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才摆平她在人家订婚宴上搞出来的烂摊子,居然这么快又想出了新花样,她非得气得他心脏病发作才甘心吗?
曾伟贤指着女儿咆哮:「不准!要是你非要出国的话,我一毛钱也不会出!」
倩柔立即顶回去:「不出就不出,妈妈留给我的遗产,够我吃一辈子了!」
「你别忘了,那笔遗产要到你满十八岁后才可以动用,在这之前,你一毛钱也拿不到。」
「就算这样,我也非去加拿大不可,我已经十五岁了,有手有脚,我就不信我会饿死!」她转身跑上楼,砰的甩上房门,把父亲的责骂关在门外。
「你……你有本事,你走了就永远别再回这个家!」指着女儿的背影,曾伟贤气得跳脚。
「姑丈,您就由她去吧!」家源劝说。
「这算什么?人家走了,她还要巴巴地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追去?耀订婚宴上的恶作剧已经传得够难听了,她还想添上一笔?」
「耀在美国,小倩要去的是加拿大。」
「那点心思你还看不透吗?她根本就是为耀才要去的!」
「其实,发生了这么多事,让小倩出去换个环境也好,我知道您心疼小倩,可是留在这里,她很难开心得起来,不如让她出去散散心。」家源理智分析。
曾伟贤叹口气,软化了。「那好吧,就由你替她安排,这些事我不想管了。」
「姑丈放心,我会安排妥当的。」
一个礼拜后,家源替倩柔安排好了加拿大的学校,倩柔如愿登上了飞向加拿大的班机。
东方耀!她为了他离乡背井,独自在陌生的国度生活,到底值不值得?
她并非想趁着他与夏玉娴分开的时候,打什么「近水楼台」的主意,她只想离他近一些,可以让她在思念他的时候,感觉与他近得彷佛一伸手就碰得到而已。
所以,她没有想过要与他置身同一国度,只选择了离他最近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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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整整四年的时间,倩柔始终没有适应加拿大的生活。
一年当中有大半年是冬天的国度,让从小生活在台湾的她真的很难适应,唯一的好处是终于看到满天飞雪的景象,亲手触摸到冰凉的雪花。
可是,当大部分时候触眼所及都是一片白茫茫,新奇感觉渐渐消褪,孤单寂寞浮上心头。
她到底只是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呀!
想家的情绪时时在寒冷的深夜悄悄来袭,若不是离开时坚定的决心、决绝的话语,让她实在没脸回台湾,她一定马上打包行李,飞回台北。
东方耀!这个名字成了让她在这时间里撑下去的唯一动力。
想到他就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也许同样忍耐着不适应的异乡生活,再艰难的日子似乎也可以忍受下去了。
四年的求学生涯,她一次也没有回台湾。
期间,表哥经常打电话关心她的生活,甚至还趁假期飞过来探望她好几次。
每次打电话给她,家源都会问:「在那边生活适应吗?」
十九岁的倩柔,在经过四年的独立生活后,已长大很多,但性子仍是一如既往的又强又硬。
「有什么适不适应的,反正都是过日子,在哪里还不是一样?」她笑着说。
「钱够不够用?」四年来,他和曾伟贤给她开的户头里,存进去的钱一分也没动过。就为了四年前的一句气话,她像是存心与姑丈赌气到底似的,完全不靠家里资助,证明自己没了父亲确实不会饿死。
「够!我现在每个月自给自足,不知道多好。」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现在她自己靠自己生活,这种感觉不知道多好,她没打算改变。
家源叹口气。「小倩,你还是回台湾吧!姑丈年纪大了,身体大不比从前,公司的生意需要有人打理。」
「不是有你吗?你一直都在帮爹地的忙,公司的事你最熟了,我又帮不了什么。」
「姑丈的生意总要给你接手的,我不能帮你一辈子……」家源欲言又止。
有些事要发生,真的无法控制!他现在终于明白当年小倩说的——爱情来了就是来了,谁也无法控制!要是能控制的话,就不是真爱了。
现在,他终于找到了真爱,可这份爱却是见不得光的……他答应放下一切带「她」走,给彼此最完整的爱,但代价是,必须舍下亲情与刚起步的事业。
可是,为了「她」,失去一切也值得!
「小倩,你以后要懂事些,别那么倔强,你是女孩子,这种性子很吃亏。」他语重心长得像在交代后事。
「表哥,你今天到底怎么了?说起话来阴阳怪气的?好了,不跟你聊了,我赶着上课,下次再说吧!」
「小倩,小倩……」他在这头叫,电话那头已匆匆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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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通电话后,倩柔很久没接到家源的电话,但她也没在意,教授赶着要的那份Paper已让她忙得昏天暗地,无暇理会其他。
等她把Paper交出去后,心情乍然松懈下来,才发现圣诞已将来临。
街道上处处洋溢着圣诞的气息,校园里也处处弥漫着狂欢的味道。
每回不经意看到热恋中的情侣手牵着手,旁若无人的当众亲热,她都忍不住停下脚步多望几眼,唇边勾起微笑,一颗心却忍不住泛起涩涩的痛。
还有人比她更倒楣、更可怜吗?还没感受到恋爱的甜蜜就尝到失恋的痛苦,而她喜欢的人甚至不明白她的心,只把她当成是无理取闹、刁蛮任性的小孩子!
算了!有些事多想无益,只会平添愁苦。
一个人孤伶伶地回家后,习惯性打开信箱,竟发现信箱里有封远渡重洋而来的信——是表哥的笔迹!
奇怪!表哥这个人怕麻烦,最懒的写信,四年来,她没有收过一封表哥写的信,他怎么会突然想要写信给她?
迫不及待拆信,信封里除了有一张信纸外,还有另外一封信。
蓝色的信封上写着东方耀的名字,笔迹是她不熟悉的纤秀飘逸,像是女生写的。里面似乎还装了东西,小小圆圆的,捏上去有点硬,像只戒指的形状。
表哥在搞什么鬼?
小倩: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原谅我。
我背叛了自己最好的朋友、背弃了兄弟的信任,爱上了他的未婚妻。
我现在才真正明白,那时你说的——爱情来了就是来了,谁也无法阻挡。真爱来临的时候,我也曾试图抵抗,却只带来更深的痛苦。
我爱玉娴,爱得失去理智,为了她,我愿意背弃一切,做个被世人鄙弃的小人。我爱她,所以只能选择对其他人无情,只能选择背叛。
你应该知道,我从来不是个不顾一切的人,我爱自己、爱朋友、爱亲人,但是,这一次,我却只能在你们和玉娴当中选择其一。这个选择是痛苦的,在这四年中,我和玉娴都承受着煎熬。我们曾试图离开彼此,但总在短暂的分离后再度拥抱在一起,我们真的太爱彼此,无法失去对方。
我们曾想过把一切坦白,但在反覆思考后,始终找不到勇气。耀是个那么骄傲的人,他一定无法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玉娴的父母也不能忍受我们自私的举动。
可是,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耀即将学成返台,到时,所有的一切再也无法隐瞒。
想了很久,我和玉娴决定离开这里,离开台湾,到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重新开始。
我们本想把信直接寄给耀,但又怕他无法承受,所以拜托你亲手把信交给他。若他接受不了,请你在他身边安慰开解,这样我们也比较放心,一切就拜托你了!
小倩,真的对不起,表哥再也不能在你身边保护你,你要学着照顾自己。这四年来,你成熟很多,否则,我还真的无法放心抛下你离开。
如果你愿意,回台湾吧!姑丈真的很挂念你,虽然他从来没说出口。
表哥家源
捏着信纸,倩柔浑身轻颤,几乎站不住脚。
表哥……和玉娴私奔了!?
他们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这么自私?
表哥是东方大哥最好的死党,玉娴是他的未婚妻,这种双重的背叛叫他如何承受?
原来信封里装的真是戒指,是东方大哥和玉娴的订婚戒指!
表哥竟然还要她亲手把信交给东方大哥?那跟要她亲手执行死刑有什么分别!把这封信交给他后,他会有什么反应,她实在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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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表哥托她转交的信,照着信上地址,倩柔风尘仆仆赶到东方耀在美国的学校。
到了那里才发现,学校已开始放圣诞假了,东方耀没有回台湾,但已飞到纽约去了。
「好好的假期不回家,跑到纽约去干什么?」她小声嘀咕。
「华尔街最大的投资银行有意邀他加盟,约他在纽约碰头,洽谈合作细节,这还不值得马上飞奔过去?」东方耀的洋人同学微笑着为她解惑,那笑容说不清是羡慕还是嫉妒。
看倩柔一脸愕然,他继续解释:
「耀利用课余时间买卖股票,因他超乎寻常的敏锐观察力,在他人眼中的垃圾股票,总能在他买入后疯狂飙涨,屡试不爽。
他不只在学校里成了超级名人,被同学戏称『拥有点石成金的神奇魔法』,甚至连远在华尔街的各大银行主管都有耳闻,纷纷试图将他这位天才横溢的财经新贵纳入旗下。」
「那我在纽约的哪里可以找到他?」
「华尔道夫饭店。」
有了目标,倩柔又马不停蹄赶赴纽约。
没心情欣赏纽约千奇百怪的繁华景象,她拦了辆计程车直奔华尔道夫饭店,赶到的时候已近黄昏。
饭店负责接待的柜台小姐微笑着告诉她,东方先生出去了,没有留下口信说何时回饭店。
听到这个消息,一路奔波的倩柔几乎没瘫在地上。
无奈,她也只能守株待兔,坐在大厅一角等他回饭店。
目光紧紧落在每一个走进饭店的人身上,期待着下一刻走进饭店的就是他,却又害怕那一刻真正到来。
双手紧紧捏着随身带来的背包,里面装着她此行的目的——表哥要她转交的那封信。
见到他时,她应该与他说些什么?
「嗨,你好!我是曾倩柔……」四年过去,也许东方大哥早忘了她这个毫不重要的小女孩,她要如何唤起他的记忆?
「你不记得我啦?我是小倩,家源的表妹,就是在你订婚宴上送了你一面破镜的那个小女孩……」哪壶不开提哪壶,她真是有够白痴!这种不愉快的回忆最好能忘就忘,装作从来没发生过才好。
狠狠捶了自己的笨脑袋一下,她继续构思待会儿见到东方耀时的台词。
「我这次来是受表哥之托,有点东西要交给你。不过,你看了之后,千万要保持冷静,不可以激动、不可以想不开而做傻事……」
上帝,这样说会不会太蠢了点?可她实在想不出更适当的安慰之词。
不行!不行!单是这样设想情境,就已经让她紧张到不行,要是见到他,她一定一句话都挤不出来。
或者,她也不是非要跟他见面不可吧!平心而论,她始终没做好与他见面的心理准备,从加拿大匆匆赶来,也只是被那不负责任的表哥赶鸭子上架而已。
也许,接到这封信后,东方大哥不如表哥预期的伤心呢?他是那么坚强的一个人,她才不信他会被这种「鸡毛蒜皮的小挫折」打倒。
她开始打退堂鼓——不如就把这封信寄放在柜台,在他回来时躲在一边偷偷看他几眼,然后她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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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耀并没让倩柔等太久。
他出现在饭店门口时,无须她费事注意,因他而起的骚动就足以把她的视线吸引过去。
与他一起走进饭店的,还有另外两个高大的外国男人,都是很年轻、很出色的青年才俊。
东方耀与他们走在一起,不但在身高上丝毫不输他们,那一身尊贵不凡的气势,更是立刻就把他们狠狠地压了下去。
一时间,几乎整个大厅的人都向他行注目礼,所有女士都把痴迷目光送给他,男士们也赞赏地看着他。
倩柔的视线也紧紧锁在东方耀身上,为了怕被他认出,她把背包举起,挡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
四年不见,他成熟了许多,从前阳光般灿烂的气息逐渐被深沉内敛取代,依然不变的是他那身尊贵的王者气息。
他似在倾听身旁朋友说话,唇边勾起礼貌的笑意,犀利的视线在大厅中转了一圈后,落在倩柔藏身的方向。
有那么一瞬,倩柔几乎以为被他认出来了,但他的目光却在下一刻调回了朋友身上。
说不出是松口气还是失望,她的心空荡荡的,看着他走向柜台,看着他拿走那封她留下的信,再看着他与朋友分手,独自走进电梯,最终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失落的情绪再加上刚见到他的巨大冲击,让她浑身软绵绵的没力气离开,只好继续窝在沙发上调整心绪。
二十分钟后,她打起精神正要起身离开,却看见开启的电梯中冲出一道旋风般的身影。
是他!
东方耀大步奔出饭店,所有人都好奇地望向他。
他那张尊贵完美的脸庞上没有任何表情,浑身释放着生人勿近的骇人气息。
怔怔望着他冷漠的表情,她的心也沉入谷底。
眼看他冲出饭店,她明白,是那封信的余震——他还是受伤了!
来不及思考,她下意识地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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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出饭店,倩柔已看不到东方耀的身影,就在她茫然四顾、不知所措的时候,一辆黑色房车刷地驶过她身边,差点撞倒她。
电光石火间,她看到驾驶者正是她遍寻不着的他,于是忙拦住辆计程车追了上去。
东方耀的车飞速往前冲去,倩柔忙拜托司机先生加速。
昏暗中,眼看着他的座车越开越快,风驰电掣一路驶过,卷起无数风尘。
之后,意外发生了——她甚至来不及意识它是如何发生的。
只听到一阵尖锐的煞车声,接着砰的一声巨响,就看到他的车在疾速行驶中,撞上路旁护栏。
计程车一停下来,她便在第一时间冲下车。
他车内的安全气囊已弹开,座椅也往后倾斜,除了额头有道伤口,滑下一行血迹外,他似乎伤得不是很重。
拉开车门,倩柔半扶半抱,把他搂在怀中,迭声喊着他的名字。
「东方大哥,你怎样?有没有事?」
见东方耀的眼睛紧合着,她呼唤了声,但他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东方大哥,不要吓我好不好?」她轻拍他的脸,声音颤抖,揉进浓浓泪意。
谁?是谁在喊他的名字?柔软的语调像来自天堂的召唤。
东方耀努力睁开双眼,眼皮却沉重地不肯合作。迷蒙中,他依稀看见一个如洋娃娃的美丽少女,万千发丝在暗夜的风中飞舞成波浪。
是天使吗?他怀疑,恍惚的神志让他无法再思索,随即陷入一阵无边黑暗。
「耀,你醒醒,不要吓我!」眼泪如泉水般涌入倩柔的眼睛,她哭得声嘶力竭。
突地,一声清脆声响,有个小小的东西从他摊开的掌中滚落,掉在她脚边。
竟是一枚戒指!在月光下闪烁着晶莹光彩。
是玉娴还给他的订婚戒指?
生死关头,他还紧紧握着这枚戒指?他是否还想挽回玉娴已经变了的心?
这时,好心的计程车司机走过来,拍拍她肩膀。「小姐,我们必须马上送这位先生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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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的病房中,东方耀闭着眼,安静地躺在床上,向来神采飞扬的脸上难得的平静安祥。
医生检查后,证明他的身体并无大碍,只是有点轻微的脑震荡,醒来后就没事了。
看着他沉睡的脸庞,倩柔的眼睛忽然湿润。
傻瓜!用那种速度开车,简直是在玩命,难道失去玉娴,他真的连命也不想要了?
想起他出事的原因,她忍不住一阵火大。
「傻瓜!白痴!为一个变了心的女人糟蹋自己,值得吗?弄成现在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你开心了?你知不知道你的举动有多蠢,你以为你变成残废,玉娴就会回心转意了?还是你希望就这样死掉,让玉娴一辈子遭受良心的责备?你这个懦夫,要是你就这么死了,不但玉娴一辈子看不起你,我也会鄙视你!」她坐在床边,喃喃骂着,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似的直往下掉。
在他身边陪了一整夜,黎明时,她决定离去。
起身,眼神却仍眷恋在他俊朗的脸庞上,有些舍不得。
曾倩柔,该醒醒了!他爱的是玉娴,即使玉娴变了心,爱上别的男人,他还是痴心不改,甚至愿意为她去死!在这么炽烈的感情面前,你渺小得连灰尘都不如!
喜欢一个人本来就够卑微了,你还要把自己逼到怎样不堪的境地?醒醒吧,他永远不可能爱上你,你何苦继续作践自己?
算了,过去的就让它随风而去吧!她已没有力气继续为这个不爱自己的男人伤心流泪,她还年轻,还有自己的人生要过,傻了这么多年也该结束了。
东方耀,再见了!她对着他小声宣布。
他仍平静安睡,没有任何回应。
转念一想,就这么离开的话,似乎便宜了他,暗恋他这么多年,似乎应该在他身上留下点纪念品吧!
掏出背包里随身携带的化妆品,她开始进行规模浩大的工程。
昏迷不醒的东方耀处于毫无知觉的状态,只能悲惨的任人宰割。
「工程」进行完毕,倩柔满意微笑。
忐忑不安中,她闭上眼,怀着道别的心情,在他唇线优美的薄唇上轻轻落下一吻。
这将是最初、也是最后的一吻,轻轻一触间,封缄她所有的初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