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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夜换日 第一章 作者:李葳
    「飞机即将降落爱丁堡机场,请各位乘客系好您的安全带,乘务员会前往回收您的耳机,谢谢。」

    听见机长这一长串的英文广播,坐在靠窗边位子的黑发少年,合上了那本在旅途中用来打发时间的架空魔法小说,塞到随身行李里头。

    再过没多久,这趟漫长的旅途就要抵达终点。

    经过十多个小时的飞行,途中还转搭了两次不同飞机,现在他真是巴不得能快点「脚踏实地」,站在真实的陆地上,而非两、三万英呎的半空中。生平第一次搭飞机,这种腾云驾雾的感觉远比想象的要可怕多了,虽然还不至于恐惧到服用镇定剂,可他是一刻也不想多待在这铁皮盒子中了。

    机舱内的灯光一暗,机体微微向下倾斜。由手边的方形小窗望出去,朵朵白云正快速地向后飞去,而在云朵间隙中,可见到被缩小到数百倍的山川、丘陵,以及点点散落其中的积木小屋……

    这块蓊郁美丽的绿褐色陆地,便是未来自己要生活的地方了。

    少年做了个深呼吸,忐忑、不安,以及怀疑的感觉像无数芒刺在背,刺得人坐也不是、站也不对。到现在,少年对这一个月来的事态发展,还是有种「如梦似幻」,非常不真实的感受。

    这么做真的没问题吗?

    要是被拆穿的话,会有什么下场?

    自己能够适应这里的生活吗?语言、饮食文化、风俗习惯,这些东西都不是三两天便能适应的东西啊!

    ……STOP!

    在脑中喝叱自己,少年闭上双眼。「既来之则安之」,反正现在用一些假设性的问题,把自己吓得手足无措也于事无补。一切既成定局,就要往前看,相信自己能度过一切难关!

    飞机平安降落在机场跑道上,乘客纷纷通过空中走廊,进入机场。

    与其它国际机场相较,爱丁堡机场小巧多了。单一的航站分为入境与出境两个出口,以英国当地的航空公司使用为主。再加上大部分前往英国的观光客,都会选择靠近伦敦的希斯洛国际机场的关系,因此选择从这边入境的旅客也相对减少。

    黑发少年踏下飞机,顺利地通过入境海关的检验,领了行李放上推车,站在陌生的机场大厅中,孑然一身的自己,彷佛被孤立在这块土地上。

    在这儿,没有人认识他,而他也谁都不认识。现在开始,他所能依靠的人,就只有自己了。

    Fight!

    从薄夹克的口袋中,取出记录着各项须知的PDA,它对日后的生活而言是重要的指南,也是绝对不能丢掉的宝物,弄丢了,他恐怕就得过着瞎子摸象的悲惨生活了。启动PDA上的小屏幕,少年注视着它。

    「一、到了机场后……先寻找有「i」记号的地方……可以代招黑色TAXI……地址是圣爱尔……」

    专注研究着PDA上头的字句,少年并未发现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靠近了自己。

    「RIN(凌)!」

    伴随这声呼唤,在少年还未把「RIN」和「凌」连结在一起,根本没有意识到对方所喊的是自己的名字时,男人三两下地缩短了与他的距离,双臂一展便将少年扎实地抱在怀中。

    「凌,我好想你!」

    咦?少年错愕地张大眼睛。

    「你终于回到我身边了。」低语着,男人抬起少年的脸蛋,对他明显的错愕视若无睹,自顾自地喃喃说着:「再也不要对我做这么残酷的事了!竟然不告而别,害我担心死了。」

    什么?怎么回事?这家伙是哪里冒出来的?少年还在努力消化男人快速的字句,想办法运用脑中的字典,翻译成自己能理解的话语时,男人下一秒却做出了一件让少年脑袋当机的「暴」行。

    「……凌……」

    男人的双唇封住少年的嘴。

    ▲▽▽

    占星的时候,不都经常会把运气用几颗星星来表示吗?今天凌日没有查过自己的星座运势,但他可以肯定地说,那绝对是最糟糕、最倒霉、最恶劣的五颗黑星!

    他……

    居然被一个男人给吻了?!

    残留在嘴唇上面的湿湿触感、舌头被吸吮到麻痹的热辣电流、以及吃惊到丧失语言能力的目瞪口呆。虽然外表没有泄漏出慌乱的蛛丝马迹,但心中早掀起一阵狂风暴雨,外加劈雷闪电&更多无法诉诸文字的限制级国骂。

    他敢发誓,自己绝非崇尚暴力美学的那类人,但是从这一刻起,他由衷同意有些「问题」得靠拳头才能解决。譬如说:发泄这股愤怒的不二法门,就是高高挥动拳头,狠狠地往这胆大妄为的家伙脸上招呼几个拳头!

    可惜,他不能这么做。

    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

    理由无他,现在的他不是「凌日」,而是「凌夜」。

    这里也不是台湾,不是他所熟悉的家乡,而是一个满街都有金发碧眼、或褐肤非洲裔的老外四处横行的「蛮夷之邦」!为什么这些人叫「蛮夷」?答案只有一个。打招呼用拱手作揖就好,干么要嘴对嘴地贴在一块儿?这种不卫生的打招呼方式,也只有蛮人才会想得出来!

    〔○○你个臭老外!难道我看起来一副很需要人工呼吸的样子吗?〕

    呼哈、呼哈地猛喘几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凌日知道自己正面临头一个危机──眼前这名夺吻恶狼似乎是凌夜的熟人(否则就是该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患者),而他还没有机会搞清楚对方是谁。

    凌夜交给他的PDA上头,有着一些附带照片的人物简介,在出发前凌日已经反复地看过好几遍了,但那些「朋友」、「同学」的数量可不是开玩笑的,要不靠PDA便能正确地认出这名男子是谁、叫什么名字、又是凌夜的谁?

    〔……我还没那么高竿,好不好?〕

    暗暗地叹口气,凌日皱起眉头,定眼瞧着一吻过后便满足地对着自己微笑的高大男子,先从他脚底发亮的鞋尖,看到靛黑丝质西装的领结,最后移到那张脸上。

    嗯……这张脸,好像有印象,又好像没有印象……唉,老外不都是长这副模样?高挺的鼻梁、宽阔的唇、两道浓眉和一双深邃蓝色大眼。唯一算较具特色的就是秋栗般金黄掺杂深棕的发色了,那呈现柔软波浪的额前刘海像是画出来……唔,糟糕,和这家伙的眼睛对上了!

    「凌,被你的那双黑眼这样地诱惑,我会忍不住的。」男子扬起唇角。

    凌日希望自己听错了……不,一定是他听错了,他几时「seduce(诱惑)」这家伙了?大家都是男人,怎么会用这个字眼?嗯,八成是自己弄错了!

    「对不起,请你再说一次?」

    「凌,你真会逗我。」男子摇头笑笑。「好了,我们别浪费时间了,这个月我可是每天都在想着你的○○呢!快点跟我来,我让司机把车停在那边。」

    ○○是什么意思?他没学过这个单字呢!

    忽然间,男子握住他的手腕,拉着他便往外走。

    「等、等等……」

    他要带自己到哪里去?凌日连忙挤出最简单的几个字说道:「我想要回家!」

    「我知道,我会送你回家的。」男子边走边回头,并释出一抹温柔的微笑回道。

    凌日眨眨眼,这句话他很确定没有听错。太好了,原来这个人是特别来接机的吗?那自己就省却招出租车的麻烦,直接让他送回去就行了!都怪这家伙,来接机就接机,何必做出那些莫名其妙的举动呢?又是亲嘴、又是拥抱的,让他以为这家伙是哪里有毛病呢!

    ……还是说,他们这边举凡朋友见面,都一定要用亲嘴打招呼不可?

    凌日脸色一白。天啊!那么他一辈子也不想习惯这个国家的「礼仪」!

    「凌?怎么了吗?」

    挤出微笑。「没事,我们快走吧,回家!」

    男子欣然颔首,陪着凌日一起推着那车行李,两人并肩穿越过聚集在大厅的人潮,由机场的侧门前往停车场。

    哇!凌日看着男子率先走向那辆「富贵逼人」的黑色加长型劳斯莱斯时,略微瞪大了眼睛。真不愧是劳斯莱斯的故乡,原来这边的人习惯拿这种车子当「代步工具」吗?别说搭乘了,在台湾也只属于中产阶级「平民」家庭出身的凌日,连亲眼目睹都没有过,顶多是偶尔看到报章杂志上的照片而已。

    「凌,你先上车吧,行李交给司机就行了。」

    这怎么好意思?心里这么想,凌日却懒得再用英文推辞、客套。索性道声谢,接受对方的好意,从男子替他打开的后座车门上了车。

    不一会儿,男子也坐进车内,占据他身旁的空位,并说:「你累了吧?睡一下,还有段距离呢。到了的时候,我会叫醒你的。」

    「好。」

    说得也是。在飞机上狭小的空间里,睡也睡不好,好不容易从长途飞行中解放,而且还巧遇前来接机的人,省下了不少麻烦,让原本极度紧绷的神经一口气全松开来了。

    不提还没发现,他是真的困了。外头天色虽亮,但是因为时差的关系,现在对他的生理时钟而言,正是睡眠时间。

    〔等会儿就要和十年不见的母亲重聚了,不晓得她会不会看得出来,我是凌日而非凌夜呢?〕

    打了个无敌大呵欠,凌日放任思绪随处游走,调整了下坐姿,舒服地窝在真皮座椅的一侧。

    〔也许看不出来吧?毕竟我们都分离那么久了……妈妈,不知变了多少?〕

    靠着窗,不到三秒钟,他便进入了无梦的梦乡。

    ▲▽▽

    绿眸的主人目睹黑发少年坐上劳斯莱斯的瞬间,口里吐出一连串的脏话。一撇唇,他老大不爽地执起车上电话,快速地拨打一组长长的号码。电波在几秒内越过了数十万海里,铃声持续地响了好一阵子,总算让他等到一声──

    「喂!哪个他的混蛋?知不知现在是几点啊?!」含糊朦胧、睡意浓重的声音由话筒彼方传送出来。

    绿眸一。「我管你几点!快给我起床,混蛋!」

    「……听这声音……迪肯,是你吗?」

    唇角迸出冷笑。「还不错嘛,听得出是我,代表你脑筋不是秀逗了。」

    「迪肯,我拜托你,台湾这边几点你知不知道?老天,你干么没事半夜四点打电话给我?」

    「还好意思说呢!你叫我到这边接人,但有没有告诉「他」,我会过来?方纔我看到他居然坐上一辆劳斯莱斯走了。我看你们兄弟俩,全都是一个德行,只要男人手一招,就跟着跑了!」

    「喂,迪肯,你说什么?阿日他坐上……你确定?」

    「你以为在爱丁堡机场,成天都有东方人出没吗?那么显眼的黑发,还有和你一模一样的脸,错不了。」

    「我是问你,那真的是一辆劳斯莱斯?是不是黑色、加长的?」

    「是啊!」这又如何?

    「完了!那绝对是克劳顿那家伙!」末日来临的悲惨语调,颤抖地发出。

    绿眸掠过几丝杀气。「Damnyou!你还和那家伙混在一起?」

    「……哈哈……其实……他的人还不坏,英俊、潇洒又多金,体格好到没话说,床上的技巧也很棒,就是缠人又喜欢玩花──」

    「少跟我装疯卖傻地混过去!我不想透过长途电话听你发花痴,这笔烂帐你别寄望我会帮忙你处理!」

    「好啦、好啦,你不要浪费时间骂人了,迪肯。现在能拯救他的,就只有你了。求求你,快点去「金士顿饭店」!」

    「为什么要去那里?」

    「那是克劳顿家族旗下的,那儿的阁楼套房向来是为他保留的,他每次都最喜欢到那儿去办事,因为那儿警备森严,从地下室可搭乘直达电梯,不会撞见任何人,也不会有人去打扰的。」

    「你这不是废话?既然戒备这么森严,你用大脑想也知道,我根本进不去!」

    「那座电梯是使用密码的,我知道密码是*****,你不必担心。」

    「密码?你又知道他不会换?」

    「安心吧,克劳顿很懒,不管是金库或计算机,他都使用同一组密码,免得忘记。我保证没有问题!你不要再拖拖拉拉的了,克劳顿手脚很快的!分秒必争,你再不去救阿日,他就会被克劳顿那家伙给享用了!」

    「试问这算谁的错?你若早点告诉他这边的情况,不就了无麻烦了?」

    「我哪里想得到克劳顿的动作会这么快?我以为隔了一个多月,他应该早就冷下来了,就算会采取什么行动,也不可能埋伏在机场……好吧,全是我的错,这总行了吧?」

    「哼,你就好好地为自己的兄弟祈祷吧!」

    「我没和上头那家伙打交道已经很久了,我的祈祷大概会被打回票。你就善心发挥到底,尽人事听天命吧!万一真的不小心发生了什么,我不会怪你的,这也是阿日的人生新体验嘛!哈哈……到时候请帮我向阿日道歉,就说孩子满月的时候,我会煮红蛋给他的……哈哈哈……」

    一咋舌,绿眸的主人把电话摔回话座上。这家伙已经没救了!

    握着手排档推上去,重新启动爱车。

    姑且不论自己对凌有何想法,至少他很讨厌克劳顿那家伙。就当这一趟是为了扫克劳顿的兴致,给他泼泼冷水也好,就大发慈悲地到「金士顿饭店」去走一趟吧!

    ▲▽▽

    睡得还真熟。

    克劳顿?霍普端详着那张安详的睡脸,唇角不由得上扬。以前凌在他身边时,从来不肯过夜,所以他几乎不曾看过他的睡脸。现在凌能在自己身边睡得如此毫无防备,应该代表凌终于放下那堵心墙,愿意接纳他为恋人了吧?

    小心翼翼地,克劳顿执起凌的手,在他的手背上印下一吻,轻语着:「欢迎回来,我的小恶魔。」

    要是他这副德行被历任的旧情人撞见,他们肯定会惊讶到眼珠子都掉出来的。

    声名狼藉、从不留恋哪号特定人物的克劳顿?霍普,居然也会被一名才十七岁的男孩耍得团团转,吃得死死的!

    名门贵族之后的他,家族名下的企业包括知名的跨国连锁大型旅馆、生化科技保养品公司和历史悠久的某烟草公司。至于他个人则拥有苏格兰与英格兰北部的好几座城堡与N万亩的土地,而且还是国铁股东会的一员。从呱呱坠地就承袭子爵名号的他,是众人称羡、衔着金汤匙诞生的天之骄子。

    习惯要什么有什么,不曾卑躬屈膝地追求过任何东西,送上门自荐枕席的俊男美女不计其数──但他可不是那种来者不拒的大善人,相对地,他挑剔得厉害。人生中的三大乐趣:美酒、美食与美人,他都定下严格的标准,勾不上边的东西,他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举例来说,无论男、女,身高未满一七○的,不合格。男子的腰围超过二十四吋吋的,不合格。女子的胸部未满三十六D的,不合格。从男子的臀部曲线是否紧俏、女子的颈子是否纤长无纹,到脚的长度、皮肤的状态,他就像是鉴定钻石的亮度与纯度般,一眼就能挑剔出优胜劣败。

    至于长相,那就更不必说了。

    人人赞誉有佳,号称世界前十大美女之一,并领衔主演某部巨片的性感女星,他都曾在公开场合当面抨击她。形容她那涂满胭脂、过度肿胀的脸颊,宛如蒸坏的白面包。气得该名女星躲起来痛哭,隔天立刻到整容诊所报到。

    这就是他,哪怕在上流社会中恶名昭彰,打破无数美人心,依然过着左右逢源、夜夜笙歌的日子。

    看似样样不虞匮乏的他,多年来却有一个不为外人所知的烦恼……这世界太无趣了。

    再香醇的美酒、再细心烹调的美味佳肴,或是再怎么性感动人的尤物,一旦吃过一次他就会厌腻。开了瓶的美酒,随时间经过,也是会发臭发酸的;再好吃的食物,放进口中嚼过之后,不也成了区区残渣?就连最后的品味美人,也经常在隔夜早上一起床后,赫然发现昨夜的尤物,成了脸上油漆剥落、原形毕露的怪物,教人胃口倒尽。

    他像是过食症后的厌食症患者,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还曾经认真地考虑起要不要到西藏去出家?

    听说和那些信奉禁欲有益身心的僧侣们住上一个月,学习一下另一种崭新的人生观(有一阵子上流社会很流行这种做法)后,便会让你重新活回来,再次生龙活虎。

    无奈他是天生肉食兼热爱奢华享受的动物,受不了每天睡草席、三餐吃糙米饭的日子,最后还是打消了这念头。

    就在他的无聊抵达生命史上最高点之际,他遇见了他。

    凌。漆黑的瞳、漆黑的发、雪白的肤、朱红的唇。称不上是绝世美少年,但周身散发着一股神秘、挑逗、无比的性感,那双黑瞳莹莹地闪烁着恶作剧与诱惑的光芒,彷佛不时都会跃动出什么惊人的主意。

    在宴会上,克劳顿立刻锁定了他是今夜的猎物,上前搭讪。当凌爽快地接受他的邀约,与他到「金士顿饭店」的顶楼共享一夜韵事的时候,老实说,克劳顿心中是有点小失望。

    因为这和过去的模式没有什么两样。他可以预期这名黑发美少年会提供自己一个愉快的夜晚,但到了隔天早上自己一定又会感到胃口尽失。

    但……凌违背了他的所有「预期」。

    是的。会玩又懂得玩的男男女女不少,善用欲擒故纵的老把戏,提升一点情趣的人满街都是,克劳顿自己更是个中高手。他有自信无论是多么成熟老练的对手,都会在自己的丰富经验前相形失色。

    不过,凌却给了他最销魂蚀骨的体验,他前所未有的狂野、热情、贪婪与甜媚,是专门引人堕落的魔物,用与生俱来的本能颠倒众生。将克劳顿过往的玩伴和凌放在一起相比,那简直有如天壤之别。

    他们是如此契合,竟夜缠绵,难舍难分。

    克劳顿还在庆幸自己遇见了一名「赏味期限」较长的尤物。如果是凌,他不会介意再和他多玩一段时间,让他列入自己最爱名单中的前三名。

    不料,那一夜过后,凌竟然主动说拜拜,毫不留恋地扬长而去,令人傻眼。

    起初克劳顿以为这是凌的花样之一,过不了多久他一定会重新出现在自己面前。可是他等着时间过了一周、两周,发现凌是真的无意与他联络后,克劳顿再也按捺不住胸中的疑问,查出了凌的身家资料,亲自找上门去。

    那时,凌满脸讶异地看着他说:「你怎么会来找我呢?」

    「告诉我,为什么那夜之后,你就没再和我联络了?」克劳顿又怒又气地问道。

    「……咦?你希望我和你联络吗?我所听说的克劳顿?霍普,向来是玩完对方随手就丢的花花公子啊!」

    「……你、你和那些人不一样!」

    凌意外地一笑。「是吗?听见这句话还真教人高兴呢。那,我们现在要再去你的饭店吗?」

    结果那夜,克劳顿再次沈醉在凌妖艳又奔放的魅力之下,也再次被凌「吃干抹净」,然后,凌又拍拍屁股走人。

    同样的模式发生过几次后,克劳顿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早已不是猎人,而是凌的猎物。假使自己在一夜过后,没有继续联络凌,那么凌也绝对不会主动找他。一旦他放下自尊,跑去找凌,凌也会允诺他一夜火辣刺激的激情。

    这对他而言,真是既耻辱亦新鲜的经验。过去从来只有他召唤人的分,哪有像凌这样轻易就把他玩弄在股掌间的事发生呢!所以每次事后凌不联络他,他就会陷入天人交战中,愤怒地想着:「这次我绝不去找他!」可每每到最后又输在自己的欲望底下。逼得克劳顿不得不承认,他已经对凌上了瘾。

    〔这个小恶魔!〕

    想到这一回更离谱!他知道凌放暑假了,因此故意私下做好安排,打算带凌到爱琴海去度假。在浪漫、明媚的小岛上,两人将可日夜相处、不分时与地的恣意欢爱,这应该能让凌对自己多点「依恋」……

    「凌回台湾去了。」

    一句话就让他的全盘计划落空不说,还苦苦熬等了一个月,才盼到凌回来。若非他费尽苦心也没办法查出凌在台湾的住址,他早就搭着飞机到那边去把凌揪回来了!

    这次的事件让他学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教训。

    〔过去我真是太让凌随心所欲了!什么事都由凌主导,这样下去是不行的!迟早有一天,凌会从我的手心中逃脱,就像是鸟儿一打开笼子就会飞走般,一去不回头。

    我不想再尝到同样的滋味,所以非要让凌离不开我才行!

    〔……不管要用什么法子!〕

    蓝瞳咄咄逼人地吞噬着凌的脸庞,克劳顿抚摸着他呼呼大睡的柔颊,低语:「你已经逃不掉了,凌。哪怕要折断你的羽翼,我都不会再让你逃脱的!」

    黑色的劳斯莱斯转进路口,已经看得见印有「金士顿」纹章的旗帜飘扬在前方,告诉旅客们,离矗立在爱丁堡旧城区中巍峨、宏伟的饭店已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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