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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恋爱 第一章 作者:简钰
    一九九○年春圣修学园

    热闹的笑语,取代了琅琅读书声,原本该是空旷的校园,停车坪却整齐停放了各式来头极大的名车。

    圣修学园是所贵族学校,在这校庆日里,自然是一干名流富贾齐聚的时机,几乎所有的人都光鲜亮丽地穿梭在大礼堂,享受名厨烹制的茶点,唯有一对年轻学子,逆着人潮往后校园走去。

    那是一对看来十分登对的男女。帅劲男儿是叶烙威,坚实的骨架与高大的身量使他褪去十七岁的青涩,呈现迷人的男性魅力;他有一身黝黑肌肤,五官俊美突出,炯炯黑眸有神极了,表情却带着吊儿郎当、嘻皮笑脸的味道,不见丝毫认真。

    在他身侧的女孩,芳名纪欢晨,短发飞扬,是个沉稳的美少女;她丽颜清艳,漾着浅浅笑靥,美丽的容貌与娇小完美的身段,让许多爱慕她的异性满足了被小女人倚偎的想像。

    他们沉默地并肩而行,紧绷的气氛有些奇特。

    烙威的心中胀满神秘的期待。他不着痕迹地偷觑小他两届的学妹、口中匿称的“欢欢”,猜想她邀请他一起爬后山坡的意义。

    这片山坡遍植桃花林,到了春季,暖暖轻风吹来,缤纷花雨便冉冉而落,形成绝美的景致,使它成为圣修学园里出了名的告白圣地。

    所以,欢欢邀他到这里来,也就是想对他说……说“那件事”喽?

    他窃喜又得意地抿抿唇。哎呀呀,这可不能怪他想得太美啊;若不是有心告白的人,怎么会肯走一大段崎岖山路?又不是没事找事做……

    想着想着,他俊美的脸庞浮现了一丝忸怩的笑意。

    说起欢欢,他可也是喜欢得紧啊!自从认识她以来,他就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在她面前,他可以侃侃谈论理想,毋须顾忌,也不怕遭到反对;她是他唯一的知己,给他最心安的感觉;他甚至可以笃定,不管何时何地何事,她一定会在他身畔,只要他一回头,就能得到她无条件的支持。

    感情方面,男生当然是钝了些喽,尤其他还是个率性随心的潇洒男儿,就更搞不清楚这是不是爱情了。不过,他喜欢欢欢嘛,也很想试试未来的发展。

    所以,如果欢欢喜欢他,大可不必跑到这里来告白呀。只消她暗示一声,他一定马上飞扑到她身前,先热情地亲吻她的脚趾头,然后再把她揽进臂弯里,当起她的护花使者来。

    “学长。”正当烙威乱想之际,欢晨终于下定决心似地定住脚步。

    她双颊嫣红,眸仁水光闪闪,像是隐藏了许多情愫,柔得让烙威差点看傻了眼。

    镇定呀──他只差没拍胸口安抚自己。乖乖隆地咚,又不是没被女生告白过,每次都能含笑以对,为什么一撞及欢欢羞怯的眼神,他反而紧张兮兮?

    “呃,什、什么事?”他潇洒地拂过刘海,在紧绞的手指还没粗鲁地扯下头发之前,及时摆出了帅得不能再帅的姿势,但掌心却矛盾地流着涔涔冷汗。

    “我……那个,我……”欢晨支支吾吾,敛着清秀的眉目。

    烙威料得没错,今儿个她是存着示爱的心来的,想在他毕业之前,将对他一见钟情的情衷诉出,当作是个纪念也好,不想让暗恋之情永不见天日。

    “你,哪个,什么?”紧张,使他的问话完全拷贝了她的语无伦次。

    他指尖发凉,肌肉微微抽搐着。被欢欢告白的可能性使心搏不正常地飙高,按捺不下亢奋的心情。

    看出她欲语还休的羞怯,他更加肯定不会是错。他摆出一脸酷样,努力地告诫自己:大男人绝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兴奋得冲上云端,他可不能表现出太高兴的样子,否则就太逊了。

    “我……我啊……”欢晨垂着眉眼,还在跟面子问题搏斗。

    真的要主动跟他说,自己其实还满喜欢他的吗?虽然早已打定主意,但事到临头,她不免还有些犹豫。告白……还是太大胆了吧?他会不会觉得她不懂矜持?向来和谐的友谊,会不会因而烟消云散?

    喊出“我喜欢你”,万一他不接受,会不会连朋友都没得做?

    “我……我呀……”欢晨依然低吐着无意义的单音节。

    虽然知道自己会毫不犹豫地领她的情,并且愿意在最短时间内,为自己正名为“欢欢亲爱的男朋友”,但烙威还是希望听到她亲口告白。

    于是,他兴奋地等待,没有帮腔;欢晨每吐出一个音节,他便小心翼翼地跟着点头,耐心十足地等她说出完整的句子。

    但她实在太羞涩了,“我喜欢你”想来虽不难,但话到舌尖总溜了个弯儿。这句话,大概是她这辈子说过最困难最困难的言语吧?

    “学长,我、我ㄒ……”半晌后,吐出半个“喜”字,她霎时满脸通红。“ㄒ……”

    延宕许久,烙威开始怀疑,是不是他太热切地盯着欢欢,所以她说不下去?若?如此,那他随便看点什么好了,免得给她太多压力。

    “我、我喜……”一点一滴,欢晨低着头继续挣扎,也看得到少许进步。

    远方的蓝天,此时飞过了一架花色夸张的客机,瞬间攫走烙威的视线。他是叶氏航空的三公子,自然认得出那是自家的客机。

    只是,那机身上,为什么会被喷画上无数火热红心?为什么飞机屁股会喷出彩色烟雾,在空中乱滚?

    “学长,我喜、喜ㄏ……ㄨ……ㄢ……”小脸低垂,她赧涩地分解音节。

    烙威眯起墨眸眺望着。这是总裁老爸的杰作吧?他老人家当了鳏夫十七年之后,最近春心大动,泡上了年轻美眉,这大概是他讨好小女朋友的花招吧?

    这花招未免也太俗烂了吧?跟一年N度的空军特技表演有什么不同?真没创意!换成是他泡妞,表现肯定青出于蓝。

    “我喜ㄏ、ㄨ、ㄢ、欢……”加油!再加把劲就能说出她想说的话了。

    烙威暂时全然忘却了欢晨,俊脸上浮现不以为然的神情。

    就在同时,欢晨终于突破了羞涩,小小声地喊出:“学长……我喜欢你!”

    她一鼓作气地喊完,小脸几乎顿到地上去了。然而,告白后却是一阵恼人的沉默。欢晨觉得不对,偷偷地仰起头来,匆匆一瞥心目中的最佳男主角。

    “呵──”视线触及他表情的那一秒,她倒抽了口气,迅速垂下头来。

    烙威不以为然的表情,令她错愕。不安的她,根本不晓得他没有听到爱的初告白,只是一味将那解读成他不喜欢她。

    情愫瞬间转化成难为情。她仍不知道,是紧张使这一切看来像是他在排拒她;如果她能定下心神,就会知道,他的焦距并非凝聚在她身上。

    但是,她没有。这一刻,她只能误解到,他不在乎她的情意。

    欢晨想过,告白很可能只得到无解的答案。向往浪子精神的他,多半会对她的迷恋莞尔一笑;可是她怎么也没料到,他竟有几分讥诮。

    一想到这些,欢晨就忍不住心冷;羞怯的她,也不敢再抬头确认一次,更无暇细思烙威的态度和平时不符,只是一心想要逃遁。

    “对不起,我似乎说了你不爱听的话,我、我还是先走一步好了。”自尊极强的欢晨泪盈于睫,却忍着不落泪,匆匆跑走了。

    直到纤细的身影从眼前消失,耍宝飞机也不见了,烙威才回过神来。

    “咦?欢欢呢?”奇怪了,刚才不是还在这里嗫嚅的吗?怎么一眨眼就跑得不见人影了?她要说的话都说完了吗?他是不是错过了什么?“欢欢?”

    神经不是普通大条的烙威搔搔后脑勺,总觉得独自杵着是有些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

    ※※※

    第二天,阳光灿烂的早晨,他在校门口遇见了欢晨。

    “欢欢!”他冲过来打招呼,大而化之地忽略了她眼底的伤怀。“对了,昨天你……”

    一提到“昨天”,欢晨小脸一黯,说什么也不愿让那难堪再现。

    “昨天的事算了,我们都别把它放在心上。”她抢道,堵住他的嘴。“学长,我们还会是一辈子的好哥儿们,对吗?”她小心又慎重地寻求保证。

    当不成他的情人,就当他的朋友,她的心愿可以很小很小,以便容易实现。

    “一辈子”的“好哥儿们”?烙威心头不期然地一沉。

    她不是要作爱的告白吗?怎么这会儿又要和他当哥儿们?那他纯纯喜欢她的少男柔情怎么办?

    怅然若失袭上心,使他忽略了欢晨语中的不对劲。他干笑着。哈哈,原来人家可不是要找他告白,欢欢只想当他一辈子的好哥儿们而已;告白是他自己平空想像的。哎呀,糗死人了,他也太会作白日梦了吧?

    糗大与惆怅的感觉交会在心中。他们沉默地前进。春季的校园里,落英缤纷、如此美丽,但烙威却有种直觉,像遗失了欢欢给的珍贵宝物,也像被下了紧箍咒。

    这个紧箍咒,束缚了他对欢欢的真心真意及绮思遐想,竟挣脱不得。

    华灯初上,霓虹闪烁,川流不息的车阵壅塞了南来北往的交通干道。

    二十世纪末偏偏是个暖冬;即使到了十二月天,下了班的人们还是很喜欢在街上溜达;大城市的交通,镇日都处在颠峰状况下。

    纪欢晨驾着银白色的小型房车,卡在车阵中动弹不得。

    纤指不断地轻扣方向盘,细致柳眉微微蹙起,水眸不时地瞥向时钟方向,显示了她隐藏的不耐。

    “怎么塞得这么严重?”十分钟只前进五百公尺,她什么时候才到得了富宫粤菜厅?

    “快快快、快快快!”口中念念有词,她把饭局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算了,干脆先打通电话过去,告诉他们,她会晚点到吧。

    柔荑才摸上手机,莫札特悠扬的电子乐声便滴滴答答地响了起来。

    “纪欢晨。”按下通话钮之后,她自报姓名。“请问哪位?”

    “是我们。”电话彼端,传来纪氏夫妇慈爱的声音。“女儿,你在哪里?”

    她眉心一舒,口吻柔化成爱撒娇的宁馨儿。“正卡在路中间,动弹不得。”

    “在台湾,塞车是家常便饭,耐心点!”纪父朗朗笑着。“最近好吗?”

    横越海洋、带着海水碱涩味道的电话线,是他们沟通亲情的工具。

    纪家早在欢晨还是个小娃娃时,便移民至美国,事业重心也一并转移。对纪家而言,“家”坐落在异邦;至于住在台湾的欢晨,才是远游不归的孩子。

    “还好,跟往常一样,没有多大改变。”她的唇角弯出了只有自己才明白的无奈,这才想起太久没问候父母,真是太不体贴亲心了。“你们好吗?”

    “就是有千般好,”纪母意有所指地说着。“女儿也不在自己的身边啊。”

    欢晨脸色一僵,无奈与歉疚同时在心里扩大。

    “老婆,你怎么三言两语就现出原形?你这样,以后女儿接到咱们电话,都会把它当作债主躲掉喔。”纪父打趣地说着。

    虽然语调轻松,欢晨还是听出了他们的思念。沉默半晌,她才轻声说道:“对不起。”父母在,不远游,而她却总是离他们远远的,只因为一个男人……

    “只会说对不起,有用吗?”纪母温和地抱怨。“你是我们的女儿,可我们都快忘记你的模样了,什么时候才肯回来让我们看一看你?”

    “呃,这阵子,我还在忙……”一想到要推搪,她就头皮发麻。

    “忙?”在女儿的专情行事历上,有哪天不忙?又有哪天离得开那个她心之所系的臭小子?“当初不是说好,只回台湾念三年高中?结果你大学毕业都两年了,却还没有归队的打算。”早知道会冲不破情关,当初就不该让她过去台湾,弄得现在还没得到半子,女儿就形同挂失。唉!

    “欢晨,虽然纪氏有你义兄主持大局,但也不能老是这样,就让他一个人去忙。”纪父以实际的考量点醒她。

    本来还指望专攻财金的女儿,能和义子共同担起纪氏企业的责任,哪知道她竟大材小用地窝在摄影工作室,这都是因为某人的缘故……唉!

    “我……”欢晨深吸了一口气,还是只能说那句老话。“对不起。”

    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解释起,只能以这句话带过。让她迟迟未归的,是惆怅情事,但一直都处在混沌未明的情况,连她自己都觉得有口难言。

    “执着不是坏事,但固执就未必是好事了。”纪母语重心长地说着,迂回绕弯地想要使她领悟。“很多事,都得端视缘分。”

    虽然没有点明主题,但线上三人都心里有数,只是有些话,真的不好开口。

    他们夫妇俩原本也不能明白,女儿为何执意待在台湾。直到有一回前来探望她,见到她声称为“好哥儿们”的男人,这才知道绊住她脚步的,究竟是什么。

    他们了解爱。从女儿望着他的眼神,就能明白她已动了真情。只是,那个男人还不定性,感情上简直是个浪子。欢晨等他,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

    “缘分哪……”欢晨无意识地低吟,她也知道,等待不是最好的办法。

    她比任何人更不能明白,她和他的牵扯为什么会持续到今日?

    不是早该断了线吗?不是在告白失败之后,他们会渐行渐远吗?为什么当初拒绝的他,还是时常若无其事地跟她联络,拖拖拉拉的也过了好几年?

    他勤快的联络,使她的情意断不了根,反而从青涩的少女恋慕转化为成熟的爱情,让她更加离不开他身畔,即使只是以“好哥儿们”的身分存在也好。

    “欢晨?”她良久的沉默,让纪母有些担心。

    “我还在。”匆忙回神,她给了个哄人心安的答案。“我会有分寸的。”

    如果有的话,她就不会执迷不悟至今了。纪父以总结的口吻说道:“我要你知道,我们爱你,并且希望你承欢膝下,而不是追逐像风一样的影子。”

    断线后,欢晨百感交集。她机械化地踩着油门,跟进小小的距离。

    不到半分钟,铃声再度响起,看着熟悉的来电人名,她已经无法热情的招呼。

    “欢欢,你动作好慢,你人在哪里?”吊儿郎当的嗓音在密闭空间里回荡。

    她悄然一叹,可以从这充满跳跃音符的嗓音中,想像声音主人的模样。他必然是一身劲装,嘴角噙着让她心痛的恣情笑意;他老是踏浪而来,乘风而去,谁都难以捉牢……既然如此,那她还能对他有什么希冀?

    “欢欢,怎么不说话?收讯不良吗?”他的背景音乐,是粤菜厅的吵杂人声。

    “我在。”她提不起精神地报出所在位置。

    “大家都在等你开饭,快点过来哟。”他说道。在收线之前,神经比桥墩更粗壮的他,像是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细心叮咛道:“对了,在看到台电大楼时,要往“尾戒方向”转弯,才到得了。记得,是“尾戒方向”!”

    “知道了。”她瞥了瞥右手小指上的古银尾戒,心头登时发暖。

    他和别人不同,虽然平时漫不经心、慵懒成性,但是一遇到要向她解释“方向”的事,就格外仔细,简直到了啰啰嗦嗦的地步。

    她是个左右不明的方向白痴,平时向左向右都得靠“腕表”与“尾戒”来区分,与以前行军的“草鞋”、“布鞋”可悲地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她常记不清楚概略方位,是那种在自家附近绕弯打圈也会迷路的小笨蛋。

    他提醒的这一声,让她虚冷的心口再度回温。也许,就是这种微不足道的关怀,总是出其不意地攻陷她的心,使她离不开这个看似不认真的男人。

    “知道就好,我们等你,快点来!”

    欢晨打直腰板,握稳方向盘。不晓得是交警疏导有方,还是怎么的,车流竟突然变得畅通。她踩下油门,神情专注地往约定地点驰去。

    ※※※

    抵达富宫粤菜厅,汹涌的人潮令欢晨差点傻眼。

    没有想到,这家餐厅生意这么兴隆,杵在门口等候带位的顾客大排长龙,连餐厅内部也挤得水泄不通。

    她侧着身,幸好个头娇小,才能狼狈地钻进餐厅里。

    叠着蒸笼的推车、四处上菜收盘的服务生、来回走动的饕客,使走道变得拥挤不堪,谈笑声、点菜声及推车小姐口中哼着的小曲,更加重了混乱度。

    这下可好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找人?

    欢晨被人群推拥着。她踮起脚尖寻找,视线却总是被穿梭的人影遮蔽,甚至没看见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正排开人群,朝她走来。

    “小姐,一个人喔?”这时,她身边那张桌旁的男人们,主动开口向她搭讪。

    她假装没听见。实在无法明白,为什么总有男人喜欢主动找她说话?是因为她长得还算迷人,还是看起来很好欺负?

    “等位置可能要等很久喔。”

    “我们借你搭台,东西也可以请你吃。来,这边坐,不必跟我们客气。”

    话中虽然叫她不必客气,但他们已经率先不客气。就在欢晨想转身走开时,其中一个男人将有力的大掌摸向她环着胸的手臂,轻薄之意,昭然若揭。

    “来,坐嘛!”他用力一扯,存心要乘人多混杂,占她的便宜。

    “放手。”一个站不稳,欢晨差点跌坐在那人的大腿上。

    就在这时,一道冷冷的声音从他们的身后响起。“妈的,放开她!”

    闻言,欢晨求救地往发声方向看去,已经很习惯那个慵懒的嗓音会在这种特别时期变得悍烈逼人;他平时懒懒散散的,每当她被骚扰时,就是他的英雄感、表演欲发作的时候!

    前襟开敞至第三颗扣子的黑衬衫,与包裹着矫健长腿的黑色西裤,一贯式神秘也颓废的玄黑色调,将大步而来的他衬托得格外具威胁性。

    身量魁梧的他,一脸酷样地瞪着造次的男人看,脸部线条冷厉得足以吓坏人。拉风墨镜挡住眸光,但他浑身散发的恶劣气势让人不禁怀疑起,他的眼瞳是否早已喷火,只是被两片纤薄的墨色镜片挡住?

    只有欢晨心里清楚,那双黑眸里藏着窃笑与顽皮。这位营造出大哥气势般的男人就是叶烙威──一直以来,萦绕在她心中的人影。

    “你……你凭什么要我放开她?”那男人还不懂得知难而退,反倒虚张声势地大喊着。“她是我先看到的!”女人嘛,都是先抢先赢的,不是吗?

    “是吗?你确定是你先看到她?”烙威睨着他,狠劲十足。“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你还在镜子前面挤青春痘咧。”虽然那时他自己也在为青春痘烦恼啦。

    青春痘?“那又怎么样?”那男人不能肯定,烙威说这话是不是在嘲弄他。

    “乖乖放手,不然有你好受。”他微微冷笑,眼角已经瞥见教训人的工具。

    “我倒想看看你有什么能耐。”

    见他不怕死,烙威也懒得啰嗦。他往旁侧勾勾手指,硬是把准备上菜,却因为怕事而躲到一边的服务生勾过来。

    “烙威?”知道他每次都会想些鬼点子教训人,欢晨不禁担心地低喊。

    他递了个“放心,我有分寸”的眼色给她,然而欢晨知道,他对整人游戏的分寸,就跟她对他执着的分寸一样,从来都是不知节制的。

    “红烧大排翅,看来你们挺阔的嘛。”他睨着服务生手中的菜色评论道。就在迅雷不及掩耳间,俐落地夺下那盅美食,可恶地邪笑着。“你信不信,我会把这盅热汤倒到你身上去?”

    “我才不……”那男人起先还嘴硬,在看着烙威手中逐渐歪斜的瓷器时,话不但收得迅速,连紧扣欢晨手臂的大掌也缩得奇快无比。

    “真是听话啊,看来你妈妈把“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一课教得很好。”烙威咧开笑容,亲自为他上菜,还拍拍那男人害怕抖动的脸颊。“服务生,好好招呼他!上扬焗龙虾、葱烧大刺参、蒜蓉蒸扇贝,各来一份,统统记在他们帐上!”他硬把怕事的服务生拉过来,塞了点菜单与原子笔给他,要他一一记下。

    “等等,我们没那么多钱,吃不起啊!”

    “没钱也敢泡马子?”烙威上上下下地打量他。“哦,我说错了,你没泡马子,你只是动手动脚而已。罪加一等!再赏你吃一客窝烧原只鲍,帐自己结!”

    “对不起,我知道错了!”那男人发现事情难解决,终于肯低头了。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原谅你,快把眼泪收起来。”他微笑轻哄,故意不把他们眼眶里打转的泪水看进眼里,转头对怯怯的服务生情商道:“他们吃饱后,就让他们去洗碗抵帐,不必客气。吃下那么多补品,他们应该很有体力才对。”

    “喂喂……”那男人可怜巴巴地望着烙威,彻底明白他惹错人了。

    烙威不理他,握住欢晨的手,以保护者的姿态将她带开。这时,那被他逼着写点菜单的怯怯服务生才跟上前来,拦住了他。

    “先生,你刚才说的话都不是当真的吧?”他只是个打工仔呀,为什么要把他弄进浑水里?出了什么错他可担不起呀。

    “当真!大丈夫一言九鼎嘛,是不是?”烙威嘻皮笑脸着,很以整人为乐。

    “可……可是这里对服务生的要求很严苛,不是他们想洗碗抵帐就能准的。”

    烙威回过头去,看到那桌本来很嚣张的臭男人们个个都愁眉苦脸,像是在考虑要当谁的内裤比较值钱,他同情心大起。“算啦,刚刚开的那些菜送到我们那桌吧,多给他们几笼叉烧包,饱死他们、吓死他们,就当作惩罚吧。”

    吩咐完毕,他再度快快乐乐地执起欢欢的手,第N度顺利地为她解除搭讪危机,又满足了他爱玩好玩的天性。

    ※※※

    就在烙威踩着杀气腾腾的步伐,上前去为欢晨解围的同时,在粤菜厅的另一端,其他的叶家成员已盘据了整张红木大圆桌;在等待欢晨出现的当儿,悲伤地闻着缘分未到的食物香气,任胃装在腹腔里狂嗥。

    他们是烙威的手足。烙晴与烙海是龙凤胎,分别排行一与排行二,是赫赫有名的叶氏航空第二代掌门人;烙琤最小,芳龄十八,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娃娃姑娘。

    为了忘却饥饿,他们正聚精会神地看着烙威为欢晨出头的好戏。

    “已经很久没见到烙威那小子,表现出认真的样子来了。”烙海评头论足,露出优闲的笑容。

    他是个翩翩美男子,永远都是气定神闲的模样。所有的精明厉害,都掩藏在尔雅闲适之下,那是无懈可击的保护色,使人轻易忽略了他其实是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个性,尤其是为了他所在乎的人。

    “非得到了紧要关头,他才会严阵以待,真是要不得的懒散个性!”烙晴拂开垂落的细发,造型简单的发髻充满了古典美。

    长姊如母,一提到三弟吊儿郎当的性子,她轻咬贝齿的模样,像是想直接抓起扳手,亲自将他的神经线绞紧。她自己闲不得,也看不惯别人闲着;身为大姊,对弟妹总是东管管、西管管,因而博得了小管家婆和小暴君的绰号。

    她和烙海虽是孪生姊弟,但总是她是明、他在暗,互相补配。烙晴心口如一,喜怒形于色,因为是长姊,自顾自地扛起许多责任,弄得自己总是忙忙忙,说话也以命令式的句子居多;烙海不同,从他一贯的潇洒笑意中,很难看出他真正的心思,他不开口损人,也不对人管东管西,但台面下先斩后奏的动作,就足以令人胆寒了。

    “在我的印象中,小哥好像只有在爹地去世那阵子,振作起来过日子。”无聊的琤儿还是孩子心性,将纸巾折成白色纸鹤。呜,好想吃东西喔!

    虽然烙威总是一副认真不起来的模样,但同为自家人,自是最了解他的能耐。琤儿的话,使他们回想起烙威曾经狠狠发威、震慑众人的魄力。

    而至今,那也是绝无仅有的一回。

    “说起当年老爸去世的消息,到现在还是让人觉得太突然。”烙海悠然地说着,仿佛置身事外。“谁也想不到,台湾的航空钜子竟然会驾机撞山。”

    提起这件事,叶家人都自若如常。父子相处的时光少得可怜,亲情自然也就薄弱,或许有几分伤感,但绝称不上哀恸逾恒。

    “我还记得,那时我们还在国外,正是提交硕士论文最紧锣密鼓的阶段。”烙晴眯起眼睛深思,回想着让颓废三弟爆发出无限潜能的情境。

    她至今还没放弃要烙威改“闲”归正的念头,老想着他什么时候会神威再现。

    “那年我十三岁。”琤儿也贡献记忆,以资参考。“在睡梦中被荣伯叫醒,才知道爸爸死了。”荣伯是叶家的管家,年纪一大把,和琤儿情同祖孙。

    她吸吸鼻子,却闻到豉汁蒸凤爪的香味,哀怨地吞了吞口水。

    “航空钜子叶凌孝驾机撞山,被视为一大讽刺。”说起当年的风暴,烙海的嗓音还是一贯的温润,笑看风云。“一瞬间股价一落千丈,甚至开始有人拒搭叶氏航空,搞得大小股东抛售股票的抛售股票、跳脚的跳脚。”

    “偏偏我们只能干着急,却赶不回来。”烙晴轻敲桌面的食指,显示她并不像烙海打从心底沉得住气。“烙威是唯一能够出面缓和局势的人选。”

    当时,叶氏航空一片乱糟糟。群龙无首,趁火打劫的大有人在,想利用机会令叶氏垮台的敌手也不少。那次的突发事件对叶氏的负面影响极大,为了因应客源锐减、股价狂跌,一干大股东立即便做好降价求售的打算。

    然而,在紧要关头,年仅二十出头的烙威出面了。在媒体还没有挖出真相之前,他一反懒散不管事的形象,强行左右那些家伙的保守作法。

    “身先士卒,亲身体验新机型,却不幸壮烈成仁”,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取代成为叶凌孝的死因,并在媒体上大力炒作,甚至一场纪念展被火速地筹办,将他白手起家与台湾航空业发展的种种纪录呈现在众人眼前。

    这种唬弄大众的作法,谁也不认同。然而事实证明,只要戏演得够逼真,人们就会相信这一切。这点子真的有效;当人们改口赞颂叶凌孝精神可嘉时,谁也想不到那其实是个幌子;他之所以开着小飞机撞山,只是为了急着去向小女朋友献宝,欲速则不达而已。

    烙威解决问题后,股价立即平稳回升,客源也纷纷回笼。

    “直到舆论平息,我们才从国外赶回来。”烙海微微一笑。由此可知,叶家最会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就是烙威吧。“我真是服了他的点子。”

    “本来大家都以为他会就此振作,想不到援兵一到,他又回复吊儿郎当的模样。真是的,该怎么让他继续奋发图强?”烙晴揉揉眉心,真是伤脑筋。

    “不过,他的确是在紧急状况下,有超越常人的爆发力。”烙海说着叶家人都笃信的事实。

    “糟糕了!要是小哥只有在家里死了人的时候,才懂得振作,那我们岂不是都要“以死相谏”了吗?”托着两颊,琤儿烦恼地咕哝着,一点也没注意到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琤儿!”烙晴与烙海同时皱眉。这小妮子,乱用成语也就算了,居然还咒自己的家人?

    “啊啊啊!”她又喊起来。“我忘记了,不只是有人死掉,还有在欢欢姊姊每次被奇怪的人缠住时,小哥也会变得英勇异常。”

    烙晴与烙海差点跌倒。唉,要指望小琤儿说话留心,果然是用作梦的比较快。

    “好浪漫喔,小哥在英雄救美耶。”琤儿一脸梦幻地说着。

    两姊弟互看一眼,同时决定他们亲爱的小妹妹,不适合太早接触到男女之情,即使是坐壁上观,也唯恐影响她纯洁无瑕的心灵。

    烙晴以理性十足的口吻,打破小琤儿的玫瑰幻梦。“琤儿,你小哥和欢晨只是好朋友而已,别想太多!”

    其实,有眼睛的人都知道不只如此。欢晨是烙威唯一邀请到家里的女人,他们一家与她早已混熟,烙晴与烙海更直接把她当作家人看待;他们都看得出她对烙威情有独钟,只有当事人还傻呼呼地直把人家当作是哥儿们。

    “男女之间,是没有纯友谊的。”琤儿双手合十,神圣无比地朗声道。“所谓男女间的纯友谊,是一种持续的错过时间,或者说是一种永远的单恋。”

    “咦,你很少说出这么富有哲理的话哦。”烙海以全新的眼神注视着小妹。

    她得意地顶高小鼻子。“这句话可有学问吧?不过不是我说的,是一部畅销日剧的台词,我把整句都背下来了。”就是等着要在这种时候派上用场。

    “真的吗?改天借二哥看看。”烙海伸手揉揉琤儿的长发,宠溺至极。

    烙晴看着那对慢慢走来的男女,咀嚼琤儿贡献的电视剧名言。

    唉,她多么希望,把欢晨当知己的烙威能早点醒悟,看清楚身边有个美丽的小女人在等他;要是让欢晨永远都处于单恋,说句实在话,损失惨重的不会是对情糊涂的蠢烙威!

    烙威护着欢晨回座;一一和叶家人打过招呼之后,小鬼灵精般的琤儿马上提茶壶,为他们斟上烧烫烫的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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