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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恋爱 第五章 作者:简钰
    有时候她望着他。他就避开眼神;有时候刻意不理会他,他反而像牛皮糖似的一路黏上来,然后又说一些明显是瞎掰的话,让人一头雾水。

    这些不对劲,都是因为那晚她无意中露出余情未了、以他为恋的口风,而造成的后遗症吧?她早有心理准备,所以能够以极度冷静的姿态面对。

    目前这种尴尬的情形,就是她不愿意寄住在叶家的原因。

    她隐约明白,叶家人知道她对烙威的感情,烙晴姊就曾经跟她说过:“你一个人在台湾,干脆到家里住吧。不但有得照应,而且……近水楼台先得月。”

    那时,她心领了这份好意,只怕近水楼台非但没捞到月亮,反而摔下水去,弄得狼狈兮兮,那多不幸。

    现在这种情形,印证了她最不愿的猜测。跟烙威在一起,已经不再自在;她的无心之言,让两人就像站在冰原上,“友谊”脆弱得随时会破裂。

    “那……我先开动了哦。”无话可说,烙威只好动口吃饭,好过说笨话。

    就在他夹起了美味大排骨的时候,欢晨看着那即使经过整理,还是空空落落的档案柜,突然想起一件事。“欸,问你一个问题。”

    “问哪,我随时为你解答。”他以嘻皮笑脸闪避尴尬。

    “为什么底片和照片被抢走了,你一点都不介意?”难道他真的吊儿郎当到不惜轻贱自己的作品吗?

    烙威耸耸肩。

    “还有,之前的助手剽窃你的作品,你不但不追究,还祝他好运。”纵使他们无话不谈,但烙威的性格依旧不像她的掌纹,随时摊开、随时看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她想不通。

    也许是爱恋太深吧?他随手记下的只字片语、突如其来的灵感速写,乃至于用心的镜头纪实,她都视若珍宝。被抢、被盗,虽然他依然笑口常开,但她却好不舍,每一想起就又气又想流泪。

    “我的确是不介意,一点点都不。”烙威放下筷子,站起身来。说到钟爱的摄影,他就变身为火球,那么灿烂耀眼,将人融化。“他们偷的是我的过去,不是我的未来。”

    “不懂。”

    他微微一哂,唇际噙着自信笃定。这一刻的他,没有孩子心性的嘻皮笑脸,只有出色男人的雍容气度,足以折服任何人。

    “助手以他的名义发表我的作品,偷走的是成品,偷不走的是实力。”他眼中夺目的神采,令任何宝石都相形失色。“靠我的作品成气候,是他一辈子最大的成就,也是最大的阴影,这是他为自己铐上枷锁。对创意人来说,没有比这个更悲惨的了,所以我只能祝他好运,除此之外无话可说。”

    他停了一会儿,继续认真说道:“至于黑西装客,我不知道他们为何而来。但抢走的作品只代表过去的我。如果喜欢,不妨统统带走。”他的光与热持续散发,把天际炽阳都比下去了。“在摄影国度里,“叶烙威”代表不断求新的精神、雅俗共赏的实力。只要我对摄影狂衷不改,就一定会有更令人惊艳的作品面世!”

    他从容语毕,豪情万千,灿烂的金光洒在他身上,将他衬得更加慑人。

    欢晨无法怀疑,世上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到的。他的理想崇高,信心与期许超越常人。女人恋恋不舍的男人,将彻底反映女人的眼光;她以爱上这个男人为荣,虽然他眼中一直没有她,但她还是为烙威、为真心爱上他的自己感到骄傲。

    激越的情绪在空气中激荡,两人沉默好半晌。

    “怎么了?”一鼓作气将自己剖析完毕,他反而有些困窘。“我讲得很恶心啊?”他小心翼翼地问道,怕她把真当作假。

    “不。”欢晨用力摇头。“虽然和我的想法很不同,但是我觉得你这样想很对。”她报以崇信的温柔一笑。“虽然你不是在耍帅,但我觉得此时的你比任何时候都帅。”

    “欢欢是我的最佳支持者,都是因为有你当后盾,我才能拚命往前冲啊。”他朝她走去,大掌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在真情相对的一刻,浑然忘却了之前的尴尬。“人要向前看,不能频频往后回顾。”

    听着他说话,欢晨沉沦于他眼中的夺目神采。

    这一刻,她深切地知道,她绝不可能往前看或往后看;她的目光只会追随着最灿烂、最耀眼的光点。

    叶烙威。

    人仰马翻地忙了一阵子,摄影集的延误总算在欢晨、烙威、阿忠的补救之下,顺利发稿了。

    工作完毕,大伙儿也几乎累瘫了,尤其是心理压力最沉重的烙晴,眉上的死结终于得以舒展,她要所有家人都推掉今晚的应酬,提前回家,由荣伯掌厨,做一桌好酒好菜慰劳辛苦的大家。

    沐浴过后,烙威轻佻地吹着口哨,低头整理领带,从楼上走了下来。

    “小哥,在家里吃饭要穿得这么正式吗?”和烙晴、欢晨坐在大厅里看娱乐新闻的琤儿,狐疑地问着。

    她知道今晚将在游泳池畔晚餐,到时鲜花、薰香蜡烛、银制餐具一应俱全,气氛将很不错。但是看看小哥的打扮:三件式西装、真丝领带、珍珠领夹,她总觉得为了配得上他,游泳池里好像应该塞满香槟色玫瑰才够看。

    “我很帅吧?”他来到三位lady面前,轻飘飘地转了个圈。

    看着他顾盼得意的模样,欢晨心里有一点点不祥的预感。

    “像一只骄傲过了头的孔雀。”烙晴哼道。

    “总之就是很帅,对吧?”没有人会用孔雀来形容邋遢丑男,大姊拐了个弯来赞他帅,真是用心良苦啊。“那我出门了。”

    他挺直背脊,左手插在口袋里,学皮尔斯布洛南的潇洒走姿,迈向大门口。

    “站住!”烙晴喝道,两眼喷出火花。

    “大姊,别告诉我,你也是好莱坞帅哥皮尔斯布洛南的fans!”他转过身,邪肆一笑,自以为帅翻了天。

    烙晴才懒得理他的白日梦,她质问道:“就快开饭了,你上哪去?”

    “我今晚约了悠悠吃饭。”他轻佻地笑着,吹了一声口哨。“之前许她一个晚餐约会,一直没兑现,好不容易现在有空了,当然要履行诺言。”

    他呀,每次都要刻意提醒自己,阮悠悠是他的女朋友,他才不会把她忘得一干二净。啧啧啧,有男朋友当得像他这么失职的吗?

    “不准去!”烙晴跳脚了。她是叶家的大当家,无法忍受有人抗旨不遵。

    “为什么?”他大为不满地蹙起眉。

    “你走了,欢欢姊姊怎么办?”琤儿也跳起来,跟大姊站在同一阵线。

    琤儿半挑明的语意,使欢晨没有勇气站出来为烙威说话。早在他说要去见阮悠悠时,她的心已经跌落谷底,只能瞪着陶主播的百变造形,假装看得很入迷。

    她几乎可以听得到叶氏手足即将开战的隆隆炮声,但她祈愿自己不是导火线,否则她无颜再见烙威。

    烙威的表情痉挛了一下。琤儿这妮子呀,哪儿是痛脚就往哪儿踩,真不可爱。

    他耸耸肩。“欢欢当然跟你们是一道喽。”

    其实,他刻意在工作完毕马上约阮悠悠,一天都不肯多等,只是想证明一件事──

    他喜欢的人还是阮悠悠。

    连续几天下来,他对欢欢的感觉都太不寻常,好像又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喜欢她的时候;他觉得她特别美、笑靥格外迷人,他也很想逗她开心,但那份心思可不单纯啊,弄得他言语失常、行为失序,一下子对欢欢冷冰冰,一下子又对她热呼呼,情形很不妙。

    他想来想去,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最近太忙了,都没跟亲爱的女朋友腻在一起,阴阳失调、虚火旺盛,所以才会对欢欢产生幻象好感。

    他知道欢欢没有亲哥哥,当初才会要求当他一辈子的好哥儿们;要是他色心蠢动,打破平衡关系,那就太教她失望了。

    因此,他得去确定,阮悠悠还是他的爱人;如果没有感觉了,那就再换个女朋友。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不可以在欢欢身上寻求爱情的感觉。

    “叶烙威,我说今天是家庭日,要你取消饭局,听到没有?”烙晴摆出长姊如母的架式,霹雳下令。

    他恍然回神。“大丈夫怎么可以言而无信?”

    “那就可以弃家庭于不顾喽?”小琤儿伶牙俐齿地帮腔。“小哥,如果你一定要去见“悠悠软膏”,那就是跟全家人过不去。以后万一你穷愁潦倒、三餐不济,我们也不会伸出援手!”

    “和佳人有约是这么人神共愤的事吗?”烙威一脸的震惊,想四两拨千斤地说道。“你们是不是在嫉妒我?”

    烙晴冷哼。“如果你非去不可,就带欢晨一起去。”她折衷说道。

    这匹顽劣野马如果没人看管,今晚肯定会在温柔乡里流连忘返,烙晴不想让欢晨明早吃早餐时,遇到才刚倦鸟知返的烙威,她一定会心碎的。

    “为什么?”烙威大叫。他就是要避开欢欢呀,为什么大家都要阻挡他?

    “烙晴姊!”欢晨忍不住喊了出来,战火烧来烧去,还是烧到她身上来了。

    她就是不要这样!大家对她都是一番好意,但如果烙威是因为被赶鸭子上架而和她在一起,那她宁可在屋里牵挂他,也要让他一个人去会心爱的女人。

    况且,她看得出来,烙威今天真的很想、很想见阮悠悠一面。

    “还敢问我为什么?”烙晴觉得她的飘逸长发快要被烙威气鬈了。“欢晨是你带回来的,也是因为你觉得她一个人住不安全,要她跟你一起行动,所以你该负责!”要命,这种紧要关头,IQ赛诸葛的烙海跑到哪里去了?

    就在欢晨极力推却、烙威大力抗议时,荣伯和烙海一起出现了。

    “纪小姐,俺看你今晚跟三少爷出去吃饭好了。”荣伯苦哈哈地说,浓眉皱成一团。“今天是俺初恋情人滴生日,俺只顾惦记她,菜都烧坏了。通心粉是糊滴、牛排硬滴像轮胎,连买回来滴勃艮地红酒都是馊滴……”他好委屈啊。“俺……俺不想献丑,你就跟三少爷一起出去吧。”

    “哇,荣伯!”琤儿的双眼瞪得比听到王锋恋的大八卦更大。“我都不晓得,原来你也有过初恋情人。”

    “俺也是直到今天才知道的。”他小声咕哝,不明白二少爷为何要他这样说。

    他的蒜味面包明明烤得很香,海鲜焗通心粉也可口诱人,牛排鲜嫩多汁,鸡蓉玉米汤好喝得足以让人吞下舌头;他做得这么好,干么要说反话?

    “我试吃过了,的确上不了台面。”烙海悠然微笑,维持绅士风度,却睁眼说着显而易见的瞎话;他根本不怕被人知道他说谎,只有小琤儿还傻傻当真。

    “没关系,我刚好爱吃作坏了的菜。”欢晨努力微笑,只想让烙威快点脱身。

    他快乐就等于她快乐;爱情不是占有,何苦绊住不爱她的男人的脚步?

    “噢──”烙威低声咆哮。

    他知道二哥在说谎,也知道他看似温和如风,骨子里却藏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狂放;拆穿了谎言又怎么样?二哥可能会为了留住他而刺穿所有名贵汽车的轮胎,或召一队工人迅速挖烂附近的道路,到时候他一样出不了门。

    “真是败给你们了。欢欢,我们走!”他一把抓起她的柔荑,气冲冲地。

    他从来没有过像今天这样,对家人有这么多意见;他们根本不晓得见阮悠悠对他的意义是多么重大,重大到足以平衡他跟欢欢之间的关系,就净会瞎搅和!

    别以为他们送作堆的意图他看不出来,重点是欢欢!人家只要他当哥儿们而已,那句话虽然年代久远,但威力不减,依然把他的绮念束缚住,时时刻刻在点醒他,要是敢动欢欢一根手指头、一点歪脑筋,那他就不仁不义了!

    “我去拿外套。”琤儿目送他们出门,也准备往楼上房间跑。

    “慢着,你干么?”烙晴一把抓住她娇小的身影。

    “晚餐那么失败,我们当然也要出去吃啊。”她天真地回答。

    穿着围裙的荣伯掩面奔回厨房,多么伤心情同祖孙的小琤儿竟是如此不信任他的厨艺。呜呜,那些话都是二少爷要他说的,他没砸锅,根本就没有啊!

    ※※※

    华丽气派的法国餐厅,气氛最是浪漫,最适合情侣双双对对前来用餐。全场的提琴轻奏,烛光焰影摇曳,而洛曼蒂法式餐厅里也的确都是成双成对的佳偶。

    另除了靠近气窗边、小树盆栽后那一桌,一男两女的奇怪组合外。

    “威,你的黑菌鲜蚝塔看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一身桃红雪纺小礼服、香肩微露、酥胸半掩、背部全裸的阮悠悠,娇滴滴地说道。“可不可以喂我吃一口?”

    喂?同桌而食的其他两人,同时动作一僵。

    埋头苦吃的烙威抬起头来,潇洒一笑。“来吧,张开嘴巴。”

    “啊──”诱人红唇缓缓分开,她一口含住烙威递过来的叉子,螓首再慢慢退后,狐媚的眼神往上勾,似笑非笑地瞅着烙威。

    那性感风情,足以让人怀疑她是不是上过绝代宠妓特训班。

    四方桌上,坐在她与烙威之间的欢晨假装什么都没看见,沉默地品味前菜,迷迭香干贝串,不能明白自己为什么也在这个荒谬的情境里。

    自从被烙威拉出叶家之后,不管她怎么说,怎么替自己想出打发时间的办法,他都以一句“安全考量至上”,坚持把她带在身边,要她当PHILIPS。

    结果,阮悠悠一看见她,就拉长了晚娘脸。她知道自己的确是个不速之客,但那又怎么样?欢晨无奈地想着,这一切都不是她自愿的呀。

    她只好埋头苦吃,当个存在感极低的隐形人,不断按捺想要逃走的冲动。

    然而想逃走的,不只是她一个。在同一张桌上,烙威也渐渐坐立难安。

    他怀疑,全天底下的人都想跟他作对到底!

    餐厅侍者一开始把脂粉不施的欢欢挡在门外也就算了;三个随桌演奏的提琴手也真是莫名其妙,一直对他们演奏情歌;餐厅经理更是离谱,为了讨好VIP顾客,居然以他的名义,自作主张送了九十九朵红玫瑰给阮悠悠。

    最最莫名其妙的人是他自己!明明是他想见阮悠悠,结果到头来,最想把她轰出去的人是他、最想把她的嘴封起来的也是他;他甚至想要叫她别再用奇怪的姿态吃东西,让他和欢欢至少能平静而有尊严地用完这一餐。

    事情完全不是他想的那样!他本来想证明,他喜欢的是阮悠悠;结果现在反而产生严重的自我怀疑:他以前怎么会有被这种女人电到的感觉?

    她跟欢欢站在一起,根本就是乌鸦比天鹅;他对欢欢的感觉会逐渐变质,好感激升,那也是理所当然的嘛!

    “威,我的维多利亚烤鲑鱼很不错,你要不要也试试?”不等他同意,她便迳自切了一小块,以诱哄的口气嗔着他。“来,啊──”

    最难辞谢美人恩,他只好很愚蠢地跟随着她张开嘴巴,羞愤得直想夺门而出。

    “好吃吧?”她媚笑,安排今晚的节目。“对了,我们等一下去哪里?”

    不能怪她今天的行径比以往更大胆、更急切。当时想钓上叶烙威,是要为名模生涯铺路。谁知道他一句“工作忙”便跑得不见人影,害她钓上金龟婿的超级八卦还没开跑,魅力不足、铩羽而归的小道消息便到处流窜。

    只要今晚与他同游的照片上了报,她明天就碱鱼翻身喽!

    用白酒冲掉嘴里的鱼腥味,烙威扯开浪子笑容却答得兴致缺缺。“再看看吧。”

    看着一声不吭的欢欢,他从来没有过如此期待饭后甜点的经验;他好想知道她在想什么,是单纯地觉得吃饭很无聊,还是开始对他很反感?欢欢第一次介在他跟女友之间用餐,一定在想,他以往千百回的约会都是如此下流无趣吧?

    一想到此,他就很烦躁。好不容易捱到甜点吃完了,便忙不迭拿出金卡结帐。

    在等待侍者将信用卡签单送过来之前,阮悠悠的娇躯俯向前,对他诱惑道:“威,到我那儿去喝咖啡吧。”她的眼神暗示他,可以做的不只那么简单。

    “呃。”觑了一眼夹在两人之间的欢欢,烙威推辞。“不行,我得回家。”

    这是欲拒还迎的客气话吧?整晚都因为他们的打情骂俏而心情糟透的欢晨,假装什么都没听到,眼神浏览着墙上名画。

    “你不想要我吗?”她红唇一噘。“不要嘛,人家今天不让你回去。”如果让记者拍到他进出香闺的镜头,那她就等着大红大紫吧。

    “我……”欢晨清了清喉咙,扬声说道。“我先过去把车子开过来,在门口等你们。”幸好烙威把钥匙寄放在她这边,不然真不知道如何脱身。

    不只尴尬,她也不想再听下去。她知道,在阮悠悠甜媚的诱惑之下,烙威最终还是会投降的;不如就让她先过去取车,如果她能刚好迷路找不到餐厅门口,那他们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招辆计程车,直赴最近的一张床上去嘿咻嘿咻……

    “不用了,欢欢。我们等一下一起过……”烙威反射性地伸手拉她,没想到却扑了个空。

    呜呜,欢欢,你不是我的解语花吗?为什么把我一个人抛下?你难道听不见我心底渴望逃出生天的呐喊吗?

    欢晨没理会烙威心里的哀鸣。她若有所思地走向幽暗的停车场,这时,在暗夜里伺机而动的狙击者开始行动了。

    一把尖刀乘其不备,抵住她柔嫩的玉颈。“那一天的照片呢?”

    ※※※

    身边的喽啰不是出派任务,就是去执行他的命令,偌大的别墅顿时变得很空。

    关卫鸿百无聊赖地拍着沙发椅,面前的水晶桌上摆了一瓶约翰走路,他自斟自饮,目光被搁在茶几上的A4文件夹吸引住。

    左右无事,来看看今晚大祸临头的倒楣鬼也好。

    他走了过去,打开文件夹,身躯在目光触及档案照片时,倏然僵直。

    ……怎么可能?天底下怎么可能会有这么相像的两个女人?

    他火速撞进书房里,打开骨董书桌的小暗格,拿出珍藏许久的泛黄照片,两相对照,令他惊讶不已。

    ※※※

    一双男女从旋转门走了出来,阶梯两侧的餐厅侍者立刻恭敬地鞠躬欢送。

    “威,你真的不到人家家里喝咖啡吗?”阮悠悠仍喋喋不休。冷风吹,她却不忍心套上大衣,怕狗仔队会拍不到她的好身材。“人家今天……什么都可以给你哟。”她万分娇羞地暗示。

    拜托,愿意把自己给他的女人,可以从美东排到美西,他根本就不稀罕。烙威尽可能维持风度,不把话说得太难听。浪子嘛,变心时有所闻,不过好聚好散始终是最高指导原则。

    “我真的得辜负你的好意。”他说着,心思却在欢欢身上转。怎么还不见她的踪影?她该不会已经自顾自地溜走了吧?

    带头往停车场走去,烙威有些咕哝。这间餐厅什么都好,就是专属停车场有点远。他刚才实在不应该让欢欢一个人跑走,说什么也要把她留下来;虽然看似柔弱的她,最讨厌别人命令她怎么做。

    “等等我嘛,威。”穿着高跟鞋的阮悠悠,辛苦地在他身后走着。

    再往前二十公尺,就到停车场了,但隔壁的喑巷底,却传来细微声响。

    “那天拍的照片到哪里去了?”粗嗓恶狠狠地威胁。“识相就快交出来!”

    “什么照片?”气音荡开,像被人扼住脖子,无法大声说话。

    欢欢!

    甫经过的烙威,虽然身边有阮悠悠的喳呼声,但仍精准地捕捉到声音。

    “威,你干么?”走得好好的,干么突然又拐进巷子里?

    “闭嘴!”他头也不回地低声闷吼。

    阮悠悠狐疑。难道说……他是嫌回家上床太没滋味,想一试偷欢的刺激?这样也好,她跟着走,因为眼前一片漆黑,只能顾着脚下,走得很缓慢。

    烙威敏捷地逼近,夜色为他掩护了行迹,看到暗巷底有盏微弱的灯,欢欢被上次带头大闹工作室的家伙用尖刀抵着,其他的小伙子则团团将他们围住。

    可恶,竟敢拿刀威胁欢欢!

    烙威从路边捡来一颗男人巴掌大的石头,在面前精确放准,扬脚一踢。敢动欢欢一根寒毛,就让他们见识他的厉害!

    “痛、痛痛痛痛痛!”石头正中阿南的腰眼,力道太大,让他疼得蹲下身。

    “有人来了!有人来了!”小伙子慌成一团,其中个子最娇小的一个,马上往外头逃跑。

    烙威伸开长腿,绊他一跤。“近来可好,小卒子?”他从地上捞起人,毫不客气朝他下巴挥出一拳,小卒子竹竿似的身体便往同伴身上飞。

    “谁?”阿南捂着腰眼,吃痛地站起来。“是谁敢来拆老子的台?”

    “是我。”烙威从暗处走上前,晕黄灯光照着他,那矫健的身段威胁着每一个曾经动过欢晨的人。“就是我来拆你这个老子的台。”

    他一喝,再也没人敢碰欢晨,她被松开,因为呼吸不顺而软软地蹲了下来。

    “烙威……”她轻声喊着,头好重,几乎支持不住。“不要打人……”她很清楚,他一旦被挑起怒火便很难收拾,倒楣的是这些人。

    “别为他们求情,好好休息一下。”看她发白的脸色,他真恨自己竟让她步入危险。他一定要痛扁这些人,为欢欢报仇。“你们哪个要先上?”

    “啊──啊──”看清楚眼前的情况,阮悠悠开始放声尖叫。

    众人面面相觑,只敢摆出架式却按兵不动,还记得小卒子胸口那片脚印形状的瘀青,连鞋底纹路都印得一清二楚,怕都怕死了。

    “你们避不了这一劫,在欺负欢欢的同时,就已经在找死!”烙威将拳头弄得嘎吱作响。“今天就让你们尝尝叶家铁拳的厉害!”他冲过去,开始大动拳脚。

    拳风虎虎,一记拳换来一声闷哼,较胆小的人已经往巷口逃窜。

    “威,快来救我!”阮悠悠被逃兵撞倒,开始歇斯底里地哭叫呐喊,全场数她最投入、最忘情。“他们要杀我啊──”

    烙威飞扑上前,将离他最近的小子抓起来,赏了一记右钩拳。“他们的目标不是你;如果临时改变主意,一定是因为受不了你的鬼叫。”

    坐在地上闭眼痛哭的阮悠悠哭声一停。“这什么意思?”

    “意思是没你的事,滚蛋!”一条人影扑过来,他刚好一脚踹飞他。

    欢欢被尖刀抵住的模样,使他骨血里的残暴因子复苏。烙威平时嘻皮笑脸,足以担当世界和平大使,但只有在最在乎的人被威胁时,残暴才会倾巢而出。

    “保护我,威!”阮悠悠不死心地喊,根本没发现揍人的揍人、挨揍的挨揍,大家都很忙,谁也不理她。“威──”

    “滚吧,我不会保护你!”妈的,又没有性命之忧,她哭什么哭?

    “你太过分了,我要跟你分手,分手!”她声嘶力竭地大喊。

    阮悠悠跑了出去,也没发现逃亡过程格外顺利。八卦新闻她不要了,再跟叶烙威在一起,她迟早会送死;万一她被黑社会抓去当大哥的女人,那多悲哀!

    真是个三八女人!瞄准一个家伙的下腹,捶出拳的烙威边打边叹息。今天别说人家懒得动她了,就算她和欢欢同时涉险,他也一定只专心救欢欢一个!

    这个选择,从刚才晚餐起,明显浮上他的心,他不会再托词逃避。

    “兄弟们,大家一起上。”阿南鼓舞士气地道。“咱们打烂这个碍事的人!”

    “不错嘛,有志气!”烙威轻佻笑着,拳也出得更卖力了。

    四、五个人一起上,他反而省事。这些笨蛋被他两个两个抓住对撞,不一会儿就几乎倒光,连阿南也被摔在地上呻吟。

    “不要再打了。”恢复规律呼吸,手脚终于有力气的欢晨,挣扎着想要打开手袋。“我打手机报警……”

    倒在她脚边的阿南突然爬起身,拾回尖刀抵向她。“住手,不准再打也不准报警,不然我一刀刮花她的脸!”

    “有胆就试试看。”烙威正好一拳又解决了一个家伙。他弯下腰,拾起教训过阿南的石头,坏心笑道。“你一定不知道,我还曾经是棒球队的当家投手。”

    电光石火间,他的手臂在半空中划了四分之三个圆,石头往前疾速飞去,刚好打中阿南手臂的麻筋,尖刀应声而落。

    烙威大步上前,将他一拳打回地上去。“早就告诉过你,不准动她!”

    “不要再打啦,老大叫我们回去,不要再打啦……咦?”通风报信的家伙大叫,在看到自己人都躺在地上呻吟后,怯怯地瞪大眼睛。“快……我们走吧。”

    那些人狼狈地爬起身,烙威原想再乘胜追击,但欢晨拉住他。“不要再打了,已经够了!”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

    有了她的劝阻,人一下子就逃光,烙威这才一屁股坐在地上。

    “呼,打得好爽!”他举手揩掉嘴角的血丝,也挂了彩,不过这很公平,他扁人,也被人扁。“欢欢,你还好吧?”

    “我没事。”欢晨跪在他面前,担忧地问。“倒是你,有没有怎么样?”

    她用袖口擦擦他额角的汗。天哪,他好狼狈,西装扣掉了,衬衫也被扯破,脸上手上都挂彩,连领带夹上那颗又圆又大的珍珠也不知滚哪儿去了。

    是心疼也是心痛,他向来只肯当她是好哥儿们,为她出气应该不用像为女人一样拚命吧?她心疼他受的痛苦,也为他们始终是两条平行线而感到心痛。

    如果她是他的女朋友,被他保护的感觉一定很窝心,不像现在如此五味杂陈;如果她是他的女朋友,可以理所当然地扑进他怀里,不必忍泪只盯着他看。

    她不懂,为什么他肯为她出头、待她极好,像是把她当作心爱女人一样地保护,却独独不肯让她进驻他的心?

    烙威抬起头,重重喘气,冲着她笑。“知道吗?欢欢。”看着她逐渐泛红的眼眶和颤抖着的唇,他心中一动,却满不在乎地说道:“为了纪念共赴险恶,我们应该要一起做一件事。”

    她红着眼睛,抬眉示意他说。

    “Kiss。”他笑着宣布。“我们应该要接吻。”

    好半晌,暗巷里的两人都没有动静,只是大眼瞪小眼,瞪得烙威好心虚。

    他激烈的喘息渐渐停止,窘迫干笑着。“呃,我不晓得你知不知道这个通则。总之,一男一女经历性命交关,如果两人都脱险,就要以接吻作为纪念。”

    欢晨的目光朦胧,定定地瞅着他。

    他润了润唇,愈讲愈心虚。“你记不记得“MissionImpossible2”。在差点坠崖后,阿汤哥不也吻了那个黑美人?”他努力游说着,绞尽脑汁。“有阿汤哥作榜样,我们一定要看齐,才不会使他的苦心白费……”

    他运动过后的热汗已经停止,冷汗却慢慢渗出来。欢欢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不认同他的提议,觉得他在鬼话连篇?

    真是废话!连他自己都觉得举出来的例证薄弱得很,怎么可能说服她?他根本就是想吻欢欢嘛,还故意找一堆借口当烟幕弹。

    他还记得很清楚,上回欢欢流泪,那种想拥她入怀的冲动多么强烈,却被他硬生生地压抑。现在,他要正视那种感觉,那叫怜惜,是只有对心仪的女人才会有的情绪,不再随便打压,也不再诓自己:欢欢于他只是个哥儿们而已。

    他早就把她当作女人来喜欢──在许久以前;只是她的一句话,束缚了他的心。经过今晚和阮悠悠同桌进食的痛苦证明,他发现自己还是喜欢欢欢,而且这种感觉有别于“刻意去喜欢”其他女人;他决定要无限解放被压抑的感觉。

    他想要一点一滴攻占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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