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韩讳离开的第二天,晋欢一早去上班就接到程先生的电话,内容十分令晋欢咋舌,因为程先生竟然告诉她,他儿子对这家杂志社很有兴趣。
“他决定要回去接管你的事业了吗?”
“还没,他只提了杂志社。但这对我来说也是好事一桩,如果他真的有兴趣,我会考虑把杂志社留给他。”
那净齐不成了她老板了?
“先跟你提一声,让你放心,就算你没有一佰万,我也不会把杂志社卖给老吴,就这样。”
这……算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这通突如其来的电话把晋欢的情绪都搞乱了。一整天她都没办法集中精神好好处理公事,直到快下班时间,她发现自己桌上还堆了一堆工作没做;尽责的晋欢立刻对自己下令:不准再多想,就算加班,也要把今天的事做完。
于是六点多了,最后一名同事离开,公司就剩下晋欢一个人在办公桌前孜孜不倦,办公室的门响起推门的声音,有人进屋,晋欢头也没回,直觉是刚才离开的同事,便问:“忘了什么东西没拿?”
“忘了把你带走。”
那声音,晋欢实在是印象太深刻了。她猛地从座位上跳起来,一转头,果然见到净齐。
“你!”她的心在他一出现就开始没道理地乱跳,以至于只吐出了这一个字。
他故作无辜状,“我在楼下等了你一个钟头,都不见你人影,我只好上来了。咦?”他发现新大陆似的,“你头发变短了?”
晋欢的说话能力回复了,她不给他好脸色,“我男朋友喜欢短发。”
“男朋友……”净齐似乎不太讶异,反而眼中亮亮地闪着什么,“韩讳?”
晋欢大吃一惊!“你怎么知道他?”
她的惊讶让他觉得很乐。“我有天在医院碰到于黛榕,从她那里听到的。”
这个大嘴婆!晋欢在心里暗骂了一声,却更觉得该让他知难而退。“你既然知道韩讳,就应该晓得我跟他正在交往。”
“那有什么关系?”他英俊的脸上布满了笑意。“你就算结了婚我都不在乎。”
“你不在乎我在乎。”晋欢正气凛然地,“我不是那种会陪你玩陪你闹的女人,你去找别人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倏地收起玩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我的意思是,就算你结婚了,我都要把你抢过来。”
晋欢大大一震,目瞪口呆。这太荒谬,不可能是事实。她甩甩头,斥道:“你发疯啦?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没错,净齐自己也觉得荒谬,怎么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还真的疯了。他向来对感情随心所欲,随兴所至,不受拘束,更不知道什么是执着。
他自己都被自己吓到,急于结束这话题,语锋一转:“别加班了,我带你去吃饭。”
“不要。”她摆出一张平板脸,“我根本不知道你今天来做什么!”
他微笑,那酒般的笑容十分迷人。“既然我想接掌这家杂志社,当然得先来了解一下状况吧?”
晋欢心一提,紧张地问:“你玩真的?你真的对杂志社有兴趣?”
“当然是假的,”他扬起一串夸张的笑声,毫不掩饰地说:“我只对你有兴趣。走吧。”
净齐伸出手,声音与动作都是邀请,只等着她行动。
那太过坦白的言词,即使是玩笑,都能让晋欢心中一震,思绪纷乱杂陈。但她仍一动也不动地拒绝:“你自己去吧。”
“怎么这么冷淡?”他看来颇失望。
她早该对他更冷淡一些。“我不想跟你有什么牵扯。”
“这么绝情。”他笑着,“看来我得强迫你去了。你的皮包呢?”说罢,便开始拉开她的椅子找。
这男人完全不知道什么叫惹人嫌!晋欢急着抢回自己的皮包,嚷他:“你别耍赖!”
“我不是耍赖,我是耍诈。”他调侃笑道:“你该多跟我相处,否则怎么劝我回去接我爸的事业,保住你的杂志社?”
这已经是过时的借口了。“你都要来当我老板了,还讲这些!”
“你也不希望我当你老板吧?是不是?”他狡狡地看她,“别那么难缠嘛,说‘好’。”他下达命令的语气像在催眠她,作势要来抢她的皮包。
“不、要!”晋欢坚决得很,保护她的皮包像在护着宝藏。
“你真的这么讨厌我?”他忽然放开了手,深黝的眼睛盯着她,似乎能从她眼中读出她真正的想法。
晋欢迎着他的眼神,一时间竟回不出话来。她对他的感觉,是讨厌?
不管她的心或她的理智,都给了她一样的答案:不。她一点也不讨厌他。他虽然玩世不恭、耍赖放肆,但在她内心深处的某一部分,却臣服于他所散发出的魅力,而且每多见他一次,她就更投降一分。
可她不能对他说实话呵!她记得黛榕对她的劝阻,更没忘记她还有韩讳。不过糟糕的是,她瞅着他,虽然很想对他想谎,说“对,我很讨厌你”,但不知怎地,这短短六个字就是哽在喉咙,发不出声来。
他深刻的凝着她,等待了许久,终于足以将她的沉默视为她的答案。他放心一笑,拉起了她的手。“走吧。”
她实在不该就这么跟他走的。直到晋欢收了皮包,关上公司门时,她心中对这想法还是挥之不去。
她到底在干什么呢?她怎么能这样,每回只要他蕴着笑意的眸子看看她,她就难以自制地意乱情迷,任他摆布,简直比吃了迷药还惨。
他拉着她下楼,半温柔半强势地安排:“我们走路好不好?去后面那个夜市。”
她已经失去了抗争的能力,但她内心拉扯着,不许她就这么轻易放弃挣扎,于是她冷淡地:“你爱怎样随你。”
“别板着一张脸好不好?”他对她扮个鬼脸,逗她:“看在今天是我生日的分上,笑一笑?”
“你生日?怎么又生日?!”晋欢狐疑地蹙起双眉。“上次去看流星雨时不是才刚过生日?”
这招用过了吗?净齐眨了眨眼睛,半真半假:“嗯,前几年都搞错了,今天才生世大白。”
“你又唬我!”晋欢气愤地嚷。
“这样生活才有意思嘛。”他仍只是笑,气得晋欢真想握拳揍他。他作了个骇怕的表情,却赖皮地顾左右而言它:“噫,那里有BB弹耶,我们来玩!”
不由分说便把对BB弹没什么兴趣的晋欢给拉到摊位上,很十足把握地夸下豪语:“你要哪个奖品?我赢给你。”
口气真大。晋欢眼睛一扫,指着最角落的大礼,“我要最大的那只维尼熊。”
“维尼熊?”他认真地研究起看板上的规则来。“那要满靶连打七次……好!”
他完全没被吓退,不假思索地执起空气枪,既迅速又准确地连续十发,全打中了气球。
“哗……”周遭的群众已经有人发出了佩服的声响。
他不慌不忙,也不紧张,换了一把枪,继续,十发子弹,又过关了。就这样,摊子老板换气球子弹的速度还比不上他,等他换了七次弹匣,那只维尼熊已经是他的了。
“你怎么这么厉害?”就连晋欢都不由自主地张口结舌。
“这有什么难的?”他笑道,“你没打过?”
晋欢很怀疑地看着那些枪。“枪都抓不稳了。”
“这有诀窍的。”他抓起其中一把塞到晋欢手中,教她:“你看,这是准星,你的手会晃,没关系,就让它晃,当它晃到目标中心,你就按下板机……”
晋欢不笨,第一次也许还体会不到净齐的意思,第二次就得心应手了。她打完了一个弹匣,成绩倒也不差,她一下子变得信心十足,放下枪,开心地转头看他。
“是不是?”他笑着,迷人的嘴角向上弯。“一点都不困难。”
他请摊子老板结算,付了好几张佰元大钞,摊子老板则将维尼熊递给晋欢。那只差不多半个人高的大熊,晋欢一抱,人就被遮掉了一半。
“花了好几佰块……”晋欢想想,实在无谓而好笑。“早够买这只熊了。”
“当然啦,人家怎么会做亏本生意。”净齐倒是很怡然自得。“重要的是过程和乐趣。”
过程和乐趣。晋欢忽然觉得,这大概就是净齐的生活观吧。结果不重要,怎么开始的也不重要。
晋欢朝他微微一笑,努力抱好那只熊。半人高的大熊是有点重量的,晋欢练过拳击的手臂虽然十分够力,但熊熊体积太大,实在不好拿,更别提抱着它走路。
“我帮你拿吧。”净齐看不过去,把熊熊一把扛上肩,他人本来就高,这下扛着个大熊更是占掉许多空间,逼得别人都要让路的,路上的男男女女都不由自主朝他多看一眼,也许是看那只硕大的熊,也许是看他英俊挺拔的丰采。
“啊,蚵仔面线……”他在一个摊子前停了下来。“你吃不吃?”
“吃啊,”晋欢点点头。“而且还很爱呢。”
“我也很爱。”他笑了,明亮而带点纯真的笑容,足以蛊惑她的心。
“老板,两碗面线。”他吩咐老板,拉开板凳给晋欢,拉一张给自己,再拉出一张板凳给熊熊。
这几乎成了他们接下来的饮食模式。每到一个小吃摊,就得占掉三张椅子,不管是药炖排骨还是蚵仔煎……
吃到晋欢肚子都撑了,直嚷:“不行啦,再这样下去我明天一定胖两公斤。”
“怕什么,”他调笑着:“我又不会嫌你胖。”
晋欢握拳瞪了他一眼,他闭嘴了。
“哦,你看那个,好漂亮!”晋欢蹦跳到一个玻璃饰品的地摊前,捡起一只穿着蓬蓬裙的透明人形。
“老板,我要这个。”晋欢没多考虑地把玻璃娃娃递给女老板。
“一佰。”女老板接过娃娃,边包裹边说。而这边,净齐很自然地掏出了皮夹,就要付钱。
“等一下!”晋欢立刻制止他:“我要自己付。”
“干嘛这么计较?”他皱眉头,这句话他其实已经忍耐很久了,因为刚才吃东西,晋欢也抢着付账。
“我不要你送我东西。”她倔倔地说,抢先塞给女老板一佰块。
“好吧,”他的眼珠子闪了闪,“这个太便宜了,我送点贵的。”
晋欢扫了他一眼。“你敢送试试看。”
他眸子里的闪光不敢亮了。
回程的时候,晋欢手里不只多了一只维尼熊,还有一个玻璃娃娃,收获丰富。之前考虑着该不该答应他邀约时的挣扎与犹豫,早被抛忘到九霄云外了。在离开夜市的路上,她甜甜的脸庞好像随时都要笑似的,情绪十分愉快。
“你的车停在哪?”路过净齐停车的地方,他看见自己的新车,想到旧车。
“今天没车,”晋欢实说:“因为有个同事刚考上驾照,所以公司车就让给她练车。”
“那你没车好回家喽?我送你。”净齐对这状况十分满意,感谢那同事成全了他。掏出遥控器开了车锁,把维尼熊扔进后座。
这么大的熊熊,晋欢抱着它不管坐公车或计程车都很麻烦,加上她现在心情实在好,也就不介意,大方地坐进了前座。
净齐这辆Jargar有三佰多万台币的身价,不只外型高雅,内装更是质感不凡,晋欢忍不住叹:“真豪华!怪不得你不要那辆旧的了。”
“喜欢?”他发动汽车,却没遗漏她赞叹的眼光,“那这部送你好了。”
“我才不要!”她的两道细眉全拧到一块去了。
他戏剧化地转转眼珠,“你为什么这么怕我送你东西?”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送人东西?”晋欢不高兴地反问。
他不太在意地耸耸肩。“男人送礼物给自己喜欢的女人,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就是这样,我才不要。”她重重躺向椅背,神情坚决而固执,“我又不是你女朋友,怎么能收你的礼物!”
“你这话的意思是,”他又露出那种狡黠的眼光,显示出他灵活的脑子正在运动。“如果我承认你是我女朋友,你就愿意收礼物了?”
这种问答游戏,她每每总是居下风,但她不想被他逼进死角。“你女朋友那么多,我才不要去插一脚。”
他降低了声调,好像怕给其他人听见:“如果说我把其他女人都甩掉,只剩你一个?”
“你觉得这样我就会高兴了吗?”她睨他一眼;但他专注着开车,她只看得到他的侧面。“等你厌烦了我,还不是一样把我甩掉。”
他很快地想到了如何应对:“我对你不会厌烦。”
“你真是哄女人哄惯了,想都不必想就能讲出这样的话。”晋欢摇摇头,不知是叹他的机灵,还是叹他的无可救药。“这些话听起来是很能让人高兴,但你说这话的时候,有几分真心?”
真心?这仿佛真的问倒他了。他沉思了半晌,才说:“其实我并不太能解释这两个字:真心。我很容易爱上一个女人,例如你,当我在医院骗你我脑震荡,你信以为真地紧张关心的时候,我就爱上你了。”
她没料到他会说得如此直接,她愣愣地转头望他,心中像打翻了调味罐似的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滋味,酸甜苦辣,又惊又诧。她不敢又不愿承认的是,其中还隐藏了一丝心花怒放的窃喜。
“我喜欢哄你开心,希望能见到你,”他继续说:“如果我们果真不能够在一起,我当然会伤心,但不至于伤心到去死……所以你说,我这算不算真心?”
晋欢才刚刚萌牙的喜悦立刻又烟消云散了。对他来说,这种程度的爱情根本算不了什么,他随随便便都给得起。“你的真心太少了。你只是伤心一会,可你有没有想过,和你分开的那些女人,也许是伤心欲绝呢?”
“我没想这么多。曾经有人说过我对感情很孩子气,需要时予取予求,不想要时就撒手。我身旁的女人又因为不想离开,就都宠我,无形中把我惯成了这样。”他一口气说完,自己都吓了一跳!他很少这么诚实,更从来没把这些话对别人说过,但在晋欢面前,他却不想隐瞒。
“你不觉得这形容很贴切?”她悠然望他。
他并不习惯这么深刻地剖析自己的感情,纵然他对晋欢的感觉特别,他也还没准备好要对她付出一切。车转了个弯,他也甩掉原来的主题,反问:“你呢?难道你每次爱人,总是全心全意?”
“没什么‘总是’。我的爱情历练比起你来,真是幼稚得不及格。”虽然觉得自己很逊,但她还是说了实话。“所以我不会玩假的,只会认真,”她望着车窗,黑黝的窗中映着他模糊的侧影,她对着他的影子说:“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总是要离你远一点。”
车在红灯前停下,他转头看她,她红赧的脸上有着令他心动的单纯和真挚。那一刻,他是真的被感动了,是真的想好好爱她、好好珍惜她。
当车重新上路时,他认真对晋欢说:“我会努力。会让你觉得爱上我不是件恐怖的事。”
这是否算是某种承诺?晋欢即使芳心怦然,却也不敢教自己相信他。她撇过了头去,只假装没听见他的话。
从马路拐进巷子,就到了晋欢她家的大楼。净齐停了车,晋欢解开安全带,转头对他说:“谢谢你的维尼熊,还有今天晚上。”
她原本要自己对他冷淡一点,但仍是不由自主地笑了。微笑的脸庞美得令人心动,甜蜜而迷人。他一时看得痴了,胸臆中陡地涌上丝缕柔情,他只想吻住那张妩媚的红唇。
他的眼睛忽然变得异常明亮,火热的凝眸、勾魂般的眼光,她隐隐约约察觉了他的欲望,霎时间仿佛有火舌在她体内轰然一窜,她整个身子都像是燃烧了起来,心跳秒秒在加快速度,呼吸一次比一次喘。
她知道自己其实很想不顾一切地投入他的怀抱,让他狂热的吻化去她的所有理智,但可恶的是,眼前她的理智还在。
她强迫自己离开他炽热逼人的视线,声音几不可闻:“你那样看着我干嘛?”
“想,却又不敢……”他叹。“怕又惹恼了你,觉得我在玩弄你。”
那极力压抑而无可奈何的表情,让她忍不住失笑,咯咯笑了好久。笑容化解了尴尬与危机,她的神情变得自然,笑得好开朗,眼睛亮闪闪的。
他深深凝视她,哑声说:“你就别这样对我笑了吧,你不怕我……”
这招有效,晋欢果然吓到似地立刻收起笑容。这下换成净齐笑了,他风趣地说:“没关系,我很能忍耐的。”
他替她开了车门,温柔低语:“晚安。”
他的幽默一向对她很有用,果然招出她的微笑。她下了车,开后门抱出维尼熊,直到净齐的车开走,她还站在那,唇角弯弯的,好心情地总是想笑。
她下意识抬头看看她家,六楼的窗里映出温柔的黄色灯光,那是裘妈妈替她留的灯。真好!另一种幸福感。只不过,当她眼角扫到隔壁那间屋子,她的笑容凝固在脸上了。
没有灯光的屋子,因为韩讳在美国。
韩讳!晋欢忽然发现,这一个晚上从她离开公司开始,在夜市、在净齐车上,她从没想到过韩讳!
这念头令她惊骇而懊恼。她相信自己始终把韩讳放在心里,那里总有他的一个位置,然而糟糕的是,为什么当她一遇到净齐,就把韩讳给抛到脑后去了?
她的心情顿时变得好沮丧,仿佛自己做错了事。她不该再跟净齐有任何牵连的,为什么她总是做不到?
一晚上的快乐,在这一刹那消失无踪。她茫然地杵着,惭愧地想着,不知站了多久、想了多久,她的心情跌落谷底,怎么捡都捡不回来了。
但是再自责又有什么用?晋欢烦闷地叹了口气;终于,她抱着维尼熊,拔起快僵硬而麻木的脚,一步步走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