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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货可居 终结 凌某人 作者:凌淑芬
    咦?「坏男人启示录」不是应该在汪迎铠那一本就结束了吗?这本《奇货可居》又是怎么冒出来的?

    其实,会冒出这本终结之章,有两个很主要的原因。

    第一,我想写一本书,真正的在内容上终结这个系列。

    所谓的「终结这个系列」,并不是指安排所有人物出来跑龙套之类的,而是在整体的主题性上做一个统合与终结。

    所以,坏男人启示录第一本,《十分钟的女主角》,男主角章柏言对女主角的轻忽;第二本,《情在不能醒》,符扬自以为是的占有,认为这样就是爱,而且女主角还非接受不可;第三本,《坏心女配角》,成渤的自私与算计;第四本,《如何没有妳?》男主角麦特和女主角渐渐突显的性格差异;第五本,《书呆与赌徒》,汪迎铠那先抢再说的土匪心态。

    这些重心,我或多或少,或明或暗,都结合在这本书里面。

    因此,有兴趣的读友们不妨来找找看,您觉得本书的哪个部分呼应了其他几本。

    当然,如果只是把一堆重点堆在一本书里,它顶多只变成杂烩而已,失去了它自己之所以成书的重心。于是这来到了我想写《奇货可居》的第二个、也是和第一点同样重要的理由——

    我想写一个很纯粹的言情的故事。

    凌某人自己有反省哦!我总觉得我的所有创作里,总会有一些元素在里面而让它稍微偏离了言情的「正道」。

    毕竟,言情者,顾名思义就是要以爱情为主嘛!人家老是在里面加些人性黑暗、婚姻现实什么的,实在是太不「敬业」了啦!

    所以,这次凌某人很认真的在想:我一定要写一个真的很言情、很言情、很言情的小说。

    要怎么达到这个目标呢?首先要从一个很典型很典型的言情梗开始。

    我第一通电话,先打给一位平时固定会看小说的朋友,劈头就问:「我问妳哦,如果人家跟妳讲言情小说,妳脑子里第一个浮现上来的故事大纲是什么?」

    朋友A想也不想就说:「就是那种孤女与金钱的故事啊!」

    「孤女与金钱?」凌某人受教的问。

    「就是那种女主角因为某种原因需要一大笔钱,或是某种原因欠一大笔钱,这个时候男主角就以着那救世主之姿,捧了一堆钱砸在女主角面前,要女主角从此跟了他的那种故事。」

    「是哦?」凌某人眼睛一亮。

    好吧!那……那就从孤女与金钱的故事开始好了。如果对言情小说如此博学多闻的死党如此说,那它应该是个很典型的言情小说才是。从这条路写下去,还能写到多岔题?读友诸君,您说是吧?

    凌某人兴致勃勃的开始写了。

    写了。

    写了。

    写到一半……

    不对喔!原先亮着的那盏灯泡被关掉,另外一盏亮起来。

    正常的情况,男主角挟着大恩于女主角,不管中间对她多恶劣,最后他大澈大悟,然后女主角含泪笑着拥抱他,两个人就快乐大结局。

    可是凌某人写小说有个习惯,在推测人物性格合理性时,我会把自己代入,以「假如我是女主角的话,我遇到这种事情会怎么办?」、「我身边的人又会怎么反应」这样的方式去模拟。

    然后,我就发现,我很难在一个男人端着施恩、要胁的姿态出现时,还能告诉自己「我爱上他了」。

    我真的做不到耶!不论他再酷再帅再多金都一样,好的外貌顶多能让女孩子觉得,比起满口黄牙的男人而言不那么噁心之外,我很难去说服自己,女主角会这样死心塌地的爱上他。

    可能因为凌某人的性格就不是会认定「爱情里只要有爱情就好了」。当爱情本身只有「爱情」在支撑时,其实激情一旦烧尽就真的什么都没了,天长地久那些都只是空谈。

    能走得下去的爱情,必须是有除了爱情以外的东西一起撑持,例如尊重,自由,互信,谅解等等。如果一段爱情不是基于尊重对方的立场,让对方保有自由意志的空间,我不知道这样的爱情要如何持续下去。

    所以男主角在中途也发现了这一点。

    总的来说,他找到了可能会毁掉这段感情的症结,并改善了这一点,所以他最后抱得美人归。

    但是陷入爱情并没有让他因此变成一个完人——而这一点也是「坏男人启示录」里男主角共通的现实。

    爱情并没有让他们从此以后就变得完美无缺,他们仍然保留一些只要是人都改不掉的本性,只是他们学会了如何让这些缺点更圆融,让它们能与自己的人生和平共处。

    他们必须如此。不然凌某人不把女主角配给他们。

    这就是《奇货可居》的来由与创作心情。

    坏男人启示录,到此,终于终结。

    请大家一起翻开书页,来读读这最后一位坏男人的故事吧。

    ◎写信给凌淑芬:台湾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在234号11楼之3凌淑芬收

    ◎凌淑芬的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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