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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好好玩(下) 代序—下篇 作者:筱恩
    代序可以写,什么呢?

    提案一:把某恩卖掉

    提案二:把某季和某广卖掉

    提案三:把某贝卖掉

    基于各位读者对某贝绝对不会有兴趣,提案三被否决。至于提案二,大家等会儿可以慢慢翻看书宝宝,一起看看某季有没有被某广拆骨入腹。所以最后还是只能选择提案一。

    某恩是一个多产的作者。她写的故事天马行空,数数手指有比较传统的古代、现代、穿越时空,比较特别的应该是人鬼、吸血鬼妖怪。不过所有故事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那字里行间渗出来的甜蜜。

    通常大家这样跟她说后,她总会跟你说:“有吗?哪儿甜?甜在哪儿?”然后左顾右盼,不久又写出一堆甜蜜蜜的故事。

    不过要数某恩的写文习惯,就不得不说一说她的“改文瘾”。为什么某贝会说“瘾”?因为某恩真的很爱修改文章,每个故事(尤其是长篇)在过稿以前,我想最少被她拿来修改不少于二十次。所以就算你在书宝宝诞生前有幸一窥故事内容,也请切记一定要再去带一本书宝宝回家看看,免得错过了最后的一个新版本。

    某贝就曾经在看过书宝宝后,列出与第一版的十大(?)不同之处。

    还有一点,事务繁忙的某恩很会选时间出现。她找我帮忙的时候,我通常都是正处于水深火热的工作堆中。上次她跟我说竹马要交稿了,所以要在寄稿给编编前一起来捉虫虫。为了可以早一步看到季生跟广安的后续故事,某贝便顶着一双熊猫眼边看故事边找虫虫。

    今次某恩找我写序时,又刚好碰上某贝正埋在报告堆中。

    某恩,某贝我极有理由相信,你放了一个侦测器在我的小笔里,只要我的Word长期开着你便知道我正在头昏脑胀中。

    本来打算在写这篇代序前先重看一遍这个故事,不过为了避免不小心透露了故事重要的情节,所以还是让各位读者自己慢慢看吧。不过可以透露一点点,下半部的故事会有人被“吃”。

    好,应该够字数了,某贝可以下台。

    散花、拉鞭炮、开幕…

    应该是属于花草类的某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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