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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恋爱 第二章 作者:简钰
    “小哥,你好神喔!”她甜甜地灌着迷汤,知道这招对小哥最受用了。“不必大展拳脚,就可以把坏人吓得哀哀求饶耶。”

    “你还敢说呢。”手臂环着胸,烙威一脸黑道教父的酷意。“都是你说要饮茶,又坚持不肯订包厢,才会有混蛋打起欢欢的主意。”

    “可是……饮茶本来就是要这种乱糟糟的热闹气氛呀。”小琤儿委屈地说着,举一反三。“你能想像在闷死人的气氛里吃叉烧包吗?那就像在空无一人的饶河夜市吃药炖排骨,在高级法国餐厅里吃碱酥鸡一样,都是很没滋味的耶!”

    没理她的嗫嚅,烙威欲罢不能地扯黑话。表演欲已经上了瘾,他还要多装一下黑道大哥才过瘾。“居然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动人?那两个家伙活得不耐烦了!”

    “欢欢姊姊……”琤儿心眼单纯,还以为他真的很生气,连忙向欢晨求情。

    欢晨微微一笑。琤儿就像是她的亲妹妹,有任何秘密或委屈,都会找她商议,她递了个安抚的眼神过去。

    “得了吧,谁不知道你是故意在那里把吓人当乐子?”烙海捶了烙威一记。这家伙平时就爱装模作样,而当老哥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留情面地削他。

    “哪是?”烙威的扑克脸差点挂不住。镇定!他难得威风成这样,可别搞砸了──

    “我是因为不爽欢欢被调戏,所以才给他们一点教训!”他故意正经地说。

    “要我来说的话,”欢晨看了他一眼,完全知悉他的思考模式。“我会说,你的演技愈来愈精湛,足以唬倒人了。”

    “真的吗?”才一夸,烙威就卸下了伪装面具;他搓搓掌心,有小小的得意。

    “原来你是在假仙,连我都耍了!”琤儿为时已晚地发现。

    一想起连琤儿都被他骗过,烙威便沾沾自喜,看来他真的可以上街唬人了!

    说到他嘛,向来没啥经世济民的大志,过得开心就好。按他说,哪来那么多闲情逸致去造福别人?只要管好自己的事,对家庭社会国家乃至于全世界,贡献就已经很大了。

    他虽然是叶氏航空的三当家,但不爱管事,除非万不得已。他的人生目标可不是复制企业成功人士的版型,那多老土啊!他永恒不灭的偶像是浪子,崇拜的对象是痞子,恣意过活是他远大的志向,而纵横情场则是努力不懈的明确方针。

    人生苦短,他不想死板过日子,朝九晚五、西装革履,简直无聊透顶!他的性子本来就不安分,也幸好在摄影上的丰沛才华让他能够心安理得地过逍遥日子,毕竟人家不是都说,艺术家本来就是放荡不羁的吗?

    放荡不羁?唔,他喜欢这个够颓废的形容词。

    缓缓的,琤儿引领企盼的推车终于绕过来了,一笼烧烫烫的蟹黄烧卖被摆上桌,烙威只顾幻想自己彻底成为浪荡子的模样,倒没注意到其他四人已经一人一筷子,把竹制小蒸笼掏空了。

    “咦?”等他回过神,才大感不平地喊了起来。“怎么我没有吃的?”

    “你手脚太慢了哟,小哥。这回向隅,下回请早吧!”唔,久违的梦幻美味,琤儿用力地吸口食物香气,满足地漾出微笑。

    “这怎么可以?琤儿,你的烧卖给我吃。”他有模有样地训示。“你们这些年轻女孩子,动不动就嚷着要减肥。小哥帮你吃,你肥不起来,以后就省得麻烦了。”

    “谢谢小哥。”琤儿坏心地哈哈笑。“不过,我还算太瘦,再胖一点会更好看,所以那个“斤斤计较”的麻烦,就留给你自己省吧。”

    “可恶!”烙威看着那洁白贝齿愉快地陷入蟹黄烧卖中,顿时气得牙痒痒。

    望着那总是满不在乎的俊脸上,竟然因为食物而露出认真赌气的神情,欢晨就忍不住想偷笑。“烙威,我的给你吃。”

    “还是欢欢对我最好。”一听到有得吃,他马上就笑了。“我们一人一半。”

    分享同一份食物的亲密,即使是知道他没有其他意思,依然让欢晨有小小的悸动;烙威却一无所觉,夹开了烧卖,才发现分配不均,分得一边大一边小。

    “来来来,一半留给你。照例,为了怕你日后怨我,大的那一块还是由我吃掉。”哦哦,滋鲜味美、滑润多汁的蟹黄烧卖,真是他的最爱!

    “叶烙威!”烙晴气得低吼他的名字,已经气得手脚发软。

    这臭小子居然跟女人抢吃的?真是太没有绅士风度了!她横看竖看,就不觉得他有什么地方吸引人,为什么欢晨会对他死心塌地这么久?

    “你也不想想,欢晨平时帮你多少忙,你好意思跟她抢吃的?”

    “没关系啦!”他叉起烧卖、想吃却又不敢咬下的模样,令她忍不住想笑。

    待在烙威身边,只要没有其他女人横亘其中,她的心情都是晴朗的;望着他的各种表情,心儿都会暖暖的,忍不住要幸福地微微笑。不是她的人都不会明了,单恋着一个人,连跟随在他身边都是难言的幸福,根本没有什么值得计较。

    “看吧,她都说没关系。”烙威终于放心把食物放进嘴里,大嚼特嚼。

    “欢欢姊姊做事比你多,多吃一点也是应该的。”嘴里还留着蟹黄鲜味,琤儿却忙不迭发出不平之鸣。“何况你平时都在游手好闲,干么要吃这么多东西?”

    “我游手好闲?”烙威惊讶地指住自己,差点被烧卖噎着。“我闲在哪里了?我可是名动江湖的摄影大师呢!”

    “那又怎么样?你又不像大姊和二哥,镇日在办公室里忙,也不像欢欢姊姊要处理一大堆琐事。”当然也不像她小琤儿,总是被漫画书跟小零嘴压得死死的。

    “可是我忙着摄影啊!”摇摇头,他叹气。“你的观念真是要不得!谁告诉你,坐办公桌的人最辛苦?我常常要上山下海去捕捉美景,可是累得很呢!”

    “但你明明就……”欢欢姊姊帮他打点好一切事务,小哥只要抱着相机喀嚓来喀嚓去就好。是啦是啦,构思也是很辛苦的啦,可是比起大事小事一把抓的欢欢姊姊,他可轻松多了,不是吗?

    “琤儿别争,你小哥不如你想像中的打混,但也不如他自己想像中的辛苦。”烙海温和地劝着鼓起腮帮子的小妹。“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自由。”他理智地说着,不喜欢用言语迫人,但难保不会用其他方式去“鼓舞”他前进。

    “还是二哥好!”烙威感激地瞅着他,烙海则回他一记莫测高深的笑容。

    “对了,下一季的摄影集呢?进行到哪里了?”一说到工作,大当家烙晴马上变得专注无比,连握在手中的筷子都搁下来了。

    “差不多了。明天要上山顶拍摄,下礼拜就进入后制作业。”说起看家本领,烙威可是信心十足、眉飞色舞。“琤儿,你可要知道,叶氏航空若是没有小哥,就和没有大姊和二哥一样,损失惨重哩!”

    烙威的摄影才华很早便光芒外放,无论是人像或景物,他自有一套独特的展现手法,令人赞佩。从出版的第一本摄影集起就买气鼎盛,再加上他多彩多姿的感情生活,每一季出刊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出版商捧着千金万银请求与他签长约合作,他老兄性格地摇摇食指、帅帅地SayNo!叶烙威创作的独家摄影专刊只在叶氏航空的客机才有得买,而且一人限购一本,这独一无二的销售管道让叶氏航空的客源永远源源不绝。

    要不是看在他有这份专才,为家族奉献谁都无法替代的心力,烙晴可不会那么好说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他每天都在外头溜达。

    “我也是举足轻重的,对吧,欢欢?”他对生平唯一的知己,展开一抹寻求认同的迷人笑容。全世界就只有欢欢会无条件地支持他,从一开始便是如此。

    虽然知道那抹笑容不代表什么,但欢欢仍然不争气地心口一跳。

    “你别太得意忘形;要不是有欢晨盯着你,你哪里会有今天的成绩!”烙晴反倒认为烙威有成就,欢晨功不可没。别的不说,就说老爸去世那阵子吧,要不是欢晨一直在他身边支持着,他哪能自若地撑下场面?

    虽然没有证据显示事实如此,而烙威身边的女伴又来去不断,但烙晴就是有种直觉,认定欢晨是烙威的精神支柱,只是当事人一直没有认清罢了。

    “是是是,大家都有功劳,欢欢当然也不例外。”烙威轻哼。“但我也不差啊,为什么你们老是觉得我不够努力?”他是寓工作于玩乐,所以才能悠游自得、毫无压力嘛。真是的,这些人都不够了解他──

    就在这时,一个戴着墨镜的华艳女人走了过来,戴着超闪亮钻戒的纤手轻拍在烙威肩上。“嗨,叶先生,又见面了!”

    “咦,阮悠悠?好巧,你怎么也在这里?”见到美女,烙威的心登时酥了。

    阮悠悠是经纪公司最新力捧的模特儿,高挑、艳丽,只不过不太有气质罢了。烙威是不久前替她掌镜拍宣传照才认识她的;工作期间,欢晨亦与她有过数面之缘。

    “我来饮茶呀。刚刚坐在那边,就在猜想会不会是你。”阮悠悠笑得花枝乱颤,像个蜘蛛女般的,手在烙威身上乱滑动。“这是家庭聚会吗?”

    几不可闻地,欢晨淡淡地叹了口气。这是旧事重演。

    “是呀!”

    “我本来在想,等会儿要上一个很棒的PUB去玩,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现在看来,你是走不开喽。”她以媚眼对他勾魂摄魄,提出魅人的邀请。

    “怎么会?”烙威放下筷子。

    为阮悠悠掌镜时,她常对他放电,当时他就心猿意马了,只是没想到合作结束之后,居然还有交集,他简直又惊又喜。呵呵,看来他愈来愈有浪子戏情的味道喽!

    “PUB龙蛇混杂,女人单独去玩不太好,还是让我来当你的护花使者吧。”一想到帅翻了的浪子头衔冠上他,是多么风光的一件事。他的态度就更加殷勤了。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喽!”她理所当然地挽住他的手臂,胜利退场。

    “你们继续吃,我先走一步了。”烙威起身,拥着阮悠悠的蛇腰离去,却在踏出第三步时,很不浪子地想起一件事。“对了,欢欢,明天山顶摄影,记得在看到第三个三岔路口,往“腕表方向”转弯,别走错了!”

    语毕,他随便扬一扬手,当作是告别,与蛇腰美女相偕离开。

    欢欢凝睇着他的背影,根本听不进什么,只是僵硬地点点头。

    “这个烙威,到底在搞什么?”烙晴气得差点要拿蒸笼当飞盘,飞旋出去取下他的项上人头。“明知道明天一早有工作,今晚还想跟女人鬼混!”

    最最可恶的是,居然在欢晨面前,让别的女人随便勾勾手指就跟着走。

    “可恶的小哥!”琤儿也埋怨得紧。“刚刚直说人没有到齐,不能先点菜来吃,话说得那么大义凛然,结果随便一条“悠悠软膏”就把他连人带魂勾走了。”

    “什么“悠悠软膏”?”烙海挑起一边的眉毛,困惑地请益。

    “那是专治香港脚的药膏。”琤儿微微不耐。

    “小琤儿,你怎么知道那种药物?你也有那种“隐疾”吗?”烙海礼貌地问。

    “拜托,二哥,你都不看广告的吗?难道不觉得这名字跟“阮悠悠”有异曲同工之妙?”小琤儿毫不掩饰其反感。“真是不能明白,这种女人怎么会吸引小哥?”难道他看不见欢欢姊姊的典丽柔美,胜过那群庸脂俗粉一百倍吗?

    “也许是因为他还不明白自己的心,才会受到迷惑。”烙海若有所思地说着。

    “自己的心,自己都不懂了,还有谁会懂呢?”轻哼着,琤儿拒绝体谅。

    欢晨不置一词,只是食不知味地继续吃着香气散了的烧卖。

    “欢晨,你不要介意啊。”她难掩落寞的神情,让烙晴看了又难过又抱歉。

    “怎么会呢?”她挤出了笑容,说什么也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虽然早已习惯了他身边总有来来去去的女人,但心痛忍耐度还是无法因此加深。每次看他挽着其他女人离去、出现,她的心总像是被针击刺。

    那是单恋的痛楚,也是他永远无法体会的灰色心情;蒙蒙的,像下雨。

    床垫是柔软的云絮,温柔地负载她疲惫的身体;零乱的梦境交织过往回忆,让她睡得似梦似醒。

    明明合著双眼,面前却出现栩栩如生的影像;几年前的光景,清晰一如昨日。

    那年的夏末秋初,生命里上演了她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奇妙相遇……

    那年,她十五岁,从懂事开始,生活都在美国度过。

    一份介绍出生地的指派作业,使她对睽违已久的台湾燃起兴趣,在央求之下,父母勉为其难地让她回台接受三年教育,并为她申请了素负盛名的贵族学校──圣修学园。

    也许是她把一切想得太美好,后来才发觉,在这里,勾心斗角是家常便饭。同学们从家世财富到礼服钻饰,都能互相比较,并引以为交谊的考量。

    虽然通常是见高拜、见低踩,但欢晨却是个例外。纪氏企业跨国性经营的确让人想攀关系,但她只身在台却也挑起了某些人的欺负欲望。他们不肯放过践踏纪氏千金的难得机会,想出许多小动作整她。

    那天,举行开学弥撒,所有学生都必须出席。欢晨按着班代的指示,“准时”来到礼堂时,才发现仪式已经开始。

    “纪欢晨,你又迟到了!”当她愣在原地,最凶的安妮塔修女神色不善地走过来。“你什么时候才肯收起小姐脾气,学习尊重别人与守时的观念?”

    “不是,我……”国语还说得不好的欢晨,手足无措地站着。

    “听训的时候,闭上你的嘴!”安妮塔修女狠狠地叱责。“从你一入学,我就发现你特别喜欢标新立异,老是故意迟到吸引别人的目光,你……”

    就在这时,欢晨身后的礼堂大门再度开启,敞开的角度更放肆,金灿灿的阳光射入了屋内。一道颀长身影懒懒散散地踱了进来,悠扬的口哨声愉快地钻入了幽暗的室内。

    他不疾不徐地闲步,也不肯随手关门,像光的使者,逼得人睁不开眼睛。

    “谁?”安妮塔修女眯着眼,想看是谁挑衅她的权威。

    这时,人群引起了骚动,所有的学生都转过头来,看向大门。

    欢晨也困惑地回过头去,孩子气地眨眨眼睛,直到他来到面前,所有的人才看清楚那个俊美少年是谁──

    “是高三的烙威学长!”学生们开始窃窃私语,他的知名度似乎很高。

    “奇怪了,他不是从不肯参加弥撒的吗?怎么会突然出现?”

    欢晨仰首望着他。他的身量极高、双肩宽阔,将众人一式的制服穿得潇洒极了,但这副模样却只让修女气得抖动双唇;率性的他早已扯下领带,卷在右手掌上,单眼相机进据胸前的位置。

    他黝黑有神的眼眸,直勾勾地对欢晨瞧。“咦,你挺漂亮的嘛。”

    闻言,她的脸颊泛起淡淡的玫瑰红,更加手足无措。

    安妮塔修女差点被他轻佻的态度给气炸。“叶烙威,你在做什么?!”

    “看漂亮学妹啊。”他回答得理所当然,像在嘲笑她的低等智商。

    “你!开学弥撒仪式,不但迟到,还仪容不整!”她被挑衅过了头,所以才没发现,这还是叶烙威第一次踏进礼堂。

    “那又怎样?”他很帅地笑了笑。“是会让上帝气得吹胡子,还是翻白眼?”

    “你好大的胆子,竟敢侮辱上帝!”安妮塔修女捂着心口,像是要昏厥。

    “我是把上帝人性化了。倒是修女你的指控,有侮辱人类的嫌疑喔。”他摇了摇食指,嘴里啧啧有声。“小心变成全民公敌啊。”他不客气地嘘她。

    忍俊不住,原本还怯生生的欢晨,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很捧场哦,学妹,我有预感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烙威眉飞色舞地道。

    “你……”发现学生都不专注于弥撒,只顾看着他们过招,修女决定先退一步。“算了,下次再迟到或仪容不整,就不准你们参加!”

    “何必等到下次?既然我们已经犯规,就应该受到处罚。”烙威一脸严肃地说着。“走吧,漂亮学妹,我们被禁止参加弥撒了,就让学长带你到本校景色最美的枫谷去面谷思过吧。”

    他很自然地牵起欢晨的柔荑,迈开脚步,往金光灿烂的室外奔去。往前奔跑的每一步,都逐渐脱离了灰暗无趣的礼堂,往灿烂与美好前进,像在预言着他会带她走入另一种截然不同也趣味横生的崭新生活。

    而他也真的为她开启了一扇门,爱情的门。

    从那刻起,她对烙威产生了特别的感觉,是温暖也是心动。她只身在台湾,虽然这是自己坚持的,但受了委屈还是不争的事实。

    烙威是第一个对她伸出友谊之手的人。后来她才知道,他之所以进礼堂,是看到落单的她,才关心地跟上前来;为了陌生的她,他不顾一切对最有权威的安妮塔修女挑衅,实在令她感动又窝心。

    那一天,他们到枫谷聊天,烙威说得多、她说得少,但相契的感觉是没有语言之别,他们依然处得非常好。

    随着时日的推移,他们愈来愈要好。她了解烙威,虽然人们都觉得他不认真,但欢晨知道,他绝非如此。他有自己的天赋与兴趣,全力对此钻研,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只是人们的了解不全,便认定他是玩乐至上的纨裤子弟。

    愈了解他,愈知道他的好,她已私心恋慕。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告白,却被他一脸匪夷所思地拒绝。那阵子是她人生最大的低潮期。没想到他却还是若无其事地与她相处,甚至如她所愿地当她的“好哥儿们”。

    一个月后,他突然宣布了一个消息。“欢欢,我有女朋友了。”

    一时之间,欢晨如遭五雷轰顶。“……什么?”

    “我有女朋友。”烙威耐心地重复。“她叫唐湘吟,是你们班的女生,认识吧?”

    她木然地点点头,世界在脚下粉碎,她几乎站不住。

    “她长得像洋娃娃,大大的眼睛和粉粉的皮肤,是没有你漂亮啦,但也还算可爱;虽然没有你聪明伶俐,但还挺会撒娇的。”他语调高昂地作着古怪的介绍。

    烙威的神态有一点点不自在。将之解读为情窦初开的表现,毕竟他虽常被女生爱慕,却没有交女朋友的经验;而他不断把唐湘吟跟她作比较,更让欢晨认为,他是拐弯抹角地再拒绝她一次,要她别再痴心妄想。

    想到此,她又羞又愤。告白失败后,是他主动来找她说话,又不是她缠着他不放,何必用这种烂法子羞辱她的感情?

    没有发现,这完全不符合烙威的作风,她只是霍地站起身,准备离去。

    “欢欢,你干么?”烙威被她激烈的动作吓了一大跳。

    她能干么?只不过是想逃而已。他用最残忍的方式逼她死心,为什么她要听下去?喜欢他是喜欢他,可她也是有痛觉、有自尊的呀;她拔腿就跑。

    不久后,唐湘吟和他出双入对,但他却还是莫名其妙地爱找她说话,好像从来就没有过不愉快;甚至到了后来,唐湘吟出国留学,他还找她诉过苦。

    自此之后,烙威的女友不断,凯娣陈、伊莲苏、孙可人……直到即将走马上任的阮悠悠,都曾在他的芳名簿里签到过;然而,不知怎地,她也搞不清楚,唐湘吟居然成了时常挂在他嘴边、最爱的失散恋人。

    然而,一次次的心痛也教会了她一件事──原来,爱情会让人坚强,单恋却会使人软弱。为了待在喜欢的人身边,偷取片刻幸福,她已经变得可以容忍他一直是别人的情人,却从来不会是她的。

    ※※※

    铃──铃──铃──

    闹钟在清晨五点响起,连续几声哀号之后,终于将身陷迷梦的欢晨吵醒。

    “完了完了!”看到时针与分针的角度,她绝望地低叫。

    下一季的摄影集封面,烙威打算拍日出东方的壮观景象,象征叶氏航空的不败地位,但她却睡到现在才起来,哪还来得及?

    呀,都怪自己昨晚东想西想,忘了给闹钟定时,才会睡过头。她跳下床,寒飕飕的空气扑向她,冰冷的地板让她一路跳着进浴室,匆匆梳洗过后,她马上拉出行李袋,把厚棉外套、手机、记事本……统统一古脑儿丢进去。

    抓起钥匙,她飞快跑到停车场,一路疾驰。上了山区,遇到第一个岔口,这才想起她已经忘记该在哪里转弯。

    “伤脑筋,我明明记得他提醒过,但怎么这会儿就忘了呢?”她懊恼得很。人家不是都说,心仪的人说过的话,女人都会句句铭心吗?她却老是把向左向右的指示忘得一干二净。“到底是在第二个三岔路口往“尾戒方向”转,还是在第三个双岔路口往……”她愈想,脑子里就愈是浆糊一片,除了阮悠悠胜利的媚笑外,什么都想不起来。

    看来,只好向烙威求助了,但愿他不要以太爽朗的声调“指点”她才好。

    “哈啰?”手机一接通,千娇百媚的女人嗓音立即传来。“哪位?”

    阮悠悠?!

    欢晨惊讶极了,下意识地立即将手机按掉。怎么会是她?

    她瞪着前方,脑子一片空白。还这么早,烙威的手机便是她接的,代表什么?没有傻瓜会选在清晨约会,那多没情调,所以他们一定是整夜腻在一起,缠绵到早上喽?

    成年男女整晚相伴所代表的意义,她当然懂。他们昨晚就……那个了吧?

    心情荡到了谷底,没有工作的情绪,欢晨好想将方向盘一转,火速离开。但是……她叹了口气。这也不是烙威第一回“失身”了吧?与他交往过的女人那么多,个个身材火辣、容貌姣美,他怕不都“失身”过千回百回了,她现在才介意得要死,不嫌太迟了吗?

    话虽如此,但心痛还是心痛。不能明白,她的模样其实不差,为什么任何女人都能占据烙威的怀抱,唯独她得不到青睐?

    欢晨闭了闭眼,试着打起精神。不管心情如何阴郁,公是公、私是私,她还是得去工作。

    她掏出一枚铜板,往上一抛,让命运之神决定她到底该往哪里去。

    ※※※

    日阳升起,万丈光芒投射大地,朦胧晨雾就像美人儿面上的金纱。

    美景不待人,纵使最倚重的助理欢欢未到,烙威还是开始抢拍,只是在动作间偶有不顺手的感觉;当欢欢在他身边,他只要负责取角、按快门就好,其他换底片、递水擦汗等,拉拉杂杂的小事,她自会通他心意地办妥。

    说欢欢是他的定心丸一点也没错,她一不在,工作起来就不怎么顺利。

    他心绪浮动地拍摄着,每隔几秒就看一次手表。当车里隐隐约约传来手机铃声时,他马上叫住身边的助手。

    “阿忠,帮我拿一下相机。”长腿一跨,他马上冲向休旅车,向坐在驾驶座上的阮悠悠伸出手。“给我,我来跟她讲。”

    “讲?”哼着小调的她一脸莫名其妙。“讲什么?跟谁讲?”

    “手机。”口气中隐含了一丝丝难以察觉的不耐,烙威的大掌更往前伸,平时吊儿郎当的形象有点走样,不太帅。

    “挂掉啦!”阮悠悠的神情有些奇异。“叶大摄影师,我真没有想到,原来你这么喜欢跟陌生人说话。”她揶揄地说道。

    “陌生人?什么意思?”浓眉悄悄地聚集在眉心。

    “刚刚那通电话是打错的!”她似笑非笑地睇着他。“看你的样子好像很着急,在等电话?”

    “唔。”他可有可无地漫应一声,指尖扣着车门。

    废话,他当然是在等电话,不然相机丢着、冲过来做什么?看她吗?

    烙威在心里直犯嘀咕。虽然他以浪子风情自我期许、阮悠悠也美得很像浪子身边的女人,但他还不至于为她荒废工作。

    所谓浪子嘛,是要把女人捧在掌心,一边呵护、一边偷取她们的感情,但本心不能动摇,这样缘分尽时才不会分得太惆怅。顾名思义,“浪子”是要让女人为他以泪洗面,不是要自己哭好看的;他怎么会为女人中断工作呢?

    不过,欢欢是例外,他才不要偷取她的感情,也不要骗她泪潸潸,他只要她永远当个快乐女孩;只有她会让他牵肠挂肚,这也难怪,他们是好哥儿们嘛。

    太阳愈升愈高,他开始有点担心,欢欢怎么还没到?

    “把手机拿来。”她再没半点消息,他就要改行去当忧郁小生了。

    “你要打电话?”阮悠悠别有居心地观察他。“哇,这样会不会太不人道了?寒流来袭的早上,谁都巴不得多赖床一下耶。”

    今天寒流来袭?怪不得特别冷!

    他想了一下。昨天到PUB去玩,老姊打手机过来,劈头就把他痛骂一顿;内容是单纯的咆哮,但从河东狮吼中大抵可以听出他不关心欢欢、他不在乎欢欢的指控。

    怎么会呢?欢欢是他的好哥儿们耶。那顿骂,让他整晚心情都沉甸甸的,“什么”也没做,阮悠悠倒也知情识趣,没强要些“什么”,只是静静陪着他。

    好吧,既然老姊认为他不关心欢欢,那今天就发挥体贴精神好了。纤瘦娇小的欢欢最怕冷了,八成还在被窝里睡得不省人事,今天他就来个自立自强,放她休一天假日!

    他安心地想着:反正这时她不在家里,能在哪里?要是她迷路在山间,早就向他求助了,不是吗?

    “烙威,我好冷,可以穿你放在后车座的大夹克吗?”阮悠悠摩挲双臂,可怜兮兮地问着。

    “可以。”想着想着,安了心,他终于能对佳人略展笑颜。

    “我刚刚看你拍得似乎不是很顺手,是因为少了重要的帮手吧。”阮悠悠柔媚地施行蚕食鲸吞之计。“我对摄影也略有涉猎,让我来当你的助手,好吗?”

    你以为欢欢的地位,是谁都能替代的吗?

    这句冲味十足的话差点跳出嘴,烙威赶紧吞下。虽然欢欢的地位很超凡,但他也不能拿这个来伤其他美女的心啊;他的志向是浪子,可不是碎心杀手;他要的是女人的爱,就算分手也要有浓浓的怀念,因爱生恨他可是敬谢不敏。

    “随你。”他随口抛下浪子必备的口头禅。

    “威少,再过一小时光线就会太强、无法拍照,时间有限,你今天到底还拍不拍?”阿忠看着天文专家给的日出预测表,很有个性不爽地问道。

    “当然拍。”他潇洒地转过身,接回宝贝相机。

    望着他阔步离去的背影,把自己埋在大夹克中的阮悠悠得意地笑了。幸好刚才当机立断,把手机的来电纪录消除,否则谎言就有可能穿帮。

    早在之前她就发现,纪欢晨对叶烙威的心意似乎不简单;以女人敏锐的直觉判断,纪欢晨一定在爱着叶烙威,否则怎会纡尊降贵,甘心做他的助理?

    可是,别人的痴情苦恋,她才不在乎;她的名模之路才正要开始,亟需像叶烙威这样,又英俊又多金的单身贵族来为她打响知名度;当然,如果能假恋成真是最好不过了,因为再也没有比叶二夫人更响亮的头衔。

    所以喽,纪欢晨注定是要被她牺牲,谁教她要挡住她的成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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