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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雪 第七章 作者:丁宁
    “水大哥也到边关了呀?”我兴奋不已地问,所有的忧虑被这意外的喜讯冲得淡然无痕,“他还好吧?没什么事吧?”

    “没事,好得很呢!”雷霆笑著用湿毛巾给我擦脸,我只顾拉著他问东问西,“他正交桃花运\\呢,俊男美女都围著他转。”

    “真的呀?”我更兴奋了,“都是些什么人呢?我就说嘛,像水大哥那样的人怎么会少人爱呢?”

    “到那儿你就知道了,是一些和你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一个二十,一个十八,一个十七,十七岁的小男孩可比你俊美的多哦!”

    “啊?”我瞪圆了眼,雷霆只顾闷闷地笑,“人家俊美是人家的事,你只有干眼馋的份吧?”

    “怎么这么说?”雷霆没想我会将他一军,“你的雷哥哥就这么没有吸引力嘛?”

    “有吗?”我用手揪他的胡子,“瞧这胡子拉查的邋遢样,会有人要吗?何况还是个三十好几的老头子!”

    “小坏蛋!”雷霆佯怒地瞪我,“刚刚是谁偷偷地吻邋遢老头子了?是谁赖在老头子的怀里又哭又笑的?不羞!”

    “没错,是我,我那是大发善心,将你这没人疼的老头子收拾起来照管著,怎么啦?该羞的是某人吧?”

    “哈哈……”雷霆笑著一把擎起我,“两月不见,你是越来越牙尖嘴利了,功力渐长哪!”

    “雷霆,咱们快走吧,我怕太子的追兵赶来。”我担心地说。

    “没事。”雷霆抱紧我,“我已留书给他,况且这事他是不敢张扬的,当今皇上最恨这个,他只能吃哑巴亏。”

    “是吗?”我仍然有些顾虑,万一太子向皇上呈报雷霆擅离职守的事,岂不麻烦?

    “不会。”雷霆似乎看懂了我的心,“太子有把柄在我的手上,那可是攸关生死的机密,他不会笨到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

    “这就好,那咱们就快点出发吧,真想早点见到水大哥。”

    “瞧你,”雷霆皱著眉看我,“一提水大哥就兴奋成这样,雷哥哥就全不放在眼里了。”

    “嘻——”看雷霆这么大的人吃醋真是可爱,我踮起脚尖想吻他一下,却只吻到他的下巴,气地我干脆狠狠地咬了一口。

    “疼!疼!”雷霆夸张地低喊。

    “你看,我这不是很疼你吗?”我笑眯眯地说。

    “啊?你就这样疼我呀?”雷霆哭笑不得地皱著脸,“小坏蛋,先给你记下这笔帐,等著我一并收拾你。”

    “不怕!”我得意地笑,“你才不舍得。”

    “这么有自信?”

    “当然。”

    我简直快乐疯了,冰天雪地一夜间变成了繁花如锦\\,幸福地我目眩,以至前往玉门关时全然未觉旅途劳苦,看山山含情,望水水含笑,连马儿都跑得格外起劲。

    因为我马术欠佳,被摔了一次后,雷霆就坚持两人共乘一骑,靠在他温暖厚实的胸膛上,我的心就像翻飞的蝴蝶,美不胜收,情不自禁地唱起歌。

    雷霆说我的歌声就像蛙鸣鸦叫,我才不理,我高兴就唱,唱得云儿溜走,路人遮耳,嘿嘿,没关系,我独乐乐就好。

    说起马,还有个小故事。

    雷霆的战马是出名的大宛马,名叫“骋风”,黑亮黑亮的皮毛像上好的绸缎,体格威武雄壮,气势俨然有王者之风,可就是倨傲的紧,对别人还好些,对我是凶恶倍加,每每我靠前就仰天长嘶,一开始我还疑惑,不知哪儿得罪了这尊神,后来看它对雷霆的驯良模样,才恍然大悟,原来它在吃醋!

    我给雷霆说,雷霆笑得断气。

    在京城给我买了匹枣红马,虽然温驯,脚力却太差,在城外碰巧遇到一匹雪白的骏马,较之“骋风”更显神骏,我和雷霆都喜爱的很,便花了高价买下,起名“雪影”。

    我骑在“雪影”上得意太甚,朝“骋风”示威,马一加速,便被狠狠地甩了下来,万幸,没有大碍,只是蹭破点皮。

    从此雷霆就不许我单独骑马了,让我和他共乘“骋风”,也奇怪,自从买了“雪影”,“骋风”对我的态度大为改观,和善了许多,我仔细琢磨此中蹊跷,忽然想起“雪影”是匹母马,看来是因为找到了新情人,才消除了对我这旧情敌的敌意。

    我不骑“雪影”了,却不舍得拆散这对“情侣”,便把两匹马系在一起。

    其实我是想把“雪影”赠给水大哥,水大哥喜白,白衣白马,人潇洒马神骏,一定美不可言。

    渐行渐远,繁华淡去,人烟转薄,四野越来越荒凉,长安不见,玉门将至了。

    和这对“新婚燕尔”的马相比,我和雷霆应算是“老夫老妻”了,不!应该说是“老夫老夫”了。

    虽然说“小别胜新婚”,可是两个骨瘦如材的人抱在一起,那滋味真的不怎么好受。

    雷霆笑我是人比黄花,那他则是人比秋草。

    我还罢了,一向身体单薄,可看著强健的他突然消瘦如此,使人真是揪心的疼。

    为了补偿这两月来的损失,我们一路走一路吃,吃的不尽是山珍海味,入嘴却一样的香甜可口,吃到了玉门时,雷霆已稍显恢复,脸颊丰润了一些,我紧悬著的一颗心才总算有了些著落。

    玉门关。

    古之征战要塞。

    据说此地原本很繁华,和楼兰国毗邻,后来一场沙尘暴不仅掩埋了楼兰国,也把此地变成了一片沙海。

    除了守城将士,来此地的多是过路商客和寻宝者,这些寻宝者很多是亡命之徒,想寻到楼兰旧址,挖出皇宫珠宝,可怜的是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去,更不幸的就沙埋白骨,成为孤魂野鬼。

    我原以为在这荒凉的边塞,必是冷冷清清,人肃马哀的,谁知刚踏入关门,就见人来人往,街边卖小吃的,卖日用品的,卖江南丝绣的,卖西域香料的,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在一条大街旁居然还有杂耍的,那爬竿的小孩约莫七八岁,在竿上不时抓耳挠腮学小猴样,逗的围观众人笑声不断,鼓掌声和叫好声更是不绝于耳。

    “雷哥哥,这儿好热闹呵,怎一点也不见征战痕迹呢?”我大为疑惑地问。

    因为生逢盛世,我对战争并不了解,仅有的一点概念还是从书上看来的,记忆犹深的是魏武帝“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诗句,那景象和眼前的情形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早不打了,大仗只打了一次,突厥惨败后便纳降求和了,如今已睦邻友好,突厥首领是位识时务之俊杰,他在位时是不会发动新的战争了。”雷霆若有所思地说。

    “一定是他畏于雷大将军神勇盖世,自惭形秽,才投降的。”我骄傲地说,心中更是美不可言。

    “你呀!”雷霆笑著摇头,“我还没居功自傲呢,你倒先夸口了。”雷霆虽然语带责备,口气却是愉悦的,他一定明白我的感觉。

    “迫不及待要见水大哥了。”愈是接近目的地,我的思念愈是强烈,我还要好好向水大哥赔不是呢。

    “呵呵……”雷霆笑得很是诡异。

    “怎么了?”瞧雷霆的态度大概不是什么坏事,我也就不怎么著急了。

    “怕你要不认识了。”

    “谁?水大哥吗?怎么会?”我立即抗议,别人还罢了,像水大哥那样惊为天人的美人,死也忘不了的。

    “待会你就明白了。”雷霆故意钓人胃口,我也不追问了,反正马上就见著了。

    军营离市集挺远,却比市集还热闹,刚入营门,喧天锣鼓声和加油呐喊声的热浪就扑面迎来。

    “什么事?这么热闹?”我问雷霆,以前我还以为雷霆在前线必定很是寂寞,现在看也不错嘛!

    “不知道,大概有什么比赛吧?”雷霆也疑惑著。

    来往士兵向雷霆敬礼,我却羞红著脸,因为雷霆依然把我揽在他的怀里,进营前我曾强烈要求自己骑“雪影”,却被雷霆一口拒绝了:“不行,我正要大家看看我的宝贝呢!”

    呜……我真的是他的宝贝吗?这是雷霆第二次这么说了,使我都飘起来了,要不是他紧拽著,说不准我已经和白云接吻了。

    雷霆是典型的“讷于言,敏于行”的人,所以他的每个小小的爱语和赞语对我都弥足珍贵,此番他一而再的说“宝贝”,怎不叫我倍感幸福呢?

    “去看看。”雷霆不回军帐,策马直奔声音的来源地——练兵场。

    练兵场是一块草地,四周被兵士围成了人墙,从马上可以看见里面正在进行比赛,正在持械对打,分几个赛区同时进行,正中央是一座高台,高台上手持将令的正是秦松,他旁边是一位秀发如瀑白衣飘飘的美女,美女身后站著一少年一少女,宛如金童玉女一般。

    “雷哥哥,军营中也有女子吗?”我大为不解,古时虽有个木兰从军,却也不得不女扮男妆的。

    “是你水大哥的朋友。”雷霆笑著说。

    “哦——”我点点头,“那名白衣女子和水大哥真像呢。”

    “你再仔细看看。”雷霆又出现了那种诡异的笑。

    “啊?难不成——”不敢置信,水大哥美则美矣,却是堂堂男儿,眼前的明明是美绝人寰的天仙玉女嘛!

    “是他哦!”雷霆肯定的点头,“看来这一场比赛也一定和他有关。”

    哇!那真的是水大哥呀!

    四周围观兵士的目光全聚焦在那儿,恨不得生吞活剥了那位“大美人”似的,想这“男儿国”中出现一名女子已属不易,何况这名女子美轮美奂呢!

    嘻嘻,可怜他们不知这位美人儿和他们一样,也是男儿身呢!

    穿过重重人墙,雷霆策马奔向校场中央的高台,水灵均也看到了我们,微笑著挥舞手臂,我对雷霆说:“看见水大哥这样的美人真是令人愉快,神清气爽啊!”

    雷霆在我耳边“嗤嗤”地笑著:“是啊!我也是这么想,起码比看著某某人养眼多了。”

    哼!

    “那你还不去追他?还是人家根本看不上你?”

    “是啊,以你水大哥的条件怎么会看上我这样一个只知打打杀杀的粗陋战将呢?我也只配和浑身是醋的某某人纠缠了,唉!望洋兴叹啊!”

    我再也忍不住地大笑:“受不了,酸死我了!我看浑身是醋的该是另一个人吧!”

    “呵呵,那不正好嘛,酸一块去了。”雷霆的心情看来非常好,结果我也高兴地不得了,这是个好兆头吧。

    终于到了校场中央,雷霆先跳下马,当我自己苯苯地要跳下来时,却被他一把抱住,像抓个小兔子似的把我抱了下来,我想挣扎,看到水灵均俏目中浓浓地笑意,不由涨红了脸,讨厌的雷霆,越来越放肆了,哼!

    “秦先生好!”我先给秦松打了声招呼,然后立刻就窜到水灵均的身边,“水大哥!”我很想握握他的手,更想抱抱他,可是水灵均闪身向后躲开了,眼光中是我看不懂的尴尬和无奈,他好像有什么苦衷,我只好死心地站在距他一米开外的地方和他说话:“水大哥,好久不见了,一切还好吗?”

    水灵均点点头。

    “恩恩……上次的事是我误会你了,你不会见怪吧?”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虽然我知道水大哥绝对不会和我一般见识的,可是该道歉的就一定要道歉,“是我太差劲了,不该信不过大哥和雷霆。”

    水灵均这次在摇头,笑著摇头,意思大概是说没关系什么的,可是……我终于发现一个大问题,水大哥怎么不说话了?难道?

    啊!不要!水大哥不会是变成哑巴了吧?

    “大哥,你……你……你怎么不说话?”我结结巴巴地问,真害怕听到肯定的答案。

    水灵均再次摇头,眼睛中仍然是笑意和无奈。

    我再也忍不住地上前拉住他的手,悄悄地问:“到底怎么了?嗓子得病了?那要快点找大夫看看啊!还是有什么苦衷?对弟弟也不能说吗?”

    水灵均张了张嘴,似乎要说话,可是还没等他开口,我猛然悬空而起,吓得我大叫:“哇啊!”离地几乎有三尺之高,我被人像抓小鸡似的举在了高空,我死命地挣扎:“谁啊?大混蛋!雷霆!雷霆!救我啊!”

    “不许随便碰别人的东西!”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说,冷冷的嗓音中无法言说的感觉使我浑身一颤,我再笨蛋也感觉到了那其中隐含的强烈杀意!

    “一样!不许随便碰别人的东西!”我正想反驳一句,却被拥入另一个宽厚的胸膛中,那熟悉的气息和温暖让我松了口气,雷霆终于来救我了,呜……可是……我什么时候成了东西?我不是东西……啊呸!这样说更难听,我对雷霆吼:“我是人!不是东西!”

    “哈哈哈……雷霆,你的小东西还真是有趣啊!”一个爽朗的声音大声笑起来,我扭转头,不由一愣,哎呀!好英俊的男子!英挺的剑眉邪插入鬓,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双唇带著一股凌厉之气,而那双不怒自威的眼睛更是深不可测,一身黑绸箭衣,在水灵均身边一站宛如高山一般,而水灵均就宛如饶山的清水,说不出的和谐,而最最有趣的是他一只胳膊紧紧揽住水灵均,目光中是浓浓的情谊和独占欲!

    我好像有点明白了,嘿!水大哥的春天来了么?如果是这个人,那我还是满意和放心的!不过……哼!居然随口就叫我小东西,小东西岂是你可叫的?

    “喂!你是谁啊?为什么这么没礼貌地抱著我大哥?”我一定要给他捣乱!我上前拉住水灵均的手,把他一把拉过来,“大哥,这个人真讨厌哦,你不要理他啊!”

    水灵均一双水灵灵俏目中的笑意更浓了,用手胡乱搓搓我的头发,我看地出他仍是那个意思——没关系!

    嘿,他没关系我可有关系!

    “梅儿,别给你大哥捣乱了,等有时间让他慢慢告诉你。”雷霆重新把我拉到他的怀中,“来,我给你引见一下,这位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恶魔谷’少谷主古龙翔,他身边的这位姑娘是二谷主叶天风的千金叶紫,”雷霆指指谷龙翔身后的明艳的女子说,然后又指指另一个少年,“这位是三谷主水天寒的公子水晶。”

    我最感兴趣的是水晶,好漂亮的人啊!水嫩嫩的肌肤似乎能掐出甜美的水来,水灵灵的大眼睛就如浸泡在清水中的葡萄,粉嘟嘟的脸颊恍似刚摘下的水蜜桃,月白的长衫越发衬托的身材纤细,微风拂过似乎马上就随风而飞了,我惊叹!人间居然还有如此美丽精致的超越水大哥的人物!

    我记得雷霆曾对我说过,有个少年是十七岁,那正好和我一般大呢,不知道是不是眼前这个绝色的美少年水晶?恩恩,一般而言,我对于美丽的人物总是羡慕和嫉妒参半的,因为自己太过平凡,所以总是有些不甘,有些埋怨上天为何独独对别人那般厚爱,而对我却铿吝万端,可是……奇怪的是这回看著眼前这位惊世绝艳的少年,我竟没有丝丝的嫉妒,只剩下惊叹和喜欢,还稍微带著点说不出的疼惜……

    “我叫梅降雪,你好啊!”我对著水晶微笑,他看著那么的精致小巧,似乎不小心就要碎掉呢!

    “你好!”水晶也笑了,啊呀!他笑起来更好看了,突然间天地便无了颜色,只有这绚烂的笑容胜过一切的俗世烟花脂粉,“经常听雷将军提起你呢!很喜欢你。”水晶的声音也是脆生生地宛如水晶。

    是吗?雷霆经常对别人提起我吗?我的心彭彭地急跳,好高兴!我转过头去看雷霆,他正在和秦松说著什么,大概是军机大事,那我是无法过问的,可还是高兴!

    “喂!为什么临阵逃跑了?害怕了?”突然一个洪钟似的声音吓地我一激灵,抬头观看只见一个魁梧的男人正揪著古龙翔的衣领大声质问,“到底是不是男人?说话不算数?”

    古龙翔轻轻地一挥手,那个男人却受了巨大冲击似的向后打了个踉跄,差点跌倒在地,“这样的打斗没什么意思,不如痛快点一局决胜负吧!”古龙翔笑眯眯地说,“至于比什么你说吧,我听从就是。”

    我仔细打量这个敢和“恶魔谷”的人挑战的男人,身高七尺有余(七尺有两米多耶,够夸张^^),哇!在人前一站一堵墙似的,小胳膊也比我的大腿粗,肌肉纠结,一看就是个练家子,络腮胡,每根胡子都嚣张地直立著,我想那一定很刺人,除了这些他还是个很俊美的男人吧,浓黑的卧蚕眉,明亮的眼睛有些凹陷,高挺的鼻梁,脸部轮廓很是深刻清晰,不似中原人的圆润。

    “还是你说吧,我可不想占便宜,在这里你是客我是主,我更应该让著你!”男人倒是很懂得道理。

    “大哥,他是谁啊?为什么要和古龙翔决斗啊?”我悄悄地问水灵均。

    水灵均不笑了,脸上却泛起了一抹红晕,嘿,难不成这个决斗和他有关?

    “呵呵,小雪,你刚来不知道,那塔勒是要和古公子决斗争夺美人的归属权呢。”秦松不知何时来到了我的身边。

    “哦,那么美人一定指的是我大哥喽?”我稍微有点明白了。

    秦松点点头。

    “可是大哥,”我重新拉起水灵均的手,无视古龙翔要砍掉我的手的凌厉目光,“喜欢一个人要自己选择,难道你就任他们这样决定你的归属?怎么说你也是男人耶!”

    水灵均的脸更红了,眼中的无奈更加浓厚,为什么呢?怎么会这样呢?我的疑惑更重了,“你要是不好说就不说了,可我是担心你,不能让别人主宰你啊!”

    我还想说什么,水灵均已经被古龙翔一把拉到了怀中,眼神更是要吃掉我一样的凶狠,“雷霆,你是不是要管教一下你的小东西,怎么老是动手动脚的?”古龙翔看也不看我一眼,直接对著雷霆吼。

    可恶!虽然我不起眼,可是我好歹是个活生生的人耶!这样无视我的存在!哼!

    我回转身看向雷霆,他正笑眯眯地很高兴的模样,“这样不好吗?再说了他也没对你动手动脚啊!”

    雷霆真是越来越可爱了!我笑地贼\\贼\\地对著古龙翔挤眼,瞧他那个架势,好像水大哥已成了他的私属品,烦不烦哪!

    而且……我十分确定了,水大哥不能说话肯定和这个讨厌的家伙有关系,哼!虽然为了水大哥的幸福著想,我希望决斗中他能赢,但是为了出胸口的恶气,我却又希望那个什么那塔勒赢了!

    水大哥脸红红的想从那个讨厌的家伙胸膛中挣脱出来,可是可怜的水大哥啊,绝对是力不如人的,“别动!否则我在这里就要你!”古龙翔低沉著嗓音说,可是……哇!果然是恶魔!居然在这样的地方就说这样的话!我的脸都红了!

    “呵呵,别在大庭广众之下打情骂俏了,今天到此为止,明天再决斗好了”雷霆笑呵呵地说,“庆祝我们的安全归来,今天晚上大宴一番,请兄弟好好喝酒吃肉!秦松,你传令下去吧。”

    秦松挥舞了一下一面小旗,顿时整个较场欢声雷动,我疑惑地看向雷霆,他揉揉我的头,“小笨笨,这是旗语,战场上的人都知道的。”

    哦,我是什么也不知道,我有点懊丧地想。

    当夜幕降临时,整座军营灯火通明,欢笑声猜酒令声不绝与耳,虽然旅途劳累,雷霆此时却显得精神熠熠,那种发自心底的爽朗笑声是我不曾见过的。

    我静静地坐在一边,因为曾发誓不再喝酒,便以奶代酒,新鲜牛奶带著稍稍的腥味,我有些反胃,看著熊熊篝火上的烤全羊,更是难以忍受,我借故推脱了到营帐中休息。

    雷霆的营帐处在所有营帐的中央,为了便于管理也是为了保护他的安全,在营帐的四周还有守卫的军兵,军兵已经认识了我,便放我进去了,军帐中除了一个大大的案几用来办公便没有长物了,床铺是在地上打的地铺,上面有一层毛皮毯子和丝绒锦\\被,条件很是艰苦,想雷霆这两月时间都是在这地方休息,不由一阵心疼。

    我趴到床铺上,锦\\被滑滑地抚触著脸颊,我使劲吸气,感觉著那份属于雷霆特有的男子气息,从今天起,我就要和他在这里一起休息了……一股甜蜜的醺醺然的感觉席卷了我,虽然没有喝酒,却类似似醉未醉时的奇妙,终于,终于和他在一起了……

    “梅少爷,休息了么?”一个细微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勉力睁开眼,看到一张俊美绝伦的面庞,是水晶!

    “没!没呢!有点累,不知怎么就迷糊过去了!”我急忙翻身坐起,“你也出来了?酒宴散了吗?”

    “还没,喝地正起劲呢。”水晶淡淡地说,微笑著,带著一丝丝难以觉察的苦涩。

    “你怎么不参加了呢?”我好奇地问。

    “我自小体弱,不能喝酒。”水晶仍然微笑著,“你呢?也不能喝酒吧?”

    “我……”我有些赧然,想起上次在太子宫中出丑的事,“我喝酒容易醉,太丢人了。”

    “呵呵,醉了一定很可爱的。”水晶用一双乌溜溜的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看著我,我有些心痒痒的,伸手拉住他,“你才是真的可爱,”我说,有些忘乎所以,“你的眼睛真漂亮。”

    “谢谢!”水晶垂下了眼帘,长长的睫毛在晶莹如玉的肌肤上投射出奇妙的弯月牙似的阴影,这是个令人无法挑剔的近乎完美的孩子,我感叹著。

    “我很羡慕你。”水晶说。

    “啊?”我吃了一惊,我正迷恋他呢,他却说羡慕我?

    “雷将军对你真好。”水晶仍然垂著长长的睫毛,看不出那双大眼睛中是什么表情,可是听著却隐隐带著哭意,难不成……他也喜欢雷霆?

    我的心漏跳了一拍,“还好了,我们经常吵架的。”我尽量伪装地平淡些。

    “如果他喜欢我,就是天天吵架我也愿意。”水晶的头垂地更低了,然后我听到一声长长的叹息,“可是他有了喜欢的人,那么出色的人,我是比也比不上的。”

    “啊?”听这话好像不是说的雷霆啊,我有些迷惑,想想遇到水晶以后的情况,啊!对了!都是我太小气,惟恐别人抢走雷霆,其实水晶的目光一直在另一个人身上的,是他!对了!一定是他!

    “你喜欢的是古龙翔吧?”我小声地问,试探著看他的脸色,果然立刻泛起了一抹红晕。

    水晶没有言语,只是微微点了点头,我明白了,可是看古龙翔的样子他是爱上水大哥了呀!

    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看著水晶的模样有些心酸,世间事总是这样难以和谐的么?

    “我、叶紫姐姐和龙哥哥是一起长大的,我最小,身体又不好,他总是帮著我,处处呵护著我,我……”

    水晶的声音中带了几许甜美适意,我想那一定很美好的回忆,所以他才一直珍藏著,“我明白他只是把我当做弟弟一样看待,可是……我就是忍不住地想他,时时刻刻的,像中了魔一样,我知道这样很傻,但是我一直欺骗自己总有一天龙哥哥也会爱我的……”

    我凝神聆听著,为这个可怜的孩子担忧,在古龙翔的眼睛中我只看到水灵均的影子,哪里还容的他呢?

    这注定了是场单恋啊!绝望的没有任何回报的恋情!

    “叶紫姐姐骂我是傻瓜,我明白自己很傻,像我这样百无一用的人怎么会有人爱呢。”水晶说著,单薄的肩头在微微的抽缩,语音中是无声的抽噎。

    “这次我们三人离谷出外游历,是为了增长些江湖见识和经验,在蓟州遇到了水公子,他真是天仙一样的人儿,难怪龙哥哥会喜欢他的,其实我也很喜欢他,那么脱俗高雅的人,谁见了都会喜欢的……”

    “是啊,我也很喜欢水大哥,但是水晶不比他差啊,不要贬低自己啊!”

    “谢谢!说起来我们相识的过程很好笑呢,蓟州城的大富豪正在给女儿选婚,是抛绣球的,可能那位小姐看到了正在路过的水公子,绣球就那么不偏不崎地挂在了他身上(绣球都是带著长长的缎带的,可以挂在脖子上),水公子死活不愿意,那家就要逼婚,反正是在他们的地盘上,他们尽可以呈威风,龙哥哥看得有趣,便上前插了一脚,说水公子原本女儿身,是他的老婆呢,从此才结了不解之缘……我觉得他们很般配的……”水晶的声音渐渐弱了,脸色重又暗淡下来。

    唉!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于月啊!

    “公主!公主请留步!将军有令,不许您进去的!”外面一阵喧闹,我有些纳闷地起身,打开厚厚的帐门,正好和迎面而来的一人撞个满怀,我吃了一惊,对面的竟是个明艳俏丽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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