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近水楼台,日久生情,暗恋成真 >> 首席床伴作者:绿风筝 | 收藏本站
首席床伴 page 8 作者:绿风筝
    “叫你起床啊。”雷诺欣无辜的回答。

    “我、有、闹、钟。”

    “但是你刚刚按掉它打算继续睡。”她语调平缓的指出事实。

    “我、我只是……”一时语塞的他耸耸肩,摆出一副“你知道嘛”的嘴脸。

    她点点头,会意的说:“只是存心赖床。”

    宋曦这家伙从小就是这样,超级爱赖床,住在宋家隔壁二十多年,雷诺欣几乎天天都可以听见温柔的宋妈不计形象的用那训练有素的丹田嘶吼他的名字,只为了把他大少爷准时从被窝里请出来。

    第3章(2)

    “啊,你是没在看新闻吗?医生不是建议醒来的时候应该要适时赖床一下,等身子活络了再起床,可以避免中风?”

    “所以你自己也承认你是在赖床喽?”她得意的挑眉。

    “……”被阴了。

    “好了啦,快点起来,别忘了我们今天清晨五点以前得赶到广告拍摄现场。快去刷牙洗脸,我们该准备出门了。大明星,GoGoGo。”

    妈的,居然还GoGoGo咧!当他是三岁小孩喔?他现在比较想叫她Getout!

    “你、你、你……去给我准备早餐!”他拿她没辙,只得悻悻然的下床去梳洗。

    走进主卧专属浴室,宋曦抓着牙刷,挤了一截牙膏,手中的电动牙刷旋即“嗡嗡嗡”的快速清洁他那口编贝般的雪亮白牙。

    现在雷诺欣不在,他终于可以抚慰一下自己受到惊吓的脆弱心灵,方才他是真的被吓到了,还以为自己撞见了好兄弟。

    “她也真是的,明明都起床了,表情就不能生动一些吗?阴沉得活像个女鬼,摆明了要吓死人。”满嘴泡泡的宋曦忍不住咕哝。

    心有余悸的他拍了拍胸口,掬水漱口后,拿起刮胡刀刮去脸上新生的胡髭,最后再把整张脸洗得干净清爽,终于睡意全消。

    回到房间,他瞟了眼床头的电子时钟,接着走向更衣间,飞快扒光自己,再逐一穿上外出工作的衣服,众所瞩目的大明星于焉诞生。

    等他来到客厅,雷诺欣看来已久候多时,这丫头不知道昨晚干了什么勾当,眼睛浮肿得厉害,眼白部分还充满血丝……该不会是失眠了吧?

    他为什么知道?拜托,他宋曦可是失眠的好朋友啊,失眠对他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看见他眼里的无声询问,雷诺欣努努嘴,没吭声,因为不好意思说。

    昨天晚上她失眠了,但失眠的原因却是因为--

    她一直以为宋曦住在信义区的XX之星,报纸上都是这么写的,没想到事实并非如此,那栋豪宅只是用来隐瞒外界耳目的障眼法,平常宋曦根本不住在那里,而是栖身在距离那里不远的另一栋私人华厦。

    这里是经纪公司大老板的私人产业,偌大的一栋房子,光是把电梯装在家里这件事就够让雷诺欣咋舌了,老板并不打算对外出租或贩售,平日就只让宋曦一个人住,算是大老板给他这个当红炸子鸡的特别优待。

    因为宋曦平日出入都很低调,所以一直以来这个地方都未引起外界关切,堪称是狗仔尚未入侵的人间净土。

    和全天下疯狂的小粉丝一样,偶像的秘密是最教人无法抵挡的。

    雷诺欣拎着一只行李进驻宋曦的私人领域,尽管已经努力压抑情绪,但血液里那股流窜全身的亢奋仍然藏不住。

    安顿好了小窝,她躺在床上翻来滚去,却始终没有睡意,一直到凌晨三点,才体力不支的跌入梦乡。

    这也就是为什么她现在会红着眼睛,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

    “你结膜炎啊?千万不要传染给我。”宋曦嘴坏的说。

    雷诺欣没好气的睨他一眼,这家伙一定是在报复她刚刚吓到他的事情。

    “中华民国宪法又没规定不能认床。倒是你,都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是跟小时候一样胆小?”她故意往他痛处踩。

    果不其然,此言一出,宋曦脸上完美的面具当场扭曲碎裂。

    他捏紧双拳,杀气腾腾的瞪着她,正要发难时,她握在掌心的手机响了--

    “喂……好,没问题,我们马上下去。”她切断通话摇摇手,“车子来了,出发吧。”顺便往大门口一描。

    “等等,这位助理小姐,请问我的早餐呢?”

    “放心,都准备好了。”她拍拍肩上的大包包。

    宋曦挑了挑眉,想到她已经帮他准备好爱心早餐,愤怒的情绪瞬间缓和不少,漂亮的唇瓣勾起一抹喜悦。

    他套上鞋子,乖乖的跟着她出门上工去。

    然而几分钟后的保母车里,当宋曦看见雷诺欣拿在手上的便利商店饭团时,他老大的俊脸顿时垮得四分五裂。

    某人双眸微眯,“这是什么?”低哑的嗓音,隐约透露出惊人的危险讯息。

    “早餐。怕你一个不够吃,特地买了两个。”说完她转头对前方负责开车的大哥道:“凯哥,这个给你。”

    “谢谢啦。”

    宋曦气闷的别开脸,连接手都不愿意。

    他最痛恨吃便利商店的饭团,讨厌那种冰冷东西塞满嘴巴的感觉,他喜欢热腾腾的食物,虽不至于要到足以烫伤舌头那么热,但至少不能是这种标榜十八度C新鲜保存的玩意儿。

    雷诺欣这家伙,居然把他的喜好忘得一干二净了?可恶!他就不信她会忘了大哥早餐喜欢喝冰咖啡、吃贝果。

    “宋晨喜欢吃饭团,不代表我也喜欢。”他设了个小陷阱想验证自己的想法。

    “宋晨大哥才不吃饭团,他喜欢喝冰咖啡、吃贝果,一直都是这样。”雷诺欣不疑有他的驳斥。

    宋曦忿忿不平的撇嘴皱鼻。

    看吧看吧,她知道大哥爱吃什么早餐,却不记得他不吃什么,这样是不是很过分?根本就是差别待遇。哼!

    “我不吃。”某人心情大坏的别过脸去。

    开车的凯哥闻言好奇地抬起视线,从后照镜里看了“某人”一眼。

    咦,宋曦今天怎么了?他向来是全公司艺人里最随和、最好脾气的一个呀!不管工作人员拿什么给他,他总是笑眯眯的吃光,绝对没有不吃这回事。跟他共事过的工作人员,没有一个不称赞他的好脾性。

    再说,以前小马也常常买便利商店的饭团来打发他,怎么就没见他像今天这样抗拒?难不成……是要给新助理下马威?

    有可能喔。以前宋曦对小马很好,总是把他当作自己兄弟,没想到小马居然在外招摇撞骗,连宋曦也差点被拖下水。

    事情爆发开来后,杰瑞米不只一次数落宋曦和助理太麻吉,才会让小马爬到头上窝里反。

    看来,宋曦应该是为了确保那种事情不再发生,所以现在才会故意端架子,挑剔新助理买的早餐吧?凯哥这么想着。

    “可是你不吃,待会怎么工作?”雷诺欣困惑的望着他。

    “不吃就是不吃!”他气都气饱了,还吃什么?谁都可以不知道他的喜好,但她怎么可以也不知道?

    好歹他们两个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熟得不能再熟了,偏偏她却每次都让他好受伤。

    雷诺欣表情有些为难,好一会才呐呐的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冰冷的食物,可是我刚刚下楼,真的没看到附近有现做现卖的传统早餐店,所以才会想说先买两个便利商店的饭团让你垫垫肚子。我保证,待会路上要是有看到你喜欢的早餐店,我一定买热腾腾的萝卜糕跟火腿三明治补偿你。”她一脸讨好的拉拉他。

    所以说……她没有忘记他喜欢吃的食物,只是临时找不到早餐店买?

    看她一眼,宋曦撇撇嘴,气顿时消了。“……还要温豆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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