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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常(下) 第十章 作者:籽兔
    “洛之遥,霁雪,火云。”

    记得常慕曾经在听到苍伶的时候说过“火云山”这个地方,判判相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的缘分,这种缘分不是天庭可以安排的,那是真正的“天”所赐予的。观音所说的“火云”,有可能就是常慕说的火云山。所以挑了个有空的日子,一大早骑着小三到了这座山脚下。

    火云山的风景好的令人意外,没来到访过此地的人还真会被他的名字骗到。这儿一片片的青松绿竹,一处处的清泉幽涧,一声声的虫鸣鸟语,云雾绕足,清露心,丝毫没有“火”的感觉。

    判判跳下狗背,决定自己随处走走。这一阵子心里很难受,想念固执别扭的许点,想念捣蛋无耻的常慕。虽然知道世事变幻无常,劝自己学着释怀,可就是做不到。

    沿着一条山泉慢慢往上走,横在水中的一块会发光的鹅卵石吸引了判判的注意,因为这块石头特别大,特别的惹眼。于是他卷起袖子把它捞了起来,奇怪的是,它并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沉。

    “奇怪的石头!嘿嘿,捡回去放进我的池子里。”判判搜罗破玩意儿的恶癖又犯了,想把石头收进他的乾坤袖,就在这时,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块石头上浮现了一排密密麻麻、书写工整的小字,判判顿时兴奋起来,凑近了轻声念起来。

    “我是居在火云山的无名,有两位好友身遭不测,魂飞魄散,我于心不甘,研究古老的灵魂重生法,只要一魂一魄尚存,就能重新还其完整的灵魂。我希望此种法术能够让好友重生,但因时间有限,无法完成,便将这未完成的法术写在这块续缘石当中,它会帮我找到有缘人完成这种法术。你若愿意继承我的遗志,并发誓助我好友重生,滴一滴血在这块石头上。你若不愿,请把石头放回原处。毁石者自毁。”

    灵魂重生法?判判第一个念头就是——可以让许点的灵魂重生吗?

    他没有再多犹豫,咬破食指挤出一滴血滴在石头上。很快,原本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消失了,继而又浮现了另一些内容。

    “我的两位好友灵魂存放在火云山密洞之中,可在夜间根据月下香的指引找到此山洞,残破的灵魂放在一个白发少年体内,请在完成法术之前代我好好看管。”

    接下去,就是灵魂重生法术的记载,判判找了块软软的草地,盘腿坐下,聚精会神的看下去,每当他看完一段,字迹就自动消失,显示下一段内容,周而复始。

    等到续缘石的内容展现完毕,它又恢复成一块普通的石头。

    此时大半天已经过去。判判捏了捏脖子,松了松肩膀,把石头塞进袖子。看看时辰,不过傍晚,还未到月下香花开时刻,决定走上山顶看看着四周的风景。

    山顶上有一间残旧的小屋,判判猜想,这可能是无名先生原先居住过的房子,走进去之后,里面整排整排的书一下子吸引了判判的注意,随意翻开几本,都是很奇怪的法术和很奇怪的记载,几乎是闻所未闻,本本都是经典的好书!判判热血沸腾,今天非但捡到了灵魂重生法的前半部,还遇到这么多的好书!虽然脏了点,但是没关系,他把这些“前人”留下的宝书全数收进了乾坤袖,从此宣布归为已有。

    今日收获不小,心情好似一下子开朗了许多,走出屋子看晚霞,才知道为何这座山叫做“火云”,因为这里最美的风景不是苍秀的山,不是灵动的水,而是每天傍晚山顶的那一抹晚霞。艳丽的夕阳映成火红的云霞,勾勒出金色的云边,透过云隙,柔柔的洒在观云者的脸上。虽说这是落日的晚霞,但只要是多看它一会儿,那热情如火的颜色就会渲染透你的心底,让你燃起无尽的希望与勇气。

    夕阳退下之后,天空换成深蓝色,月亮渐渐的爬了上来。月下香绽放花苞,吐露芬芳,在夜风中向判判招手。

    判判沿着花朵排着的花径很顺利的找到了洞口,可是山洞里并没有前辈所说的白发少年,只有两堆破碎的水晶石片。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来晚了?

    细心的判判不会放过现场任何的蛛丝马迹,他在其中一堆里找到了两根五寸长短的红色头发,又在另一堆里找到了一根很长的白色的头发,判判估算着它的长度,突然灵感一闪而过,脑海中出现一个人:苍伶。

    火云山,两位友人破碎的魂魄,白发少年……判判收好这几根头发,踌躇满志的走出洞去。

    他想他已经大致明白了所有的事情。苍伶的魂魄是两个人的灵魂合在一起形成的,他不是洛之遥的后人,而是他“本人”的一部分。但是两个人的灵魂怎么会合起来,这是个不解的疑惑。而且苍伶记忆完整,丝毫没有过去的回忆……

    判判一边走一边思考,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苍伶的那个“好哥哥”身上,如果可以找到他,问题就可以得到解答。

    不过连苍伶都不知道他哥哥在哪儿,寻到他的机会很渺茫。先不管这么多,回去再说。

    判判心里已经充满了期待和希望,坐上狗狗很快就奔回了冥界。

    他发誓从今往后要刻苦钻研,一定要让许点回来,让大家得到幸福!

    五年之后。

    苍伶还是独自一人,判判挑剔的眼光让黑无常之位足足空缺了五年。他最常挂在嘴边的四个字就是“宁缺勿褴”。

    有时候阎王都免不了责备几句,说是苍伶一个人出去不符合规定,也不安全,可是责备多了,判判就来气了,干脆穿上黑无常的衣服跟在苍伶后面滥竿充数。所有的人都护着判判,阎王真是无可奈何由他胡闹。

    终于有一年,苍伶和判判路过滦河,目睹了一位青年为了一方百姓勇战恶蛟龙,两人顿时四目放光,达成默契,躲在岩石后看好戏,评估他的实力。

    “力量很大嘛!”

    “身手很敏捷。”

    “身材不错。”

    “好像人也长得不错啊!”

    “……”

    两个时辰之后,这有为青年力克蛟龙,斩下蛟龙首级,只可惜他自己也身负重伤,倒在江边残喘,百姓们扛来担架,请来大夫,期望能救活这位勇士。

    判判和苍伶还躲在后面不伸援手也就算了,还恶毒的祈祷他早点气绝身亡。

    终于……

    “好了好了,死了!死了!”

    “快!快出去!”

    苍伶和判判你推我攘,最后判判被推进人堆,把这位勇士的魂用力拽了出来。

    “你是谁?”年轻人站稳脚跟糊里糊涂的问道。

    判判乐呵呵的打量着这位仁兄,“冥界黑白无常啊,没见识过吧?想不想多了解一点?很有趣的。”

    “不想。”

    “哎,真不识货!反正先跟我回去再说吧!”

    “我干嘛跟你走!?”年轻人甩掉这个奇怪的人,转过头想看看人堆里情况到底怎样了。苍伶上前把他揪回来,“看什么看啊?你都死了,快点跟我到阎王老子跟前报到!”

    “嗯?”年轻人一对上苍伶浅灰色的眸子,两眼放出万丈光芒,这光远比判判和苍伶看到他放出的光芒厉害多了。他直勾勾的盯着苍伶,从上到下,从下列上,盯得好像连苍伶的内裤都要被他看穿了。

    这种看人法,是不是太没有礼貌?苍伶有意眨了三下眼睛,他还是直勾勾的盯看。苍伶嘴角很不爽的抽动了一下,依旧保持面容的微笑,“壮士贵姓?”

    “白禄。”

    还算有点反应。“贵庚啊?”

    “二十。”

    “来,跟我走吧。”

    “噢。”

    一等苍伶转身起步,这位姓白的年轻人立刻像小鸭子一样跟上他的步伐。

    判判本能的感觉这人有点脱线,有点奇怪,可是一下子又说不上来问题出在哪里,还是等回去了再说。他小跑追上苍伶,右手勾着他的肩,左手竖起大拇指赞道:“小白,勾魂果然还是你行啊!”

    “哼哼,小意思。”

    判判回到冥界一查资料,此人不在生死簿上,果然是非凡的异类。这就更由不得他了,赶快拖他入伙。

    原本还担心他会拒绝,可一提到苍伶将是他的搭档,这位白禄同意得一连点了七八下头。判判就顺手把他丢给苍伶,要“小白前辈”亲力亲为好好带“新人小黑”。

    从此,苍伶屁股后面多了一只一脸呆样的跟屁虫,他到哪儿,这“虫子”就跟到哪儿。喜欢空闲时候到处乱跑的苍伶难免有些嫌弃他,好在小黑的学习能力很强,什么东西一教就会,脑袋并不像他的表情那么呆;性格也很顺,对苍伶是言听计从,不敢忤逆。最好玩的是,小黑保护欲出奇的强,每次出现状况,都要把苍伶揽在身后,好似保护柔弱的小羔羊,根本忘了谁是前辈,谁是后辈。出去办事,总是准备一把伞,一葫芦酸梅汤,一包点心,自己不享用,全都用来服侍苍伶的。

    每次苍伶站在他身后,总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一瞬间仿佛回到了受着哥哥保护的日子,而且,小黑的背影有些像哥哥,相处一段时间之后,苍伶的嫌弃也就变成了欢喜,嘴巴上常挂着“小黑小黑”。

    一个月之后,判判向大家隆重介绍冥界的新任黑无常——白禄。由于这位黑无常姓白,叫他“白大人”总会有几群笨笨的小鬼搞错掉,于是根据判判“小黑小白”的称呼,大家干脆改口叫他“黑大人”,而苍伶就成了“白大人”。

    白大人喜欢笑着一张脸,黑大人喜欢黑着一张脸,大家都说,新的黑白配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两人从早到晚黏在一起,一起做事,一起吃饭,一起迟到,一起犯错,犯了错还一起死不悔改,一同辱骂阎王。横看竖看,黑大人就是白大人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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