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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太放肆 第二章 作者:名秀
    翌日清晨,约莫四时。

    赖彻并没有睡,但他的神智是清醒的。

    他斜躺在客厅的皮沙发上,赤裸的胸膛光滑结实,肌理分明;腰际一条灰色薄毯随兴地覆着。

    他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窗外那个忙碌的女孩。

    她一身黑衣、黑裤攀墙进来,偷偷摸走前廊上的背包,身手十分矫健。

    而不出他所料——

    不过才五分钟,她又再度攀进院里,慌张地到处搜寻。

    赖彻似在看一出好戏。他就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狼,等着扑向他的猎物。

    他早知道她会来,只是——万万没想到这只“猎物”的个头这样瘦小。

    未明的天色中,他看不清楚她的容貌,但见一头长发随风飘荡。

    现在,她推开窗户,试着闯入他的偏房。

    这女的,够大胆——竟敢私闯他的居所。

    她轻手轻足地溜进偏房,小心地翻箱倒柜。

    她吸着气、连地板上的书报都掀开查探。冷汗涔涔滑落,身子也紧张地绷着。

    猝然间,灯火大亮,满室光明。

    有人开灯!

    她拔腿即溜往窗外,但一只强壮的手臂轻易地将她的腰揽了回来。

    该死!她咒骂。

    程芬淇头一回正眼看清楚赖彻的面貌。

    她竟必须“仰”着脸才能对着他。悬殊的高度令她立即矮上半截。

    原来这赖彻真有一双野狼般的眼。

    他嘴角噙着一抹饶富趣味的笑容,似在思考什么、玩味什么。

    那双黑眸,隐隐泛着冷光。

    他大剌剌地打量她,从头顶至脚底,无一处放过,仿佛要吞了她。

    她被这男人瞧得胀红了脸颊,轻轻喘气。

    是因为害怕吗?不,那不仅仅是这情绪——

    她心底闪过一阵慌乱。

    半晌,他才不慌不忙地开口。“你是谁?”

    他很久未曾见过这般清丽慑人的眸子了。她有一对好眼睛,透着慑人魂魄的气息。

    她不说话,只管瞪着他。

    赖彻笑了,挑眉再道:“你属猴吗?一大早就爬上爬下的。”

    她扬眉,手向他一伸,干脆直道:“日记还我!”

    他纵身大笑。好家伙,恶人先告状!她可理直气壮了。

    直到笑够了,他才旋身拎起沙发上的抱枕,伸手进枕套里拿出她的日记。

    “你找的可是这个?”

    “是!”

    “我为何要还你?”他故意刁难。

    “那是我的日记,你够‘君子’的话,就该还我。”她特别强调“君子”这二字。

    他似笑非笑地盯着她。“这是我的住处,你真是‘淑女’的话,就不该三番两次擅自溜进来。”

    她咬牙,自知理亏,所以放软了声调。

    “昨天为了替邻居小孩捡回风筝才闯进来,不是故意的。”她辩解,希望他能体谅。

    但他只是挑眉“噢”了一声,表示他听到了。

    然后他当她的面翻开那本日记。

    “那么……”他指着其中一页。“拿望远镜偷窥我家又怎么说?”

    她大喝。“你偷看我的日记?”混帐,混帐!

    “你不也偷窥我的房子?”他辩驳道。

    “还我!”她一个箭步往前跨,欲抢回那本日记。

    他手一伸,却将她抵在墙前,并俯身威胁她。“小心,别在我这里撒野。”

    芬淇气炸了!

    她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

    她的秘密、那些对谁都说不出口的秘密,眼前这男人竟轻易地拿走了。

    这简直像是一种羞辱。

    她又踢又扭,但只是令他更逼近自己。

    他几乎已将她整个人抵在墙前,两人只隔一些空隙。

    意识到这令人窒息、紧迫的空间,她停止挣扎,双颊徘红,改用愤怒的目光瞪着他。

    她越是生气,他越是觉得有趣。

    “你叫什么名字?”

    她倔强地昂着下巴,不肯说出口。

    “嘿!这不公平,你知道我这么多事,我知道你一个名字不过分吧?”他道。

    她机灵地反驳他。“哼!太公平了,这日记告诉你够多事了——”

    他再次笑开,并嘲讽她一句。“是,我还没忘你写着好奇‘接吻’是怎样一回——啊——”

    突地,她趁他得意大笑时,狠狠地重踢他的小腿肚一脚。

    他咒骂着弯身扶住痛处。

    芬淇立刻抄走她的日记,风也似地爬出窗户,没命地飞奔出去。

    而屋内的赖彻痛得几乎红了眼。

    他气坏了,从没有一个女人胆敢对他这样放肆。

    她不但招惹他的人、侵入他的地盘,还踢他一脚,最后还能全身而退。哪有这么便宜的事?简直是侮辱他的智商。

    可他气忿又能怎样?不甘心又能怎样?

    他根本不知道她的姓名,只知道她住在这附近。

    赖彻瞪着那扇大开的窗户,院子里已无她的踪影。

    他想起昨夜他翻看那本日记,娟秀的字迹细细写着她无助的成长过程、她的心事、她的愿望。

    她希望遇上一个可以保护她的男人,带她远离那可憎的家。

    当时看到这段,他以为她是个胆小脆弱的女子。

    但方才那双直视他的眸子,却闪烁着一股异常坚强的光芒。

    赖彻觉得这女子其实并不需要人保护。

    那么清丽的眸子,却混杂着一股早熟的沧桑。

    尽管小腿的痛楚仍在,但赖彻竟有种渴望再见到她的冲动。

    已经很多年他不再对一个女人如此好奇,不再对一个女人感兴趣。

    这放荡不羁的生活究竟持续多久了?他在不同女人的体温间来去,试图弥补或麻醉他心底深处那破了洞、淌着血的伤口。

    想起往事,赖彻野狼般的眼,倾刻深沉黯淡如黑夜。

    ********************

    市中心区,演艺圈人常去的爵士Pub——迷迭香。

    深夜,Pub照旧播放着伤心的爵士乐。

    昏暗的空间,颓废的情调。

    黄美琳如常泡在吧台前,忧郁地抽烟、听音乐。她不想回那豪华但冷清的家。

    她的丈夫张衍今夜肯定又是流连在某个情妇怀里了。

    结婚三年,没有一天她不是活在悔恨里。她舍弃当初还未成名的赖彻,软弱地顺从母意,嫁予事业有成的张衍。

    但不到半年,他已看腻她的美貌了,在外头光明正大地养起情妇来了。

    而当初深爱她的赖彻,事业突飞猛进,而今已是圈内著名的编剧。

    她没有一天不想念赖彻那厚实温暖的胸膛,但她已不敢回去。

    迷迭香的老板安迪也认识赖彻,常体贴地转告他的近况给美琳。

    这夜,安迪一边擦拭洗净的杯子,一边喃喃对她道:“他仍是一样,没有固定的女伴,也没看他对谁认真过,偶尔会醉上一天,越来越放荡……”

    美琳盯着指间的烟,点点头,美丽的脸庞蒙上一层哀伤。

    她每每听他这么说,心里总免不了一阵内疚,却又有一股莫名的高兴和安慰。

    好矛盾。

    是她伤透了他的心,令他再也不相信爱情,但心底却又忍不住盼望赖彻别再爱上任何女人……美琳讨厌自己这般自私,却又克制不住这种想法。

    安迪看透她的煎熬,也明白赖彻对她的依恋。

    他轻声地说:“也许你们还没结束……”

    她看他一眼,摇摇头,捻熄烟。

    他又说:“你为什么不试着再找他?”

    “我不敢,他不会原谅我的。”她没脸再见他。

    “我觉得赖彻还爱着你——”安迪太了解他们的历史了。

    过去这间“迷迭香”里,夜夜常见这对情侣恩爱的画面。

    美琳难过地对他笑笑。“酒杯空了。”

    他替她再斟满。“就这样完了?”他替他们可惜。

    美琳耸耸肩,饮干那杯酒。盼望思念的苦,能随酒精蒸发——

    今晚来Pub前,她已同丈夫提出离婚的念头。张衍似不打算放她自由,却又不肯专情待她。

    美琳再燃一根烟,张衍稍前负气的话犹在耳畔——

    “你凭什么埋怨我养女人?笑话!你早早和赖彻那家伙同居不知几年了,我都没同你计较,算起来你也没多清高——”

    她从来不知道婚后,他会同她计较起她的过去。

    选择张衍,离开赖彻,看来是她此生最失败的选择。

    如果时光可以倒转……

    如果……她复再叹气。

    ********************

    学校午休时间,王席真怪叫怪嚷。“他看了日记?”

    “唔。”芬淇倚在走廊的栏杆上,同席真并肩站着。

    “他知道我们偷窥他家?”席真声音颤抖。

    “唔——”芬淇再点头。

    “喔,老天!老天——你有没有写我的名字?”她一副惊恐害怕的模样。

    “没有,你那么害怕干吗?”

    “开玩笑!这事传出去很丢脸的。”她是思想开放,但行为保守,深怕遭来闲言闲语。

    芬淇看好友那难得恐慌的模样,颇觉有趣。

    “平常你不是对赖彻很好奇,巴不得能和他认识?”

    “拜托!想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好不好?”她这人是有色无胆。“喂,你要小心点。那种人,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

    “我了解。”芬淇这几日返家都特别小心,并尽量避免半路碰上他。

    突然间,席真挽住芬淇的手,兴奋地用下巴指指楼下。“喂,是伍明。”

    伍明是席真暗恋的隔壁班男同学,年年得模范生,人长的斯斯文文,不大多话,和席真那大剌剌的性子是天壤之别。

    王席真托着腮,叹息一声。“唉!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他太斯文了,书呆子一个。”芬淇不以为然。

    “喂,是稳重、有内涵、有学问。”

    “正是‘乏味无趣’的意思。”芬淇泼席真一盆冷水。

    席真嚷着捶她。“你少侮辱我的心上人了。”

    “是是是,你的心上人——”芬淇眨眼笑她。

    两人闹了起来,在笑声中分享彼此的秘密。

    ********************

    已经入夜了,程芬淇一身白T恤、短牛仔裤,硬是被她的父亲逼出来买酒和下酒菜。

    因为不耐和厌烦,她拿了钱就出门,倒忘了抓件外套。

    这会儿晚风吹得她直打哆嗦。她咬紧唇,赌气地踩着大步伐,向杂货店方向迈去。

    今日她的父亲带了他的酒友回家,那人叫林炳桐。

    一见就叫她讨厌,她父亲却逼她和他打招呼。

    那姓林的大概有四十岁了吧?挺着一个大肚腩,头发发油,好似几天未洗。白衬衫的领子和袖口发黄,眼似铜铃,色迷迷地直往芬淇的腿上瞧,就只差没流下口水了。

    程芬淇越想越觉得恶心,她打算待会儿返家交差后,要找怎么藉口溜回房去?

    她可不想伺候他们饮酒作乐!

    正发愁时,冷不防有人从背后纠住她的手。

    她一惊,连忙扯开,却被往后一拉,这力道令她差点撞上一堵胸膛。

    头顶上一个男声传来。“可抓到你了。”

    芬淇抬头,一看来者,立刻想跑。

    这男人索性将她的手腕抓住,随即将她的身子扯近他面前。

    “你干吗!?”她用愤怒掩饰心虚和慌张。该死!仇人路窄,她又遇见赖彻了。

    他微微笑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眸子上下打量着她。

    这女孩生气时,眼眸会发光发亮,仿佛在吸引着他去逗她。

    “我们又见面了。”

    她睁眼说瞎话。“你是谁?我没见过你。”

    他有趣地挑眉。“没见过我,也‘踢’过我的腿吧?”君子报仇三年不晚,况且他小腿瘀青未消。

    “哼!”她倔强地别过脸去,还想赖帐。“少用这种话搭讪。”

    “哈哈哈——”他大笑。这女孩,人虽小,说谎的本事倒是一流。瞧她脸不红、气不喘的模样!

    笑完,他弯身俯视她,深邃的眼盯得她有些心虚。

    突然,他放肆地将她的长发用力一抓,疼得她直咬牙。“干什么?你干什么!?”

    “啧啧!这么长的头发,我不可能看错——”

    “你放手,否则我要叫了!”

    “你叫呀!信不信我把你从这里扛回家!?”他威胁道。芬淇噤声,觉得这个野蛮人真的会这样做。

    “好吧,是我,行吗!?”她一向能屈能伸。他松了她的发,但仍抓住她的手。芬淇意识到路过的人、三三两两都好奇地偷瞄他们。

    “你放手!”她不要她的父母听到任何谣言是非。

    “你保证不跑?”她瞪着他,然后点点头。他果真放手了。他笑着,不似在生气,倒像在逗什么好玩的东西似的。她发现他唇侧冒着青胡渣,添了股颓废的气息。她问他。“你倒底想怎样?”与其日日活在见到他的恐惧中,倒不如早早面对麻烦。

    他存心和她耗。“你那天不该踢我的,我痛到现在。”

    赖彻说罢,惊讶地看见她将小腿往前一伸。

    “给你踢回来,行了吧?”从小挨打到大,她才不怕这区区一脚。

    这是哪国的歪理?

    他似笑非笑地睨着她。“被狗咬了,可能把狗咬回来吗?”

    赫!他竟把她比喻成畜牲?

    她一双黑眸立即充满了肃杀之气。

    “别再瞪了,眼珠子要掉出来了。”他讪讪道。

    “眼睛是我的,甘你屁事!”无赖!

    “脾气真大啊!”

    “是志气大——”

    “是,将来想当作家嘛!”他熟记她日记的内容。

    他竟敢讽刺她!她眯起眼,火气又上来了。

    “真是小孩子脾气。我们来打个商量好吗?”

    有鬼!她困惑地看着他。“干什么?”

    “想不想打工?”

    赚钱?她的双眼倏地一亮。她就缺钱买书。可是谁会雇用十七岁的女生?

    她的顾虑,赖彻全看进眼底。

    他说:“我可以提供我家近一万本的藏书供你免费查看,但是你必须帮我撰稿校对、送寄剧本、处理杂事。工作时间随你,只要完成进度,一日六百。行吗?”

    芬淇听得心花朵朵开,仿佛那钞票已在她眼前飞舞,她几乎就要漾出笑意,但她忍住了。理智告诉她,人心险恶,平白的便宜必定有诈,她很想答应,但又有些疑惑。

    “怎样?到底要不要?”他语气有些不耐。若不是看过她的日记,动了恻隐之心,他才不会大发慈悲呢。

    她多疑地盯着他,似一只站在高墙上,考虑要不要往下跳的猫。

    不能怪她,她对人一向缺乏信心。谁知上他家打工会不会……

    他抬眉,沉声道:“你究竟在担心什么?除非你自个引诱我,我是不会对你怎样的。”

    这话惹得她双颊一阵躁热。

    他摆摆手。“随便你,要的话明天放学后来找我——”

    芬淇点点头,这才记起要买酒。

    “我还有事,再见——”她一慌,转身就跑,深怕迟了店门一关,回家就要挨骂了。

    没跑几步,突然间身后一件外套罩上她瘦削的肩头。

    他站在那看她一眼,随即转身离去。

    捧着那件残留他体温的外套,她突然有些茫然。

    一种奇怪的感觉悄悄涌上心头——

    好温暖。她拢紧外套,闻到一股男人的烟草味。

    她将鼻子埋进外套里,轻轻磨蹭着。

    是哪一品牌的香烟?为什么令她有一种安全的感觉。

    好似躲进一个窝,一个温暖的巢穴里。

    ********************

    芬淇自小即明白,什么都可以反抗和拒绝,独独“钱”先生的魅力是不可抵挡的。

    她太明白钱的好处了。

    假若有钱,她可以不必再看后母的脸色、不必再忍受父亲的白眼、立即搬出这个家。

    有钱,她即可把她看中的书本,全套买回家。

    有钱,她就可以有新衣服、新鞋、新书包。

    唯有受够钱的气,才能明白没钱是多可怕、多痛苦的事。

    她很快地接受了赖彻的条件。

    为了不教后母有理由阻止,芬淇拿出三分之二的薪资给她,搪塞住她的嘴。

    于是自那日起,芬淇每日放学即上赖家。她真正在家的时间相对减少了,那正是她日盼夜盼的事。

    不过,一分钱一分货,她的工作也不轻松。

    举凡赖彻的食衣住行,她全包办。要买便当、要送洗衣服、要打扫住处,还要撰稿寄稿、接电话。

    芬淇其实算是他的家佣了,不过她乐在其中。

    没事时,她可以随意挑他的藏书看。

    撰稿时,她可以习得写作的技巧。

    当赖彻坐在日式桌前伏案写作,她就会坐在一边替他送茶递烟,兼收方出炉的草稿。

    偌大的和室房,黄昏的阳光斜斜渗过落地窗,竹林被风吹得哑哑叫。明亮的原木地板上,但见他们两人和平共处。

    这画面真会教人错觉他们是一对夫妻。

    但毕竟他们不是。赖彻依然是赖彻,也依然的自我。

    夜里,常常有一个叫红颖的女人来找他。

    红颖总是一身时髦打扮,浓妆艳抹,双眸染着一层水气,举手投足间风尘味很浓。

    每次前门若响起一阵刺耳的煞车声,及一串蹬蹬的高跟鞋声,芬淇立即知道是红颖来了。

    赖彻假如正在写稿,便理都不理,埋首继续他的工作。红颖也会识趣地坐在客厅沙发上抽烟或看电视、杂志。

    芬淇记得她们头一回碰面时,赖彻并未出房介绍她们认识彼此。

    红颖大大方方地进来,一见芬淇即问:“你是谁?”

    她打量着芬淇。不过是个小女生呢!她好奇赖彻住处怎会有这等女孩。

    芬淇倒也习惯生人的端详,一双美眸亦打量着她。

    “你又是谁?”来者并非付她薪酬的人,芬淇无须低声下气。

    这一问,红颖倒笑开来。那种毫无掩饰的笑声立即解除了芬淇的防备。

    红颖眨了眨一双慧黠的眼。“我是红颖——”她弯身主动同芬淇握手。“美丽华酒店公关经理,彻的朋友,兼他PartTime情人。”

    PartTime的情人?什么意思?

    “你好,我是程芬淇,来这里打工的。”芬淇同她握手。

    “啊,怪不得这里收拾的这样干净!”

    这女孩不简单,红颖看的出她眼底独特的气质。也许赖彻也看见了,所以才雇用她吧?否则向来孤僻的他,是不可能留一个女孩在他身边的。

    “你要喝什么吗?”

    “甭招呼我了,我自己来。你去忙你的事吧!”红颖随手扔了皮包,即瘫在沙发上。

    芬淇本要回工作房了,才走几步,又好奇地回头问她一句。“什么是PartTime情人?”

    “呀——”她懒懒地伸个腰,弹弹亮片裙。“天长地久的情人太麻烦,所以我偶尔当彻两、三个小时的情人,大家高兴。”说着,她唇角扬起。“某方面来说,我和你都是受雇于彻的。你成年了吗?”

    “……”芬淇不语。

    她再问一句。“高中还没毕业吧?”

    芬淇点头。“还没。”

    红颖再度笑着对她眨眨眼。“那我还是别告诉你,我的‘工作内容’吧!”

    她不说,芬淇也猜得出七、八分。

    往后只要红颖来访,赖彻就会要芬淇提早回家,仿佛嫌她碍眼似的。

    不知为何,每当芬淇看见赖彻同红颖亲密地说笑时,便备感寂寞;而当她拎着书包将赖家大门摔上时,总有一股难言的落寞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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