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灵异神怪,日久生情,波折重重,失而复得 >> 不负白首(下)作者:陈毓华 | 收藏本站
不负白首(下) page 5 作者:陈毓华
    「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去府城也不过两天的路程。」他心里有谱,准备提前半个月出发,花两天在路上,再花个一天找地方借住,便可以开始温书,等着应付即将到来的恩科。

    前几日衙门的公布栏已经贴出来君上颁布的恩科圣旨,县城的廪生们为之沸腾,他虽然已经提前从周公那里得知消息,但直到看了公告,心才笃定了下来。

    他因为那场风寒耽误了今年八月的秋阐乡试,本以为要再等上三年才能参加科考,因此这次的恩科,他要好好把握。

    他要出人头地,要变强大!只有强大了,才能保护好自己和金金,至于那些苛待他的人……他也没打算放过他们!

    「那就把丁大哥带上,也好有个伴……还是,咱们买个小厮?」她看那些个在县城逛茶楼、办诗会、踏青的读书人,有钱的,书僮小厮没少带,再不济的,身边也会有个小童帮忙拿书箱,侍候起居,她的太白哥哥身边却半个人也没有。

    「小厮就不用了,这事到时候再说。」

    对于儿金金的话,苏雪霁很少反对,但是他就只是个高不成低不就的秀才,哪里就用得上人侍候了。

    若是家里真的需要人手,给媳妇买个丫头还比较实际,她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太辛苦了。

    至于丁朱华,他是家中独子,有一份堪称不错足以养家的活儿,要说服他爹娘让他出远门,估摸着并不容易,所以,他能不能成行,苏雪霁并不冀望。

    「大锅里还有热水,我去舀来给你泡脚。」看得出来儿金金一身的疲惫,苏雪霁主动的去了厨房。

    「哎,我们一起洗。」结结实实的一整天忙下来,澡嘛,明日一早再洗,晚上泡个脚就好了。

    苏雪霁只端来一个大木盆,儿金金也没在意,脱了绣花鞋,把白玉般的双脚泡入温度有些烫的木盆里。

    苏雪霁也坐在床沿上,把自己的脚放了进去。

    还微微冒着烟的热水中出现了一双大一双小的脚,儿金金把自己的脚放到苏雪霁的脚旁比较着,眯着眼不平道:「你的脚型怎么比我还好看?」他的脚型好看,脚趾干净圆润,脚色白皙。

    「你的才好看。」她的脚堪称得上是玉足,光滑的脚趾在水中带着淡淡的粉红,脚踝纤细,双腿修长细瘦,皮肤娇嫩,散发着光泽,每一处都是浑圆莹润,完美无瑕。

    苏雪霁魔怔的看着她,怎么也别不开眼。

    他们成亲至今也两月余了,空有夫妻之名,却没有夫妻之实,一开始的不信任,又衣食无着,接着是分家风波。

    等安顿下来,除了衙门的文书活,他全心放在科考上面,每日晨起出门,傍晚才回家,晚上要挑灯苦读,又顾忌着她年纪尚小,连及笄都未曾,就算有那么几分绮思遐想,也不敢莽撞。

    这两个月,身边事情那么多,晚上搂着她入眠就已经觉得心满意足,哪里知道今天心里那只野兽却关不住了,别样的心思越发凶猛,而且越发压抑不住。

    莫非因为明年恩科在即,压力越发的大了?

    翻涌的血气让他某处昂然挺立,他弯下腰掩饰,见水凉了,拿起干布巾擦拭她那细腻如玉的肌肤、脚趾,再放到床上。

    接着随意把自己的脚擦了两下,把木盆的水拿出去倒了,原来动念要去冲冷水,但夜晚寒风刺骨,他不想和自己过不去,也和别人过不去,于是他在冻人的夜里站了半天,直到心情平复,才回屋吹熄蜡烛,也不敢靠近儿金金,就挨着床沿睡下。

    他那浑身冒冷气的身体一上床儿金金就感受到了,她那么畏寒的人,对寒冷的感知胜过旁人。「你怎么把自己冻成这样?」

    「方才出去忘了加件袄子,倒水的时候突然想到一首短诗,又觉得平仄不对,便在外头站久了,无碍的。」他低润的声音传来,转身对上儿金金澄澈的目光。

    两人的目光一对上,儿金金觉得自己的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他的眼神火热的好像两团火,这样的苏雪霁格外陌生,他彷佛不是日夜相处那个体贴温和的郎君,而是带着侵略气息的男人……

    感受到突如其来的危机意识,儿金金朦胧的睡意跑了,不由得喊了声,「太白哥哥……」

    苏雪霁脸上拉出柔软的线条,身上的气势缓和了下来,轻声道:「睡吧,没事。」

    她的手伸过来,人也拱了过来。「平日都是你暖和我,今日换我来吧。」

    她那双手的温度透过薄薄的中衣传了过来,好像直接传进了他的心底,令他好不容易压抑下去的异样又陡然爬遍全身。

    苏雪霁乃是血气方刚的少年,身边是名正言顺的妻子,又是自己心仪的人,香软馥郁的身子一次次挨过来,这样的碰触对苏雪霁来说,简直跟甜蜜的酷刑没两样,只能认命的一晚起了好几回床去「冷静」。

    折腾到凌晨才有点睡意,这漫长的一个晚上,痛并快乐着。

    *

    下半夜忽然来了一场雨,虽然只是淅沥小雨,但今日一早,便刮起了凛冽的寒风,在冬日迷蒙的晨雾中,远处不知谁家的公鸡刚啼,劳作习惯的两人已经穿戴整齐起床了。儿金金穿上大棉袄、棉裤和棉鞋,一开始觉得从头暖到脚,不过到底圆成了一颗球,动弹不方便,她揉着眼睛舀了两大碗的白面粉出来,和水和一小匙的盐、猪油,和匀后,用棉布巾盖起来。

    接着淘米放下红枣开始煮粥,然后从橱柜里拿出昨天请客剩下的狼肉和猪肉,天冷了,食物放在橱柜里也不怕坏,两种肉刻意挑了一定比例的肥瘦,分开剁碎后,拌上青椒下锅快炒,很快香气弥漫。

    苏雪霁挑着两个木桶去井边担水,担水回来后他把水缸满上,将换洗的衣服泡上,接着又开始扫地,看见媳妇在灶上忙着,本来不是很重口腹之欲的人,还是问了一嘴。「你这是要做千层肉夹馍?」

    「这不是你爱吃吗?我多做些,你带去衙门,临午要是肚子闹饥荒,可以垫垫肚子。」

    「那就多带上几块,我不好吃独食,同僚们也要照应一二。」他拿起搥衣棍准备洗衣。

    「知道了,衣服你也别洗了,一会儿我把蟆送进吊炉去烤的时候,你帮我瞧着就是。」

    儿金金一想到自己的亵衣亵裤要经由他的手,她整个都不好了。「我烧了两大锅热水,够我洗衣服用的了,你别掺和。」

    她双手如飞,把醒好的面团擀开擀薄,刷上猪油,一边卷一边拽,卷到一半的时候,把剩下的面皮划成丝状,接着又一边卷一边拽卷成圆形,切成小块,盘起来按扁再擀开。

    这活儿没几分手劲还真做不来。

    苏雪霁也不跟她拌嘴,抱着装了脏衣服的木盆就要往井边去。

    这种天,冷风刮在脸上跟刀子似,削得人脸颊生疼,每天早上洗衣的妇人媳妇最难熬了,乡下人舍不得用柴禾烧热水,只能去泡冰冷的河水,不消片刻,手便冻红了,也可能还没洗完,手指已经僵硬到动弹不得,想弯曲都困难,甚至会失去知觉。

    一个冬天下来,人还会生冻疮,年复一年只要到冬天都会发作,苦不堪言。

    还好他们家里有井水,大锅有烧好的热水,兑进去就可以,他一个大男人不像金金那么怕冷,何况家里就他们两人换下来的衣物,就算他洗衣,外面的人也看不到,嚼不了舌根。

    可木盆刚放下,却听见外头秦勺那中气十足的喊叫和笃笃笃的敲门声。

    第十四章  小食铺开张了(1)

    苏雪霁木着脸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魏万三夫妻,秦勺一见开门的是苏雪霁,便退到了丈夫的身后,把魏万三推了出来,摆明了她是有些怵苏秀才的。

    谁叫这秀才郎看着斯斯文文,浑身书卷气,也不曾对谁大声说过话,可秦勺就是觉得他可敬又可畏。

    「有事?」

    后头的秦勺赶紧把手上的篮子提高。「我做了点东西,这不是想让金妹子尝尝看,看我做的馍能否当门生意。」

    苏雪霁退了一步,让他们俩进门。

    他知道自家媳妇和魏家嫂子想做生意的事,金金向来是个主意大的,他虽然觉得抛头露面不好,而且吃食生意忒累人,不过金金和他通了气,她就出个干股,给点意见,并不打算掺和生意的运作,所以他也就没什么意见,反正,只要她开心就好。

    儿金金见秦勺夫妻俩上门,便要给他们倒水。

    秦勺坐下,将篮子放在桌上,兴奋的说道:「水就不喝了,妹子,你们先尝尝我这肉夹馍滋味如何?要是怕单吃干口,就喝点萝卜汤。」

    「勺姊这是和小妹心有灵犀了,我厨房里也正用吊炉烤着饼呢。」也不用拿筷子,儿金金递了一个给苏雪霁,她自己只尝了一口便道好吃。

    秦勺的肉夹馍和她的肉夹馍不同,两者的差别是秦勺的肉夹馍用的是卤透的腊汁肉加入青椒和一些香料炒过,夹入馍饼中,带有咬劲的馍饼夹着香气四溢的碎肉。

    她的饼则是鸡面团分成小块后,直接擀成圆形,下锅去干烙,她的面皮费工许多,而且要层层刷上猪油,用料也讲究,得在喷香的瘦肉里加上一定比例的肥肉,吃起来会更加顺口,多了咬劲和饼皮的层次感,外酥里香,香而不腻。

    她只要做这个,苏雪霁一人能吃两大块。

    只不过她今天用的馅料不是猪牛羊肉,是昨日剩下的狼肉。

    儿金金吃了一个秦勺的肉夹馍,也从厨房拿了两份自家的夹馍和红枣粥给魏家夫妻试吃。

    秦勺只吃了第一口便惊讶的说道:「这夹馍滋味可真足,外酥内软,这一层层的薄得像蝉的翅膀,里头还放了一点偏肥的肉,吃起来肥腴甘美,太好吃了。」

    魏万三吃了一口又一口,根本停不下来,最后夫妻俩把夹馍分吃干净,也把红枣粥喝完,连米汤都没留。

    「这肉夹馍如何?」儿金金问。

    秦勺竖起大拇指,「大妹子,你这肉夹馍完全把我祖传的夹馍给比下去了,我呢是吃我爷爷的夹馍长大的,却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夹馍。」

    「我觉得两种肉夹馍我们都可以卖,一份七文钱,里头带汤,附送萝卜汤、冬瓜汤,汤是免费的,夏天可以改成凉皮和酸梅汤,到时候凉皮可以收二文钱。」

    秦勺听儿金金这么一分析,有自信了许多。「不过七文钱会不会太贵了?」大肉包一个也才二文钱。

    「不会,豆腐脑一碗就要五文钱了,何况我们这肉夹馍是管饱的,馅料里可以分牛、羊、猪,朝廷禁宰耕牛,牛肉我看可以改成黄烂鸡,那么大一块肉夹馍,还有荤食,免费的汤,并不贵。」

    「我们这里多的是本地人,谁家舍得有事没事就出来吃早点?」

    「女神河东岸河道多得是卖劳力的、书院外头的士子,不愁没有客源,就算他们不能天天来光顾,偶尔来打打牙祭也是好的。」这么好吃又实在的吃食,儿金金还真不怕卖不出去。

    秦勺被儿金金说得心动,频频点头,就连魏万三也觉得可行。「那你说合伙,怎么个合伙法?」

    「我出千层肉夹馍的食方,你出祖传的方子,盘铺子的银子我出,只不过卖饼时,你多出些力,要是人手不够,大丫和虎子你也可以算一份,到时候我们成本平摊,挣来的银子你六我四。」

    也就是说她免费奉送方子,盘铺子的钱也她出,唯一的就是她不碰那些汤汤水水,就像她之前说的,她纯粹出干股。

    「这怎么成?铺子的钱你出,还让我家大丫和虎子去帮厨?」秦勺被儿金金这馅饼砸昏了头。我的财神娘娘啊!

    「铺子只靠你和魏大哥肯定忙不过来的,多两个人打下手,又或者勺姊可以请娘家的姊妹婶子,你要请谁我都没意见,只要忠厚能干就好,请了帮手你也不会那么累。」这些儿金金都想好了,也通盘的规划过,说起来头头是道。

    这样一说,那间铺子不等于是他们家的了?秦勺满意到不行。「你是秀才娘子,成日抛头露面打汤卖饼,的确也不合适。」

    人家都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要是他们畏畏缩缩的,连这点决定都不敢下,也就活该没有挣钱的命了!

    儿金金倒不是顾忌这个,只是比起在铺子里捣鼓吃食,她宁可上山去,不过太白哥哥的脸面也的确是要顾着点……她乐呵呵的应下了。

    其实她真要做,在铺子后院里帮忙也是可以的。

    魏万三听了这些,忍不住开口,「我手头上还真有两家铺子,不过,小嫂子说的六四分,我觉得我们家拿太多了,不如五五分。」

    「如果五五分让你比较安心,就五五分。」她没有看错,这家人不是那种贪心无度的人。

    「那苏秀才陪我走一趟?」魏万三兴冲冲的要把这件生意拿下,心急火燎的拉着苏雪霁要去看铺子。

    儿金金拿了二百两银票给苏雪霁,毕竟铺子不比宅子,能赚钱的店面比居家的院子要贵多了。

    而魏万三的本行是牙子,人面广,要找一间意的铺子比她简单多了,再说铺子也算他们自家营生,不怕他不尽心。

    男人出门去了,儿金金和秦勺进了厨房。「我今日刚好得空,就来教你怎么做这千层夹馍。」

    就这样,一个有心教,一个有心学,学了两日,秦勺已经有七八分的火候,剩下只要知道诀窍,很快也就熟能生巧,慢慢便能上手了。

    另外魏万三也盘了一间位在女神河畔的铺子,二进的格局,二层楼,后面带着小院,屋主与魏万三熟识,听说他家人要做点小生意,本来要价二百五十两的铺子,很爽快的给了点折扣。

    儿金金看过铺子以后,建议在后院和前堂各垒上两个小灶和吊炉,好方便做事,至于家具、碗筷、面粉、肉料、青菜之类的,该买就买,都算在成本里头,秦勺发动了全家一番大扫除。

    在忙铺子的这段期间,苏家工匠的活儿也近了尾声,儿金金结了工钱,大伙高高兴兴,开开心心的收工,准备回家过年了。

    即便只是间竹屋,也是要屋里屋外晾晒个几日,去了竹子的青涩味,所以,儿金金也没急着把家具搬进去,只是推开四面的窗户,让屋子透透气。

    那些个读书人不是说什么「结庐在人境」、「独坐幽篁里」……反正她也记不全,统共就记得这么两句,也算风雅了一把,等她的太白哥哥回来,看见盖好的书房,应该也会欢喜才是。

    家里这边的工事结束,白头山上被夷平的破茅屋地儿也在她的整顿下有新样貌,改建好的是一间四四方方,两层楼高,没有楼梯,保持屋中没有光线,略带潮湿,屋梁均用木料桦接成四方的格子的燕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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