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灵异神怪,日久生情,波折重重,失而复得 >> 不负白首(下)作者:陈毓华 | 收藏本站
不负白首(下) page 3 作者:陈毓华
    于是她凭着记忆,把灵识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强度,把这几样牧草的种子通通搜刮过来,把荒田分成四个区块,一块种苜蓿草,一块是巨菌草,另外一块是肥羊草,剩下来没有东西可以种的那一块,就按之前计划让它荒着,明年开春再看着办,谁叫野生的种子就只有这么多。

    她把犁搬到了那两间颓圮的茅屋边上,拿出锄头和鎌刀清理那些比人还高的杂草,这片地真的太久没用,野草根茎粗壮,甚至还长出小树,等她好不容易清理干净了,又随手把那两间茅屋给夷平,改天有空,她打算盖两间燕屋,吸引金丝燕过来造燕窝。

    她调查后才知道金丝燕是养不了的,因为它野性难驯,只能造一处给它安全住宿、让它出去觅食和养孩子的地方,而身为饲主的儿金金只需要等着燕子完成交配,把小燕子养大飞走后把燕窝割下来。

    这白头山因为地势高,部分的山头已经白了头,冬天眼看着不远了,儿金金也不多留。

    她回到家,苏雪霁已经在家,身上是居家的半旧常服,正卷了袖子刮锅灰。

    「方才宋猎户送肉过来,没要钱,说你们讲好,等毛皮硝制好一块算帐,还说城北的林员外和东街以和味贵楼的花老板结伴路过他家,看见狼肉,问能不能让一些狼肉给他们?」

    他说到狼那字眼的时候,表情有些呆滞和含蓄。

    因为儿金金没提,他也没问,所以他压根不知道儿金金把那些个被熊咬死的狼都拖回家了,他哑着嗓子问:「所以,你带回家的除了狼……还有什么?」

    「仓库那只小熊的娘亲。」

    开膛剖腹卸开的狼和家猪没什么两样,只是腥臊味很重,不愧是八头野狼这么多的肉,放满了五辆板车,洗干净的下水用木桶装起来,足足装了一车。

    「林员外和以和味贵楼的花老板可有说要多少野味?」有钱人好这一味的不是没有,以和味贵楼的花老板开的是饭馆,不知道也就算了,让他们看见这些野味,能不尝尝?或者可以卖出去,发一笔小财?

    「林员外要半扇狼肉,三副狼肚,二副肠子,一个狼头,花老板要的有点多,他要整狼二头,还要二百斤以上的那种。」

    「我们家也吃不了那么多,趁新鲜就给他们送去,至于银子看着给就好,剩下的咱们自己留着,且明日要请丁大哥和我伯父伯母他们吃饭,可以用来做肉菜,剩下的,要过冬了,全部腌起来做腊肉,灌肉肠,冬天就不怕没肉吃了。」她不禁抿唇笑,心里美滋滋的。这下就算真的冬天来了,也不怕没有肉了。

    不过,她要不要连熊肉也一起腌制起来?

    念头刚冒出来,她就掐断自己的想法,又是狼又是熊的,肯定招人议论,左右放在空间里又不会坏,就先放着吧。

    苏雪霁一看儿金金眉飞色舞的神情就知道她在乐什么。「金金,你做决定,我都听你的。」

    「那太白哥哥就跑一趟,把肉给送过去吧。」

    「我来。」苏雪霁把对方要的数量卸下来,儿金金帮他搬到清出来的板车上,出门前用油绢布把板车给盖上,一来卫生,二来不引人注意,做人低调一些总是好的。

    趁苏雪霁出门去了,儿金金把大部分的狼肉都放进空间里,留下半扇左右的肉和两副下水,用盆子装了,带进厨房。

    灶膛里苏雪霁已经生了火,小锅里煮着南瓜饭,儿金金不去管它,把狼肉的肋条切下来放一边,大灶口放上大锅,把狼肉及冷水放进锅子里,烧开大火一通的煮,直到腥擅味去得差不多,才捞起来。

    接着把锅子刷干净,下油,把肉煎得两面金黄,另外拿出大砂锅用热水烫过,铺上菌菇葱结姜片蒜头胡椒丁香肉桂八角陈皮,最后把狼肉放进去,加上热水,放在炉子上炖着。

    这费工的菜得前一天炖上,明天只要稍微热一下就能上桌。

    下午申时,苏雪霁拉着板车从街上回来,看见几个板车都按次的放在院子,便留下自家的,又去把宋猎户家的板车还了,这才从宋猎户口中得知,院子里晾晒的那些狼皮,竟是儿金金要为他做的斗篷。

    「好小子,你真走了狗屎运,这么替男人想的媳妇不多啊,你义父给你送狼肉,媳妇给你做狼斗篷,这运道,我还真羡慕不来!」宋猎户目光灼灼的看着苏雪霁,期盼能从他嘴里听到一个惊天动地的猎狼故事。

    然而,苏雪霁只是云淡风轻的替媳妇圆谎,不带半点迟疑,「也没啥,我义父最近新设了大型的陷阱,没想到运气这么好,连续几个陷阱都套中野狼,他也在猜,兴许是赶上了狼群迁移。」

    猎户和等着听故事的小子们都愣住。娘的,狼群迁移?一群没长眼睛的狼,真是羡慕死了!

    宋猎户也从魏万三那里得知,眼前这文质彬彬的少年就是胡同底刚搬来的苏秀才,秀才啊,他一辈子拍马也赶不上的读书人,虽然没能从苏雪霁口中挖到别的说法,不过,那是人家义父吃饭的本领,凭什么跟他们讲?所以,就算羡慕得都要流口水了,也没其他办法。

    这个时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会读书写字,甚至中了秀才的人就是不一样,地位等同仕绅,令人高看一眼。

    苏雪霁回到家,看到儿金金在家忙活的身影,瞬间轻颜展笑,眼底的情绪彷佛快要溢出来。

    他知道金金嘴里总是念叨着要给他做披风斗篷什么的,他虽然瘦,身子倒没有那么畏寒,再说金金买的厚棉袄已经够保暖,要他说,反而她早上都不想出被窝,赖着床要人哄才肯起来,尤其晚上睡觉的时候,得把她的手按进自己的肚子里暖着,否则一时半刻就算盖着被子也暖不起来,她比自己还需要御寒的斗篷。

    家里的炭盆也该生起来了。

    「林员外的半扇狼肉和狼头给了二十两银子,花老板的整狼还有整副下水给了八十两,你等一下要记得收起来。」苏雪霁对儿金金向来坦诚,尤其是钱的事情。

    「原来狼肉这么值钱,果然有钱人不差这点小钱,给得这么大方。」感谢神识和灵境的加持,她的荷包已经鼓得满出来,距离奔向大富不远了!

    「赏你五十两的跑腿费。」儿金金眨眨眼,很大方的给了五十两的银票。

    男人在外面也需要花销,虽然他从不曾开口要钱,但是苏雪霁荷包里多少银钱,儿金金都知道,只要少于二两,她就会不着痕迹的给补上。

    「谢夫人赏!」他大方的收了。「你煮肉吗?好香。」

    「明天的肉菜家里有的我提前卤上,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剩下的明天勺姊会买过来。」

    因为都在灶上忙着,她的脸红扑扑的,像颗诱人的苹果,因为要做事挽得高高的袖子露出的皓腕让人心旌动摇。

    「今晚能吃上吗?」苏雪霁意有所指……

    「我俩今天都这么努力,好饭菜怎么可以只便宜别人!我俩的分早就留下了。」儿金金从来都不是那种死守着银钱,一文钱都舍不得给自己花的人,两人每日辛勤的工作赚钱,不对自己好,要对谁好呢?

    「谢谢娘子大人!」有人很俐落的顺着竿子爬了。

    儿金金顿时眉开眼笑,揩了他俊脸的油。「我就喜欢你这种会说话的。」

    被吃了豆腐的苏雪霁捂着脸笑。

    吃过饭,收拾过,两人泡了脚,苏雪霁把泡脚盆的水拿出去倒,回来吹熄了蜡烛,美美的上床搂着儿金金睡下了。

    *

    第十二章  牵动情思(2)

    自从过了小寒,两人一直是抱着睡的,其实应该说是苏雪霁单方面的搂着她睡,只不过这「单方面」总是会在夜更深,人更静的时候,惧冷的某个女人因为身边的热源太过舒服,从被动转为主动,蹭过来找到最舒服的位置以后,就再也不会改变姿势了。

    苏雪霁十分享受自己被当成炭炉的感觉。

    窗外,皓月当空,水一样的月光洒向小院,田野、山峦、人家,把夜冲洗得柔和而明亮。

    儿金金忽然坐了起来,掀被往床下挪。

    「怎么了?」通常上了床就会一觉到天亮的人却反常离开温暖的床铺,儿金金一起床,苏雪霁自然也不睡了。

    「明天家里有一堆的人,我再去叮噪小熊一遍,让它明天别出来。」虽然已经警告过它,也不知道它记不记得住?

    儿金金放不下心,它要是跑出来,估计会吓坏许多人,它自己也会受惊,那就麻烦了。

    「我陪你去。」他不放心那只熊,虽然还是只崽,发起狠来,杀伤力也很可观,只是金金都带它回来过冬,那就过吧,不过也就仅限这个冬天。

    夫妻俩从温暖的被窝又爬下来,苏雪霁点了灯笼,看着儿金金穿上厚梢子,又裹上兔毛围脖,才去了仓库。

    窝在稻草堆里睡得很舒坦的小熊听到仓门打开的声音,警觉的睁开了眯着的眼,嘴里发出哼哼的声音,两耳也竖起来,很是警戒。

    它全身上下除了胸口一撮爱心形状的白毛,其他长满密密的黑毛,软软茸茸的,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耳朵,鼻头是粉红的,可爱到不行。

    等儿金金来到离它几公尺远的地方,它认出是给她食物吃的人类。

    「太白哥哥,你给它取个名字吧,老是小熊小熊的叫,瞥扭。」儿金金蹲下来,只是看着,没敢伸手去逗弄。

    「替熊取名字我不在行。」苏雪霁并不觉得需要替一只来过冬的熊取名字,但是又看不得一脸眼巴巴的儿金金。

    「你瞧它胸口爱心形状的白毛,要不叫它心心?」

    苏雪霁只觉得胳膊有疙瘩滚过,也没细想。「要不,叫肉肉吧。」

    儿金金嘀咕,肉肉会比心心好听吗?怪难听的,不过,她也不好驳了他,名字是太白哥哥取的,那肉肉……就肉肉吧。

    她反覆的比手势,告诉肉肉,明天家里有事,它得乖乖留在仓库里。

    虽然小熊听不懂人话,但是她指着门又对它摇手指,重复了几遍,用词越发简洁,这是不让它出去吗?

    儿金金说了半天,见小熊把脸撇过去,继续趴睡。

    这家伙,是嫌她罗唆吗?

    她只好掏出杀手钢,拿出一个两巴掌大的野蜂窝。

    肉肉瞬间立了起来,圆圆的眼睛里都是给我吃、给我吃的光芒,哪里还看得见方才的懒散?

    「这是答应了?乱跑要是被抓去炖肉,我可救不了你。」

    肉肉抱着野蜂窝转身,把屁股对着儿金金,爱不释手的舔吃起蜂蜜来。

    儿金金看着空空如也的手,和苏雪霁互看了一眼,眼里都是笑意。好吧,就当它听懂自己的话,成交了。

    夫妻俩踏着月色回屋去,苏雪霁看着儿金金略显睡意的小脸。「你要是喜欢宠物,明年春天把小……肉肉送回山上,我去要一只小狗回来养。」

    但话说出口后,他又想着,县城里虽说平日有衙役巡逻,晚上也有更夫巡夜,安全无虞,可明年春天他要离家去府城,家里就剩下金金一人,到时候再抓小狗回来养,缓不济急,不如,明天去衙门问谁家有狗崽好了。

    儿金金把手穿进了他的胳臂里,歪着头靠上苏雪霁的肩,发出幸福的轻喟声。「太白哥哥真好……」

    月色溶溶,明亮的光芒彷佛也给相偎的男女洒上一层银粉,两人也不急着要回屋里了,苏雪霁吹熄了灯笼的火,小夫妻一同坐在光面平滑的大石块上,十指交握。

    因为月光太美,看着近在咫尺的人儿,如同被水雾洗过的灵动双眸,向来冷静的苏雪霁也不知哪来的勇气,霸气的托住她的后脑杓,亲了上去。

    这吻本来只是轻轻碰了唇而已,但是苏雪霁发现小妻子的唇瓣又软又甜,不由自主的加深了吻,四唇相接的瞬间,两人的心跳都加快了些。

    片刻后,儿金金用了一丝的力气推开了苏雪霁,两人四目相对,儿金金的俏脸绯红,长长的睫毛乱颤,看起来很是紧张。

    苏雪霁长这么大第一次主动亲女孩子,耳根子都红了。

    过后,他拉着儿金金的手放在自己的手心里,也没刻意营造什么情趣,只是轻如鸿毛,又重如泰山的说道:「今生,你生,我生,你死,我死!」

    *

    第二天一早,秦勺带着满篮子还有两手的肉菜来拍门了。

    一早市集的菜摊子不只新鲜,菜色还多,要是去晚了,就没什么东西好挑的了,这是身为资深家庭主妇多年来的买菜心得。

    儿金金睡眼惺忪的,苏雪霁怕她犯糊涂,主动的替她穿上鞋子,又替她披上披肩。

    「我又不是孩子。」她眼角狠狠抽了一下。

    苏雪霁笑道:「门要被敲破了。」

    儿金金没空和他拌嘴,开门去了。

    门口站着二男一女,还有二个小孩。

    这几个她都认识,秦勺和两个孩子,毋庸置疑,只是这后头的魏万三和丁朱华是怎么回事?

    勾肩搭背,有说有笑,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不过细想后儿金金就明白了,魏万三是牙人,只要谈成买卖,衙门是少不了要跑的,丁朱华在衙门做事,这一来二去,能不认识?

    她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

    大丫和虎子乖巧的喊了人,儿金金看着两个孩子的眼睛里满满的好奇,却乖巧站在门处,没喊进就不敢进。「都吃早饭了吗?要是还没,姨给你们下面吃?」

    秦勺连连挥手。「要来上工,老娘我天还没亮就起来烙了一堆饼喂饱老的小的肚皮,倒是你,不会才刚起来吧?」

    「昨天睡晚了,也就起晚了。」天气凉,睡着舒坦,自己是主家却成了赖床的那个。臊不臊?哈。

    「年轻就是好,像我家四五个孩子,你想多躺一会儿,作梦!」当了娘,就没那个小姐命了,家里一堆老的小的祖宗要侍候。

    「可我怎么觉得勺姊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也只有熟人,才能这么调侃。

    苏雪霁也从屋里出来,带着的笑容干净含蓄,「金金做饭炒菜的功夫一般般,恐怕只能打打下手,今天就劳烦魏嫂子帮忙了。」

    秦勺还没说什么,魏万三像是想到什么,蓦地睁大眼睛。「难道你家都是苏秀才你做的饭?」

    「怎么可能,小嫂子给苏兄弟送饭,我还吃了半只的核桃鸭,那个美味啊……」丁朱华差点要吮起指头了。

    「就你这个傻的,人家苏秀才说的是客气话。」秦勺用手肘拐了丈夫一拐子。人家另外的意思就是别让自家娘子太劳累了,只有魏万三这二愣子听不出来。

    魏万三:「……」

    「娘,我也要吃核桃鸭。」虎子毕竟年纪小,天真的舔着唇讨要。

    「一会儿有得你吃的,还不把你的口水收干净!」秦勺瞪了虎子一眼,可惜没什么效果,倒是大丫过来把虎子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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