遂自己的心,放纵一回吧。

    我迅速报出自己的住址:“我等你,你要喝什么茶?”

    唉,不论是什么茶,也许我根本不会等到水沸茶香,梦就已经醒了。

    古有黄梁梦熟,今天我来煮一壶龙井等着梦醒吧。不知道梦醒时,茶凉否?

    我洗过脸又换了衣裳,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仍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咬一下嘴唇,是疼的。可是,梦里我也会疼哦。刚才梦见张爱玲,她幽怨的眼神,眼神里冷郁的魅惑,让我的心都揪紧了,还有沈曹的电话,和这之前的湿淋淋的他,说着一模一样的话,如果现在是清醒的话,那么刚才的梦岂非也是真实?可他明明没有来,窗外也明明没有下雨。

    我呻吟起来,觉得再不做些什么,自己就快疯了。

    “随手泡”里的水很快沸了。我关了电源,等它凉下来。

    龙井是要用八十度水冲泡的,过热就闷熟了,如果水温冷了,而沈曹还没有来,那么这一切就是真的而不是梦。因为梦里都是顺心如意的,只有生活的真实才处处与人做对。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这么说,真的是梦?

    我的心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开门要不要相信,可是我的腿已经将我带到门前,而且手不从心地拉开了销。

    门外站着沈曹,眼神凄苦而炙热,仿佛有火在燃烧。可是他的身上,是干的。

    我忍不住就伸出手去在他胳膊上摸了一把:“你是真的还是假的?”

    “是真的。”他居然这样回答,“不是做梦。”

    “不是梦?”

    “刚才是梦,但现在这个我是真的。”他拉着我的手走进来,恍惚地一笑,“你果然备了茶。”

    与此同时他发现了那本摄影集:“你买了这个?”他看着我,眼睛闪亮,“你没有告诉我,你有这个。”

    “我在超市碰到它。”我说,那是真正的“碰到”,我翻看张爱玲,一转身,碰落这本书,然后半是自愿半是被迫地买下它,承认了这份缘。一切都是注定。

    坐在茶案前,他熟练地将杯盏一一烫过,观音入宫,重洗仙颜,高山流水,春风拂面,片刻将茶冲定,反客为主,斟一杯放在我面前:“请。”

    “请。”我做个手势,三龙护鼎,三口为品,将茶慢慢地饮了,一股暖流直冲肺腑,茶香袅袅,沁人心脾。这么说,不是梦了?

    我看定他:“刚才,我梦见你。”

    “我知道。我也梦到你。所以,我想见你。”

    “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不清。不过,刚才我试验新软件,催眠自己,去了十年前的中央美院,看到你在校园里走……”

    “你去了杭州美专?”我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杭州美院的?”

    走路的姿势如履薄冰

    “我不知道。事实上,我也是美院的。只不过,比你大了四届,你入校的时候,我已经毕业了。那次回校是应校长邀请去拍几张片子,在校长室的窗口看到你,觉得你的姿势态度都不像一个现代人,遗世独立,孑孓独行,非常有韵味,就拿出相机抢拍了一张照片。但是我追下楼的时候,你已经不见了……”

    他说着从口袋里取出一张镶在雕花银相框里的照片来:“我怕你不信,特意把它找了出来。”

    照片中的女孩只有一个侧影,但是一眼已经看出那是我。长裙,长发,怀里抱着一摞书,侧歪了头在踽踽地走,身形瘦削,恍若脚不沾尘。

    读书时同学常常笑我这个走路的姿势如履薄冰,又好像披枷带锁。

    但是现在沈曹说:遗世独立,非常有韵味。

    什么叫知己。就是擦肩而过时已经读懂对方的眼神脚步,哪里需要十年相处?

    “送给你。”他说,“算是迟了十年的见面礼。”

    “送给我?”我接过来,忍不住按在胸前,深吸一口气,眼睛不自已地湿了。

    这一刻,他和我,都明白在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爱情。是的,在我与裴子俊近十年的马拉松恋爱之后,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我渴望中的爱情。

    可是,来得何其迟?迟了十年。

    梦中的沈曹说过:“如果让我选择回到过去,我只去到十年前,要比裴子俊更早认识你,改写你的爱情史。”

    却原来,十年前他真的见过我的。可是,却失之交臂……

    泪流下来,我再也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梦。风仍然粘湿,但我已经不觉得热,心底里,是说不出的一种隐隐欢喜和深深凄苦……

    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鸟儿在窗外叫得正欢,有花香随风送进来,是个万里无云的艳阳天。

    我伸个懒腰,走到窗前,看到茶几上的银相框,忽然愣住了——有小天使轻盈地飞在相框右角,弯弓巧射,一箭双心对穿而过,造型十分趣致可爱。

    记忆一点点浮上来。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

    昨天晚上,我曾经在这里同一个人谈了很久,品茶,聊天,甚至流泪……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那一切,是真的么?

    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起来,心若忧若喜,七上八下。我问自己,到底希望昨晚的一切是梦还是真?如果是真,要不要继续下去?如果是梦,要不要让它成真?

    可是如何对子俊交代?难道对他说:对不起,你走的这几天,我认识了一个人,后来发现我其实十年前就见过他,所以我们……怎么说得出口?

    而且,我对沈曹又了解多少呢?他是一个成功的摄影师,设计师,是个天才,毕业于杭州美专,十年前曾和我有过半面之缘,以后或许会同我们公司合作——除此之外,我知道他多少?他的家庭,他的兴趣爱好,他的经历,他有没有女朋友,谈过几次恋爱,他的爱情观与婚姻观,他是不是真的爱我……这些,我了解吗?

    我望向镜子。镜子里是红粉绯绯的一张桃花面,眉眼盈盈,欲嗔还喜,所谓春风得意就是这个样子吧?

    理智还在趑趄不前,心却早已飞出去,不由自己。

    相框下有一张纸条,我拾起来,看到龙飞凤舞的一行字:

    ——我们能有几个十年经得起蹉跎?看着你梦中的泪痕,我决定让往事重来,再也不可错过。静安寺AlwaysCafe等。

    静安寺?那不是张爱玲住过的地方?

    沈曹,他竟如此知我心意。这样的约会,又怎忍得住不去?

    手按在咖啡馆门柄上的一刹,心已经“蓬”地飞散了。

    “每天下午,在阳光里我会挑一个靠窗的位置,喝咖啡,看着外面的世界。”

    这句话,分明是张爱玲文章中的句子,如今竟被拿来做店招牌广告语了。

    沈曹,他是带我来寻梦,亦是造梦。

    我再一次迷失。

    是下午茶时间,但是咖啡馆里客人了了。沈曹占着一个靠窗的座位在朝我微笑,微微欠身,替我把椅子拉开了,待我站定,又轻轻推送几分——不要小看了这些个细节,有时候女人的心,就在那分寸之间起了波澜。

    “当年,这个咖啡馆或者应该叫做起士林。”他开口,声音亦如梦中,有种磁性的不真实,“如果你的位子上坐着张爱玲,那么现在我的位子上,该是胡兰成。”

    片刻间烟消云散

    “不,应该是苏青,或者炎樱。”我恍惚地笑,心里暖洋洋地,莫名地便有几分醉意,在《双声》里,张爱玲记录下了她与炎樱大量的对话,妙语如珠,妙趣横生,那些对话,是与咖啡店密不可分的。

    “每次张爱玲和炎樱来这里,都会叫两份奶油蛋糕,再另外要一份奶油。”

    “哦,那不是会发胖?”沈曹笑起来,“都说张爱玲是现代‘小资’的祖宗,可是‘小资’们却是绝对不吃奶油的,说怕卡路里。”

    一句话,又将时光拉了回来。

    我终于有了几分真实感,这才抬起头细细打量店里设置,无非是精雕细刻的做旧,四壁挂着仿的陈逸飞的画,清宫后妃的黑白照片,当然也少不了上海老月历画儿——唯其时刻提醒着人们怀旧,我反而更清楚地记起了这是在21世纪,是五十年后的今天,奥维斯,毕竟不是起士林。

    就算把淮海路的路牌重新恢复成霞飞路,就算重建那些白俄和犹太人开的旧式的咖啡馆,一模一样地复制那些灯光明亮的窗子,那些垂着流苏的帷幔和鲜花,音乐和舞池,我们又真的可以回到过去吗?咖啡的香味已经失真,法国梧桐新长的叶子不是去年落下的那一枚,不管什么样的餐牌,都变不成时光倒流的返乡证。

    咖啡端上来了,是牛奶,不是奶油。我又忍不住微笑一下,低下头用小勺慢慢地搅拌着,看牛奶和糖和咖啡慢慢交融,再也混沌不清。

    不相识的男女偶然相遇从陌生而结合,也是一份牛奶与一杯咖啡的因缘吧?各自为政时黑是黑白是白,一旦同杯共融,便立刻浑然一体,再也分解不开。

    谁能将牛奶从一杯调好的奶香咖啡里重新提出?

    “你什么时候回国的?”我问,“在国外过得好吗?”

    大抵不相识的男女初次约会都是这样开场白的吧?然而我们已经是第三次见面。也许有些话题始终不可回避,只得把事情颠倒了来做。

    他点燃一支烟,烟迷了眼睛,他隔着烟望回从前:“在国外,一直怀念祖国的姑娘。明知道其实现在全世界的华人都差不多,可是总觉得记忆里的祖国姑娘是不一样的,黄黄的可爱的扁面孔,粗黑油厚的大辫子,冬天煨个手炉,夏天执把团扇,闺房百宝盒里,”他抬头看我一眼,“……藏着烂银镶珐琅的蟹八件。”

    我的脸蓦地热起来,想不理,怕他误会我默认;待要顶回一句,人家又没指名道姓,岂不成了自做多情?只得顾左右而言他:“《金锁记》里的童世舫,和《倾城之恋》的范柳原,也都对祖国的姑娘抱着不切实际的乡愁。”

    沈曹看我一眼,说:“不会比想见张爱玲更不切实际。”

    我无言。昨夜,我们曾交浅言深,畅谈了那么久的理想与心情。可是,那是在梦中。至少,我们把它当作了一个梦。如今明晃晃的大太阳底下,让我如何骗自己,告诉自己说我可以不在乎?

    梦总是要醒。我们,总是要面对现实。

    张爱玲爱上胡兰成的时候,犹豫过吗?像她那样才华横溢的名女子,如花岁月里,不会只有胡兰成一个机会,但是,她却选择了那样不安定的一份爱情。

    他们在什么样的季节相遇?

    是像白流苏和范柳原那样相识于一场舞会?家茵和夏宗豫因为电影而结缘?还是像银娣和三爷情悟浴佛寺?

    ——没有尽头的重门叠户,卍字栏杆的走廊,两旁是明黄黄的柱子。他从那柱子的深处走来。她在那柱子的深处站立着等候。有心不去看他,可是眼睛出卖了心,满脸都是笑意,唇边盛不住了,一点点泛向两腮去,粉红的,桃花飞飞,烧透了半边天。

    非关情欲,只是饥渴。生命深处的一种渴。

    如果可以见到张爱玲,我不会和她讨论写作的技巧,也许更想知道的是,在她那样的年代,于她那样的女子,如何选择爱情与命运?

    然而,怎样才可以见到张爱玲呢?

    我低下头,轻轻说:“梦里,她让我告诉你,泄露天机会有不测。”说出口,才发现没头没脑,此话不通之至。

    但是沈曹竟可以听得懂:“你见到她了?”

    “也许那不能叫见,只是一种感觉,我不知道和我交谈的到底是一个形象,还是一组声音。但是我记得清梦中每一个细节,包括她墨绿织锦袍子上黑缎宽镶的刺绣花纹。”

    “她如何出现?”

    “没有出场动作,是早已经在那里的。”

    “如何离开?”

    “像一蓬烟花乍现,蓦然分解开来,片刻间烟消云散,十分凄迷。”

    搅混了的一杯咖啡

    我们两个人的话,如同打哑谜,又似参禅。不约而同,两个人都沉默下来,却并不觉得冷场。

    他慢慢地吞云吐雾,好像要在云雾中找一条出路。

    我的心,仍是搅混了的一杯咖啡,难辨滋味。

    从窗子望出去,可以看到马路对面浅色的常德公寓,以及意大利风格的阳台上错落的空调排气扇和五颜六色的衣裳,有种家居的味道。楼层并不高,可是因为其神秘的内涵,便在我眼中变得伟岸——许多许多年前,它不叫常德公寓,而叫爱丁堡公寓的时候,张爱玲就是从那里出出进进,和她的姑姑,那个贞静如秋月的女子,共同守着小楼轩窗度过一个又一个清寂的日子的。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何处话凄凉?

    盛名之下,有的是苍凉的手势和无声的叹息。每到红时便成灰。彼时的张爱,红透了半边天,光芒早早地穿透时光一直照进今天,但是彼时,她的光却是已经燃到了尽头。

    是天妒多才吧?她在《倾城之恋》,她的成名著作里写着:“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

    也许,那时峥嵘乍露,她已经预知了自己的命运?那样一个倾城倾国的女子,在惊天动地的大改革里,如烟花灿然绽放,却转瞬即逝。“泄露天机的人,会受天谴”。昨夜,她这样警告我,究竟是警告我,亦或感慨她自己?

    如果昨夜的相见是因她穿越了时光来看我,那么五十年前,她哀艳的眼神是否亦曾穿透表面的浮世繁华,看清了五十年后的沧桑飘零?

    五十年后的我,视五十年前的她为记忆,为印象,为思念;五十年前的她,如知了五十年后的我,亦只当是笔下一组符号,是虚构,是悬念,是影像吧?

    沈曹在碟子里捻灭烟头:“我们走吧。”

    “去哪里?”我抬头,却在问话的同时已经预知了答案。

    果然,沈曹诵经般轻轻吐出四个字:“常德公寓。”

    除了听从他如听从命运的呼召,我还能做些什么?

    乘着老旧的电梯“空空”地一级级上去,仿佛一步步靠近天堂。

    相对于曾经作为旧上海十里洋场的象征的哈同花园从中苏友好大厦而变为张春桥的秘密会议室而变为展览中心和花园酒家,爱丁堡公寓变为常德公寓,实在算不了什么。

    站在厚实的木门前,沈曹掏出钥匙说:“是这里了。”

    只是一个上午,他竟把一切都安排好了,连张爱玲旧居的钥匙也拿到了手。沈曹沈曹,如何令我不心动?

    锈漆斑驳的门“吱呀”推开,仿佛有一股清冷的风迎面扑来,人蓦地就迷失了。许多烂熟于心的句子潮水般涌上来,仿佛往事被唤醒,如潮不息。脚步在房中游走之际,神思也在文字间游走着,分不清哪些是真实的感受,哪些是故人的回忆。

    那落地的铜门,铜门上精致的插销和把手,那高高的镜子,镜子上的锈迹与印花,那雕花的大床,是否还记得故人的梦,那凄清的壁炉,曾经烘烤过谁的心,那轻颦浅笑的窃窃私语,是来自墙壁的记忆还是历史的回声?

    “姑姑的家对于我一直是个精致完全的体系,无论如何不能让它稍有毁损。前天我打碎了桌面上一块玻璃,照样赔一块要六百块,而我这两天刚巧破产,但还是急急地把木匠找了来。”

    “阳台上撑出的半截绿竹帘子,一夏天晒下来,已经和秋草一样黄了…我在阳台上篦头,也像落叶似的掉头发。”

    “上次急于到阳台上收衣裳,推玻璃门推不开,把膝盖在门上一抵,豁朗一声,一块玻璃粉碎了,膝盖上只擦破一点皮,可是流下血来,直溅到脚面上,搽上的红药水,红药水循着血痕一路流下去……”

    红药水合着血水,一路流下去,漫过阳台,漫过走廊,漫过客厅,一直漫到屋子外面去了,映得天边的夕阳都有了几分如血的味道。远远地仿佛听到电车铃声,还有悠扬的华尔兹舞曲——是哈同花园又在举行盛大派对了么?

    手扶在窗棂上,眼睛望出去,再看不到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而一览无余地直见外滩:三轮车夫,拉着戴礼帽的绅士和穿蓬裙的小姐在看灯,乞儿打着莲花落随后追着,绅士不耐烦地将手中的司迪克敲着踏板催促,一边向后抛去几枚零钱,孩童们一拥而上争抢起来,红鼻子阿三吹着哨子跑上来驱赶,卖花姑娘颤声儿叫着:“玉兰儿,五毛一串,香喷喷的玉兰花儿。”再远处是金黄色的黄浦江,翻滚如一大锅煮沸的巧克力汁,行驶其上的轮船是搅拌糖汁的糖棒,一声巨响后,有黑粗的烟喷上了天……

    隔墙送来幽微的清香,是玉兰,还是栀子?

    还有旧日的星辰吧

    如果将一只篮子从这里槌下去,盛起的,不仅仅是温热的宵夜,还有旧日的星辰吧?

    依稀听到一个温柔的女声对我说:“爱玲,你妈妈来信了,说想要你的照片儿呢。”

    我随口答:“就把姑姑前儿和我照的那张合影寄过去吧。”

    “你说的是哪一张呀?”

    “姑姑怎么不记得了?喏,就是站在阳台那儿照的那张。”我笑着回身,忽然一愣,耳边幻像顿消。

    哪里有什么姑姑,站在走廊深处远远望着我的人,是沈曹。

    “大白天,也做梦?”他笑着走过来,了解地问,“把自己当成张爱玲了?”

    我深深震撼,不能自已:“我听到姑姑的声音,她说妈妈来信了。”

    “张茂渊?”沈曹沉吟,“张爱玲的母亲黄逸梵曾和她小姑张茂渊一起留学海外,交情很好,后来和丈夫离了婚,和张茂渊却一直保持良好的关系。对张爱玲来说,很大程度上,妈妈就是姑姑,姑姑就是妈妈,两者不可分。张爱玲不堪继母虐待离家出走,也是跑到了姑姑家,和妈妈姑姑两人生活在一起,那段日子在张爱玲笔下是快乐的,后来黄逸梵再度离国,张爱玲就和姑姑一起生活,就在这座爱丁堡公寓的51室和65室里先后断断续续住过十几年,直到52年离开中国。”

    怆恻的情绪抓住了我,几乎不能呼吸。那么,这里便是张爱玲写出《倾城之恋》和《金锁记》这样传世名作的地方,也是她与胡兰成相约密会,直至签下“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海誓山盟的新房了。当年的她与他,坐在那织锦的长沙发上,头碰头地同看一幅日本歌川贞秀的浮世绘,或者吟诗赌茶,笑评“倬彼云汉,昭回于天”这样的句子,又或者相依偎着,静静地听一曲梵婀铃。

    那段时光,她的爱情和事业都达到了顶峰,佳作无数,满心欢喜,只盼月长圆,花常艳,有情人永远相伴。

    然而,不论她是多么地讨厌政治,渴望平安,政治却不肯放过她,动乱的时代也不肯为她而蓦然平息了干戈。是时代使她与他分开,还是她和他,从头至尾,根本就不该在一起?

    现世不得安稳,岁月无复静好,她与他的爱情之花,从盛开至萎谢,不过三两年,在他,只是花谢又一春,在她,却燃烧殆尽。于是,她留言给他:“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萎谢了的张爱玲,如一片落花,随波逐流,漂去了海外,尝尽人间风雨,海外沧桑,直至孤独地死在陌生的洛杉矶公寓里……

    我回过头,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沈曹,请你帮助我,我想见到张爱玲。”

    我想见到张爱玲,见到六十年前的张爱玲,那时的她,年方双十,风华正茂,聪慧,清朗,腹有诗书气自华。尚未认识胡兰成,不知道爱情的苦,却已经深深体味了家族的动荡,浮世的辛酸。慧眼识风尘,以一颗敏感而易感的心,让文字于乱世沉静,喁喁地,如泣如诉,写下第一炉香,第二炉香……

    如果不是胡兰成,如果不是那命中劫数一样的爱恋与冤孽,她或许会写得更多更久,会继续第三炉香,第四炉香,让香烟缭绕今世,安慰如她一般寂寞清冷的后人。

    如果不是胡兰成,张爱玲所有的悲剧都将改写,甚或中国文学近代史也会有未知的改变,会诞生更多的如《金锁记》那般伟大的作品。

    如果不是胡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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