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大陆 >> 女扮男装,欢喜冤家,日久生情,细水长流 >> 行行出状元作者:席绢 | 收藏本站
行行出状元 page 21 作者:席绢
    “嗯,确实有不少人因为擅玩蹴鞠而发达。”白家娘子坐在一边缝补着小云的衣服;她今天挨挨蹭蹭出来的破口子可不少,而衣服本身在祖辈几十年的穿用下,质料变得极脆,轻轻一蹭到,就会破口,必须一补再补。

    “那孩儿说上一个皇帝甚至还让一个蹴鞠高手当官呢。”

    “那是特例。那个老皇帝年轻时很沉迷蹴鞠,就特旨提拔了那个人当个闲官,顶个名头罢了,不用上朝,也没让他干什么实事。”

    “不用考科举就当官,也算是光宗耀祖了吧?”小云没怎么在意娘亲的见识似乎超过一个村妇所该知道——或者说,她从小就隐隐明白,娘亲和村子里其他人是不同的。

    “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确实算是泼天富贵了。”

    “但是对今天那个孩儿来说,不算什么对吧?”小云从那贵公子的口气里隐约分析出这一点。

    女儿口中的那个“孩儿”,大概是什么来路,白家娘子自然是知道的。毕竟厨房里的那些嬷嬷们都是后院里那些主子们的佣仆、就算仅仅是粗使仆妇,也能轻易知道这三四天来被当成不速之客、拒于庵门外的那几家小公子,都是京城来的富贵至极人家,最基本都是家里有爵的;而身分最高的那个,还是个正正经经的皇亲呢!据说是公主的幼子,出入皇宫像走自家后院一样随意,深受今上与太后宠爱,不时叫进宫里小住几日。

    不管小云今日陪玩的那名小公子是哪位,都是她们招惹不起的。

    “他们与我们是不同的人,就算今日你与那名小公子玩得好,也不必挂记,知道吗?”

    “我没有挂记啊,不过是给我一颗果子的人。”说到果子,小云将笔搁在一边,跳了起来,跑到今天背回来的小背篓旁,朝里头掏了又掏,终于找出那颗被塞在最底下的果子。“喏,阿娘,就是这个。这是柰,我们来吃吧,尝尝看是什么味道,我想了一整天了。”

    “啊,对,是柰,也叫苹婆。”白家娘子看着女儿塞来她手中的果子,怔了好一会。

    “这怎么吃啊?要去皮吗?”

    “大户人家的吃法自然是去皮切块的,但我们这样的人家,连果核都吃个干净,哪里舍得削皮。”

    “果核?里头有种籽吗?我们可以拿它种成果树吗?”小云好奇问。

    “这儿的天候应该是可以种植的,但土力太贫脊,怕不能成活。”

    “反正试着种种看也不亏啊。”小云觉得可以一试。“阿娘,我们就别吃果核了吧。”

    “好的,别吃。都依你。”白家娘子笑笑地应了,在女儿渴望的目光下,从灶上找出菜刀,将果子切成两半,一边大,一边小。将大的那半递给女儿道:“既然切开就要吃完,放久了会发黄。”

    母女俩很是珍惜地吃着这难得而珍贵的果子,香香的、甜甜的,口感有点绵,小云对比过曾经吃过的山楂、枣子、柿子等果子,觉得这种从富贵人家手中取得的果子,似乎更甜更好吃。

    “真好吃……”将果子啃得仅剩一点点果核,不敢再往里咬,怕咬坏了里面的种子。依依不舍地将果核放下,叹道。

    “小云,这果子若能种成,你可以继续挂念,若不成,你也得忘了。”

    “知道知道。”阿娘总是不时教育她要守分,不可对不属于自己的事物起贪念,她都会背啦。

    白家娘子虽然对自家女儿的品性有一定的信心,但还是会随时耳提面命。尤其小云今天遇着的这些人,就算不明白他们高不可攀的身分,总也会因为他们鲜亮而富贵的衣装打扮,以及精贵的玩具与吃食而兴起欣羡之心。

    同人不同命,这样的现实,要一个从出生起就待在闭塞而贫穷山村的六岁孩童去理解,实在太困难了。

    “还有,这几天,你别去慎严庵里了。反正静默师父给你这么多纸张,够你写七八天了。等那些人离开之后,你再继续去庵堂里干活。”

    “师父她们也这样想的吗?”

    “嗯。人太多太闹,怕你定不下心来练字。而且师父们也得接待那些贵人,不能总是晾着。”

    “喔。知道了。”不能去慎严庵,就不能吃到山珍海味且免费的午餐了……

    好悲惨。小云皱皱鼻子,不爽地问:“那些人什么时候走啊?”

    “快了。定恒师太决定出面接待,就是要把人打发掉的意思。”

    小云叹了口气,洗完手后,坐回桌子前乖乖练字去。

    第6章(2)

    “快快快!踢那边去!传球!不可以用手碰——也不可以端人去去,走开!你别踢了!阿山,撵他走!”

    一场克难的蹴鞠大赛就在几个小贵公子穷极无聊到几乎死掉时,在贺元的提议下,贺明立马叫家丁去把小归村的村童们给聚拢过来,粗粗讲了规则,也让护卫示范之后,待家丁在一片平坦的空地上画好鞠域、立好一个简易球门,就让他们下场开赛了。

    小公子们正是甲乙两队的指导师,边教边比赛,但混乱不堪的大乱斗几乎要变成群殴,气得贺明与赵玥直跳脚,而暂且充当裁判的贺元则坐在场边,一边笑一边喝茶吃糕点。

    “真是一群傻子,尽会使傻力气,你还说村童灵活呢!我家的家丁随便拎出来一个都能把这些人给玩得团团转。”赵玥叫得口干,跑来贺元这边讨茶水喝,连连喝了三杯才说得出话。

    “前些日子我们在山上遇着的那个村童确实灵活。后来我与阿铭独自上山那次,我就教了那村童蹴鞠,不过一下午的时间,竟然就把白打练得无比灵巧了,球在他腿上、肩上、头上各处戏耍,我在一旁作弄也不能使他弄丢球。”

    “那个村童也在里头吗?”赵玥早就忘了在山上偶遇的那名村童长什么模样。对他来说,这个山村的村童都长得一样,全都黑抹抹的,要辨识委实费力。

    贺元摇头。

    “当然不在。他随着他娘亲在慎严庵里干活儿,哪来的空闲玩乐?”

    “一个三四岁的孩儿,能干什么活儿?”

    “你忘了第一次见那孩儿时,他身上背着比他身长还大捆许多的柴枝?我瞧着,他家里恐怕是这个小村里的特贫户。还有,他说过了年就七岁了,之所以长得矮小,无非是长期食不果腹所致。”

    赵玥闻言笑道:

    “阿元,那不过是个村童,你了解他那么多作啥?怎么,善心大发,想收个小厮陪着玩蹴鞠?这可不行。就算你真起了这个念头,也是行不通的,公主与国公爷第一个不同意。”他们这样显赫的世家,贴身伺候的人都是有脸面的世仆,而三等以外的粗使佣仆,即使只是外院扫地的,也是从信誉卓着的官牙那边精挑细选而来,临时起意想收个不知祖宗八代来路的人当小厮,是万万行不通的。再怎么身家清白,家里长辈也不会相信他们有服侍人的能力。

    贺元闻言轻哼,没说话。他当然不会告诉赵玥,那日因为蹴鞠玩得尽兴,一时脑袋发热,就问那孩儿要不要随他回京城去,保证给他过上好日子,再也不用干着粗重的活儿,还无法养活自己。

    当他冲口而出这话之后,其实就后悔了;但没料到那孩儿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完全不为所动,让他当下觉得脸面无光。他堂堂一个镇国公府的嫡出二少爷、当今皇帝的亲外甥,身分贵重,金口玉言,随便开个口,就能给人一场富贵机遇。因为向来知道自己身分的不同,所以纵使他行事有些飞扬跋扈,却从不轻易应诺别人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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