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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耍脾气 第一章 作者:苏霏
    “妳会短命……”

    既凝重又笃定的几个字回荡在纽约市C大附设医院的一间诊疗室中。坐在病床上、穿着蓝白色罩袍的女子闻言一僵,美丽的杏眼瞠得老大,原本于床沿乱晃的纤长美腿也因年轻医师的宣告而冻住不动。

    她错愕万分地瞪着棕发白袍的医生凯尔,像是想确定他在开玩笑。可惜他没笑。

    凯尔优雅地在椅子上跷起脚,慢吞吞地接着道:”如果妳继续维持目前的生活方式。”

    悬在半空中的心脏恢复跳动,林莉萨绝艳的容颜因怒气而隐隐抽搐。

    “你一次把整句话说完会死啊”差点被这家伙吓破胆!

    他挑了挑眉。“病人不该对医师这么粗鲁。”

    “去告我好了!”她不客气地白他一眼,十二万分后悔抽空来看病,早知道多吞几颗药丸就好了!

    她还在C大念书时就认识了医学院的凯尔,当时年纪小、不懂事兼不长眼,居然被那种略带忧郁的气质迷住,两人开始约会。没想到三星期后,他老兄便决定”出柜”,坦白自己终究还是不喜欢女人,于是交往便画上句点。怪的是,两人情侣没当成,却发展出深厚的朋友情谊。

    或许这就是中国人所说的,孽缘。

    “我到底有什么毛病?”

    “像脑瘤、血癌、爱滋这类的大毛病倒是没有……”

    “你才有爱滋哩!”

    凯尔不以为忤地继续说:“不过妳身上的小毛病一大箩筐,血压过高、轻度的胃溃疡、性激素分泌失调,还有……妳上一次排便是什么时候?”

    莉萨一愣,却答不出来。她很忙,真的很忙,忙到如果不是万分急迫绝不会浪费时间跑厕所,又怎么会留意自己上次嗯嗯是在哪一天?

    “妳的肠道中堆积了不少该排出体外的东西……”他用食指弹了弹手中的X光片,直截了当地说:“莉萨,妳便秘。”

    她美眸瞪大。“你的意思是,我现在一肚子……大便?”

    这么恶心的事怎么可能发生在她这种高贵的都会佳人身上难怪最近老是觉得肚子有点胀胀的……

    “那不是医生会用的字眼,不过……”凯尔想笑又不敢笑,板着脸道:“妳要这么说也可以。”

    莉萨一脸黑黑,艳若桃李的娇颜倒真的出现了便秘表情。

    “便秘严重的话可能会导致痔疮,痔疮严重的话,则可能需要动手术。”根据过去经验,高血压和胃痛都吓不了她,凯尔这回把焦点放在另一条病症。

    “你少唬人了!”她嗤之以鼻,杏眸中却隐隐流露出忧虑。

    “妳可以问问我的同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好吧,他的确有危言耸听的嫌疑,但那是为了她好。“不晓得妳有没有听过,切除痔手术得从肛门开刀,也就是说,病人得脱下裤子,趴在床上,臀部向上。”

    “够了!你不必解释得太详细!”

    娇艳的混血容颜大惊失色,那种屁股朝天让别人在私密部位操刀的画面浮现脑际,即使是世故、干练如她也不免头皮发麻。

    对一个美丽的女人来说,这实在是一段很不美丽的谈话内容。

    “你说的这些都是假设状况,既然你是医生,就得在我的情形变严重之前治好我的毛病。”她蛮横地指出,然后习惯性地看了看手表。“快把处方开一开,把我该吃的药列出来,我还得回出版社。”

    “吃药只是治标不治本……妳过分操劳、作息不规律、睡眠不足、饮食不正常,没有人的身体能承受这种长期虐待,说穿了,妳身上这些大大小小的毛病都是因为过度工作和过大的压力引出来,如果妳再这么下去,就像我先前说的,一定会提早上天堂。”凯尔语重心长,对好友的生活方式很不赞同。

    莉萨的父亲是享誉国际的华裔数学家,美籍母亲则拥有华尔街一家规模最大、最炙手可热的投资顾问公司,虽然两老现在已退休云游四海去了,但林家家底雄厚是不争的事实。身为唯一的掌上明珠,按理说,她大可悠哉地过着富家千金的日子,或是在她母亲的公司做个玩票性质的挂名主管,可是她偏偏甘愿投身出版界,当个辛苦又吃力不讨好的小说编辑,或许也是好胜的天性使然,她工作起来还比谁都卖命。

    “我是来找你看诊的,不是来听你咒我早死的好吗?”

    凯尔对她的态度早习以为常,改口问道:“告诉我,妳上一次到中央公园散散步、赏赏花是什么时候?”

    她微怔了下,没好气地斜他一眼。“你在说笑吧?我哪来那种闲情逸致!”

    “妳该试着放缓生活步调,学着适时放松自己。”温暖的棕眸蓄意瞥向摆放在角落的笔记型计算机和公文包,莉萨总是随身带着这两样东西。

    事实上,他不但看过她边吃饭边打电话催稿,还见过她在美容沙龙一面让人做头发一面审稿。

    “我当然知道怎么放松。”她反驳,但不再那么理直气壮。“我每个礼拜五下班后都会跟同事去喝点东西、轻松一下。”

    “泡吧可不是我所谓的放松方式。”他温温地堵了回去,然后倾身向前,关切地凝视那张融合了东西方特色的漂亮脸庞,认真道:“妳需要好好地休息一阵子,去度个长假,离开纽约、离开妳的工作。”

    “不可能。”她不假思索地打断他。“我们主编决定半年后提前退休,公司上星期才宣布新主编将采内升而不是外聘,只是人选未定,这是我等了很久的机会,而且志在必得,要是挑这时候休假,会损害我的职业声誉。”

    虽然主编曾有意无意地暗示她会是绝佳的人选,但是公司里也有人谣传呼声较高的是她的死对头詹姆,要是她在这非常时期休假去,谁知道那个阴险的娘娘腔会在她离开期间搞出什么小动作

    “莉萨,妳听起来像个工作狂,妳让我很担心妳知道吗?”

    “整个纽约市都是工作狂,你干么不去担心他们?”她不耐地回嘴。

    凯尔浅叹一声,柔声道:“他们不是我的朋友。”

    是的,他关心她,因为她是他最好的朋友。

    在他的前任情人琵琶别抱时,在他的爱尔兰裔天主教家族不谅解他的性向时,是莉萨二话不说地收容他整整两个月;在他处于生命低潮、自怨自艾之时,是莉萨尖牙利嘴、不留情面地刺激他振奋起来。

    在这个冷漠的大苹果里,人人都建筑起一道厚实、低温的心防,然而,莉萨的心却是热的。

    的确,她尖酸强悍得让人不敢领教,但是在那坚硬的外壳之下,却有着一颗柔软、善感的心,即使她抵死都不承认这点。

    “知道了啦!”她跳下床,拿起自己的衣物就地换了起来,显然不把凯尔当男人看,但他还是绅士地别过头。

    “答应我,妳会好好考虑我的建议。”他苦口婆心地再劝。“妳不是继承了台湾乡间的一栋房子吗?何不找个时间回妳父亲的出生地看看?”

    “嗄?”她想了片刻才想起凯尔在说什么,她好像跟他提过那栋房子,不过那是几个月前的事了,连她这个正主都忘了,没想到他却记得。

    “再说吧!”着装完毕,莉萨拿了药方和自己的办公配备便向凯尔道别。

    快步走到医院门外,她习惯性地要招出租车,却又改变了主意。

    中央公园就位于医院和出版社之间,凯尔的嘱咐在耳际萦绕不去,也许她该走路穿过公园回公司,顺便看看中央公园的花长啥样,免得又要被那家伙念到耳朵长茧。

    放慢步调是吧……哼,那有什么难的!

    修长的双腿以一种极刻意的闲适缓缓踏出,她强迫自己用散步似的速度前进,但这时,公文包里的手机响了。

    她取出手机,一眼就认出来电显示上的号码,来电者是她旗下的拖稿大王。

    “哈啰,乔治,稿子有问题吗?”她也不浪费时间,劈头就问。

    “是这样的,莉萨……”彼端的男人吞吞吐吐。“我知道原来的截稿日在后天,我……我只是在想……有没有可能再多给我一点时间?”

    莉萨听着电话,没发觉自己的脚步又快了起来。

    就知道这位仁兄要拖稿!幸好她有先见之明地将截稿日挪前一个月。

    “两星期,两星期后我亲自上门领稿。”喀嚓!她切掉通讯,不给商量余地。

    手机马上又响了,这次是住在皇后区、坚信自家计算机受到诅咒的作家苏珊。

    “莉萨,快来救我!我的屏幕突然黑掉了,刚打好的三章都不见了,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呜呜……我真的完蛋了!”

    “停止歇斯底里!”她魄力十足地低喝,接着命令道:“妳现在什么都不要做,记住,连个按键都不准碰,我十分钟内到。”

    莉萨收线,如鹰的犀利目光在街上搜索着出租车,原本要放慢步调的打算被抛到九霄云外。

    散步?赏花?改天吧,反正中央公园又不会跑掉!

    好几辆鲜黄色的出租车呼啸而过,车上已载有乘客。她又等了一会儿,然后眼尖地瞧见一辆空车,不假思索地招手叫喊,既快、又狠、又准。

    “Taxi!”

    “Taxi!”

    另一个声音同时响起,莉萨迅速而警戒地扭头一瞥,前方多了一个穿西装的秃头男人,离迎面驶来的出租车更近。眼见秃头男就要先她一步拦到车,杏眸微微一瞇,果决地快步迎向敌手。

    “先生,”她朝他盈盈一笑,如花的美貌让男人微微恍神。“地上那只皮夹是您掉的吗?”

    “嗄?”男人一愣,两只眼睛很听话地朝身后的地面看去。

    时间配合得分秒不差,出租车这时在路旁停下,莉萨立刻丢下敌手,毫不留情地开门上车,动作迅速无比、一气呵成。发现上当的秃头男也只能在人行道上跳脚、咒骂。

    “到皇后区。”她吩咐司机,一边拨手机给原先约好要签约的新人作家,一边嚣张冷笑。

    哼哼……想跟她抢车?也不想想她林莉萨是何种角色……下辈子吧!

    于是,凯尔的殷殷告诫成了马耳东风,走出医院不到五分钟,莉萨便故态复萌,恢复成原来那种机动性超强、战斗力惊人的粉领亚马逊女王。

    直到两日后的深夜,她正在家熬夜为某本新稿撰写文案,腹部却毫无预警地袭来一阵惊人的绞痛,把她折磨得死去活来,吃惯了的药片也派不上用场,在她觉得自己快晕死过去之前,打了电话向好友求救。

    住院三天后,凯尔软硬兼施,威胁、恐吓加恳求,终于逼得她不得不向公司老板请长假。

    又过了一星期,莉萨在凯尔的严密监督之下,乖乖地带着行李和一堆药片、维他命,登上飞往台北的班机,开始为期三个月的调养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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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米乡,位于嘉南平原北部,以水稻为主要农作物。贯穿好米乡内八个村庄的河流就叫好米溪,同一条溪,也是所有作物的灌溉水源。

    林莉萨的父亲,则出生于八村之首,好米村。

    艳阳高照,在这个盛夏的午后,除了在田间默默忙于农事的农民之外,其余的人们大多在睡午觉,村内一片祥和。

    轰隆隆的引擎声蓦地划破空气中的宁静,一辆火红的跑车突兀地出现在乡间的小路上,榕树下打盹儿的几只土狗因此被惊醒,纷纷狂吠不止。

    “花钱找罪受……”莉萨扭动了下发疼的臀部,嘴里咒骂连连。

    在停车、开车都难的曼哈顿,养车是自找麻烦,所以她一向以出租车代步。现在在度假,本来打算租辆法拉利过过飚车瘾,结果租车公司只有保时捷,她也只能将就于许多玩车人所谓的“穷人的法拉利”。

    只不过事实证明,无论何种等级的跑车,都不适合这种满是坑洞的乡下小路,跑车底盘低,对路面状况也更加敏感,在平坦的大马路消失之后,她的小屁股就开始受罪了。

    “老伯,好米路怎么走?”她停下,询问一个头戴斗笠、赤着双脚的老翁。

    突然见到一个说话带着点洋腔又长得像“阿兜仔”的漂亮小姐,老人明显地呆愣了半晌。

    “啊好米街喔……妳就过了前面的好米大桥,左转就是了。”他的话带着某种浓浓的乡音,莉萨在一番努力之下才听懂。

    她看向前头宽约两公尺多、长不到五公尺的“大桥”,俏脸不小心黑了黑。

    “谢谢。”莉萨踩下油门,咻地飙走。

    可惜过不了多久,她就发现原来好米路跟好米街是不同的。

    “好米乡、好米村、好米大桥、好米街、好米路……这里的人怎么一点创意也没有!”她在某路口煞住车,透过墨镜四处张望。房舍零零散散、街道一点规划也没有的村落已经磨光她所有的耐性。

    “那个该死的好米路到底在哪里?”她极为不爽地犯着嘀咕,心中第十八万次后悔来到这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她要回曼哈顿,她要回到那个街道用简单明了的数字标示的弹丸小岛,她要回到那个四处是高楼大厦,而非稻田跟菜园的文明世界!

    正当她认真考虑直接开车回中正机场时,前方不远处的动静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摘下墨镜,当发箍似的架在头上,凝眸再一看,杏眼像是增了千万瓦特似的亮了起来。

    有个男人正在路边洗车。

    “极品哪……”原先的烦躁一扫而空,莉萨忍不住赞叹。

    男人的身材颀长、比例完美,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芒,身上只有一件旧旧的白色圆领T恤配着更破旧的陈年牛仔裤。从她的角度瞧不清他的长相,却能看见那件T恤已湿了大半,也不知是汗是水,呈半透明的布料下,结实、有料的肌肉若隐若现,每一个动作,都泄漏更多的春光。

    画面还真不是普通的养眼!

    或许这个见鬼的乡下地方没像她原来想的那么糟糕……说不定可以来上一次旅游艳遇,谱上一段假期罗曼史,呵呵呵!

    红唇往上一弯,她踩下油门,朝目标飙去。

    噢,不,她才不屑像个没品花痴一样向猛男搭讪……她只是要问路,Ok?好色之心人皆有之,谁规定问路不能找个赏心悦目的对象问?谁有意见去告她好了!

    很快地,保时捷在洗车的男人身边停住,车窗滑下,露出一张娇艳动人的脸庞,完美的淡妆,完美的微笑。

    “哈啰。”她从容开口,对自己的模样很有自信。

    弯身擦拭着车身的男人放下手中的海绵,站直身子转向陌生嗓音的来源,黝黑、性格的面孔出现片刻的诧异。

    近看之下,果然是极品中的极品,似星的眸子、漆黑如墨的剑眉、有棱有角的深邃五官加上精壮的体魄,粗犷却不失俊逸,跟她平日见到的奶油小生兼饲料鸡有着天壤之别……

    一股前所未有的战栗在那双黑眸的注视下直窜莉萨的背脊,小腹中也出现了莫名的温热躁动,是暑气作祟吗?

    她微微晕眩,但多年练出来的笑容仍是拿捏得恰到好处。

    “先生,请问好米路在哪里?”她礼貌地问,眼角顺便打量一下男人当宝似的交通工具。

    可惜……这种男人理当配上一辆LandRover或是JeepCherokee那类豪迈、阳刚的越野车,这辆中规中矩、小家子气的白色ToyotaCorolla实在是糟蹋了他的气质。

    “妳已经找到了。”他静静地响应她的问题,嗓音低沈悦耳,脸上却没有太多表情。

    “那么十二号是哪一户?”

    “对面就是。”男人言简意赅。

    嗄?原来阴错阳差,居然走对路了!

    莉萨看向对街,在见到那栋寒酸到不行、毫无美感可言的水泥平房时,脸色丕变。

    不会吧……她真的要在那栋看来一点都不舒适的房子里住三个月

    “你……你确定是那家?”她回头,却发现自己在对着空气说话,男人已经拿起海绵,默然转身继续刷洗着小轿车,不再看她。

    莉萨皱眉,对他的态度感到些许恼怒,但旋即又觉得自己想太多了。

    唉,山野村夫嘛……八成也没见过几个城市来的美女,难免木讷、害羞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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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好了车子,男人把海绵、抹布等用品放进一个水桶中,本来提起水桶就要回自己屋子里,视线却不由自主地落在对街。

    听村人说,已故的林老太太把房子留给远在纽约的侄孙女,就是她吧……

    火红的昂贵跑车、考究的服装、名牌的时髦墨镜、精心设计的发型、起码三吋的高跟鞋……在这个朴拙的村子里,她不觉得自己很招摇吗?

    的确,她长得明艳、抢眼,杏形的眼睛和亚洲人特有的、较为突出的颧骨巧妙地融合了西方人深刻的五官,乌黑的耳下中短发将椭圆形的脸庞衬得更加白皙水嫩,明显混合着外国血统的绝色容貌让他在乍见之下竟失了会儿神。

    但美则美矣,那娇贵又不可一世的气质让人难生好感。他不是没看见她瞧见对面那栋房子时,脸上显露出来的鄙夷和嫌弃。

    这样一个都市娇娇女,来这种单纯的乡下地方做什么?

    “Oh……Shit!”一个可能是化妆箱的东西掉落地上,她大声咒骂,由于双手是满的,干脆用脚把箱子踢进大门。

    他蹙眉,并不欣赏女孩子说脏话,无论是用哪国语言。

    距离她出现问路已过了十来分钟,在这段时间内,她把塞满跑车车厢内的所有行李一一搬进那栋她显然很不屑的房子里,现在差不多快大功告成。

    由于没有太大好感,他并未自告奋勇地替她搬行李,但是若她开口要求也许是担心弄断美美的指甲,也许习惯男人替她出力,无论原因为何,他是会帮忙的。

    然而她没有寻求协助,反而凭着一己之力搬动那些看起来不轻的行李箱。

    对此,他感到一丝丝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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