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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鹰伴我行 第一章 作者:叶起舞
    多年前,在某个深秋的夜晚十一点多,一个穿着俗艳大礼服的女人牵着一个小女孩来敲门。

    屋外雷雨交加,天气十分恶劣。

    第一次看见白思鴒,刘庆十二岁,她四岁。

    站在门边的白思鴒身着白色公主皱纱洋装,浅色的头发烫得鬈鬈的,柔顺的贴在颊边,像极了精品店里限量收藏的洋娃娃;懵懂无知的大眼睛隐含着害怕,红润的樱唇紧抿着,活像个不知何故被贬落凡尘的天使。

    天使的妈妈和她一点也不像,她头顶着大波浪的长假发,脸上一层厚得像墙似的粉,完全让人无法看她的真面目与年龄。

    这样的装扮,对刘庆来再熟悉也不过了——她是个舞女。

    住在这栋楼的女人,几乎全是做舞女的,连刘庆的母亲也不例外。

    身世凄凉的刘庆只有母亲,没有父亲。

    据母亲说,他父亲得知她怀孕后就落跑了,还跑得无影无踪;对于父亲的了解,刘庆只知道他是个北上找头路的细工。

    母亲刘惜月十六岁时未婚怀孕,从此开始她不幸的生活,家人没有适时给予关爱与同情,只有不断的唾弃与责骂。无法相信家人在她最需要爱的时候,竟只会落井下石,最后,她选择逃家以换取尊严。

    奈何造化弄人,经济桔据的她,只能住在这种龙蛇杂

    处的旧公寓里。

    这附近的邻居不是流氓就是舞小姐,什么三教九流的

    人都有,想在这种环境下出污泥而不染,就像奇迹一样难

    如登天。

    刘惜月生下刘庆后不久就下海了,为了生计、为了儿

    子,她透过楼上楼下的姊妹向舞厅借了不少钱,不下海还

    能怎么办呢?哪来的能力还钱?

    所幸她还年轻,有的是肉体本钱。不同的是刘惜月还算有点自尊,做了两年舞女,还完债就不做了。

    但她就这么逃出生天了吗?还早得很!

    天公不做美,刘惜月还是常给男人骗,而且常常被骗到负债累累还无怨无悔。就这样,她徘徊在做与不做之间,进进出出舞厅好几回,总是无法摆脱这种出卖灵肉的生活,始终住在这种肮脏的环境里赚肮脏钱。

    刘庆从来不会看不起母亲,当然也不觉得有什么可耻的。他只觉得她是个可怜的傻女人,为什么老是遇人不淑呢?

    白思鴒和她妈妈是三个月前才搬到刘庆家楼上的,没听说他妈妈有丈夫,进进出出的情人倒是不少。

    小女孩从来没有出过门,总是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待在屋里,从没人听到她发出任何声音,仿佛她是不存在的一样。

    再怎么说,也该有看看电视或玩玩洋娃娃之类的声音吧!

    可是事实就是——什么声音也没有。

    这一天,刘庆睡前喝了太多水,又被雷声给吵醒,所以才会在深夜时分,睡眼惺松的在屋内走动上厕所。

    适巧的,就在此时碰上白思鴒和她妈妈来造访。

    那女人甚至没有进门,只是用一种沙哑到不行的声音开口向刘惜月求道:“惜月,我有重要的事要出去一下,你可以帮我看一下思鴒吗?今天只有你一个人休息在家。”

    她的造访有些奇怪,但当时没有人想到。

    因为白思鴒常被一个人留在家,她母亲为何还大费周章带她上门求助呢?

    刘庆没听见那女人说了什么,因为他的脑子还处在半睡眠状态;但当他瞧儿自思鴒小巧细致的脸蛋时,所有的睡神全被赶跑了!原本眯成一条线的睡眼也瞬间变成铜铃大眼,充满好奇的看着这美丽的小天使。

    在他的世界里,看惯了庸脂俗粉,看惯了学校里没教养的野丫头,就是没看过像她这样灵秀的像天使的小女孩。

    她紧抓着她妈妈的衣角,还有些怯生生的,当她看到刘庆时,却慢慢漾开一朵美丽的微笑。

    刘庆不知道她为什么笑了,也许在笑他一脸痴呆的傻样吧!可是他心里有种莫名的兴奋,因为她并不怕他,她可能只是害怕陌生的环境而已!

    然后那女人走了,白思鴒被留了下来。

    随后,他陪同小女孩在客厅看电视,因为她既怕黑又怕雷声,所以他一直抱着她,并且把灯全打开。

    然后,一个半大不小的小鬼,抱着一个小娃娃在沙发上睡着了。

    他的异常温柔举止,连刘惜月看了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刘庆这个孩子太粗线条了,如果拿芭比娃娃给他,他铁定把它们拆开重组成一架金刚战士!

    想不到的是,思鴒的妈妈留下她后,再也没回来过。

    苦命的刘惜月这下更麻烦了,带着两个拖油瓶,只有更辛苦的加班赚钱。

    刚开始,恩鴒一句话也不说,他们还以为她是个哑巴,因为从没人听过她的声音。

    但这只是怀疑而已,谁也不敢肯定她一定是哑巴,于是刘庆求母亲带她去看医生。

    后来医生宣布思鴒生理方面没问题,应该是心理受过创伤,导致语言暂时性的失能。家人必须用耐心及爱心呵护她,等她慢慢康复。

    几个月后,思鴒终于打开心结,他们才知道,原来她曾被妈妈的同居人痛打,所以暂时性的封闭了自己。幸好遇上好心的刘惜月一家,否则她说不定从暂时性失能演变成永久性的自闭症。

    三人从此过了一段相依为命的和乐日子。

    可惜这种日于无法长久,五年后,刘惜月得了梅毒。

    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当她感觉不对劲时,仍在拚死拚活的赚钱,用忙碌使自己忘记病痛。直到撑不住,她去看了医生,才知道一切已来不及挽回了。

    刘惜月没浪费钱去治疗,只是在家静静等死。

    也许这对她来说是种解脱吧!活得那么辛苦为哪椿?她这一生从没快乐过。

    某天,她将两个孩子叫到跟前,默默的看着他们好一会儿,却不知该交代些什么。将死之人,总有什么末了的心愿希望在世的人为她实现吧!不是吗?

    她这个儿子,该说的都说了——讲不听。不该学的通通学会了,根本就是个小流氓。她能怎么办呢?难道在这个时候她叫他别混了,他就会听吗?

    但,最后关头,她也只能姑且一试了。

    “阿庆,答应妈,别再和那些不良少年鬼混了,好好把书念完,将来才不会像妈这样苦命。”她苦口婆心的道。儿子虽然爱闯祸,十四岁就跑去混帮派,但幸亏没给她惹过什么大麻烦。

    “妈,你从小乖巧,还不是犯了一次错就完蛋了!我就不信乖乖读书就一定有出息。还有,你没听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吗?不是想不混就能不混的!况且我怎么说也是个小老大,突然不混了,底下的兄弟怎么办?别人会来欺负他们的。”刘庆一点也不汗颜的说,显然观念早已偏差。

    刘惜月看他这么冥顽不灵,一口气差点顺不过来。这个没神经的儿了也不会说点好听的话来安慰她,尽尽最后

    的孝道,真是白养他了!

    她也算仁至义尽了,儿子还是坚持走这条路,天可明鉴!她还能怎么样呢?

    刘惜月强迫自己不要去想以后,还是拚命安慰自己刘庆有天迷途知返。

    她叹口气,又道:“我走了以后,你就去投靠我哥哥,也就是你的舅舅,我已经打过电话知会他了。”刘庆这时又想插话,但刘惜月不给他机会。她就快死了!难道儿子就不能静下心来听她几句话吗?

    “我知道你听不进去,也知道你自认为长大了,不需要别人照顾;但是你只差一年就满十八了,就不能忍忍吗?你需要一个监护人,以防有紧急事故发生。”

    “我枕头下的三十万元应该够你读到高职毕业,不必向舅舅伸手要钱,其他的就要靠你自己了。”

    刘惜向儿子月交代完,更加无奈的看向思鴒。

    这个一留就留在她家五年的小女孩又该怎么办?她母亲没来领回她,也只能将她送去警察局了。

    思鴒转眼已经九岁,长得亭亭玉立,美丽出尘,全身散发着一股灵秀之气,与这大楼的人更显得格格不入。再过几年,定会有不肖分子意图染指这朵含苞待放的小白花。

    不管怎么说,把她送走才是明智之举。

    她的一生都让男人给糟蹋了,这么美好的女孩,希望她活得比她更快乐更有希望,至少,不要像她这样没尊严的离开人世。

    “你把思鴒送去警察局吧!看他们怎么处理;我大哥不可能收留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女孩。”她幽幽地看着思鴒,话却是对刘庆说的。

    思鴒是个乖巧的女孩,从来就不哭不闹,还非常贴心。年纪小小的,就包办了一切家务——举凡煮饭、烧菜、洗衣、拖地,样样都行。

    与其说刘惜月照顾她,不如说思鴒照顾她一家子的生活起居,真是个难能可贵的好女孩。

    刘惜月一直没将思鴒送走的原因,不外乎不忍心,加上她根本没有处理这种问题的经验,所以一直延宕至今。

    “阿姨,我不要离开这里,庆哥会照顾我的,对不对?庆哥?”思鴒含着泪哭喊,不由自主的靠向刘庆寻求支持。

    刘庆抱着思鴒娇小赢弱的身子,突然兴起一股强烈的保护欲。小女孩来寻求他的保护,他岂有弃之不顾的道理!

    况且这五年来,他早把她当家人了,怎么可能抛弃她?

    她是他的小天使,她是他的心头肉,他不会就这么将她送走!

    过没没几天,刘惜月过世了,卒年三十三岁,结束了她从没享受过幸福滋味的苦短人生。

    刘庆将她火化肥骨灰带回家供奉,然后抱着思鴒坐在客厅里苦思了一整天。

    接下来该怎么办?他不能让他的天使离开他,思鴒永远是他的家人!

    隔天,他和思鴒两人都照常继续上课,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经过长时间的沉淀,渐渐地,一个计划在他脑中成型。

    反正学校也没人知道他母亲过世了,更没有老师同学愿意跑到他家那种恶名昭彰的地方来探访他,所以,他们的秘密很安全,除了几个贴心的兄弟外,没人知道。

    舅舅虽然接获母亲电话告知,但只打了通电话过来询问,见刘庆投靠的意愿不高,又听说他的生活圈复杂,立刻决定放弃这颗烫手山芋,继续安享自己的太平生活。

    自十四岁随邻居的叔叔混入黑社会以来,刘庆很快的高中毕业,虽然历练不少,但却没做过什么大事,所以也没什么名气。

    有一天,两帮派封街大火拼,刘庆因为爱打架也跑去参一脚,他手持铝制棒球棍以一挡十杀出重围,骇人的目光更是让众人惊惧,鹰眼的名号因此不退而走。

    后来,刘庆辗转认识了一名叫阿胜的大哥,跟在他身边,为他管理酒家、财务公司的帐务——简单点来说,就是讨债。

    刘庆一自学校毕业,便毅然决然地搬到一座新兴的高级住宅区。

    他从没想过自己是否负担得起,只因思鴒有这个需要。

    她需要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那些舞女的男友或嫖客迟早会发现烂梨子堆里有颗顶级红玉苹果,在太危险了!

    刘庆的神经也许大条,但这点危机意识还有。

    如今男孩子都得面对的当兵问题来了,思鴒只有十二岁,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若他去当兵了,叫她一个人如何生活?叫他怎么放得下心?

    唯今之计,他只得把她送到一个信得过的手下阿祥那边至少阿祥家还有个老妈及姊姊可以帮忙照顾她。

    刘庆对待思鴒的方式与她的母亲截然不同。他每天送她去上学,等她课辅班结束再接她回家。基于工作的时间自由,他从不让她单独在家,晚上的活动也一律推掉,除非必要,他偶尔会将她带到工作的场所。

    朝夕相处的两人,突然要分隔两地,那种不习惯的感觉,仿佛缺了手脚般令人难受。

    人伍的前一天,该搬的都搬了,两人静静在家渡过最后的夜晚。

    思鴒下了床,感觉不到地板的冰冷,赤着脚来到刘庆的房门前,静静地站了好一会儿。

    还没敲门,就听见刘庆心有灵犀的开口问:“思鴒?”

    “嗯。”思鴒低头回答。她知道刘庆正无声的下床,接着房门会被打开。几秒钟后,果见刘庆高大的身躯矗立在眼前,她立刻毫不迟疑的抱住他。

    “睡不着吗?明天去了别人家不是更睡不着?你这个习惯要改改。”他数落了她一顿后,很自然的抱起她,往自己的床走去。

    这是他对她的宠爱。

    “庆哥,你要记得写信给我哦!我不在你身边,你的袜子一定会忘了洗,你脱下袜子后老塞回鞋里的习惯也要改改。还有啊,同侪之间,什么事忍忍就过去了,别老想找人打架,我知道你把打架当成一种乐趣,但你总有天会遇上惹不起的高手,到时候想逃都来不及。”

    黑暗中,思鴒的眼睛还是雪亮亮的,一点睡意也没有,这次他们将分别两年,感觉好久、好遥远。

    “好了、好了,这些话你念了一千遍了,我知道你关心我,小管家婆!”刘庆闻着她的发香,试着放宽心。因为他也感到离情依依。不管她受到多周到的呵护,不是亲眼所见,每分每秒他都放心不下。

    “我会很烦人吗?”思鴒轻蹩眉头的问。

    “被你这么可爱的天使照顾,怎么会烦呢?高兴都来不及了!”刘庆真心的说。

    “你每次都这么说,我才不信,你不知道有多高兴终于可以摆脱我了。”思鴒别扭的说。她真的好难过、好想哭!她的庆哥要离开她了。

    “怎么会?我还要你缠我一辈子,照顾我一辈子呢!”

    “我真的很烦人吗?”她不放心的再问一次。

    “有一点点啦!只是一点点哦!”他稍微反弹一下,这样她以后才不会管那么严,比较下来,她真的比他母亲管得还多。

    其实两年也不算长,如果日子过得忙碌些,很快就过去了。

    上了国中,课业一下子繁重了许多;思鴒要应付功课,还要应付一“脱拉库”刚进人思春期的痘痘男,日子怎么清闲得起来?没得清闲,就没时间去想还有多久才能与刘庆相聚,日子也就不难熬了。

    时光飞逝的比想像中快,刘庆平安自军中退伍,思鴒也成了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了。

    说她情窦初开,当然是有了爱慕的对象。

    话说思鴒有个物理老师,名叫万风时,甫从学校毕业来来习,一切都还很生疏。他戴着厚重的黑框眼镜,脸小小的,晒得有点黑,但仍掩不住他满身的书卷气。

    她会喜欢上他,也许是因为他很需要帮助的样子吧!

    万风时这个教书新手,每次上课教室都闹轰轰的,制不住学生的代课老师看起来很可怜,于是思鴒总是适时的

    向风纪股长使眼色,让他管管秩序,发挥发挥效用。她这个总务股长可没这种权限。

    有天,刘庆和思鴒在找房子,准备重新开始两个人的生活,当仲介公司的人带他们走进一个社区,迎面就碰上万风时手拿一颗篮球,抛呀抛地准备出门。

    “万老师……”思鴒有些意外,有些胆怯,只敢小声的唤他。因为她不知道他认不认得她,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在学以外的地方撞见学生。万一他送她一记卫生眼,那她不就糗大了?

    即使像蚊子叫那样轻声的呼唤,万风时还是听见了。他停下脚步,深思般的看着她——

    “你是……”

    “我是二年三班的白思鴒,老师教我们物理。”思鴒低着头不看他,感觉颜面开始紧绷,一颗心都快出来,她不知道跟自己仰慕的人讲话会这么紧张。

    “原来如此,我不知道你住这里,新搬来的吗?”万风时转向旁边的仲介人员及刘庆问:“这两位是?”

    “我们不住这里。”刘庆代思鴒回答,满脸疑惑的瞟了她一眼,才热情地向万风时伸出手。“我是刘庆,来看房子的,这位是房屋仲介。”他说完,突然冒出一个不相关的问题,“喜欢打架吗?”

    “嗯?”万风时虽然一时脑筋转不过来,但还是反射性的伸出手与刘庆交握。

    “我是说你除了打球,喜不喜欢更剧烈一点的运动?”刘庆哈哈一笑,捉弄老实人也是他的乐趣之一。“打过架吗?”

    “我打过架。”这次万风时听清楚了。这个男人真是奇特,光看他的眼神就好像会受伤似的。那锐利的双眸,炯炯的目光,让他想到鹰隼捕食猎物时所发出的危险讯号。

    他不是把他当做敌人了吧?

    “庆哥,你在干么?”思鴒满脸尴尬的扯扯刘庆的衣角。拜托别胡闹了!她还要在老师面前做人耶!

    “想不想和我切磋一下?”刘庆不理她,仍自顾自的将双拳握在胸前,摆开战斗的架式。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想和姓万的打一架,反正太久没活动了,手脚有点僵硬,找个对手也不错。

    “刘先生!我们还看不看房子?”有点年纪的欧巴桑仲介人员满头雾水的手叉着腰,思考着要如何继续这笔生意。

    “我们不看了。思鴒的老师住这里、这会给她压力。改天再看吧!”刘庆简单的打发掉房屋仲介。

    为了生意,仲介也只有敢怒不敢言的悄声退场了。

    最后,两人的架并没有打成,倒是球打了好几场;关键在于万风时虽然宣称打过架,可惜根本不是打架的料,刘庆可是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打架高手,那感觉像大人和小孩在打架一样,一点意思也没有。

    不久后,万风时结束实习,接着就人伍去了。思鴒对老师的爱慕也随着老师的人伍渐渐淡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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