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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江山〈胭脂泪?下〉 第一章 作者:湛露
    明永乐元年,九月初七,应天府。

    一辆精巧的马车缓缓停在皇宫门前,宫门口原本执戈肃立的士兵看到马车,立刻迎上来,掀开车帘堆笑招呼,「金城公子万安。」

    车内传出极其清爽的笑声,「你这个奴才,拍马屁也要选对词儿啊,对我说万安,那对皇上你还说什么?这话可千万别再说了,万一传到皇上的耳朵里,你我都要倒霉。」

    「是是,金城公子说得是,小的是看到您心里欢喜,就……」那士兵连忙点头,而车内的人已经款款走出。

    明亮的阳光下,一身银色绣花的长衣熠熠生辉,衬托着本就俊美雅致的面庞,更加精致动人,只是他唇边看似温和宜人的笑容却此阳光要低了些温度,让人情不自禁地对他生出许多敬畏之心。

    这个人就是明朝第一富豪,金城绝。

    在朱棣夺得江山之后,本想封他做朝中重臣,但他向来不愿入朝,朱棣也只好由他去,只是江山初定,少不了许多用银子的地方,又难免时时要召他入宫。

    随手打赏了那个小兵十两银子,金城绝走向奉天殿,只见几个大臣灰头土脸地走过来,一路上还不停地摇头叹息,于是笑问:「各位大人怎么愁眉苦脸的?难道皇上又减免了你们的俸禄?」

    当头的一位大臣看到他,不禁苦笑,「金城公子来了?劝您先不要进去,万岁正在动怒。」

    他淡淡一笑。「登基以来,他天天都在动怒,无妨的。」

    缓步走到殿门口,果然听到朱棣震怒的声音。「你身为近侍,食君俸禄,得君眷宠,却在国家危难时刻缄默不语,现在又来朕这里邀宠献媚,还引以为荣,以朕会大大的褒奖你?滚出去!」

    下一刻,就见一个大臣又仓皇的从殿里退了出来,几乎是连滚带爬。

    金城绝扶了对方一把,低笑道:「大人慢走,不要绊了门坎。」

    「外面的是金城绝吗?进来吧。」听到声音,朱棣震怒的声调才平和了一些。

    走入殿内,金城绝长揖到地,「参见陛下。」

    坐在高高龙椅上的中年男子正是朱棣。他已经四十多岁了,满面的风霜昭示着他前半生所经历的坎坷,挺直的脊梁和炯炯有神的虎目,又彷佛在向世人证明他的雄心勃勃和无限壮志。

    他今天的心情的确很不好,不过看到金城绝他还是暂时收敛了怒容,摆摆手。「你在旁边坐着,等朕忙完这边的事情,有要事和你说。」

    金城绝扫了眼大殿中还剩下的人,除了几个太监宫女之外,就剩下一个比较年轻的臣子了。

    「解缙,朕和你说的话,你要记在心里。这一部书,朕希望它能集所有自古以来的经史子集,甚至包括天文地志、阴阳医上,甚至是僧道技艺之言,都涵盖在内。你明白朕的意思吗?」

    「微臣明白,微臣自当殚精竭虑,尽心完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金城绝不禁噗哧一笑。朱棣斜睨他一眼,才对解缙吩咐,「你先下去吧。」

    待那人退出殿,他这才不满地问:「你刚才笑什么?」

    「只是编一部书嘛,何至于说得好像即刻就要赴死似的。」

    朱棣摇摇头,「你不明白,朕希望这部书冠绝古今,朕要让后世子孙提起它,就要为我大明的盛世辉煌而自豪。」

    金城绝只是浅浅一笑,「百年之后还不知统领江山的是不是大明。」

    朱棣眉宇一耸。「你说什么?」

    他笑着摆手。「好,好,算我说错话了,万岁千万别动怒,我明白您叫我来做什么了。编这样一部大书,自然是要召集天下的文人墨客到应天,既然要做这样的浩大工程,想来第一缺少的必然又是银子,是吧?」

    「你别以为朕老像个叫花子一样和你要钱!」﹂朱棣很不高兴,「若不是江山初定,国库吃紧,朕何至于揪着你的银子不放?难道朕身为堂堂一国之君,这点银子还拿不出来吗?朕说过早晚要还你的。」

    「万岁就是不还我银子,草民也不敢说什么。好吧,我回去就写个条子让钱庄提钱,多少银子够花?十万?二十万?」

    朱棣忽然笑了。「你先别着急,朕还有话。」

    金城绝警觉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慢着,万岁这个表情说明必然有大事,草民还是站起来听比较好,免得待会儿吓得从椅子上坐到地上。」

    「朕……想迁都。」

    他惊诧地看着朱棣,好一会儿才垂头叹道:「的确是件大事,这件事若要着手去办,可不是一年两年,要花的银子,只怕也如流水一样了。」

    「朕不是和你开玩笑,这件事情朕在攻下应天之前就已经想过了。」

    「为什么?」

    朱棣也站起来,在龙椅前面的平台上来回踱步,「你跟着朕打过仗,知道北边的军事不容人掉以轻心。蒙古人时刻都不忘骚扰我大明边境,如果朕留在应天享福,北边就等于是拱手相让。如果朕在北边坐镇,立誓和蒙古血拚到底,必然会对他们起到震慑作用。」

    金城绝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苦笑道:「但是迁都这等事情真的是太大了。万岁想在哪里建都?北京?」

    「朕在那里住了许多年,实在舍不下那里……」朱棣沉默许久,目光一直悠远地眺望着北边的方向。

    金城绝长叹一声。「看来我这么多年辛辛苦苦赚下的银子,最终都要归交给朝廷了。只请万岁记得给我留下一点安家养老钱,燕子还没有出阁。我这个做哥哥的也要给她留些陪嫁。」

    朱棣哈哈笑了起来。「你放心,朕想好了,就让燕子嫁给煦儿如何?」煦儿是他的第二个儿子朱高煦,如今刚刚十八岁,在这次起义中立下不少汗马功劳,很得他的宠爱。

    但是金城绝连连摇头,「燕子的脾气倔强,郡王也是性如烈火,这两个人若是凑住一起,您就天天烦恼家事吧。」

    沉吟一瞬,朱棣问:「莫非燕子心有所属?前次我看她入宫和皇后聊天,好像总是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样子。她看上谁了?要不要朕为她指婚?」

    闻言,金城绝倏地脸色一变,「如果万岁知道她的心上人是谁,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

    「哦?」朱棣挑起眉毛,「那我更要听听了,总不会是方孝孺、黄子澄那帮人吧?」

    赫然抬起头,金城绝秋水般美丽的眸子中,此刻闪烁着点点寒意,「那群迂腐不化的老头子早已是万岁的刀下鬼了。这三个月来让万岁最费心寻找的人是谁?万岁难道要草民提点吗?」

    朱棣猛地一震,刚才还笑吟吟的神情顿时凝结起一层寒霜,一个名字从牙缝中狠狠挤压出来。

    「萧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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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应天府的郊外有一个宁静的小山村,因为深处群山之中,所以这个小山村隔绝在战火之外,也才得以保存。村中的人过的是男耕女织的宁静生活。

    清早,当马儿刚在树上叽叽喳喳叫的时候,一个胖呼呼的心男孩就蹦跳着跑到一个院子里喊,「阿卡!太阳晒屁股了!快起床啊!」

    院子里正房那间屋的窗户被人推开,一张明媚如春花般的俏脸露出来,但是秀逸的双眉却故意堆蹙在一起,「吴小胖!说了多少次,不要这样没大没小地叫我,要叫『阿卡姊姊』。」

    「哼,我才不要,我娘说妳一天到晚上树下河,像男孩子一样。」吴小胖理直气壮地说完又央求,「阿卡,咱们出去玩会儿吧,我看到右边山上有一棵好高好高的树,上面有个大鸟窝,说不定是老鹰住的呢。」

    阿卡笑道:「老鹰才不会住在这种小山里,八成是乌鸦的窝。你等等,我梳洗好就出来找你。」

    当她换好衣服,随便将头发梳了梳就跑出房门时,却迎面撞上一堵高大的「肉墙」。

    「哎哟!」

    「妳要去哪里?」

    低沉又有共鸣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她心知不妙,仰起头笑嘻嘻地用笑脸打发眼前人。「出去……出去走走。」

    「不要又跑出去玩。」肉墙一拉她瘦小的肩膀,将一捆重重的柴火丢在地上,「该煮早饭了。」然后将她推进屋里。

    「唉,你知道我不是做饭的料。」她愁眉苦脸地看着屋子一角的锅灶。

    「我没要妳煮。」肉墙男径自走到那个角落,点了火,洗起米。他早就有觉悟了,要想在这里住得久一点,事事都只能靠自己,墙壁上那一大片乌黑的焦痕就是前日让这丫头炒菜,最后被火焰烧熏出来的,幸亏他当时在院子里,赶得及救火,否则整间房子都要被她烧了。

    「你真好!」阿卡欢呼一声从后面抱住他宽厚的后背,将下巴枕靠在他肩头,柔声说:「我就知道,把我的命交给你是没错的,你肯定不会让我吃苦。我老爸要是知道我找了你这么一个体贴细心的老公,他肯定要杀鸡宰羊,烧香拜佛,磕头谢恩了。」

    男人叹口气。「他如果知道我现在饿着肚子给妳做苦力,会更加同情我。」

    「我知道你很辛苦,所以我已经正式拜隔壁的王大婶做师父了。」

    「王大婶?」他不解地回头,「她能教妳什么?」

    「教我做衣服啊。」她虽然性格爽朗,此时却还是露出一丝少女的羞涩,「你看你,一直穿着这两件破衣服,倒是我整天漂漂亮亮的,你知道别人都说我什么吗?说我是个只知道打扮自己的轻浮女孩子,早晚有一天攀到高枝,会把你一脚踹开,就像潘金莲一样,所以我一定要帮你做件新衣服,把你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他们再也说不出我的坏话。」

    他又叹口气。「妳只要每天乖乖待在家里,不要跑出去惹事,我就感激不尽了。至于新衣服,我无所谓,在这里不要穿得太招摇,妳还怕锦衣卫找不到吗?」

    阿卡的笑容顿时一沉,「所以我才会天天出去啊。我想打探一下外面的动静,希望燕王……哦不,现在他是永乐皇上了,我希望他不会把你的叛逃当回事,任你自生自灭,这样我们就可以过踏实的日子了。」

    「萦柔……这样过日子,妳真的不觉得苦吗?」轻轻捧起她娇嫩的面容,这样一张美好的脸应该是养在大富之家,被人锦衣玉食地呵护着的。当年他第一眼看到她时,就知道她以前一定是在一个很好的人家,受过很好的教育,才会有那种清贵之气。

    伸出双臂搭在他的肩头上,她轻声道:「我若是觉得苦,当初就不会选择跟你走了,别再问我这样的话,好吗?那会让我觉得是一种侮辱。」

    她,谢萦柔,宫中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宫女,和这个曾经是锦衣卫头领,又是燕王安插在建文帝身边的心腹间谍萧离,在燕王朱棣攻破应天的那个晚上,叛逃出走。

    逃出皇宫后的朱允炆找到一些旧臣,在他们的安排下雇了两条大船,和他们伪装成商人的模样,带着谢萦柔给他的救命地图顺江入海,离开了大明的疆土。

    萧离和谢萦柔本可以和他一起逃,不过却选择了暂时留下,隐居在距离应天不过几十里外的小山村中。

    比起流亡天涯的日子,他们更希望能做一对普通的农家百姓,并相信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萧离忙了半天,终于将热腾腾的早饭端到桌上。

    谢萦柔早就忍不住了,闻着那扑鼻的香味,一个劲儿地赞赏。「萧离,你真是做饭的天才,看不出你一个大男人,这么会做饭啊。」

    萧离一边帮她盛粥,一边说:「当年我随燕王打仗的时候,经常要和战士们一起煮饭。」

    「其实我也不是笨手笨脚,一无是处的。」她的嘴里塞满食物,还不忘为自己辩解几句,「我会做披萨啊,拌色拉也非常棒,但是这里的锅不是平底的,又没有色拉酱,做起来总是麻烦一些。」

    「披萨?」萧离偏头看她,「是妳家乡的东西?」

    「也不算啦,是外来的食物。」吃完了一个烧饼,她又忍不住去拿了第二个,「我和你说这些事情,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吧?其实我们那里还有佷多更奇怪的事情,比如那时候没有人骑马上街了,大家都是骑车或者开车,还有搭飞机,从应天到北平,一两个时辰就到了。」

    她热热闹闹地说了半天,见他只是听,没有说,便无辜的眨了眨眼问:「你在想什么?一定在想:这丫头又胡说八道了,对不对?」

    他却摇摇头,很认真的说:「妳说的,我信。」

    谢萦柔一怔,又嫣然一笑。「我以为你不懂女孩子的心,原来你也这么会说话。」她探起身,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真是我的好萧离!」

    萧离干咳了两下,脸又红了起来。「对了,我还没问妳,好好的给自己取什么『阿卡』这样的怪名字?」

    「我有个英文名字,叫『洁西卡』,所以就暂时取名『阿卡』,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吗?」

    「洁西卡?」萧离皱皱眉,「古里古怪的,像蒙古人的名字。」

    谢萦柔噘起嘴,将咬了半口的烧饼丢向他,「什么蒙古人的名字!这名字最好听了!当初我在英文课上选了好久才选到的!」

    他一反手,轻轻松松就将那个烧饼握在手中,咬了一口。

    「喂,那是我的!」她赶忙又伸手去抢。

    「妳吃大多会胖。」他伸手隔开她的狼爪。

    看他吃得津津有味,谢萦柔莫名的红透了脸,「我都咬了一口了,你也不怕脏?」

    「哪有那么多讲究,我又不是皇上。」说着又埋头喝粥。

    见状,她笑着揽过他的脖子,「我知道你是想说你喜欢我,所以不在乎吃我剩下的东西。没关系,你不会说甜言蜜语,以后这事情都交给我来做,你只要把饭做好就行。对了,你今天一早就去砍柴,一定累了,一会儿我赶车去卖柴。」

    「妳?妳会赶车?」瞥她一眼,他眼中分明写满质疑。

    谢萦柔嘿嘿干笑,「是隔壁的王大叔,他说他一会儿要去卖柴,我跟他说好坐他的车一起去。你虽然换了便装,但是城里到处都是锦衣卫的眼线,你每次进城我就好担心。换我去吧,反正也没什么人认得我。」

    「不行。」他断然拒绝。如果他被人认出来,大不了仗着自己一身功夫,可以立刻跑掉,这丫头却是半点功夫也不会,只要被人发现,一定会被抓住。

    谢萦柔眼珠子转了转,突然绕到他背后,轻轻在指尖呵了口气,伸到他腋下。

    萧离警觉地问道:「干什么?」

    「你要是不答应,我只有使出『非常手段』了。」她诡笑着,然后十指尖尖,扣到他的腋下。自从有一次无意间发现这个大男人特别怕痒之后,她就把这个当作自己对他的必杀技了。

    萧离已经吃了无数次暗亏,这一次岂能让她故技重施,便反手一抓,就将她的手臂按在那里,容不得她动弹。

    「哎哟,手腕好疼!你要把我的手骨捏断吗?」谢萦柔哎哟哎哟地叫,好像真的很痛的样子,吓得萧离赶紧松开手回头检视她的手腕。

    趁此机会,谢萦柔一下子将双手探到他的腋下,拚命呵起痒来,萧离抵挡不住,只好也耍了一招无赖,将她重重压倒在身下。

    「谢萦柔!我现在知道什么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了!」他咬牙切齿的低吼。

    她晶亮的星眸闪烁着动人的光彩,凝眸望着他棱角分明的俊脸,还可以自由活动的右手悄悄抽出来,抚摸着他如刀刻般俊朗的下巴,低声说:「石头,我不想只做一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笨女人,你明白吗?我是要和你过一辈子,不是要靠你养一辈子,信我一次吧,我能完成任务的。」

    感觉下巴痒痒的,她指尖的热度彷佛一把火,可以烧到他整个脸上。

    「你这样就脸红了?」她大惊小怪的叫起来。

    「别胡说八道!」萧离急忙别过脸去,想站起来,又被她一把拉住肩膀。

    「脸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还怕我看到吗?我觉得很可爱啊。」她咬着指尖吃吃笑。「好,我给你三秒钟考虑。三秒钟里你若是不反对,就算你答应我了。」

    「什么三秒钟?」他这个大明朝的人对二十一世纪的计时方法根本不懂。

    就在这时,她已经快速地倒数计时,「三、二、一!时间到!你答应了啊!」

    她欢呼一声跳起来,萧离急忙拉了她的手臂一下,将她的手一把抓在手中。

    「萧离,不许你反悔。」她又开始「耍赖」。

    沉吟半晌,他终究拗不过那双恳求的大眼。「注意安全。」

    谢萦柔再度欢呼一声,搂住他的脖子,「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最好了!」

    轻轻环住她软玉温香的身子,萧离无声地叹口气。

    他曾经是杀人如麻,号称铁血冷面的锦衣卫,却栽在这个小妮子手里。

    今生,他只知道一件事,她快乐了,他就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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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闹繁华的应天府市集上,王大叔乐呵呵地看着在一旁津津有味数着铜钱的谢萦柔,笑道:「阿卡啊,总共就这么二十几个铜子儿,妳数好几遍了,还没有数够吗?」

    她兴奋的回话,「王大叔,你有所不知,这是我难得一次自己出来做买卖,赚到这么一大笔钱,当然要多数几遍,这样回去之后,我也好和我家石头好好炫耀炫耀啊。」

    王大叔却说:「我看妳的样子,大概家里生活不错,怎么会落得跑到我们小山沟里买房过日子?妳家男人妳老叫他石头,他到底叫啥啊?」

    听到王大叔说萧离是她家男人,谢萦柔心里开心得很,更卖力的信口编起故事。「您有所不知,我爹啊,想让我嫁给一个有权有钱的大官,可我心里早就喜欢我家石头了,所以就和他一起逃婚出来。多亏您收留我们,还找了间空房子给我们住,否则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流浪呢。哦,对了,您就当他姓石好了。」

    「石兄弟很厉害,那么粗的树干,他两刀下去就砍断了,我们村里最有力气的小伙子都没有这个本事呢。」王大叔啧啧赞叹,「你们两个郎才女貌,有情人就该成眷属,逃婚逃得好,反正我家空闲房子多,你们好好住着吧,外人也想不到到咱们村子里来找你们。」

    「多谢大叔,这几个月多亏您和大婶照顾我们呢。」谢萦柔笑咪咪地将二十几个铜板装在自己的随身荷包里。「我要去帮我家男人买双新鞋,他这两天上山砍树,鞋子都磨破了。」

    「去吧去吧,拐角就有一家鞋帽店,我在这里等妳,天还早,等妳回来咱们再走。」

    谢萦柔于是蹦蹦跳跳地跑到拐角那家鞋帽店,「老板,你这里的鞋子哪一种最耐穿?」

    掌柜的笑脸相迎。「姑娘是要男鞋还是女鞋?我们这里有手工做的千层底,卖得最好了。不知道姑娘要多大尺码?」

    「尺码?」谢萦柔一下子被问住,她从来都没有问过萧离是穿什么尺码的啊。她绞尽脑汁地想,又用手比划,「大概是这么大的。」

    掌柜的立刻领悟,取来一双鞋,「那大概就是十寸的,姑娘可以先买去试穿,倘若尺寸不合,可以回来更换。」

    「好,多谢掌柜的。」拿出荷包,她问清价钱之后,掏出铜板一个个数给掌柜的。

    正在此时,那掌柜的脸色一变,盯着她手指上的戒指,小心地问:「姑娘,您这……这戒指挺别致,不知道是从何处买的?」

    她一惊,不动声色地扯出笑,「这不过是路边小摊随便买的,不值几个钱。掌柜的,鞋子我拿走了,多谢哦!」

    她付了钱,拿起鞋赶快出了店,跑回王大叔的马车前,跳上车,连声催促。「王大叔,我们快走吧。」

    坐在车尾,右手紧紧盖在左手手背上,手指下的那块凸起就是刚才掌柜问起的那枚戒指。

    都怪她粗心大意,把戒指一直戴在手上没有摘下来,竟然忘了应天府到处都有那个人的买卖,倘若被人因为戒指而发现了她的行踪,那可是要招来天大的祸事了。

    如果说她和萧离藏起来一是为了害怕朱棣灭口,那么第二个原因就是为了躲避那个人——金城绝。

    他那双伤透了心,又极为不甘的深邃黑眸,但愿她和萧离的离开,可以让他渐渐忘记被她拒绝的耻辱和不甘;但愿在这个辉煌的大明王朝中,她能和她喜欢的人安安静静度过一生一世的岁月。

    但愿……但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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