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麻雀变凤凰 >> 一点点喜欢作者:豫弦 | 收藏本站
一点点喜欢 尾声 作者:豫弦
    后记——小嘟嘟日记

    那天,豫弦刚从学校回家。

    一踏进家门,就发现丫哥匆匆忙忙拿着卫生纸擦着不知名的小水渍。

    奇怪!豫弦很怀疑哟。

    我丫哥假如喝饮料不小心溅在地上,是不可能那么快就会擦干净的。

    蓦地,豫弦看到一个小屁屁。

    「呀——」有狗,小狗耶!

    豫弦连忙冲上前,四只短短的小脚,毛茸茸的身体,黑亮亮的小眼珠,无辜的表情,唔,好古锥喔!

    丫母刚好下楼,说牠的名字叫嘟嘟。

    小嘟仔——呵呵,豫弦高兴死——!

    小嘟嘟就这样在我们家住了下来。

    每次在喂牠吃饭的时候,看到那双圆圆的眼睛跟左摇右晃的小尾巴,手里正在挖着宝路的汤匙都会忍不住多挖一点。

    多挖一点多挖一点

    小嘟嘟就在豫弦努力地照顾之下下,过了一岁生日。

    有一次,豫弦带着小嘟嘟去兽医那里洗澡兼除虱的时候,看到医院的诊疗台上有一个体重计,好奇之下,就把小嘟嘟放了上去。

    咻——体重计的指针一直狂奔。

    指针指向、六!

    呼——才、六公斤咩。

    豫弦拍拍胸口,咱家的小嘟嘟还不算太重嘛!

    「砰!」一个不知名的东西忽地击向豫弦的头。

    鸣——谁打我?

    一只海滩鞋掉在地上。

    篮色的,还有一朵耸耸的小花。

    豫弦摀着受重伤的后脑勺向后转。

    看到玲音只穿著一只海滩鞋走来,怀中还抱着爱犬皮皮。

    「死玲音,干啥K我?」

    「妳的小嘟仔」

    「怎样?」

    抖抖唇角,玲音的额上好象冒了不小黑线。

    「有博美狗会重到、六公斤吗?」

    小嘟嘟兴奋地摸到玲音身上认识新朋友去了。

    呃,没错,咱家的小嘟仔是博美那种小小只有点神经质的博美。

    「有呀,牠。」豫弦指着挂住玲音不放的小嘟嘟。

    「妳也太厉害了,妳知不知道普通博美才两公斤,跟皮皮(小吉娃娃)一样重,妳把小嘟嘟养到、六公斤。」

    「才、六公斤嘛」豫弦噘着嘴,小嘟嘟不会很重呀。

    嘿咩嘿咩,小嘟嘟只有皮皮的三倍重而已呀。

    「」玲音无言以对。

    「可爱就好,我的小嘟嘟最可爱了。」豫弦开始自我陶醉起来了。

    嗄!玲音狠狠地甩开小嘟嘟。

    「妳说什么?我的皮皮才是最可爱的狗。」

    豫弦皱皱眉头。

    「我的小嘟嘟是最可爱的。」

    「我的皮皮。」

    「小嘟嘟!」

    「皮皮!」

    「小嘟嘟」

    「皮皮」

    附注:我的小嘟嘟是世界上最卡哇伊的狗狗了

(快捷键:←)上一章  一点点喜欢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