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一往情深,久别重逢,再续前缘 >> 意迟(下)作者:楼雨晴 | 收藏本站
意迟(下) page 30 作者:楼雨晴
    他从来都没想过、也不敢奢望,能得到一个敬他、重他,温暖又贴心的好孩子,对他不曾有过一句怨言,一心只想着荣耀他、不教他蒙羞。

    「不要再讲败家这件事了啦!」小时候常听叔叔挂在嘴边讲,以为那是叔叔对他的期许,害他一度立志要当败家子。

    「无所谓。这一切我难道还能带走吗?终归是要留给你的,你怎么用都好。」拼搏了太半生,为的是给家人更多的保障,他只庆幸,不是以他最害怕的方式去耗尽资产,还能够败家,他甚至认为是种最低限度的幸福。「到时候,只要在你妈身边留个位置给我,身外之物什么的不必太费心,让那箱物品陪我入土,这样就够了。」

    人的一生,最终不就是这方寸之地?身边有她,有满满的回忆,足矣。

    他在交代遗言。赵知礼听懂了。

    他们从不避谈身后事,这一日早晚是要来的,有些话早早交代清楚,也免得小辈们慌了手脚。

    「嗯,我都记住了。」上一回说起这事,是在母亲入院时,都十年前的事了,叔是怕他忘了吗?

    他们后来又聊了许多往事,就像从前那样,年幼时,拎着一件小被单去蹭睡,叔叔一次都不曾把他丢出房外,长大后,在外头压力大,改拎两手啤酒前去彻夜谈心,一窝就是一整夜,像是回到过去,一开聊就停不下来。

    从出生聊到结婚,从凉亭聊到餐厅,吃完饭,泡上一壶茶,继续聊。

    他抱怨,自己没有什么不能对叔叔说的,叔叔却瞒了他许多事,不公平。

    「对了,还有一件事啊,我一直不敢问你——小舞阿姨是不是暗恋过你?」

    「没有的事,你在八卦什么?」

    「最好是没有啦,那是小舞阿姨有一次喝醉自己说出来的。」现场的大人脸都绿了,难怪小阿姨特别疼他,又忒爱调戏他,原来是父债子还来着。

    「你没跟你妈乱嚼舌根吧?」

    「我哪敢。」妈妈看似脾性像水一样温温柔柔的,只有他们才知道,爆发起来是很、可、怕、的!女人的醋劲,永远不要妄图去挑战,他不想再扫台风尾,跟着吃一个礼拜的红萝卜。

    「高三那次不小失言,差点吃到变兔子。」

    「还敢讲,谁害的?」这么长舌,不当女人真是可惜了。

    说起高三那段纯纯初恋,真是他人生最大的污点,其实认真说来,那也不算真正心动,就是满有好感的,看到对方会脸红,青涩纯真的年岁,等待爱情萌芽。有一段时间,常邀那个女孩子来家里读书,谁知邀着邀看,竟让女孩对叔叔错许芳心。

    他想都想不到,这种狗血得要命的八点档戏码会发生在他身上,超荒谬。

    现在回想起来很糗,但当时冲击很大,既震惊又受伤。

    也对啦,他当时还是个青涩小毛头,而叔叔那种有过历练、带点沧柔又有底蕴的成熟男人魅力,更容易惹来情窦初开的小少女芳心沦陷。

    他会发现这件事是因为那个女孩子对他的态度,从开始的矜持婉约,到后来的主动示好亲近,最后有意无意地在他面前说叔叔的是非,甚至暗指叔叔对她不规矩。

    他当下太震惊,一路冲回家,问叔为什么不告诉他?

    「老实说,你那时候是不是有担心过我对你不谅解?」

    「……有一点。」无论如何,小宝的初恋毁在他手里,这是事实,他确实担心过,这会成为他们之间的疙瘩。

    「你怎么会觉得,我宁愿相信外人而不相信你?」这件事,从来就不存在要相信哪一方说法的问题,他只是少了点心机,不是没有脑袋,这么多年的父子情,若会因为外人的几句离间而动摇,那也太脆弱了。

    叔叔从不干预他的选择,但那阵子,曾经婉转地探问过他,是不是非这个女孩不可?

    他后来想一想,就懂了,若这对象不是非常的不妥,叔叔不会这样讲。

    后来把话说开,知道那女孩只是脑补太过,自以为是圣母,言小女主上身,想拯救男主角从这扭曲错缪又病态的关系中解脱,拯救不成,自尊受创而已。

    「回想起来,叔叔你桃花真的很旺耶。」从小到大,都数不清目睹多少次他被女人搭讪示好的场面了,那些女人是都选择性失明了吗?没看到他手里牵着小孩、身上穿着父子装?明摆着名草有主还要来撩。

    「我超挺你,从小就知道要你保密,妈都说我们一个鼻孔出气,搞小团体排挤她。」

    「你只是不想吃红萝卜而已。」口吻淡淡的,一语戳穿。

    赵知礼轻笑出声,不经意笑出泪眼蒙胧,尤其在听闻那自言般轻不可闻的细语后。

    最美的桃花,开一朵,就足以一生灿烂。

    「什么啊,又闪我……」

    「小宝,我很抱歉。」

    「干么突然这样讲?」

    「这几年,我一心只想守着你妈,忽略了你,但是我没有办法,我离不开她,她在哪里,我就在哪里……」看不见她,生命只剩一片荒芜。「你会懂的,对吧?」

    「知道啦,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用你顾。」吸吸鼻子,忍着心酸道,「你给我的,已经很多很多了,所以叔,不用顾虑我,做你开心的事。」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他的小宝,一直都是那么温暖贴心的孩子,他会理解的。

    「起风了,进屋去吧。」回晚风凉,赵知礼谨慎地护着对方回到屋内。

    「时候不早了,回去吧。孩子们还在家里等你。」

    赵知礼又赖了好一会,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打道回府。

    赵之寒目送他离开,走到门口,轻轻地,说了声:「小宝,再见。」

    「叔叔再见。周末我再带孩子来看你。」

    对方没应声,只是轻轻地,朝他挥挥手。

    直到再也看不见,赵之寒转身回屋。

    这傻孩子啊,还是那么不会说谎,一开口就露馅。

    清晨天刚破晓时,他梦见她,来向他道别,而后,小宝来了,红着眼眶欲言又止,他又怎会猜不出几分?

    数不清第几回,又打开纸箱,再一次回顾箱内的每一项物品,一点一滴,见证小宝的成长足迹。

    录音笔里,牙牙学语的清嫩嗓音,一声声,喊着把拔。

    一年年,每张暖心的父亲节卡片。

    看着小时候注射的疫苗卡,耳边彷佛还能听见,那嘹亮的哭号声。

    还有对孩子说过的床头书、一起组装的玩具、一迭迭相片……那么多、那么满的回忆,他这一生,够本了。

    不知不觉,一颗清泪跌落相册上的一张全家福上,相片里的她,风华依旧,美丽如昔,彷佛岁月不曾在她身上留下过痕迹,指腹抚过那张教他情牵半个世纪的容颜,轻轻地,无声低喃。

    晚,别走太快。

    夜里,即将入睡时,赵知礼接到消息,叔也走了,死因是心脏衰竭。

    他一开始抗拒接受,母亲的离开他已做心理准备,叔叔的却没有,叔的健康状态比妈妈好太多,并且事前没有任何征兆,那一日还好精神地与他聊了那么多……

    直到后来,一遍遍回想那些对话,在隐隐的痛楚中,懂了。

    那是在道别。

    去哪里都要跟我讲,不可以让我找不到……

    那声再见,是永别。

    一天之内,失去挚爱的双亲,他已经哭不出来,一颗心空泛麻木。

    以往曾经听人说,那些相陪了大半辈子的老夫老妻,常会在百日内相继而去,那是恩爱夫妻,相依相守,生死与共,而他叔叔,甚至连百日都熬不了,一天也不能没有她。

    一连数日,媒体都在大幅报导这商界强人的传奇一生,一生功过,盖棺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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